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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藩镇割据对唐代诗人的生存影响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节度使制度无疑是唐代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唐代仍然面临着周围草原游牧民族的威胁,其是保证内地和中央政权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安史之乱”便是地方藩镇势力不断扩充的产物,而后唐王朝进一步陷入中央政府与地方藩镇力量的冲突和矛盾之中。

唐代藩镇割据对唐代诗人的生存影响研究

第四节 唐代藩镇割据对于唐代诗人生存的影响

正如前面所论述的那样,唐代最为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军事割据的存在,可以说这种割据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中国中央政府一直在向集权制度的完善发展,但是中央政权面临着一个严重的问题,那便是中央政权的孤立和宗室之间的争权夺利。历代王朝的统治者的政策都在这两者之间摇摆,秦代基本以郡县制度取代了对于宗室的分封,这也一定程度上促使在秦代末年的战乱中,秦王朝很快便失去了对于地方的控制,只能依靠关中旧土的军事力量来平定山东兴起的新力量,而且秦二世对于宗室的任意屠戮也是彻底取消分封制度的一个直接后果。因而,汉代惩戒秦王朝的教训,首先从封建制度的部分恢复开始,然后逐渐建立了对于宗室的分封。这种对于宗室一定程度的分封影响还是比较深远的,许多王朝都在宗室分封中赋予他们多少权力进行不断的尝试,曹魏时期虽然名义上分封宗室,但皇室诸王却没有任何实际的权力,也不让他们担任具有实际权力的官职,曹植就多次在诗文中表达了对于现实的悲愤与苦闷。到了晋代,对于宗室的分封仍然在继续,而且对于宗室的限制也逐渐放宽,允许他们担任掌握实际兵权的官职。而后面临中央政治的混乱,晋王朝的分封制的弊端就暴露了出来,“八王之乱”的出现虽然更多的原因是君主昏庸无能和中央政府的混乱,但是宗室对于核心权力具有更多的渴望却是不言而喻的,一旦他们获得提升自己权力地位的机会,常常会在皇室家族内部制造混乱。但是如果皇族的力量衰弱,皇权就受到威胁,难以保持帝王的权威。如东晋司马氏力量衰弱,士族的力量崛起,朝政就完全掌握在士族手中,王敦、恒温等掌握军政权力的割据力量,就曾数次威胁皇权的存在,直到刘裕作为新兴的军事力量,依靠其在军事上的优势,完全取代了东晋司马氏的政权。刘裕并不出身士族,可以说是寒族依靠军功和军事力量谋取了上层权力。但是这种缺少士族势力支持的军事政权,并没有稳固的基础,如果放弃其在军事力量上的优势,其皇族政权难免受到其他力量的威胁。因而,刘裕在开创刘宋政权之初,就开始委任自己的子弟作为军队名义上的统帅。如刘裕北伐之后便以年仅12岁的刘义真作为统帅镇守关中,这也构成了关中覆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沈田子既杀王镇恶,王修又杀田子。义真年少,赐与左右不节,修常裁减之,左右并怨。因是白义真曰:“镇恶欲反,故田子杀之。修今杀田子,是又欲反也。”义真乃使左右刘乞等杀修。修字叔治,京兆灞城人也。初南渡见桓玄,玄知之,谓曰:“君平世吏部郎才。”修既死,人情离骇,无相统一。[17]

