汉代的“招隐士” 蒋波
士人归隐现象在两汉十分普遍,《后汉书·逸民列传》记梁鸿曾“仰慕前世高士,而为四皓以来二十四人作颂”(或说是“四十四人”[1]),可见西汉的隐士不少;两汉之际归隐者更是“盖不可胜数”[2],形成了我国古代第一次归隐高潮;东汉一代既有“隐居教授”者,亦有“避乱全身”之人,还有众多“羞与卿相等列”[3]的清高之士。
对于两汉客观存在的归隐现象,学界发表过不少研究成果,但关于隐士与两汉政府的互动尤其是政府对隐士的征召,却少有讨论[4]。笔者不揣简陋,试对汉代“招隐士”这个问题做一考察,以求教于方家。
(一)两汉政府的招隐士
据汉代相关文献来看,当时的招隐士活动十分普遍,皇帝、三公九卿,以及地方官吏几乎都参与其中。
1.汉代皇帝对隐士的征召。
汉代最高统治者征召隐士现象很常见,如高祖“拨乱诛暴,庶事草创,日不暇给,然犹修祀六国,求聘四皓。”[5]“日不暇给”而不忘求聘四皓,其对隐士的重视可见一斑。
汉代君王征召隐士一般有两种方式:其一为亲自参与。如东汉章帝曾说:“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6]不过君主亲自征召隐士,总体来说比较少,而且多在即位之际,如孝顺帝“初登大位,聘南阳樊英,征江夏黄琼,广汉扬厚,会稽贺纯,策书嗟叹,待以优位,是以岩穴幽人,肥遯之士,莫不弹冠振衣,乐为时用,四海欢然,归服圣德”[7]。
其二为下诏选拔,这一方式在史册中比比可见。章帝建初五年春二月,诏曰:“公卿已下,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其以岩穴为先,勿取浮华。”[8]汉和帝永元六年三月诏曰:“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朕将悉听焉。”[9]而且下诏选拔与时局、政治的治乱无必然的联系,即使在汉末衰乱之际,仍可见此类诏令。冲帝时,“诏三公、特进、侯、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百僚皆上封事”[10]。汉献帝初平四年九月,也有类似的诏令颁布。虽然冲帝在位时只有两三岁,不可能亲自下诏,献帝时大权旁落,其诏令或许出于别人的意见,但上述例子至少说明以皇帝的名义下诏招纳隐士的惯例一直延续了下来。
2.各级官吏的“招隐士”。
这较之君主的征召更为普遍,因为封建帝王的招隐士与其说是必行的事务,不如说是形式,更多榜样与示范意味,所以实际操作主要由中央或地方官吏执行。其时承担征召隐士职责比较固定的中央或地方官吏主要是丞相、刺史、博士、公车令与郡守。
丞相。丞相乃百官之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因此国家对隐士的征召,首先由其负责。两汉丞相有招隐士的职责,《全汉文》卷24《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记董仲舒劝说丞相公孙弘,谈到丞相的权责时说:“仲舒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群心所归,惟须贤佐,以成圣化。愿君侯大开萧相国求贤之路,广选举之门。既得其人,按以周公下士之意,即奇伟隐世异伦之人,各思竭愚,归往圣德,英俊满朝,百能备具。即君侯大立,则道德弘通,化流四极。”“即寄伟隐世异伦之人”,说的就是隐士问题。另,《汉书·王霸传》记汉宣帝遣尚书诏问丞相王霸时也说:“夫宣明教化,通达幽隐,使狱无冤刑,邑无盗贼,君之职也。”“通达幽隐”乃“君(王霸)之职”,已经说得很明白,丞相有招隐士的义务。
刺史。汉武帝时设立十三州刺史,主要负责巡行郡国、监督地方,但也有举荐人才的义务,其任务之一即征召隐士,《汉官旧仪》说:“武帝元封五年,初分十三州,刺史假印绶,有常治所……刺史奏幽隐奇士,拜为三辅县令,比四百石。”《汉书·何武传》的记载更能说明问题:一次,何武的老上司何寿宴请宾客。席间,何寿向何武的弟弟何显介绍自己的侄儿时说:“此子扬州长史,材能驾下,未尝省见。”何寿的意思是说,侄儿好歹是何武治下的长史(何武时任扬州刺史),但何武对其并不看好,连个见面的机会都不给,更谈不上“照顾”。结果弄得何显十分尴尬。宴后回家,何显跟哥哥谈及此事,何武坦然地说,刺史的职责不是谈旧交情,而是监督地方官的得失、搜访隐逸:“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职在进善退恶。吏治行有茂异,民有隐逸,乃当召见,不可有所私问。”[11]
