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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教育的补充作用-家庭教育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两种教育形式并不冲突,反而相互之间是较为有益的补充。而后其长女又代替父亲教育妹妹,无疑较为完整地再现了唐代家庭内部教育的一个状况。从社会上要求的基本礼仪到诗书,可以说士族家庭对于女子的教育也是较为全面的。

家庭内部教育的补充作用-家庭教育成果

二、家庭内部教育的补充作用

除了这种规模较大、组织结构较为完整的家学教育之外。家学教育无疑还有一种较为简单便捷的形式,那便是基本上在家庭内部完成的家学教育。两种教育形式并不冲突,反而相互之间是较为有益的补充。只是有些家庭由于某种原因脱离了家族教育环境,从而只能在家庭这个较小的范围之内,由家庭成员对其子弟进行教育。而在家塾教育为主的环境中,单个家庭的教育可以说弥补了家塾教育的某些不足。首先如前文所述,唐代的童蒙教育开始得都较早,常常4岁左右便开始对其进行启蒙教育。而如陈氏家族规定要到7岁才可以入学学习。虽然不同家族应该有一定的差别,但从前文的事例看,六七岁入学无疑是较为普遍的现象,那么从4岁到入学这段时间的教育,条件较好的家庭无疑可以自行来弥补,从而加快教育的进程。这种以个体家庭为主的教育模式依据施教者和受教育者家庭关系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即父母辈对于子侄的教育、兄嫂对于弟弟的教育和姐姐对妹妹的教育。父母辈对于子女的教育和影响较为常见,即使在家塾教育中父母对于下一代也有着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一定是通过直接教育来实现的,长辈的著述、言行都在影响着子女的发展方向和价值取向。不过我们这里主要关注的还是父辈对于子女的直接教育,这样的例子比较多。

姚思廉,字简之,雍州万年人。父察,陈吏部尚书;入隋,历太子内舍人、秘书丞、北绛公,学兼儒史,见重于三代。陈亡,察自吴兴始迁关中。思廉少受汉史于其父,能尽传家业,勤学寡欲,未尝言及家人产业。[56]

独孤及,字至之,河南洛阳人。为儿时,读《孝经》,父试之曰:“儿志何语?”对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57]

女学士、尚宫宋氏者,名若昭,贝州清阳人。父庭芬,世为儒学,至庭芬有词藻。生五女,皆聪惠,庭芬始教以经艺,既而课为诗赋,年未及笄,皆能属文。长曰若莘,次曰若昭、若伦、若宪、若荀。若莘、若昭文尤淡丽,性复贞素闲雅,不尚纷华之饰。尝白父母,誓不从人,愿以艺学扬名显亲。若莘教诲四妹,有如严师。著《女论语》十篇,其言模仿《论语》,以韦逞母宣文君宋氏代仲尼,以曹大家等代颜、闵,其间问答,悉以妇道所尚。若昭注解,皆有理致。贞元四年,昭义节度使李抱真表荐以闻。德宗俱召入宫,试以诗赋,兼问经史中大义,深加赏叹。德宗能诗,与侍臣唱和相属,亦令若莘姊妹应制。每进御,无不称善。嘉其节概不群,不以宫妾遇之,呼为学士先生。庭芬起家受饶州司马,习艺馆内,敕赐第一区,给俸料。

元和末,若莘卒,赠河内郡君。自贞元七年已后,宫中记注簿籍,若莘掌其事。穆宗复令若昭代司其职,拜尚宫。姊妹中,若昭尤通晓人事,自宪、穆、敬三帝,皆呼为先生,六宫嫔媛、诸王、公主、驸马皆师之,为之致敬。进封梁国夫人。宝历初卒,将葬,诏所司供卤簿。敬宗复令若宪代司宫籍。文宗好文,以若宪善属文,能论议奏对,尤重之。[58]

臣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因感邻里儿稚,有父兄为开学校,涕咽发愤,愿知诗书。慈母哀臣,亲为教授。[59]

可以说上面几则记述较为充分地说明了父辈在子女教育中的作用,在中国社会中,男性无论在社会还是在家庭中都处在主导的地位。他们更多地继承了家学的传统,如姚思廉从父亲那里继承的就是家学对于《汉书》的研究。姚察曾撰《汉书训纂》,其后他的曾孙姚珽也继承了这一家学,撰写《汉书绍训》以发扬祖先的学说,由此而言,学术性较强的知识,由父辈进行直接传授无疑更为有益于其延续,这也是家塾教育之后的一种知识层面上的提升。宋女学士的事例中,其父亲则承担了她女儿的全部教育,从经籍到诗赋,可以说这也是父亲教授内容较为丰富的例子。而后其长女又代替父亲教育妹妹,无疑较为完整地再现了唐代家庭内部教育的一个状况。由此可以看出,唐代家庭中同样注重对于女子的教育,由于女子很难像男子那样就读家塾,那么这种家庭内部的教育对她们来说无疑更为重要,而且社会也注重女子的才华,宋氏姊妹得以入选进宫,依靠的并不她们的容貌,而是她们卓异的才华,并由于她们的才华获得了德宗的宠信。随后的三个帝王对其都十分敬重,可以说更多的是由于其在宫廷教育中所起的作用。这种对于女子才学的尊重,无疑促进了唐代大量学有所长的才女的涌现。而她们的教育无疑更多是通过家庭内部来完成的,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很可能不是对她们进行教育的主要力量,母女、姊妹之间的知识的交流无疑更为方便,宋若莘替代父亲对她的妹妹们的教育也说明了这一点。而且由于唐代对于女子教育的重视,许多女子都有着较高的学识修养,特别是出身士族家庭的女子,良好的家学传统使她们的学识得到保障,也为其在新的家庭中的教育地位提供了知识上的支持。如河东薛巽的妻子,是博陵崔简的女儿,柳宗元在《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崔氏墓志》中称其“三岁知让,五岁知戒,七岁能女事;善笔札,读书通古今。其暇则鸣弦桐,讽诗骚以为娱。”[60]可以说柳宗元在墓志中将一个有着良好学识修养的士族女子简单地勾勒了出来,考虑到墓志铭的夸饰性,可说柳宗元表现的并不是一个杰出的才女,而只是一位才艺较为出色的士族女子。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窥视古代士族家庭女子的基本评判标准和生活状况。从社会上要求的基本礼仪到诗书,可以说士族家庭对于女子的教育也是较为全面的。(www.xing528.com)