此后兰陵萧氏虽重夺政权,但是其同样依靠的是夺得的军事权力,可以说南朝基本上都继承这样的统治模式。北朝的皇族力量同样是统治的核心力量,任何失去了自身家族力量维护的政权都很快失去了对于权力的掌握,北魏虽然强盛一时,但是本身宗族失去了对军事力量的控制正是其分裂进而沦为傀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唐代对于这个问题,在这两者之间也在寻求一种平衡,对于军事力量的控制无疑是这一问题的核心问题,任用宗室易于引起内部政权的分裂争权夺利。“玄武门之变”和太宗诸子对于帝位的争夺就是唐代集权制度不完善的产物,永王事件更彰显了唐代对于宗室内部控制的严格。而节度使制度无疑是唐代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唐代仍然面临着周围草原游牧民族的威胁,其是保证内地和中央政权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可以说,唐代的节度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立这一制度的初始目的,“安史之乱”前唐王朝在边境周围设立的节度使基本上维护了唐代的边境的安全,而且许多节度使如王忠嗣、封常清、哥舒翰等人都立功边境,开疆扩土。唐代在“安史之乱”之前,面对边境的游牧民族,唐王朝基本上都处在攻势的状态,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藩镇制度使得军事力量保持较强的战斗力。从制度的源承来说,藩镇制度和北魏在北方建立的六镇制度有一定的类似之处,西魏、北周而后建立的府兵制,以及宇文泰在北周建立的八柱国制度,都为节度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借鉴。然而开元以后,府兵制度瓦解,节度使制度的兵源,不能从府兵制度中获得补充。“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的局面基本上被打破,节度使依靠他们在物力和行政上的自主权力开始扩充自己的实力。进而独立性进一步强化,开始试图摆脱中央对他们的控制。“安史之乱”便是地方藩镇势力不断扩充的产物,而后唐王朝进一步陷入中央政府与地方藩镇力量的冲突和矛盾之中。可以说中央政府无力从根本上解决藩镇割据的局面,因为唐王朝已经缺少足够可以依靠的力量,士族已经逐渐放弃了他们在军事上的特殊地位。而关中的土地已经难以承担中央政府的耗费,需要通过江南漕运来维持日常的花费。两《唐书》中的《食货志》以记述漕运和赋税为主要内容,宣州刺史裴耀卿上便宜事条曰:

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惟出租庸,更无征防。缘水陆遥远,转运艰辛,功力虽劳,仓储不益。窃见每州所送租及庸调等,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扬州入斗门,即逢水浅,已有阻碍,须留一月已上。至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多属汴河干浅,又般运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即逢黄河水涨,不得入河。又须停一两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入洛即漕路干浅,船艘隘闹,般载停滞,备极艰辛。计从江南至东都,停滞日多,得行日少,粮食既皆不足,欠折因此而生。又江南百姓不习河水,皆转雇河师水手,更为损费。伏见国家旧法,往代成规,择制便宜,以垂长久。河口元置武牢仓,江南船不入黄河,即于仓内便贮。巩县置洛口仓,从黄河不入漕洛,即于仓内安置。爰及河阳仓、柏崖仓、太原仓、永丰仓、渭南仓,节级取便,例皆如此。水通则随近运转,不通即且纳在仓,不滞远船,不忧久耗,比于旷年长运,利便一倍有余。今若且置武牢、洛口等仓,江南船至河口,即却还本州,更得其船充运。并取所减脚钱,更运江淮变造义仓,每年剩得一二百万石。即望数年之外,仓廪转加。其江淮义仓,下湿不堪久贮,若无船可运,三两年色变,即给贷费散,公私无益。”疏奏不省。至二十一年,耀卿为京兆尹京师雨水害稼,谷价踊贵,玄宗以问耀卿,奏称:“昔贞观、永徽之际,禄廪未广,每岁转运,不过二十方石便足。今国用渐广,漕运数倍,犹不能支。从都至陕,河路艰险,既用陆运,无由广致。若能兼河漕,变陆为水,则所支有余,动盈万计。且江南租船,候水始进,吴人不便漕挽,由是所在停留。日月既淹,遂生窃盗。臣望于河口置一仓,纳江东租米,便放船归。从河口即分入河、洛,官自雇船载运。三门之东,置一仓。三门既水险,即于河岸开山,车运十数里。三门之西,又置一仓,每运至仓,即般下贮纳。水通即运,水细便止。自太原仓溯河,更无停留,所省钜万。前汉都关中,年月稍久,及隋亦在京师,缘河皆有旧仓,所以国用常赡。”上深然其言。至二十二年八月,置河阴县及河阴仓、河西柏崖仓、三门东集津仓、三门西盐仓。开三门山十八里,以避湍险。自江淮而溯鸿沟,悉纳河阴仓。自河阴送纳含嘉仓,又送纳太原仓,谓之北运。自太原仓浮于渭,以实关中。[18]