博士。丞相与刺史之外,汉代博士也参与了招隐士。博士的主要职掌为议政、藏书、负责皇室成员的教育等,武帝后常常被差遣外出,如出使周边少数民族、巡行天下[12],并遂成定制。博士巡行的一个重要目的即了解民情、寻访隐士,《汉书·武帝纪》载:“元狩六年六月诏曰:‘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详问隐处亡位,及冤失职,奸猾为害,野荒治苛者,举奏。郡国有所以为便者,上丞相、御史以闻。”另《全后汉文》卷75所收《琅邪王傅蔡朗碑》记蔡朗早年被征为博士,就经常征召隐士,“元年,征拜博士……其选士也,抑顽错枉,进圣擢伟,极遗逸于九皋,扬明德于侧陋,拔茅以汇,幽滞用济”。又据《处士圈典碑》[13]、《太尉刘宽碑》[14],隐士圈典以及曾隐居不仕的刘宽都被博士征举过。
丞相、刺史、博士负责招隐士,是宏观上的把握,更为具体的操作则由中央专职部门、地方官吏操作,这既是具体职掌的不同,也与隐士大多隐于乡间、集市或山林有关。
中央具体负责征召隐士的为卫尉属下的公车令。公车令的主要职掌,据《汉官仪》记:“公车令一人,秩六百石,掌殿门。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亦总领之。”总领征召,对隐士亦不例外。所以在相关文献中,朝廷征召隐士多见“公车征”、“遣诣公车”的字样,即缘由于此。
地方则主要由郡守负责此事。郡守招隐士的事例很多,永元中张霸为会稽太守,“表用郡人处士顾奉、公孙松等”[15]。刘宽在南阳等地做太守,“每行县止息亭传,辄引学官祭酒及处士诸生执经对讲”[16]。魏郡太守岑熙,一上任即“招聘隐逸,与参政事”[17]。韩棱迁南阳太守,“下车表行义,拔幽滞”[18]。由此也可知,地方官征召隐士,一般辟为府僚,“与参政事”;特别突出的“名士”则向上级推荐,如鲁丕迁东郡太守,“为人修通溉灌,百姓殷富。数荐达幽隐名士”[19]。郡守招聘隐士,也见于汉碑碑文,《山阳太守祝睦碑》记祝睦:“齐和五品,崇化以宽,昭德塞违,丕训其仁,抽拔隐伏。”[20]《济阴太守孟郁修尧庙碑》记孟郁修庙一事,并颂扬他:“咨招岩穴,股肱贤良。广祈多福,处处夙兴。”[21]
至于郡之下县、乡的招隐士,史料阙载,我们不得而知,不宜妄加推测。
(二)汉代招隐士的特点
征召隐士作为汉代政府一种常见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普遍性与高度重视。
汉代招隐士行为十分频繁,已见前述,现稍作补充:一是两汉皇帝经常性下诏征隐士。据笔者粗略统计,两汉下诏或亲自招揽隐士的皇帝计有高祖、武帝、宣帝、成帝、光武帝、明帝、章帝、安帝、和帝、顺帝、殇帝、冲帝、献帝等。二是有专职的官吏负责招隐士事宜,如前所言的丞相、刺史、博士、郡守。除此之外,其他官员也常常提醒政府、相关人员招隐士,或直接推荐隐士。东汉明帝时,班固劝将军王苍招隐士,以为国家所用,“将军宜详唐、殷之举,察伊、皋之荐,令远近无偏,幽隐必达,期于总览贤才,收集明智,为国得人,以宁本朝”[22]。安帝时,侍中李充曾劝大将军邓骘招隐士,“充乃为陈海内隐居怀道之士”[23]。类似的建议,在皇室的近侍或者顾问层中也较常见,如樊准被拜为郎中,曾上疏秉政的邓太后:
臣愚以为宜下明诏,博求幽隐,发扬岩穴,宠进儒雅,有如孝、宫者,征诣公车,以候圣上讲习之期。公卿各举明经及旧儒子孙,进其爵位,使缵其业。复召郡国书佐,使读律令。如此,则廷颈者日有所见,倾耳者月有所闻。伏愿陛下推述先帝进业之道[24]。
和帝期间,侍中贾逵亦上疏,并推荐隐士:
(贾逵)为侍中,领骑都尉。内备帷幄,兼领秘书近署,甚见信用。逵荐东莱司马均、陈国汝郁,帝即征之,并蒙优礼。均字少宾,安贫好学,隐居教授,不应辟命。信诚行乎州里,乡人有所计争,辄令祝少宾,不直者终无敢言。位至侍中,以老病乞身,帝赐以大夫禄,归乡里。都字叔异,性仁孝,及亲殁,遂隐处山泽。后累迁为鲁相,以德教化,百姓称之,流人归者八九千户。[25]
