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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十三行:开放态势与历史逆转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州十三行其实是继徽商和晋商之后中国有名的商人群体,具有世界影响力并有悠久的历史。这一时期的清朝在对外贸易上开始呈现一定的开放态势。

广州十三行:开放态势与历史逆转

十三行:雍乾初年的开放态势与历史的逆转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谭元亨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 敖叶湘琼

十三行的历史地位如今越来越受到学人们的重视,有关这一方面的研究也逐渐展开。从以往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看到主要有两种倾向,一种表现在整体宏观性的研究,如探讨十三行在中外经济贸易中的历史作用;另一种倾向于专题性的研究,如关注于探讨乾隆中后期具体行商潘家和伍家,探析十三行行商所建庭院建筑文化内涵等。对于已取得的成绩,学界既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注意到目前的研究还远远不够,仍存在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地方。雍乾初期十三行所进行的中外经济活动就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课题,这甚至可以作为解读整个十三行演变的一把钥匙。从最近新发现的史料中可以看到,十三行行商在清朝康熙雍正及乾隆早期的时候,就已经在中西经济文化交往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是作为当时十三行总商之一的谭氏家族更是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有鉴于此,本文以谭康官为代表的十三行行商为研究对象,介绍并分析雍乾初期行商与外洋大班之间的经济往来活动,进而探讨为何那一时期行商会形成先进开放的经济贸易思想,为什么这些思想使得行商遭到惨痛的经历以及为何中国没有进一步开放贸易,反而导致清廷从“开海禁”到“四口通商”发展成限关的“一口通商”这种保守的对外政策出台,由开放走向限关锁国,形成这一不合事物发展逻辑、前后矛盾的历史逆转。本文就试着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自16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广州作为明清二朝最重要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几起几伏、几兴几衰,而活动于广州的十三行在当中扮演的角色,在过去的评论中,可谓毁誉参半。随着改革开放,旧有的教条主义被打破,陈腐的思维模式在更新,加上不少新旧历史资料,尤其是外文资料被发掘出来,十三行的历史作用,当有了全新的、正面的评价。

如今随着十三行研究的兴起人们逐渐改变以往的片面认识。广州十三行其实是继徽商和晋商之后中国有名的商人群体,具有世界影响力并有悠久的历史。明末清初时时人屈大均一首《广州竹枝词》便道出了十三行的悠久历史。“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东西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对于此诗,上世纪30年代著名十三行研究专家梁嘉彬先生在其著作《广东十三行考》中写道:“……间接得到十三行当起于公行成立以前之暗示”,以此为证驳倒以往“东西学者每误以公行成立之年为十三行创立之年”的观点。明显可见,明末清初时期,十三行就已活跃于中西经济贸易活动中,而康雍乾三帝时期,十三行在中外经贸活动中尤为突出。

正是世界大航海时代,十三行行商锐意进取、求新求变,在开拓国际贸易,传播启蒙主义、人文主义思想上功不可没;而他们与贪墨、守旧的官员之间的斗争,亦可歌可泣,这也最终使得十三行成为闻名世界的一大商群,而绝非某些人描绘下的以勾心斗角、结党营私、尔虞我诈才得以发展起来。这本来就是一个常识,任何一位能够成气候的民族工商业家,靠的只能是诚信,恪守商业道德与平等交换的原则,绝非鸡鸣狗盗之徒凭蝇营鼠窃发迹。可是在封建主义专制时代,行商的这种特性与封建时代的特质相冲,这就注定行商本身就是一个革命的因素,是旧制度的掘墓人之一。

近来,随着国外资料的新发现,我们对十三行行商的认识有了更新的突破,本人在《谭康官与顺德籍行商》一文中,就已指出行商非常熟悉国际海贸的原则,并因坚持原则而引起纠纷,甚至不惜“犯上”。不久前,研究十三行的美国教授范岱克,更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我们现在能够将1730年代早期发生在谭康官和寿官之间的论战更为清楚地表述出来,正是这次论战产生了许多的贸易混乱。”关于这一段“谭康官和寿官之间论战”的具体内容,范岱克教授的文章中没有涉及,我们唯有从不同外文资料的梳理中寻究,或者说,可从“许多的贸易混乱”中揭示出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所谓的“混乱”,正是不同贸易方式、开放形式,乃至思想观念、价值规则相冲突的体现。而“混乱”一词,其背后意味的是各种尝试、各种思想的角逐,对此当可做一篇大文章。

我们先来看看“混乱”的大背景。

清朝康雍乾三帝时期,中国出现了又一次封建专制统治繁荣时期——“康乾盛世”。这段近130年的封建专制盛世,同时又是一首表现中西经济贸易跌宕起伏的乐章。顺治年间,由于清朝刚刚建立,战乱还此起彼伏,同时为了对付海上的抗清力量,顺治十三年(1656年)正式颁布了禁海令,明确宣布:“凡沿海地方口子,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顺治十七年(1660年)又下达了迁海令。将沿海居民强迫迁往内地,厉行海禁。这些对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证清廷封建社会统治,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对外保守的措施阻碍了中国对外经济的发展。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代社会经济已逐步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也随之发展起来,海禁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统一了台湾,实现了大一统,此时再无顺治年间那种担心海上反清势力的忧虑,开海禁势在必行。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正式解除海禁,开海贸易。次年,清政府先后在江苏松江、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广州设立四个海关,负责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形成“四口通商”。