裴耀卿这段论述无疑清楚地表明了唐代关中所面临的艰难境地,可以说在这种局面下唐代首先是缺少经济上的支撑来平定叛乱。另一方面唐代中央政府自身并没有控制足够的军事实力,我们审视唐宪宗时期平定淮西叛乱的主要力量就可以发现,虽然以裴度作为主帅,但是其所依靠的仍然是地方的军事力量,基本上没有直接调动多少中央的直系军队。德宗时期泾原节度使兵变更是彰显了中央禁卫军事力量的薄弱,可以说唐代更多的是依靠一种藩镇力量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对于江南的控制和中央统一政府的向心力来维持其勉强存在的局面。而藩镇力量也需要在这种和中央政府的对抗,以及藩镇力量之间的相互争夺中生存下来,首先藩镇依靠的当然是军事力量,特别是世代进入行伍的家族,他们往往能影响藩镇统帅的变革,毛汉光在《魏博二百年史论》一文中对于魏博“牙兵”在魏博节度的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可以说军事力量是割据的基础。但是纯粹的军事力量,并不能带来较为稳定的局面,而且在与中央政府的联系中同样需要文人为其修饰文辞,同时宴乐文化也为文人的施展提供了空间,许多文人也常常任职幕府,并借助于幕府对中央政府的影响,谋求仕途的进步。总体来说,藩镇割据对于诗人群体的生存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藩镇割据影响了唐代的政治局面,河北一带仍然是唐代人口的密集地区,藩镇割据的局面使得中央政府完全丧失了在河北和河南部分地区的赋税。而且藩镇又不时威胁着中央政府的主体地位,中央政府不得不恩威并用,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在武力镇压有着不臣之心的藩镇的同时,又用恩赐财物的方式来笼络向中央效忠的藩镇。这也使得中央政府的处境在“安史之乱”以来都较为窘迫,迫切需要能够理顺这种复杂关系的人才,诗人群体仅以辞赋上的才华,很难获得特殊的地位,唐代中后期帝王已经不再如唐代初年那样豢养一批宫廷诗人,即使如唐宣宗那样喜好诗词的帝王,也并没有为诗人提供特殊的地位。另一方面,藩镇割据的逐渐扩大,为诗人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生存空间,许多诗人在中央政府难以获得生存的空间,不得不进入藩镇幕府谋生,如李商隐便辗转于多个幕府之间,依据赖瑞和在《唐代基层文官》的论证,李商隐作为掌书记进入幕府,俸禄远远高于唐代普通文官。这也促使唐代诗歌在唐代中后期在中下层获得了较为广阔的基础,如前文所论述的那样,在五代时期诗歌创作也成为一种有着师承关系的才艺。下面我们就具体审视一下唐代藩镇对于诗人群体的具体影响。