汉代招隐士的普遍与对隐士的高度重视,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政府每次征举士人常常优先考虑隐士,“贵处士,每有征举,必先岩穴”[26]。“其以岩穴为先,勿取浮华”[27]。其二,政府选拔人才时不仅优先考虑隐士,而且对隐士特开路径,允许他们越级而进(即秦汉仕进制度中的“超迁”现象)。对于那些守气节,特别是两汉之际不仕王莽或者公孙述等割据势力者,还给予特别的破格,譬如对为躲避隗嚣的征聘而归隐的杜林,刘秀特破格提拔:“光武闻林已还三辅,乃征拜侍御史。”[28]后来刘秀还让杜林出任大司空一职。
另外,汉代征召隐士的规格比较高,一般是公车迎召,也有“备玄纁之礼,以安车聘”[29]的,桓帝聘隐士韩康用的就是安车。“安车”、“玄纁”皆为古代征召德高望重之人使用的礼节。
从汉代对隐士的称谓上,我们同样可见这种重视。两汉日常生活用语中,有不少敬辞,如“公”、“君”、“先生”等,一些隐士当时就被人们尊称为“公”,如刘邦对“四皓”说:“烦公幸卒调护太子。”[30]“四皓”中有两位分别被称为“东园公”、“夏黄公”,东汉孔融认为这是人们对“四皓”尊重的表现:“又南山四皓有园公、夏黄公,潜光阴耀,世嘉其高,皆悉称公。然则公者,仁德之正号,不必三事大夫也。”[31]东汉司徒王霸跟严光对话,也说:“公闻先生至,区区欲即诣造。”[32]
2.制度化。
两汉征召隐士,属于政府选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黄留珠先生谈到秦汉的仕进制度时,在“征士制度”中就列有“征处士”一条[33],只可惜秦朝短祚,文献记载有限,“征处士”的详情也不得而知。汉代的招隐士多见于史册,较之秦已详细许多。不过在汉初,征召隐士应该并非常制,而是特科,“(武帝时)广宣厥道,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详问隐处亡位,及冤失职,奸猾为害,野荒治苛者,举奏”[34]。“士有特招”,显然还不是经常性的行为。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一方面西汉早期选官、仕进制度本身还处于一个发展阶段,并不成熟;另一方面,汉初黄老思想大盛,“无为而治”观念流行,所以征召隐士只是“偶尔为之”,并没成为定制。武帝之后,随着对天下人才的广泛搜罗,以及察举制的定型,征召隐士逐渐成了一项重要的选官制度。尤其到东汉,征召隐士更为频繁,所以宋人徐天麟在《东汉会要·选举下》特辟有“聘处士”条[35]。
当然,征召隐士作为汉代的一种选官制度,是在两汉察举制、征辟制度这一总体规范下进行。其具体操作过程,虽难以详考,但应与察举步骤大致一样,即由皇帝下诏,然后由丞相总体负责,刺史、博士等巡行考察,公车令具体司职征召,最后由皇帝策问,“亲览问焉”,再根据对策情况分别授予不同的职官,或者由相关部门直接授官。在公府或地方,征召隐士更多“辟除”的性质——前面所说的班固劝将军王苍、侍中李充劝大将军邓骘招隐士,皆是“辟入公府”[36];地方州郡、诸侯国既负责向上推荐隐士,亦常常“仕郡辟州”,将隐士纳入州郡幕府中来。前引会稽太守张霸“表用郡人处士顾奉、公孙松等”、魏郡太守岑熙“招聘隐逸,与参政事”,皆属“辟除”一类。至于州郡征辟隐士的具体过程,文献不详,唯有一则关于侯国征辟隐士的记载,较为详细:“东海相宗叔犀,广召幽隐,春秋会飨,设置三科,以第补吏。”[37]“设置三科,以第补吏”,大概是根据隐士的素质、品第等个人情况来授予官位。
3.宽容性。
对于政府的征召,隐士大多选择了入仕或者再次入仕。但“自古明王圣主,必有不宾之士”,汉代“征而不至”、“连聘不起”的情况也不少,《后汉书·逸民列传》中多见这种例子。对于隐士们的“傲慢”或坚决不仕,汉代政府的态度十分宽容。刘邦征召“商山四皓”,但“四皓”“征之不至,乃深自匿终南山”[38]。后来“四皓”应太子的邀请出山,在长安短暂逗留过。对此,刘邦并不介意,反而因此打消了改立太子的想法。对隐士征而不至或者“至而不屈”的宽容,在光武帝刘秀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如会稽余姚人严光,曾与光武一起游学长安。光武即位,严光乃变更名姓,隐身不见。刘秀多次征召严光,三征乃至,但严光并不仕任,只是跟刘秀以及以前长安的老同学叙叙旧。对于严光的坚持,刘秀感叹道:“子陵(严光字子陵),我竟不能下汝邪?”不过最后还是理解了严光:“昔唐尧著德,巢父洗耳。士故有志,何至相迫乎!”[39]光武与另一位隐士周党的事例也很具有代表性。周党与严光一样,也是“至而不屈”,并且公开言明不愿出仕,“党伏而不谒,自陈愿守所志,帝乃许焉。”对于周党等人的“拒仕”,大臣们十分不解,博士范升甚至明确攻击[40]:
博士范升奏毁党曰:“臣闻尧不须许由、巢父,而建号天下;周不待伯夷、叔齐,而王道以成。伏见太原周党、东海王良、山阳王成等,蒙受厚恩,使者三聘,乃肯就车。及陛见帝廷,党不以礼屈,伏而不谒,偃蹇骄悍,同时俱逝。党等文不能演义,武不能死君,钓采华名,庶几三公之位。臣愿与坐云台之下,考试图国之道。不如臣言,伏虚妄之罪。而敢私窃虚名,夸上求高,皆大不敬。”
范升的意见不无道理,但最后刘秀仍下诏,要求尊重周党的个人选择。因为刘秀知道,“士各有志”,强求不得。
刘邦、刘秀是开国帝王,又较为开明,这样的例子似乎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其实,其他时期亦是如此。灵帝时征召隐士姜肱,姜肱不至,灵帝下诏告诫地方官吏不得强迫,并说原因来自自身,“(姜)肱抗凌云之志,养浩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41]。
不仅帝王如此,地方官吏、士大夫亦是这样。桓帝延熹年间,诏征杨秉及处士韦著,但二人都称疾不至,有司要求惩处,尚书令周景与尚书边韶坚决反对:“秉儒学侍讲,常在谦虚;著隐居行义,以退让为节。俱征不至,诚违侧席之望,然逶迤退食,足抑苟进之风。夫明王之世,必有下召之臣,圣朝弘养,宜用优游之礼。”[42]另据《后汉书·桥玄传》记载,桥玄出任汉阳太守,企图强迫隐士姜岐出仕,结果为郡内士大夫劝阻。桥玄的行为还成了时人讥笑的话柄:“郡人上邽姜岐,守道隐居,名闻西州。玄召以为吏,称疾不就。玄怒,敕督邮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益固争不能得,遽晓譬岐。岐坚卧不起。郡内士大夫亦竞往谏,玄乃止。时颇以为讥。”看来,桥玄的过激行为与一般官吏对隐士的宽容格格不入,犯了“众怒”而受人嘲讽,“时颇以为讥”。
(三)效果及局限性
汉代政府对隐士群体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是在吸取秦朝教训的基础上实行的,“昔者秦灭二周,夷六国,隐士不显,佚民不举,绝三统,灭天道,是以身危子杀,厥孙不嗣,所谓壅人以自塞者也”[43]。汉代以“前车”为鉴,对隐士的重视、招隐士行为的制度化,以及对隐士的宽容,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汉代灵活宽容的隐士政策,拓宽了士人的进宦之路,也吸引了大量隐士出仕。汉武帝“兴文学,进拔幽隐”,结果出现了贤人毕至的大好局面:
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儿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则唐都、洛下闳,协律则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磾,其余不可胜纪[44]。
“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局面的出现,虽然不全是招隐士的结果,但显然也与“进拔幽隐”有关,否则公孙弘等布衣之士不可能那么容易得到破格升迁。
汉代招隐士的效果,在东汉初年更为明显。东汉始立,刘秀政府即广开门路,着手征召人才,并有意识地寻访隐士,“光武即位,求天下有道之人”[45]。“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敦厚之属”[46]。结果“遁逃林薮”之士“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范升、陈元、郑兴、杜林、卫宏、刘昆、桓荣之徒,继踵而集”[47]。虽然,东汉初年也有少数归隐者“征而不至”,但“继踵而集”的现象令人欣喜,它为政府吸纳了大量人才。“济济多士,文王以宁”,东汉初年积极的隐士政策,是当时社会较快稳定下来的重要原因,也是光武中兴局面出现的原因之一。