自康熙、雍正至乾隆初期,正值康乾盛世高峰期。这一时期的清朝在对外贸易上开始呈现一定的开放态势。从康熙年间解除海禁到“四口通商”的形成,都表现出清廷统治者的开明气质。康熙帝顺应社会时代发展需求,及时调整政策,解除禁令,开海贸易,是值得肯定的。然而,需引起注意的是这一政策虽然具有“恤商裕课”的思想,但其根本目的却不是在于经济发展而是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是出于国计民生的考虑,“向令开海贸易谓于闽粤边海民生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故令开海贸易。” [1]不难看出,康熙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安民”以保住江山,这种“开放”是一种狭隘的保守性的“开放”,而并非当今经济全球化时代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开放”。

尽管如此,清廷统治者的确放宽了贸易,这便吸引了西欧各国洋商来华经商,倘若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中国则会成为一个经济贸易大国,可是事实发展却背道而驰。清廷统治者不愿与这些非朝贡国的西欧国家进行正式的官方交往,因为“在清朝人的‘世界模型’里,清朝皇帝是天子,清帝国是天朝上国,朝鲜等周边国家是藩属国或朝贡国,藩属国以外的国家,包括英国等西方国家,是‘化外远夷各邦’。”[2]只不过由于深受儒家传统思想“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的影响,同时为了保持“天朝上国”的形象,清廷统治者视这些外国来者为“仰慕天朝,倾心向化”,便礼遇之,准许他们来华通商贸易。但是这仅仅是为了表达对“夷狄”的恩惠,是出于“怀柔远人”,“我国家经费有常,不资商榷,不贪为宝,无取珍奇,惟推柔远之怀,为便民之举,衡之前代,原不可同年而语。”[3]

因此,清统治者在开放海外贸易的同时也积极想方设法对外商进行管制。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清政府在广州商行中设立洋货行。“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候出海时,洋商自赴纳税。”但这次尝试,很快便无疾而终。直到乾隆十年(1745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管理,清政府在原有的行商制度上建立类似保甲制的保商制,把垄断对外贸易的行商形成一个相互制约、利害与共的整体,行商代表官府负责收缴税捐,从而达到清政府“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目的,这一制度才得以确立。清廷的这一政策对于十三行行商们来说,给他们创造了更多与洋商进行经济贸易的机会,但同时也让他们承担更多责任。

可见,当时清廷对于与洋商贸易是遵从自身的原则,就算与外商进行贸易往来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而并非遵从国际贸易原则,并对行商与外商之间的贸易多加干涉,导致行商与官员形成矛盾冲突,谭康官便与海关监督之间发生多次纠纷。而另一方面,行商很早就与外商有业务往来,他们早已熟悉贸易原则。再加上,清廷曾明确地划分过“朝贡”与“通市”两大类国家,将英、法、荷等西欧国家视为“市舶”。那么,与这些西欧国家之间的贸易,则是互市,是市舶贸易,因此,行商一直坚持国际上公平贸易的原则与外商来往,自然是不能接受有违信用、非法操控价格、收取回扣等行为。

正是有了这么多与洋商大班接触的机会,使得十三行接触到大量西方近代思想,从而促使他们较早形成近代先进的贸易思想。然而又因处于一种复杂矛盾状态下,处于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的二者冲击中,处于封建传统与近代开放的博弈中,使得具有先进经济贸易思想的早期十三行行商在进行中外经贸活动中必然会与不法外洋大班和海关监督之间产生矛盾冲突,而这些矛盾冲突又十分形象地论证了当时清廷表现出的一种处于社会转折期的“混乱”状况。

这便是谭康官敢于揭露首官与法扎克利舞弊行为,敢于争取减免10%缴送的依据。

正是在这么一个复杂的大背景下,保守思想与开放意识,封建专制意志与近代国际贸易原则的相互角逐、博弈,为雍乾初期行商与外商之间的“贸易混乱”的发生创造了环境。下面我们将对这些“混乱”进行具体剖析。

在分析“混乱”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其中的主角——雍乾初期主要十三行行商谭康官做一简单介绍。谭家宋末入粤后就开始经营生意,主要以瓷器为主。乾隆初期由于经营珐琅彩贸易,谭家跟法国洋商有了生意往来,并且相互往来融洽,所以后来当法国主管遇上问题时,谭康官慷慨解囊。据史料考证,在早期十三行行商中,谭家是比较有影响力的一家。马士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卷中有30多次提到谭康官(Ton Hungqua),谭康官应活动于雍正、乾隆年间。马士的书中有这么一段记录:“大班与葵官(Quiqua)订约购茶叶1000担,另外又和谭官[Tonqua(首官的合伙人)]订约500担茶叶及他们其余的全部投资。”可见,谭康官与黎安官一样都是清初康、雍及乾隆前期的十三行行商,谭康官尤以商业信用卓著闻名;并且从历史材料及谭家现今保存下来的清朝瓷器,以及民间流传及有关文献记载的“潘卢伍叶,谭左徐杨”八大行商之说,便可证明谭氏商人是十三行行商之一。