唐代许多诗人都有着幕府的经历,通过前文对于唐代主要诗人的仕途迁转历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幕府生涯是许多诗人人生经历中的重要一环。许多是在进入仕途的初期,按照唐代依循年格的吏部铨选官吏的制度,很难获得较为如意的官职,如白居易元稹那样得以荣任秘书郎之类在唐代被作为升官之捷径的官职的毕竟是极少数,大部分在科举及第之后,只能去就任一些上县等级以上的县尉,这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让许多文人难以适应,特别是一些原来只是饱读诗书,只以科举为业的文人。这一点在李商隐身上体现得就较为明显,在《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归京》一诗中,诗人充分表现了对于这种生活的不满和不适应,所谓“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山入座隅。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19]这里诗人首先难以接受的就是他面对囚徒的基本职责,期次又厌倦于对于上级官吏的趋走逢迎,可这都是下层官吏的基本生活模式。高适在诗中也表达了这种困苦,所谓“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20]这两种困苦惊人的类似,这和他们的职守相近有一定的关系,他们所就任的县尉都分管着“法”,需要掌刑法、盗贼等,可是不仅这样,即使如前文论及的杜甫在华州担任以文职为主的工作,仍然表现了对于繁杂事物的厌倦。在这种情况下,诗人们往往离开底层官职,寻求其他仕宦的途径,这时候唐代的幕府便成为诗人的另一选择。前期主要是进入开边扩土的武将所设立的幕府,以求同样获得军功,来获得仕途的升迁。高适、岑参都在初期仕途不容易的情况进入哥舒翰、高仙芝、封常清等人的幕府,以求立功边疆。自然高适的仕途更为顺利一些,而岑参在幕府中几经沉浮,也得以不断提升官职的品级,最终就任嘉州刺史。中后期文人更多的是进入地方高级官吏的幕府,如节度使、观察使等,主要作为掌书记、推官等处理一些以文辞为主的工作。这种生活无疑和许多文人的日常生活是相似的,基本上以文笔书籍为业。可以说从科举及第到进入仕途,这是文人生活的一次重要的转变,而文人的适应能力也影响着他们的仕途前景,在前文我们对于官员迁转的探讨中,已经表明在基层官职中的政绩,对于入朝获得显要官职是重要的一环。然而诗人作为一个具有共同文化特性的群体,在这种转变中并不处于优势地位,这也和诗人群体平时的修为有着极大的关系。如果说中国文学感性更为突出,那么诗歌文化无疑是完全以感性为主体的,擅长于诗歌创作的文人在很大程度上更富于感性思维,易于接受外物的影响。面对这种境遇的变迁和社会职责的加强,如果没有较强的自我理性控制能力是不可能迅速取得较为突出的政绩的,也不可能适应官场的特殊文化,从而无法在官府与下层民众的对立中适当处理自己的位置。因而许多诗人在基层官职中往往流露出种种失意,这种失意的情绪,往往进而影响到他们的仕途。我们详细分析李商隐的仕途经历,便可以更为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李商隐三次应举不第,直到文宗开成二年在令狐绹的奖誉提携之下才得以进士及第,这时诗人已经26岁了,而这之前李商隐应该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令狐楚的幕府,虽然没有获得正式的官职。而后李商隐应试博学宏词的经历却较为复杂,先被录取并注拟官职,复审时又被所谓长者抹去,这种情况也显示了诗人在当时并没有获得较为良好的声誉。由于仅仅科举及第需要守选三年不能直接入仕,在科举及第之后李商隐进入泾原节度使王茂元的幕府,直到开成四年,李商隐28岁以书判拔萃,才得以释褐秘书省校书郎,不久便调为弘农尉。弘农属河南府虢州,从级别上来说是望县,依据前文论述这也是一个较为平常的迁转,但是诗人在这个职位上却很不如意,除了前文中诗人在诗歌中所表达的怨望不满之外,李商隐因为“活狱”而触怒观察使孙简,差一点儿罢官,只是因为同样在诗歌上富有才华的姚合替换了孙简,才直接喻使李商隐还官。这也使得他在弘农的职位上延长了一年,但是到开成五年,李商隐便离开了弘农,在得到河阳节度使李执方的资助后移家长安樊南,这无疑彰显了几点:首先,李商隐并没有能完成其在弘农的任期,而且在这一任期内他也没有任何被上层赏识的政绩。其次,他在弘农期间也没有能积累多少财富,在离开职位时需要他人资助才得以入住长安。入住长安之后,他又应王茂元之招进入陈许节度使的幕府,在陈许只有一个月左右他又进入华州观察使周墀的幕府,而后直到会昌二年李商隐31岁时又再次以书判拔萃,重入秘书省为正字,然而诗人这次就职秘书省又因为年底李商隐的母亲去世而丁忧闲居。35岁诗人服阙之后重官秘书正字,然而在第二年李商隐又应桂管观察使郑亚之招,以观察支使进入郑亚幕府。一年之后郑亚被贬,诗人入京选官为盩厔县尉,但李商隐并没有真正担任这一官职,而是先被京兆尹留为参军事,后又为武宁节度使卢宏止辟为判官,得领侍御史的官衔。随后李商隐又跟随卢宏止赴汴州,直到太和五年诗人40岁时,卢宏止卒于汴州,诗人困窘归京,又以文章干谒令狐绹才得以补为太学博士,很快柳仲郢任东川节度使又招其为掌书记,然后又改任为节度判官,跟随柳仲郢在梓州幕府任职近五年,在约45岁后才返回长安,又蒙柳仲郢表荐为盐铁判官,只有一年左右诗人便从盐铁判官任上罢官,而后不长时间李商隐便病卒于郑州。