而在新的家庭中,当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因为特殊的原因,如事物繁忙、远仕、早逝等,不能对于子女进行教育的时候,母亲等家庭中的女性成员便开始承担起家庭中对于子女的教育责任,许多时候这种教育也是对于其他教育的一种弥补,是同时进行的。可以说一个出身于家学传统较好的家庭的文人,可能接受了多种方式的教育的影响,有父亲和母亲共同教育的影响,也可能有家庭其他成员的影响,然后还有家塾教育的影响。但在特定条件下某种教育形式就被完全突出了出来,上文中的元稹便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事例,父亲早丧,家境困窘,没有能力入学读书,到8岁才由他的母亲对其进行教育,可以说在唐代元稹开始学习是较晚的了。与之相近的事例在唐代还有很多,如:

颜真卿,字清臣,秘书监师古五世从孙。少孤,母殷躬加训导。既长,博学工辞章,事亲孝。开元中,举进士,又擢制科。[61]

李绅,字公垂,润州无锡人。本山东著姓。高祖敬玄,则天朝中书令,封赵国文宪公,自有传。祖守一,成都郫县令。父晤,历金坛、乌程、晋陵三县令,因家无锡。绅六岁而孤,母卢氏教以经义。绅形状眇小而精悍,能为歌诗。乡赋之年,讽诵多在人口。元和初,登进士第,释褐国子助教,非其好也。东归金陵,观察使李锜爱其才,辟为从事。[62]

夫人颖川陈氏,陈朝宜都之后。祖讳璋,利州刺史。考讳润,坊州鄜城县令。妣太原白氏。夫人无兄姊弟妹。……诸子尚幼,未就师学,夫人亲执诗书,昼夜教导。恂恂善诱,未尝以一呵一杖加之。十余年间,诸子皆以文学仕进,官至清近,实夫人慈训所致也。[63]

先夫人姓卢氏,讳某,世家涿郡……尝逮事伯舅,闻其称太夫人之行以教曰:“汝宜知之,七岁通《毛诗》及刘氏《列女传》,斟酌而行,不坠其旨。汝宗大家也,既事舅姑,周睦姻族,柳氏之孝仁益闻。岁恶少食,不自足而饱孤幼,是良难也。”又尝侍先君,有闻如舅氏之谓,且曰:“吾所读旧史及诸子书,夫人闻而尽知之无遗者。”某始四岁,居京城西田庐中,先君在吴,家无书,太夫人教古赋十四首,皆讽传之。以诗礼图史及剪制缕结授诸女,及长,皆为名妇[64]

上面的几则史料,较为清楚地展现了女性成员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相比需要为仕途奔波的男性成员,其无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子孙后代的教育上。完全承担教育的职责是特例,但辅助教育则应该是比较常见的事情。柳宗元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就清晰地体现了这一点,其既在缺少书籍的情况下对柳宗元进行童蒙教育,又尽力教导女儿的各项才艺。可以说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其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同时她的出身也验证了家族中对于女子教育的注重,出身于范阳卢氏,7岁便通习《毛诗》,虽然较某些唐代的天才儿童要晚一些,但是即使在文人中仍然是较为优异的。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对家庭内部教育获得一个较为完整的认识。首先家庭内部教育是其他教育形式的一个较为重要的补充,特别是唐代开始较早的童蒙教育,这种由科举制度带来的教育的功利性,便是从家庭内部的教育开始的。另一方面,有些专业性较强的知识如训诂等需要家庭内部进行直接传授,这样父辈等家庭中的男性成员所进行的直接性的教育无疑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从而使家学传统得到延续。其次,唐代传统家庭中注重对于女子的教育,唐代社会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女子才学的价值和作用。因而在家庭内部教育中女性成员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对于家庭中的女子进行教育无疑是先学者的一个应尽的义务,特别是母亲对于女儿的教育,除了少数是由父辈来承担的以外,大部分都是由母亲来完成的,唐代社会对于女性的才艺也有着一定的评判标准,如果达不到要求应该会遭到轻视的。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教育所承担的童蒙教育中,由于一些原因也需要女性成员来承担很大的一部分,《红楼梦》中也说元春曾在未入宫时便教授了贾宝玉好几本书,认识了数千字,可以看出这个传统一直被继承了下来。在特殊的情况下家庭中的女性成员还要承担子女所有的教育,这一般是比较无奈的选择,毕竟如果教育完全束缚在家庭内部并不利于子女获得较为全面的发展,而且作为面向科举的教育,更容易脱离和时代之间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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