前面已提到雍乾初期清廷表现出一定的开放趋势,但是在与外商进行经济贸易时是按照自身规则办事,并对行商的行为多加干涉。而其中一个显著的现象便是来华贸易的洋商都要给海关监督大人及其家属红包,而这红包被视为商业贸易的“润滑剂”,有了它才会使得中外经济贸易顺利进行,“任何一桩事情,没有红包,根本办不成。”[4]雍正四年,广东巡抚兼署粤海关监督杨文乾试图垄断税收,把各种名目繁多的红包,统一归并成一项“规礼”(共1950两)统一上缴海关监督衙门。此外,杨文乾还把以前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制定的对外洋船带来的货物加收6%的附加税增加到10%,称其为“缴送”。对此,洋商们极力反对,因为10%“缴送”实际上是官府对外洋船的巧取豪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洋商们想尽一切办法抵抗。可是洋商抵抗的后果是把这一负担转嫁到了行商头上,由行商代交“缴送”。在强大的封建专制压迫下,大多数行商乖乖地上交“缴送”,但是谭康官却声称由于未与外商完成交易,无法提取10%的税,拒绝上交,而这后果便是接踵而来的牢狱之灾。谭康官为了抵抗“缴送”而入狱,明显地表现出他的立场与外商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平等的国际经济贸易原则,表现出极强的市场意识。可是清朝封建主义专制统治是不可能为国际性经贸创造环境的。之后由于各种复杂原因,10%“缴送”直到乾隆登基后才取消。1736年乾隆登基,不久便下旨:“……至于加增‘缴送’税银,尤非朕加惠远人之意。著该督查照旧例按数裁减,并将朕旨宣谕各夷人知之。所为‘缴送’,即此‘百分十’之税是也。”至此,“缴送”抗争成功。

此时,熟谙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谭康官便向洋商们提议对为此事出力的官吏给予一笔钱表示答谢,这是为了今后可以更好的进行贸易往来,可是除了法国洋商较为支持外,其他国家的洋商都持反对态度。产生这样迥异的结果是有其原因的。法国洋商之所以支持谭康官可从两方面来看,于私,法国商人与谭家早已有瓷器贸易合作关系,并且谭康官曾十分仗义地帮助法国某主管,这自然在法国商人心中留下很好的印象;于公,法国曾与中国有着类似的封建专制国情,曾以“太阳王”自称的路易十四开创了法国君主专制统治,这一封建专制统治一直持续了近百年,直到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结束。正因为有着类似的封建专制体制,法国洋商大班对于中国的内情会有较真的了解;再者,早在康熙时期中法两国就有密切的交往,法国的科学传教团时常来华,为中国带来很多法国艺技文化,两国之间交往更注重精神文化上的交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法国商人自然会积极响应谭康官的提议。与法国不同,英国等其他西欧国家正进入资产阶级革命工业革命时代,物质利益成为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他们与中国往来完全是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清廷封建专制统治下的办事风格难以理解。正因为这样,两种不同文化及思维方式的碰撞,自然容易产生“混乱”。

前面已经说到谭康官为了遵循公平自由的国际贸易原则而与海关监督发生矛盾,因为同样的原因,谭康官与海关之间的冲突继续延续着,并且还导致与洋商之间发生“混乱”。从早期十三行与洋商大班之间的经济活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由贸易是维系双方经贸活动发展的准绳。但是,在这一时期的中外经贸活动中依然存在很多有悖这种贸易原则的行为。官商勾结、外商追逐更高私自回扣等,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给中外经济贸易活动带来不良的影响。谭康官等早期行商在抵制这些行为上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雍正八年,谭康官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外洋船签下了很大一单茶叶合同,当他将茶叶备齐找大班接收时,却遭到拒绝。谭康官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和他签合同的大班法扎克利私下又与寿官签订了茶叶合同,原因是寿官给予更多的回扣。对于法扎克利为追逐更高私人回扣而背信弃义,谭康官心中十分不满,可是当时谭康官不能向海关监督告状,因为寿官与监督早已官商勾结多年,且谭康官由于没有孝敬海关监督而被撤去总商头衔。于是,谭康官将此事控告到英国东印度公司,由于谭康官是出于维护国际贸易原则,这自然得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认可与支持。后来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感谢谭康官的举报行为还特意给他送来礼物,雍正九年(1731年)谭康官已经由于“通夷”告状一事而被拘留,为了避免再起是非,谭康官让英国东印度公司将礼物以秘密的方式送来。为了保住自身安全,谭康官的合伙人陈芳观曾逃难到惠州,遇上被海关监督衙门革退的书办,通过书办获得了海关监督贪污的账册,这成为海关监督后来被皇帝查办的有利证据。