我们详细分析李商隐这一段挫折的仕宦历程,便可以发现李商隐的经历还是体现了诗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唐代的社会背景下,特别是在藩镇割据广为开辟幕府的局面下,其所面对的机遇和命运受到的影响。首先,正如前文所说的,藩镇为诗人在地方职位上任职不顺利的情况下提供了另一个施展的空间,虽然进入幕府往往只是文人们仕宦途中的无奈之举,但是这也确实为诗人们提供了重新开始的新的仕宦途径,如李商隐在弘农尉上就职不如意,进入幕府,又得以再次重入秘书省为正字。而秘书正字一类的官职一向被认为是唐代仕宦起家的良选,只是李商隐似乎还是不希望就任县尉一类的地方官职,重选为盩厔县尉时,诗人仍然很轻易地放弃了这一地方官职,继续应辟招进入幕府。但是卢宏止的突然病卒,使得诗人的宦途突然陷入困窘,以致不得不干求于令狐绹,补了一个清贫的太学博士,显然这个职位并不符合诗人的仕途意愿,于是很快又进入柳氏幕府,谋求新的升迁途径。但是从这个途径李商隐并没有能真正获得施展自己志向的空间,当然晚唐的社会现实也无法满足诗人较为理想的志向。其次,诗人在中央政府并没有获得较高的声望,仅仅依靠诗文才华的文人,在铨选制度主要因循年格的情况下,不沿着前文所论述正常迁转模式的超常规升迁,往往很难得到其他朝臣的认同,元稹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李商隐的仕宦历程无疑更为清晰地展现了,仅仅依靠藩镇幕府的推荐,并不能获得中央朝臣的认同,李商隐三次入朝选官,都没有能获得较为理想的官职。对比李德裕的升迁过程就可以发现,入职幕府只能是一时之选,如果希望在唐代宦达,仅仅依靠藩镇对中央的影响力是远远不够的,这种外来的影响往往受制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许多外放为节度使的文官,他们并不属于唐代藩镇的主要力量,但他们周围却常常容易聚集较多的富有才华的文人,这和他们自身的文化修养以及喜好有着很大的关系。而且相对于北方的战乱不断,这些外放官员所治理的地方相对较为安定,也易于吸引优秀的文人加入。但是这些外放的官员,往往是在中央内部的争权夺利中处在弱势地位而不得不谋求外任。张九龄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孟浩然虽在荆州与张九龄长期交往,但是却终身不得入仕。而进入北方处于近似于军事割据状态藩镇的幕府的文人,则更容易获得较高的官阶,这种虚职在唐代发放较为普遍。这首先就源于中央政府对于河北诸藩镇的笼络,以求得他们效忠于中央政府,田弘正无疑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田弘正是唐代中兴的一个重要力量,正是由于田弘正统领魏博效忠于中央政府,从唐宪宗平定淮西叛乱到穆宗前期,唐王朝才获得了一个较为安定的局面。

