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构建“第一资源”保障机制
6﹒3﹒1 组织保障,健全党管人才的组织管理机制
人才是事业之本,“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考核制度,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局以上单位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定期对人才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和督促检查。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每年年底必须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人才工作情况,确保人才工作主体到位、责任落实,从战略高度抓好人才工作。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科学人才观要求的考核办法。在考核年度各方面工作的同时一并考核人才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高效的人才工作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督查机制。组织部门重点抓好谋划大局、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分类指导、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学术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
加强人才工作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协调好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统筹安排人员配置,建立人才工作专职干部队伍,逐步设立人才工作的专门机构。加大人才工作干部队伍的岗位培训力度,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工作干部队伍。
建立和完善产业人才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由劳动人事、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人才管理协调议事机制,打破人才管理上政出多门、相互封闭的格局,克服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制定连云港市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定期研究产业人才发展情况。建立产业部门与人才部门的长效互通机制,产业部门应及时向人才部门通报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重点和产业对人才的需求,人才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产业部门的联系,增强人才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人才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组织专家为重点企业制订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协调和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为人才提供创业、创新服务。
组建国内外专家咨询委员会,重点研究连云港市人才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优化相协调、相配套的战略举措和具体政策措施,及时为连云港市城市发展战略、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大项目等的投资建设提供人才方面的咨询服务。
6﹒3﹒2 资金保障,建立人才资本投入机制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推动从注重物质资本的积累向注重人才的积累转变,确保并逐步提高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人才资源开发的比例。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发挥政府对人才资本投资的导向作用。由政府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各级财政把人才开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用于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的重点项目。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技能型人才的奖励、引进、培训、进修、创业风险投资、创新投资担保,对留学生科技创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科研项目的资助。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一定比例设立专门的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人才开发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完善政府投入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的跟踪监管,切实提高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要研究制定财政、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渠道进行人才引进、开发、培养的投入。
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通过强化用人单位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鼓励用人单位设立人才开发资金,结合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把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吸引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连云港市人才开发事业。
发挥社会投资的补充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人才资源开发,设立各类人才奖项,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全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逐步形成能够满足各种人才开发项目的人才资金体系。
6﹒3﹒3 平台保障,建立和完善进出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
改革人才市场管理体制。健全、完善《连云港市人才流动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遵循市场规律,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市场主体作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中介机构的公益化进程,引导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市场化、产业化。健全人才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人才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市场建设,形成公益型人才市场网络。积极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促进各类人才市场联网贯通。加快农村人才市场建设,形成农村人才开发网络体系。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规则,鼓励有资质的境外人才中介机构以合资形式进驻连云港市,加大与国际、国内一流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创办观念新、机制新、方式新、操作新的中外合作人才公司。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连云港市城乡、连接国内外、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规范的市场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市场的专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
提升人才市场服务水平。加快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建站、共同投资、共同受益等资源整合方式,逐步在连云港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人才服务平台,形成面向社会、辐射连云港市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人才预测和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人才结构动态变化预警机制。完善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www.xing528.com)
建立人才信息服务系统。建立人才信息管理协调制度,系统集成连云港市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科技、外事管理等各部门的人才信息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人才基础信息库和分类人才资源信息库。重点建设高层次人才、国际化人才、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信息数据和各行业高端人才信息库。建立人才信息搜集、发布机制。依托人才信息系统,完善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交流等多项功能,使之成为人才统计、人才需求预测、人才动态分析、人才诚信服务等人才开发的技术平台和有效载体。定期发布人才资源状况、人才开发目录和人才开发政策。适时发布连云港市人才市场供需信息和各个行业、各类职位薪酬水平信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发布和反馈。
6﹒3﹒4 利益保障,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内外部环境
6﹒3﹒4﹒1 营造有利于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的社会环境
根据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有关决定精神,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发挥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的综合宣传功效,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积极宣传科学的人才观、“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科教兴市,核心是创新,关键在人才”等观念,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人才新高地建设的社会认同。宣传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连云港市为各类人才创业营造良好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先进事迹,定期表彰奖励在人才工作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的先进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良好的舆论引导。通过广泛宣传,使“四个尊重”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努力为人才干事创业营造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
6﹒3﹒4﹒2 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针对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继续千方百计加大人才投资力度,使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一个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与专家、优秀人才的联系,充分发挥专家的参谋咨询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制度,促进人才智力向社会管理活动渗透。建立完善专家咨询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听取专家意见,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中的智力优势和参政议政作用。
完善人才创业环境加快重点园区建设,把各类科技园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的示范基地、高水平研发机构集聚的技术创新基地、高素质人才聚集的科技创业基地。加快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创办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促进重点研究领域和特色学科建设,加快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培育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氛围,树立人人争做贡献、人人立志成才、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风尚,倡导崇尚创新、追求科学的社会风气,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发展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6﹒3﹒4﹒3 营造有利于拴心留人的生活环境
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年薪制、股票期权、技术管理入股等多种激励机制和实行按岗、按任务、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千方百计提高人才的生活待遇。实行人才任职津贴。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贡献大小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任职津贴。已在连云港市工作的同类人员,按上述规定享受同等待遇。继续实施专家年度体检制度和疗养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服务制度。落实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和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政策人事、劳动等部门协调解决安置的过程中的问题。急需、紧缺高级人才的子女可在本市自由择校就读,不得收取择校费和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筹措资金,着力改善高层次人才的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积极鼓励用人单位从优负责解决人才住房。把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纳入连云港市房地产发展规划之中,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地筹措资金,多元化地开发房源。重点支持帮助高层次、急需人才改善住房条件,每年提供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引进的各类急需、紧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或博士房源,用人单位还可按照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完善和落实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完善引进人才的各项社会保障。用人单位与人才确立聘约关系后,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6﹒3﹒4﹒4 营造有利于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提高连云港市人才资源开发和政府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是维护人民权益,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深化发展的需要。要维护人才权益,实现人才资源管理的法制化。实现人才资源开发的法制化,一要完善立法程序,二要建立完备的法制体系,三要公正司法和执法。没有人才保护,就谈不到人才开发。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同时,对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修订。遵循市场规律,突出建立和完善以提高人才层次和素质为特征的人才培育政策法规;以讲求业绩和公平竞争为特征的人才开发政策法规;以突出高效集聚为特征的人才引进政策法规;以一流人才和一流报酬为特征的工资政策法规;以突出重奖和强化激励为特征的人才奖励政策法规;以机制创新和优化配置为特征的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以优惠政策和规范管理为特征的人才兼职政策法规;以知识产权、智力成果保护为特征的人才保护政策法规;以体现能力水平为特征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政策法规;以人才二次开发和才尽其用为特征的退(离)休政策法规;以保护人才合法权益为特征的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等,逐步健全完善连云港市人才开发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为各类人才搭建和谐的、具有竞争力的政策平台。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树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试行对执行机关、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社会评议制度,保障人事法规的正确实施。建立完善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健全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律己,提高人事人才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建立健全人才保护制度。加大人才工作执法力度,加快构筑人才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保护办法,对承担重点工程、涉及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人才依法实行保护。完善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加大对人才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项目承包、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中的法律保护力度,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对打击迫害人才、侵犯人才合法权益的现象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注释】
(1)生物学家古尔德较早地研究了生物演化路径的运行机制,并指出了路径可能非最优的性质,明确提出了“路径依赖”概念。后来,“路径依赖”被用来描述技术变迁过程中的自我积累、自我强化性质,即指新技术的采用往往具有收益递增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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