谭康官控告洋商与行商舞弊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自身利益,但是更大程度上他却捍卫了自由贸易原则,这对于促进中外正常的经济贸易进行起到很大的作用。自由贸易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这种自由是建立一定的规则约束上的。正如孟德斯鸠所云:“贸易的自由并不是说,商人们在从事贸易活动中拥有一种为所欲为的权利;如果这样的话,不如说是贸易上的奴役。”可见,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对谭康官影响之深,他已经对自由贸易的精髓掌握于心。在此次事件中,寿官对谭康官百般为难,无非是想获得谭康官与洋商所签合同中的一份而已,正如马士在《东印度公司对话贸易编年史》中写道:“这是后来中国商人联合一气,在海关监督的严格控制下紧密合作的一个先兆;但现在的事例,不过是寿官个人与海关监督之间的勾结,目的只是要求答应参与谭康官合约的一份而已。”可见官商勾结表现的是私利的勾结,行商虽然名义上是官商,但是他们并非是百分之百纯粹的官方代言人,在本质上他们就是一般的商人,因此对于商人来说,获取最大的利益是其终极目的,而当时清朝对外贸易设立很多关卡,要想在这种障碍重重的环境下很好的与外洋大班经济往来,自然要与官员处理好关系,因此需要去巴结官员;而官员也希望能和行商有交往,这样方便为其收刮各种好处,可以无偿获得钱财和珍宝财物,这样不仅丰富了自己的腰包,同时可以用来讨好巴结皇上,进而有利于自己的官运。行商和海关监督心中“各怀鬼胎”,互相之间需要对方,便自然地勾结在一起。但是他们这种没有宏观概念的勾当只会阻碍中外经济贸易正常发展,破坏自由贸易原则。还是孟德斯鸠所云:“处于进出口贸易与海关之间的国家,应该不偏不倚,尽量使二者不发生矛盾和抵触,从而使人们享有贸易的自由。”可见,官商勾结、行商与洋商之间的舞弊行为是全然不可能产生自由贸易市场的。

可是当海关监督知道谭康官与英国通信后,便以“通夷”为由将其拘留。此事在洋商的日记中有相关记载:“1731年7月29日谭康官已经被海关拘留两天,并且还在南海县拘留了三天,关于他被拘留的原因众说纷纭。我们已经知道海关监督告诉谭康官,说他绝对不是与欧洲大班进行贸易的适合人选,尽管他已经与我们签订了合同。其他人说由谭康官所负责的清廷官员妻子家那边所欠的一笔债款是导致他被南海县拘留的原因,他与英格兰和荷兰通信是一件非常大的罪名,广东督抚和总督为此进行商讨,关于这个的最后结果并没有公布于众。纳什先生后来听闻谭康官从南海县里释放出来,并且现在正在他的商行中,于是便派人前去找他。当谭康官来了之后,说海关的确曾经努力阻止他与我们进行今年的贸易往来,但这是因为他不愿认同某些官员的任意诉讼行为。” [5]

正是这段时期,谭康官的合伙人陈芳观为了保住自身安全,曾逃难到惠州,遇上被海关监督衙门革退的书办,通过书办获得了海关监督贪污的账册,这成为谭康官日后逃离苦难的救护伞,也是海关监督的丧钟,后来严苛的雍正对此事进行严查,惩处了海关监督。对于此事洋商的日记中同样有着记载:“1732年9月26日早,一个行商前来通知我们,昨天朝廷派来一位官员直接去找广东总督和督抚,他所带来的指令是替换海关监督并且指派了另一名官员接管这一职务。据说这一指令昨天晚上就已经对海关监督执行,抓住一切他们所能及的事情。 首官以及张族官等人被招来,由于一些与海关监督相关的事件被抓入狱,而对于这些事情的真相我们目前并不了解。我们被告知,海关骗取了大量朝廷的关税,为了填满上报的发现的关税,在他任职海关监督期间利用行商为他缴付了几乎全部的海关关税,而且持续很长一段时期,而在那一时期这些行商都是海关监督当时所器重的。海关发生的事却让他们十分惊愕。海关完全没有想到,本来他有十分把握的官司竟然会出现变故。四天之前他还从朝廷派来的官员那得到命令,以一种十分卑劣的方式,将其驱逐。但是现在命令却与之前相反,而海关却被发现犯法,并有指控他的证据事实,而他的敌人却成为了他的审判官,海关已没什么期盼。广东总督和督抚于是指派郑伍赛担任新一届海关,据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6]

可见,在谭康官等人的努力下,洋商法扎克利、海关监督祖秉奎、寿官等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谭康官的行为捍卫了国际公平自由贸易原则。这种自由贸易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而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上的。“贸易的自由并不是说,商人们在从事贸易活动中拥有一种为所欲为的权利;如果这样的话,不如说是贸易上的奴役。”[7]尤其值得指出的是,雍正严厉惩处祖秉奎与寿官,也正因为他们违反了清廷的原则。雍正怀疑他们以户部的名义进行贸易,而户部是不得自己参与贸易的,它只有监督与指导的职责——这是中国自古以来防止官商勾结的一项政治举措,尽管难以抑制。进一步而言,对海贸的严重关注,雍正更是高度警惕并不允许有人操控外贸从而影响朝廷收入,事实上,一个口岸发生垄断或操控,势必影响日后的竞争,从而令外贸迅速萎缩。

从揭露法扎克利与寿官的舞弊到揭发首官与祖秉奎的官商勾结,意味着谭康官与寿官之间的“论战”内容,正是在于如何与当时国际贸易相接轨,如何接受西方资本主义经商理念与原则,还是顽固坚持封建体制意志上。对此,谭康官是倾向于与国际贸易接轨,倾向于吸收西方开放的经济贸易思想,这也可从他后来不让洋商在海关监督面前跪拜这件小事展现出他对封建专制的反感中看出。