乙酉,以魏博等州节度观察等使、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兼侍中、魏博大都督府长史、上柱国、沂国公、食邑三千户、实封三百户田弘正可检校司徒、兼中书令、镇州大都督府长史、成德军节度、镇冀深赵等州观察处置等使。[21]

从这段对于田弘正最后迁转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在唐代,河北诸藩镇依靠其在军事上的影响,只要服从于中央政府,获得高等级的官阶还是很容易的。这就使北方藩镇的臣属能够较为容易地获得较高的职位。唐代的墓志铭也为我们证明了一点,许多名不见载于史传的文人,在墓志铭的记述中却有着较高的官职。最后,唐代幕府依靠待遇等方面的优势,还是有着吸引文人加入的优势的。李商隐虽然在弘农县尉离职以后,前后两次在中央任职,有较为清冷的太学博士,也有升迁捷径的秘书正字,但是李商隐都没有能完成任期,特别是太学博士,李商隐通过令狐绹谋得这一官职之后,很快就放弃了,再次进入幕府。显然在唐代,幕府吸引文人加盟并不仅仅依靠前途难以预测的仕途的升迁,更依靠优厚的待遇。

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可以认为藩镇割据对于唐代诗人生存状况的影响,主要在于以下几点。首先,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藩镇割据使得社会资源开始面临一种接近匮乏的境地,唐代中后期的君主虽然不乏昏庸者,但是也没有大兴土木、穷尽豪奢者。这应该主要还是政府掌握的资源较为缺乏的结果。其次,藩镇割据使得许多社会资源在军事力量手中相对集中,诗人也得以获得一个新的生存的空间,这种新生的空间一直延续到五代十国时期,这种延续的发展使得诗歌在中下层文人中获得进一步的扩展,对于诗歌创作成为一种文人中普遍具有的才艺具有推动作用。最后,藩镇格局的局面虽然促进了诗歌发展,但是并没有为诗人提供广阔的宦途前景。进入幕府的诗人群体,他们的宦途仍然受到很大的制约,这种制约和唐代的社会形势整体上是一致的。不过藩镇所提供的较为优厚的待遇,同样使得诗人群体成为在社会上一个较为优异的群体,也吸引了许多文人希望借助诗歌上的才华,谋求生活境遇上的改变。

【注释】

[1]姚察、姚思廉撰:《梁书》,第5卷,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35页。

[2]赵郡李氏汉中分支加入唐王朝政权较早。

[3]刘昫等撰:《旧唐书·李林甫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204页。

[4]清河三支拜相者5人,博陵拜相者11人,南祖拜相者5人。

[5]《旧唐书·崔胤传》,第177卷,第4584页。(www.xing528.com)

[6]士族标准依据毛汉光《中古家族变动》一文中五品官员以上人数参照。

[7]《旧唐书·职官志一》,第42卷,第1805页。

[8]宋之问释褐官难以确定,据《唐才子传笺证》考证应为某地县尉。

[9]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9页。

[10]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244页。

[11]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杜甫传》,第126卷,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736页。

[12]《新唐书·高适传》,第143卷,第4681页。

[13]李昉等编撰:《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13卷,白居易《授温尧卿等赐绯充沧景、江陵判官制》。

[14]王维著,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425页《辋川集·辛夷坞》。

[15]白居易著,朱金成注:《白居易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493页《中隐》。

[16]韩愈著,钱仲联集释:《韩昌黎诗系年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57页《八月十五日赠张功曹》。

[17]沈约撰:《宋书》,第61卷,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643页。

[18]《旧唐书·食货志》,第49卷,第2115页。

[19]李商隐著,冯浩笺注:《玉溪生诗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页。

[20]高适著,刘开扬笺注:《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30页《封丘县》。

[21]《旧唐书·穆宗本纪》,第16卷,第4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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