其次,“举逸民天下归心”,汉代招隐士对于赢得民心、稳定社会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招隐士既是政府的一项具体人才政策,亦是向民众展示帝王、王朝形象的方式,因此它不仅是人才政策好坏的体现,也是王朝态度的反映。有时隐士政策的妥当与否甚至是一盏信号灯,会导引士人的去向与民心的向背。因此人们常常利用招隐士来获取民心,并以此获取支持。西汉末年,王莽“礼贤下士”,即包括对隐士的礼遇,《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记:
(薛方)尝征不至,及莽以安车迎方,方因使者辞谢曰:“尧、舜在上,下有巢由,今明主方隆唐、虞之德,小臣欲守箕山之节也。”使者以闻,莽说其言,不强致。方居家以经教授,喜属文,著诗赋数十篇。
薛方“尧、舜在上”、“今明主方隆唐、虞之德”之类的话,未必发自内心,属避征而敷衍溢美之词。但王莽“说其言,不强致”却是真实的,它充分反映出王莽之所以征召隐士,重在笼络人心(至于隐士是否应征是另一回事)。
招隐士的上述作用在两汉之际表现得更为明显。如更始帝刘玄征召隐士:
齐栗融客卿、北海禽庆子夏、苏章游卿、山阳曹竟子期皆儒生,去官不仕于莽。莽死,汉更始征竟以为丞相,封侯,欲视致贤人,销寇贼。竟不受侯爵。会赤眉人长安,欲降竟,竟手剑格死。[48]
刘玄的目的很明确,在于宣扬自己重视纳贤,以消除反对力量,“欲视致贤人,销寇贼”。另外,割据势力隗嚣、公孙述等都有过类似的举措,如隗嚣“尊师章句,宾友处士”[49]。只不过王莽、隗嚣、公孙述等人没做到应有的宽容,对那些不合作的隐士大加打击、迫害,王莽杀戮过隐士鲍宣、侯刚,公孙述鸩毒过隐士李业。刘秀在这方面要略高一筹,在东汉政权建立前后,他广泛搜罗隐逸,对不仕之人宽容对待,同时对那些谨守忠节的士人极力嘉奖。如对宁可饮鸩而死也不愿臣属公孙述的隐士李业,刘秀在平定蜀地后,对李业的行为大加嘉奖,“蜀平,光武下诏表其闾,《益部纪》载其高节,图画形象”[50]。帝王下诏图画士人形象,在两汉是一种规格很高的嘉奖方式,一般只有高级官吏或者功臣才能享受得到,“对于高级官僚中的功臣和贤臣,两汉帝王常诏令将其形貌图像画于宫省之内,以示彰扬奖励。宣帝、明帝、灵帝时,均有画像之举。画像于宫省,在当时被认为是莫大的荣耀”[51]。足见刘秀用心良苦。正因为这样,刘秀以招隐士来获取民心,效果也是最好的。有学者甚至认为这是刘秀之所以击败公孙述、隗嚣,获得支持的一个重要原因,“光武能尊重天下隐者如周党、严光之流,而公孙述不能容巴蜀一地的不仕之士,仅此一端便可知光武的成功,自有其深厚的社会背景,绝不是偶然的”[52]。
试图通过招隐士来赢得民心,在两汉和平时期也有体现。例如一旦出现重大灾异变化,政府往往会大规模征召隐士。因为在汉人看来,自然灾异乃人政缺失的反映,特别是董仲舒大力宣扬“天人感应”后,这种“天谴”论[53]更深入人心。因此一旦出现灾异,统治者或改元,或下诏征辟贤良、孝廉与隐士,以示弥补以往政事上的疏忽与过失,从而达到稳定民心的效果。西汉末年,政衰人颓,灾异频频出现,李寻建议:“宜急博求幽隐,拔擢天士,任以大职。”[54]安帝时,地震、日食接连,大臣李郃即建议:“宜贬退诸后兄弟群从内外之宠,求贤良,征逸士。”[55]汉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地方发生狼灾,大臣李固对策,认为是上天的警示,于是“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据说最后还因此“狼灾息”[56]。此外,以“招隐士”来获取民心,这一方式还往往在皇帝即位之初得以运用,“初登大位”、“首政之初”,人心未获,则“宜征天下隐逸”。
不过,因灾异而招隐士也好,君主“初登大位”招隐士也罢,多少有些形式主义的意味,而不是为招隐士而招隐士。汉代招隐士的程式化、形式主义的弊端,在东汉中后期尤为严重。此时期不少皇帝都“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又操控于外戚或宦官之手,所以他们征聘隐士的诏令,很难说出于自己的意愿,更不用说殇帝、冲帝这样的“婴儿皇帝”。因此,皇帝、政府的招隐士逐渐形式化,“作秀”成分多于实际操作。而且,东汉后期在用人问题上问题迭出,一方面小人当道,仕路阻滞,“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57]。另一方面,随着世族大姓的膨胀,选举制度被大肆破坏,察举、征辟徒有虚名。因此,即使上有诏令,也可能最终成为一纸空文。此时的招隐士,就成了掩盖社会各种矛盾的一个幌子。