经受了多次磨难后的谭康官明显地表现出他对清廷封建专制统治的反感,表现出对总督狐假虎威、作威作福姿态的鄙视。他利用洋商大班间接性地惩戒了海关监督一番。他告诉洋商在海关监督大人面前是不需要进行三跪九叩之礼,那仅是见皇上时才需要。洋商们并不懂得其中的蹊跷,也就相信了谭康官的话,后来洋商大班见到海关监督便不再行跪拜之礼。这也许对洋商来说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对于清朝的官员们来说却不只是个礼仪的问题,跪拜“既是一个政治姿态符号,也是一种文化界限”。

洋商大班不跪拜,使得监督颜面无存,政治地位受到侵犯。从这件小事更可以隐约看到两种不同文化体制的冲撞。谭康官虽然是大清帝国国民但是由于受到西方思想影响而产生出一种近代进步的民主思想,一种带有全球性的观念,至少在谭康官让洋商大班不要对海关监督施跪拜礼时,没有“华夷之分”的存在。而这两个文化精神的碰撞在后来英国使者马戛尔尼用单膝跪拜取代磕头拜见乾隆皇帝时所引起的“礼仪风波”表现得更加明显。

同时亦可看出谭康官所坚持的,正是“开海”所必需的。而雍正严办此事的行为无论是从朝廷收入考虑,还是对官员的严格要求,这对当时的外贸均是有利的,“河晏海清”也就推动了进一步的开放。这也才会有乾隆登基后宣布取消10%“缴送”的举动。

上面这一节,只考证了外商的反应。我们不妨回过头来,看看清朝宫廷档案中的记录。我们知道,当时的总督、巡抚均有奏折,但副将毛克明的奏折当更切中要害:

洋行共有壹拾柒家,惟闽人陈汀官、陈寿官、黎关官叁行,任其垄断,霸占生理。内有陆行系陈汀官等亲族。所闻现在共有玖行,其余卖货行尚有数拾余家,倘非钻营汀官等门下,丝毫不能销售。凡卖货物与洋商,必先尽玖行卖完,方准别家交易。若非监督纵容,伊等焉敢强霸?是官渔商利,把持行市,致令商怨沸腾,众口交谪。事关欺昧罔利,理合据情密奏。

毛克明在祖秉奎倒台后曾一度接任海关监督之职,据后人考证,除他之外,所有海关监督,没有一个不贪的。而毛克明没身陷其中,一是他为武将,与文官有别;二是他在任时间短,且没多久便因病身亡,也许还来不及贪点什么。而接任的郑伍赛,大班开始对他似乎评价还不错,且有祖秉圭的前车之鉴,但是,也没出两年,亦照贪不误,当是“常在水边站,哪有不湿鞋”了。

不过,也许是毛克明的奏折,指出了要害,陈寿官一伙纵商霸市、欺昧罔利,而祖秉奎更是官渔商利,把持行市,引起了雍正皇帝的高度警惕。所以,当他先批祖秉奎恶人先告状的折子,要把与谭康官的合伙人陈芳官驱逐,而后,立即便省悟过来,说差点上了祖的当,严令将祖秉奎、陈寿官等人抓起来。于是,本来事态发展对谭康官这一方很是不利,却一下子发生了逆转。

谨引雍正朱批。(www.xing528.com)

雍正十年七月十四日奉

前日祖秉圭具摺奏,有洋行商人陈芳观把持,包揽生事,不法署督臣暗中袒护等语,朕料鄂弥达必无袒护商棍之事,只降谕旨令该署督将陈芳观解回原籍收管。今览鄂弥达杨永斌恭奏祖秉圭欺隐婪赃九款,是祖秉圭前日之折奏乃已身劣绩败露,探知督抚纠恭而为先发制人之计,甚属巧诈可恶,祖秉圭深负朕恩,著革职交与该督抚,将所恭各款严审追。具奏陈芳观暂停遣解,俟审明再定。其关税事务,著该督抚委员暂行署理,该部知道。

我们不难理解,在雍正五年取消南海禁航令,并已认为康熙当年南海禁航所批准的奏折中,是官员欺上罔下,明明是外洋运米(如暹罗)过来,偏偏说成是中国的大米流失到外边,明明中国船小,外国船大,却说中国船料益于外国船只——小船料怎能用上大船呢?这回,差点又被祖秉圭瞒骗了,而且,他怀疑,早年从事过经商的祖秉圭,是否又成了食利者,官商勾结,官渔商利,成了大贪?

广东海关的贪墨,早不是新闻了,但这回雍正采取迅雷不及掩耳的措施,思虑的问题当更远一些。

要维护开海以来的良好局面,就应当在官与商之中有个法度,官府可以通过“缴送”、纳税取得利益,维持国计,但绝不可以直接插手到商人的贸易之中。这一条,中国自周朝便已很明确,连出现在墟市的官员都有杀身之祸,更何况作为官员直接去做生意呢?祖秉圭无疑是犯了大忌,就算是皇亲国戚也于法难容。

更何况,要吸引外商,让海上贸易兴盛起来,就得充分调动各大行商的积极性,而这就得公平交易,鼓励平等竞争,这才可能做到公道,否则,人家见你官商勾结,欺行霸市,以后谁还敢来?那开海还有什么意义,弄不到,又得重回禁海的老路,国计不成,民生凋弊,大清的江山还保不保?

