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评价
教师评价是对教师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践过程给予评定,从活动方案、活动准备、活动过程、活动的组织管理、活动记录以及活动总结、活动成果等方面,经过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最后形成“总评”的鉴定过程。教师评价旨在调动教师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强化对学生活动过程的指导管理,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一、教师评价的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评价须遵循多元化原则、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一)多元化原则
构建教师评价体系时必须注意评价主体、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方法的多元性。就评价主体而言,既包括校内领导、教师、学生,还包括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主体。就评价标准而言,既有考核传统智力发展的尺度,又有重视非智力因素在学生个性发展中的作用;既强调知识取向,又考虑价值取向。就评价方式来看,综合实践活动评价采用互助式的评价,评价方法有自评、他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和对话协商的交互活动。[1]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开放的、广域的课程,由于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也决定了在评价过程中必然会引入多种评价内容与方法,以及多样的评价信息收集手段和评价结果反馈方式。因此,在评价过程中要努力创设宽松的氛围,让各主体能积极参与到教师评价中来,多渠道地提供评价信息,使教师评价更有效。同时受评教师亦要端正态度,以平和的态度、宽广的胸襟接受他人的评价。
(二)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形成性评价是指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为不断了解活动的进行状况而实施的评价。它注重平时的表现,属过程性评价。其目的在于把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价者,使其能在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教育教学过程,进而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终结性评价是指对综合实践活动的效果所进行的评价,它注重活动的成效,是结果性评价。虽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强调活动过程,但是也不可忽视活动的结果,在过程与结果的关系把握上应两者兼顾。所以,在评价中要坚持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突出过程管理,通过评价信息反馈,及时调控和改进工作,使每一步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取得应有的效果,确保工作效绩,从而真正实现评价的目的。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定性评价主要是依赖评价者的主观观察或经验,对被评价对象进行的概括和判断。对某些很难用数据、量表显示的事物特征,运用定性的评价可以充分体现出来。但它具有主观性的一面,评价结果受评价者主观经验、认识水平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定性评价的精确性较差。定量评价就是通过数学或其他科学手段对事物的量作出测量和判定,通过统计分析获得评价结果,其可靠性较高。但是,它所聚焦的往往是显在的可测量的品质和行为,容易忽视、遮蔽工作过程中更有价值但难以测量的个性品质和主观情感。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其特点,也各有其适用范围,因而,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评价中,必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把综合实践活动中老师的全部工作分解开来,可以量化的部分通过设计量化评价表,进行定量评价;不宜量化的部分则采取定性评价,在进行定性评价时,评价者要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收集信息、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上下结合、各方结合,作出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定性结论,才能使教师评价工作更科学,进而真正实现评价的目的。
二、教师评价的内容[2]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开放性、综合性等特征,所以对教师的要求较高,具体来说评判教师的指标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教师的课程开发、设计、整合能力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不固定,没有统一的教学模式,这导致综合实践活动课师没有现成的教学大纲、教科书可依赖,而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本身的领域比较广泛,各领域的内容又需要融合为一体,所以指导教师的课程开发、设计、整合能力就显得尤其重要,主要包括:活动主题的选择能力、制定教学目标的能力、设计方案的能力、预测教学情境变化的能力等。
(二)对教师在活动中组织指导能力的评价
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是整个活动的主体,他们自主地探究问题、解决问题,教师的作用不是“教”而是“引导”。因而教师要能够敏感地发现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和需要指导的内容,并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实施指导,使主题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三)对教师在活动中合作意识、协调沟通能力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综合性特征,需要教师与更多的人、在更大的空间内、以平等的方式共同工作。这就要求不仅要加强教师之间的紧密合作,而且还要加强教师与社区、机关、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人员协作。因此,教师必须改变单兵作战的传统职业特点,学会与他人合作。这样才能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创设宽松的活动时间和空间,充分发挥各种教育资源的作用,开发学生的各种潜能。(www.xing528.com)
(四)对教师在活动中的教学评价能力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注重学生在活动过程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这表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追求的教育价值是多方面的。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对学生的评价是一种综合性评价。教师要改变已往的评价方式,树立新的评价观念,提高综合评价学生的能力,既要全方位地评价学生,也要全过程地评价学生。
(五)对教师在实施教学中反思能力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可以说是一种校本课程,“教什么”基本上是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具体情况来设计。课程的内容是否可行、实施过程的环节是否合适、评价的方案是否全面、学生的创造潜能是否得到开发等,都需要教师进行不断的反思,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对教师的反思意识和能力要求更高。
(六)对教师在活动中参加工作量的评价
从一定意义上说,教师的工作质量需要通过一定的工作数量表现出来。这是因为一定的工作数量是工作质量的基础。从这一角度出发,教师工作评价的指标应适度量化,如工作量的多少、学生变化的大小、工作时间的长短,这些是有形的,可直接以数据统计的。但必须注意到,定量评价的适用范围较窄,定性评价应居于主导地位,只有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恰当地结合起来,制定的评价标准才能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增强评价的可测性与可操作性。
三、教师评价的方法
教师评价一般由校级或区级统一组织,除查阅相关文字资料之外,还深入开展调查、访问,重视对相关信息的反馈。每次评价后,应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杠杆”的促进作用。结果纳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和教职工个人的绩效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评聘的重要依据。
要保证综合实践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就必须遵循以上原则,认真研究教师评价的方法,使评价成为多方参与、对话协商的交互活动,真正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和发展功能。
(一)学校总体评价
学校的评价往往通过成立评价小组,对教师进行科学民主的评价。一般经历以下五个流程:评价者与被评价教师的相关人(如班主任、学生)接触,通过座谈会、问卷等方法听取他们对被评价教师的看法;评价者亲自对方案的实施进行实地观察,在活动的过程中,评价者有目的地参与小组活动。在实施阶段,通过与学生交流,了解教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比较活动目标与实际取得的效果;对搜集来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综合,将教师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分类整理;将评价结果写成报告,并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分发给教师。对于教师获得这份评价报告后的任何疑问,评价者都应作出回答,使教师乐于接受评价。[3]
(二)专项评价
凭借各种评比、竞赛、成果展示等活动,进行教师评价。如东海实验学校开展的“四个一”评比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综合实践活动公开课评比,一次论文(案例)撰写评比,一次综合实践活动档案袋评比,一次主题活动展示评比,对先进的课程管理经验和活动成果以及表现突出的教师,经过考核评比,奖励优秀者。通过互相讨论或举行报告会来展示自己的能力,学习他人成功的经验。
(三)自我评价
从自我激励开始,教师经过自我诊断、自我调整、自我评价,最终得到自我完善和提高,这一良性循环的过程就是教师自我发展的过程。教师自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撰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案例、教学反思、教学论文,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反思。
除了教学反思,教师还可以通过设计“综合实践课程教师自我评价表”(见表5-2),帮助自己思考,促进教师的成长。
表5-2 综合实践课程教师自我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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