同时,“处子耿介,羞与卿相等列”[58],统治腐败,仕进环境的恶化,崇尚清高的隐士往往也不愿意与通过不正当途径为官的“卿相”们共处。因此,这种背景下招隐士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汉代招隐士的另一个弊端是由于对隐士的过度宽容,导致了社会对隐逸行为的推崇,一些人从而投机取巧,利用社会的崇隐之风来谋取利益。以至于汉末出现了不少沽名钓誉的假隐士,他们或隐居乡间,“坐养声价”,或反复归隐,通过乡间品评来抬高声望,从而获取资历,“是故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声”[59],“饰虚矜伪,诳世耀名,辞细即巨,终为利动”[60]。结果,“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征聘处士多不称望”[61]。
招隐士本身并非坏事,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如果过度地宽容,不分贤愚、真假,或者只注意德行、节操,而不考虑才能、政能便任以高位,就会“过犹不及”。汉代在招隐士这一问题上就是犯了“过犹不及”的毛病。
(四)结语
“杖策招隐士,荒涂横古今”[62]。汉代的“招隐士”虽然谈不上“杖策”而寻的程度,但统治者对隐士的重视、各级政府的广泛参与,都是空前的:自上而下征辟或自下而上荐举,甚至将之作为衡量政事得失的一个标准;对于那些征而不至者,则采取了人性化的态度。这种积极、宽容的征召政策,在获取人才、稳定民心等方面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当然,汉代“招隐士”中的形式主义弊端,以及过度宽容而导致的假隐士增多,则是汉代招隐士的弊端所在,也是留给后世的教训。
【注释】
[1]“四十四人”之说见《全后汉文》卷32。
[2]《后汉书·逸民列传》。(www.xing528.com)
[3]《后汉书·逸民列传》。
[4]对汉代隐士的研究,目前还没有专著出版,部分章节涉及汉代隐士的著作有王仁祥《先秦两汉的隐逸》第四章第三、四节,第五章(台大出版委员会1995),于迎春《秦汉士史》第十二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澳大利亚)文青云《岩穴之士——中国早期隐逸传统》第二、三、四章(山东画报出版社2009)等;论文方面,有黄宛峰《论东汉的隐士》(《南都学坛》1989年第3期)、章义和《论汉魏六朝的隐逸之风》(《探索与争鸣》1990年第1期)、齐涛《论东汉隐士》(《安徽史学》1992年第1期)、刘厚琴《儒学与后汉士人的归隐之风》(《齐鲁学刊》1995年第3期)、孟祥才《评东汉时期的隐者群》(《聊城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张骏翚《试论两汉隐逸文化中的道统问题》(《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6期)、王继训《试论两汉隐逸之风》(《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王子今《论申屠蟠“绝迹于梁砀之间”——兼说汉代“处士”的文化表现与历史形象》(《中州学刊》2009年第6期),以及关于隐逸文学、具体隐士如东方朔等的研究。总体来看,研究成果已经不少,但涉及汉代隐士与政府互动尤其是汉代招隐士的比较少,一般在文中偶尔提及,而没有较详细的讨论。据笔者视野所及,关于两汉的隐士政策,唯有一篇胡秋银的《论汉晋南朝的隐逸政策》(《社会科学辑刊》2002年第1期),但该文着力点在于魏晋时期的隐逸政策,而对汉代隐士政策涉笔不多,因此这一问题还有讨论的空间与必要。