因此,雍正年间,在南海开航之后这短短的几年间,杨文乾、祖秉圭的相继倒台,行商,尤其是谭康官的几次入狱,于外商看来似乎是一种“混乱”,因为不知究里。而事实上,则是如何确保开海,确保为开海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尤其是如何通过规则的制订,为开海举措保驾而发生的一系列相当严峻的、具有原则性以及前瞻性的斗争。在这场明争暗斗中,谭康官不仅被剥夺了商总一职,还两度身陷囹圄,差点流亡不归,他的合伙人陈芳官最终送了性命,但最后仍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赢得了可贵的胜利,也奠定了其后几十甚至上百年间十三行在对外贸易的基本格局。所以,从雍正五年(1727年),到十年后的乾隆元年(1736年),从南海开航,到取消加一征收(即10%“邀送”),清中期的开放态势,显然是良好的与积极的。

之所以在乾隆登基后,让谭康官代表官方与十三行,通过一直与谭家做贸易的法国主任去宣布乾隆关于取消加一征收的上谕,并希望各国大班为此上谕的获得有所报答,当是不无深意的。而马士书中在括号里写上“他此时又出现”,内中含有怎样辛酸的意味,恐一言难尽了。同样,各国对乾隆取消加一征收的反应,也就埋下了二十年后洪仁辉闯天津,导致“一口通商”的伏笔。及至乾隆二年(1737年),祖秉奎贪墨被查明,乾隆亦作出了朱批。

高宗卷四七,乾隆二年七月下(七月丁亥朔,丙午即二十日),刑部等部奏:原任粤海关监督祖秉奎侵欺各项银共一十四万余两,奉雍正十一年十月谕旨:“祖秉奎依拟应斩监候,将应追银两限二年交完。倘逾限不完,著请旨即在广东正法。”今届二年限满,仅追银二万余两,尚未完银一十二万两有零。祖秉奎应即在广东正法。其未完银果否家产尽绝,仍令该督该旗确查,送部核办。得旨:“祖秉奎,改为应斩,著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清实录·高宗》第九册卷四七812页)

前面的论述已为我们展现出雍乾初期行商与洋商之间“贸易混乱”形成的全貌:先是康熙后期准备成立的“公行”,因外商的反对及主张者的失势“无疾而终”,而后是雍正一年(1723年)放松南海贸易,雍正五年(1727年)正式宣布废除对南海贸易的禁令,雍正七年(1729年),酷吏杨文乾为垄断关税实施了10%“缴送”,因外商反对而转嫁到行商头上,而此事最终导致杨文乾的“丁忧”与猝毙;此时,新来的总监祖秉奎又与寿官勾结,同不法外商再试图垄断十三行,谭康官被迫向东印度公司告状且因此被通缉,历来痛恨官商勾结的雍正皇帝及时明察此事,警告祖秉奎“小心脑袋”,并收押了寿官。最后乾隆登基,立即取消了10%“缴送”——这些“混乱”,非常明显地表现出一种开放的态势,对垄断与贪墨一次又一次地抵制与粉碎。如果沿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中国开放的格局显然不同。然而,历史却每每有太多的或然率。每当开放出现突破时,却往往被清廷统治者实行的限制政策而扼制,正如英国使者马戛尔尼所说:“这条中国龙时而安详地展开它的身躯,时而因不安而缩成一团。治与乱的无休止的循环组成了一部不变的历史。”[8]也正是由于清廷这种保守的不彻底的开放,注定走上限关锁国的道路。

而另一方面,正由于中国表现出来的开放态势使得洋商产生错觉,认为清廷统治者是开明的君主,因此打算让皇帝下令开放更多的中国贸易港口。最突出一件事情便是英吉利大班洪仁辉上告皇帝并且在宁波等地进行贸易之事,但是事情的结果却是皇上“强行规定外洋诸国此后只准在广州一地贸易,不得再赴宁波等地。”[9]洪仁辉得到的却是一个“一口通商”的相反结果。这样的结果对于不习惯中国思维的西欧人来说是意想不到的,可是对于行商来说则是意料之中的事。洋商们看到清廷统治者所做的一些开放政策,便不加分析地以他们那重视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去揣测清朝统治者的想法,理所当然地认为清廷统治者是开明的,可是他们怎会知道这仅是皇帝为了表示“怀柔远人”的政治外交手段,其背后的真正用意在于维护中国封建专制统治。这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反映出封建专制主义在中国是根深蒂固的。

雍乾时期,西方国家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使得他们必须通过不断扩大商品贸易来生存和发展。“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10]然而西方国家的变革并没能影响到中国,甚至是法王路易十六之死也没能改变清廷统治者的封建专制思想,反而让乾隆萌生进一步加强对民众专制统治的想法。会形成这样的差别,很大程度上在于欧洲封建社会中教会神权是最高权力,皇帝仅是“世俗之剑”的持有者,而在中国,皇权则是至高无上的。虽然,中国的统治方式曾受到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的认可,但是伏尔泰并没有看到中国的实质,其实也是封建的专制体制,只不过是由现实的人来统治,而不是虚拟无形的神。所以在经历了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及宗教改革运动之后,欧洲封建教会退出主导地位,近代资本主义社会顺利地发展起来。可是中国的情况却与之相反,“中国的皇权自秦始皇之后一直在加强。”[11]也许正因为这种专制思想已经无形地扎根于统治者心中,所以才会在一个多世纪之后在同样一片土地上再次上演事情逆转发展的一幕。如1957年本是极为真诚地推行“双百”方针,最后则逆转为“引蛇出洞”;又如1959年庐山会议上,由于彭德怀在写给毛泽东的信中没有按照先肯定近几年的成绩再总结经验的要求,不是说“有得有失”,而是说“有失有得”,讲的几乎全是1958年大跃进的不足,因此,毛泽东等认为彭有右倾机会主义倾向,于是本来是一场纠左的会议最后逆转成反右。当然这些事情都已成为历史,但是反思历史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

总之,以谭康官为代表的雍乾初期十三行行商为坚持国际公平自由贸易原则与洋商之间的“贸易混乱”,及与海关监督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清廷统治者处理这些“混乱”时所作出的一些开明政策,或多或少地反映出清廷的开放姿态,但是当这种开放触及到清廷封建专制统治安全时,就只能牺牲自己来保全封建统治,这也就是为何当英吉利大班洪仁辉想进一步开放中国通商口岸时,却得到皇帝限关锁国的答案。同时那一时期出现的历史逆转现象尽管在现在看来是违背时代发展规律的,是不利于国家发展的,而且由这逆转导致的恶果历史后来也一一证明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那个封建专制社会历史环境下,它是必然会发生的。此外,还需注意雍乾初期十三行是作为一个进步因素而存在,那一时期的开放态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十三行身上表现出来的,尽管最终没能阻止历史逆转,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范围内还是积极地推进中国的发展。哪怕在“一口通商”的限关锁国政策下,十三行行商的商业行为,乃至他们有意无意地把世界先进的启蒙思想、人文主义带进来,都说明了,对于封建帝制而言,商人无论如何都是“一个革命的要素”。

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朝正式解除海禁、开海贸易,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谕令“一口通商”,其间历约70年,这正是清代十三行初期兴盛的日子,中国外贸的格局也是这个时期确立下来的。人们发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开海,却在五十六年(1717年)又颁发了南洋禁航令,不到十年,雍正五年,又正式废除了这一禁航令,再度开洋,但杨文乾旋即来了个“番银加一征收”、每船收1950银两 “规送”等,对开洋加以诸多限制,直到乾隆元年,方采纳杨永斌等意见,对此加以取消,“上命除落地税,历请并免渔保、埠税、革粤海关赢余陋例未尽汰者,上悉从之”——至此,开海或开洋方最后完全确定下来,因此,当时的外商,尤其是法国商人,在推崇中国的“开明君主制”观念下,竟“仰沐恩波,无不欢忻,踊跃叩首焚香,实出中心之感戴”。

可以说,在这70年间,尤其是自雍正五年(1727年)“开洋”,乾隆元年(1736年)取消“加一征收”的恶税,中国当年对外开放呈现的态势分明是积极的、可喜的,其中,有不少可圈可点的精彩内容。可惜,对十三行的研究,偏偏忽略了这一段历史时期,忽略了这段最为精彩也最为复杂,最为深刻也最为迷惘的政治、经济与文化诸方面的内容;从而对其间态势上、政策上的进一步开放,缺少到位的、真切的探讨与研究。也正因为这一段研究的缺失,对“一口通商”的逆转,以及“一口通商”之后整个中国对外贸易的曲折,失去了必要的、合乎逻辑的历史依据,对其来龙去脉的梳理,也同样发生了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这一来,对整个十三行历史的把握,也就有了严重的畸误与错位。

首先,对十三行的历史主角——行商的认识,不是以康乾初期为基点,而是以后期嘉道年间作参照,虽然前后有其一脉相承的地方,但早年的行商,是可以出洋至南洋与西欧的,而且可以有相对公开的商船直航南洋,不少商船的投资者正是行商,所以,到了后期,潘有度曾感叹,自己不如祖先,能出洋到达瑞国,甚至发出惊叹,中国怎么造不出大船,殊不知早年中国的大船比他所见的欧洲大船还大得多。尤其是发生在雍正十年,广州外贸诸多“混乱”,以谭康官为一方坚持的理念,正是与当时大船海时代相接轨的,主张开放的、公平的竞争,反对官渔私利、官商勾结,避免价格垄断、操纵行市……等等,以至被后来的研究者视为“开放建议远远超出了他所处的朝代”,如果他所坚持的不因种种的原因逆转,也就不至于有自18世纪下半叶逐渐拉开的中西方的距离。遗憾的是,反而在中国研究者一方,却指责他的合伙人陈芳官是有违“行商自律”而被抛弃,丝毫不同情他们抗拒“加一征收”而入狱的一系列悲惨遭遇,从而令这位在清代十三行初期有着卓著声望与贡献的重要行商的史迹变得黯淡与模糊。