[5]《汉书·外戚恩泽侯表》。
[6]《后汉书·孝安帝纪》。
[7]《后汉纪·孝顺皇帝纪下》。
[8]《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
[9]《后汉书·孝和孝殇帝纪》。
[10]《后汉书·孝顺孝冲孝质帝纪》。
[11]《汉书·何武传》。
[12]参见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编)》,齐鲁书社1984年,第435页。
[13]\[清\]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76,商务印书馆1999年。
[14]\[清\]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77,商务印书馆1999年。
[15]《后汉书·张霸传》。
[16]《后汉书·刘宽传》。
[17]《后汉书·岑熙传》。
[18]刘珍等撰:《东观汉记·传十一·韩棱》,中华书局2008年。
[19]《后汉书·鲁丕传》。
[20]《全后汉文》卷100。
[21]《全后汉文》卷100。
[22]《后汉书·班固传》。
[23]《后汉书·独行列传》。
[24]《后汉书·樊宏列传》。
[25]《后汉书·贾逵传》。
[26]《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27]《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
[28]《后汉书·杜林传》。
[29]《后汉书·逸民列传》。
[30]《史记·留侯世家》。
[31]《后汉书·郑玄传》。
[32]《后汉书·逸民列传》。
[33]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年。黄留珠先生虽在秦仕进制度中谈及“征士”,但也提到了汉代对这一制度的继承。
[34]《汉书·武帝纪》。
[35]徐天麟:《东汉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06—411页。
[36]太尉黄琼也曾征辟隐士徐孺子,事见《风俗通义·愆礼》。
[37]《论衡·程材》。
[38]\[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38,中华书局1960年。
[39]《后汉书·逸民列传》。
[40]《后汉书·逸民列传》。
[41]《全后汉文》卷8。
[42]《后汉书·杨震列传》。
[43]《汉书·梅福传》。
[44]《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
[45]《后汉书·方术列传上》。
[46]《后汉书·左周黄列传》。
[47]《后汉书·儒林列传》。
[48]《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49]《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
[50]《后汉书·独行列传》。
[51]余华青主编:《中国廉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01页。
[52]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85页。
[53]如董氏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详见《汉书·董仲舒传》。
[54]《汉书·李寻传》。
[55]《全后汉文》卷48。
[56]《后汉书·五行一》。
[57]诸葛亮:《前出师表》,《诸葛亮集》,中华书局1960年。
[58]《后汉书·逸民列传》。
[59]《后汉书·左周黄列传》。
[60]《风俗通义·愆礼》。
[61]《后汉书·左周黄列传》。
[62]左思:《招隐诗》,《文选》卷22,中华书局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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