其二,对当时西方国家与清朝的关系,也不曾有清晰的认识。18世纪,当时的中国之强盛,当在欧洲之上。英国工业革命刚刚起步,法国在“太阳王”路易十四统治下,亦称雄欧洲大陆,由于启蒙主义的潮流,法国的思想文化亦有不俗的表现,伏尔泰、孟德斯鸠等思想家相继涌现,而中国的“开明专制”亦为其称道,为此,并不难解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何会写在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的旗帜上。康、雍、乾三帝,与路易十四、路易十六的交往相当紧密,以至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令乾隆兔死狐悲。美国研究者何伟亚认为,当马尔戛尼来祝寿时所看到皇宫中西方的先进技艺,并不比他带来的少。正由于我们未能较准确地“重建”当年中西关系的历史,方才出现种种误区,只简单认为西方早已比我们先进,包括对行商真正的历史作用也缺乏全面的认识。

其三,对康、雍、乾三帝的认识亦如此。康熙为何开海后,又发布了“南洋禁航令”?雍正取消了“南洋禁航令”后,在广东海关问题迭出之际,又为何数度出手,惩治了一批舞弊的官员?乾隆分明在政策上完善了“开洋”措施,为何又来了个逆转,在20年后只余“一口通商”。康熙“开海”,出于“国计民生”;雍正惩腐,方可“河晏海洋”,航路畅通;而乾隆为“怀柔远人”放宽政策,取消“番银加一征收”恶税,就足以解释康雍乾三代整个的海洋政策的曲折与反复么?包括雍正,当他在取消南海禁航令前,亦犹移多年,一直认为“海禁宁严毋宽,余无善策”。而后,却出其不意,雷霆出击海关监督祖秉圭、行商陈寿官与外商法扎拉利相勾结,操控外贸的不法行为——二者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一致逻辑?至于乾隆,对英商洪仁辉要上京告状的行为反应之激烈,又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其四,在这一段时间内,官员们各自的表演,更是值得玩味。高其倬对促成南洋开禁的作用,杨文乾的几起几落,几返几离,被人告得“畏风心烦”而死,却始终坚持贪墨洋银不属公帑,又是何心理?祖秉圭的恶人先告状,令谭康官与陈芳观“消失”,为何一下子竟被翻了过来?在这些事件中“你方唱罢我登台”者如常贲、鄂弥达、毛克明,官达、阿克敦、杨永斌乃至唐英等众多官员,他们对开洋的态度,对税制的认识,与行商的关系……种种,都耐人寻味,值得深入探讨。

上面,仅是概述了行商、外商、皇帝与沿海省份海关官员与禁、开、限的关系,他们对“开洋”的认识与态度,由于从各自的地位、立场出发,呈示出千差万别,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出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即便在行商内部,主张自由贸易、抗拒官渔商利的谭康官、陈芳官观一方,与傍官员、操控贸易的陈寿官、汀官一方,其冲突之尖锐,也非我们所能想象的。而外商中,其所维护的平等竞争的原则,与私下贿赂及拿取回扣或佣金之舞弊,亦有相当突出的矛盾。至于皇帝开洋的意念,更与地方官员的想法有很大的差距——正是这些,构成了这个年代最为精彩也最为深刻的历史内容,寻求这方面研究的突破,对今天中国的改革开放,无疑有着借鉴作用与重要的启迪作用,所谓的“十三行遗嘱”是什么,当不再那么扑朔迷离。

由于我们原来掌握的历史资料不全,加上缺乏关注,所以,这一个历史时期对我们来说,几乎是一个盲区。直到今天,我们方才真正认识到,要把握住十三行,要真切了解清朝禁海到开洋,又从开洋至限关的政策演变的大起大落,无疑须抓住这个历史时期,可以说,这才是整个十三行研究的枢纽,是禁——开——限演变历史的枢纽之枢纽,解开了它,方可能解开整个清代外贸之谜,掂量出整个清代十三行的存在价值与历史含量。而十三行研究要有一个根本的转变,获得突破性的成果,就得从这里切入,除此,别无他途。

一切的一切,都在这里发生。

而后发生的一切,也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这是开始,也是终结。这是过去,亦为未来。

而我们则处于现在,不能不前瞻后顾,寻找最逼近历史真相的解释,以预知未来。

【注释】

[1]《清圣祖实录》,第116卷,康熙二十三年九月甲子。

[2]吴伯娅《康雍乾三帝与西学东渐》,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70页。

[3][清]梁延枏《粤海关志(卷二)前代事实一》,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13页。

[4]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47页。

[5]Diary and consultations of the Council in China for 1731; 7 Dec 1730-11Jul1732; at Canton Jul 1731-Jan 1732??IOR/G/12/31??1730-1732, 46。

[6]Diary and consultations of the Council in China for 1732; 20 Dec 1731-6 Jan 1733; at Canton Jul 1732-Jan 1733??IOR/G/12/33??1731-1733, p.16。

[7][法]Charles de Secondat, de Montesquieu孟德斯鸠著,于应机、余新丽编译The Spirit of Laws,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338页。

[8][法]阿兰·佩雷菲特著,王国卿等译《停滞的帝国》,三联书店,1993年版,40页。

[9]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6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255页。

[11]李景屏《乾隆六十年》,华艺出版社,2009年版,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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