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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的日用家当》新历史主义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身体行为上,白人的礼仪规范也不再是唯一效法的标准。迪伊和她男友对文化民族主义的追求最突出地表现在作者沃克和小说中人物的语言使用上。不过,卢干达语和斯瓦西里语同属于非洲东部的祖卢语系。因而,沃克令迪伊讲非洲东部的语言,目的是为了嘲笑迪伊等青年人的无知与莽撞。

《外婆的日用家当》新历史主义研究成果

一、泛非主义的语言身份追寻

艾丽斯·沃克的小说《日用家当》再现了民权运动中美国黑人在追求独立文化身份时激起的多姿多彩的文化民族主义内容。其中,主要的文化民族主义的实践在《日用家当》中都着意进行了描写。在衣饰上,黑人们抵抗着主流的社会标准,女性崇尚非洲妇女色彩斑斓的袍子。迪伊出场时,“竟穿着一件拖地长裙裙子的颜色也花哨得耀眼,大块大块的黄色和橙色,亮得可以反射太阳的光线”。沃克没有描写男性装束,如果她描写的话,那男性肯定换成了非洲居民特有的大喜吉装(dashiki,一种宽松的套头男装)。发式上,黑人不再将头发拉直,取悦于白人,而是将已经拉直的头发改成爆炸式或者黏结式,以表达自己对主流社会的反抗或对黑人身体美的自我欣赏。迪伊和她男友就是蓄着新的自然发式回到家里的。饮食上,他们多数认同黑人的传统“心灵食品”,而使美国社会认识到美国黑人对美国食品工业和文化的贡献。在身体行为上,白人的礼仪规范也不再是唯一效法的标准。比如,握手礼在白人主流社会几乎是统一的见面问候礼节。在民权运动中,黑人的反抗和追求独立的文化身份的努力甚至深入到这样的身体行为细节——当迪伊的男友第一次见到妹妹时,沃克从妈妈的角度描写了他们之间的握手:

阿萨拉马·拉吉姆(Asalama lakim)正在努力拉着麦姬的手行礼。麦姬的手像鱼一样软弱无力,恐怕也像鱼一样冷冰冰的,尽管她身上正在出汗。而且她还一个劲儿地把手往后缩。看起来阿萨拉马·拉吉姆是想同她握手,但又想把握手的动作做得时髦花哨一点。也许是他不晓得正当的握手规矩。不管怎么说,他很快就放弃同麦姬周旋的努力了。[2]

以上《日用家当》中的一段关于握手的情节对中国读者来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理解问题。这主要是乡下的妈妈对城市里刚流行的黑人握手礼不懂的缘故,因而妈妈的叙事本身是不准确的。其实,沃克所描写的是民权运动中新近流行于黑人之间特有的握手礼(dap greeting)。这种握手礼由两人之间一系列的握手、拉手、扣指、击掌、碰拳、握碗、碰肩和拥抱等动作组合构成。握手动作的复杂程度视握手人之间的关系远近而不同。这种握手行为带有强烈的暗语色彩,两个很熟悉的黑人之间,可以很顺利地完成一套复杂的握手行为。而能够完成一套比较复杂的握手行为,表明握手人对双方的动作意图心领神会、心心相通,也表示握手人之间关系密切,互相接受。有人称这种握手形式为“黑人权力握手”(Black Power Handshakes),从这个名称中人们可以体察出其中的政治含义。沃克的这个握手礼的描写对我们理解迪伊男友的身份和行为很有帮助。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这个情节:迪伊的男友以一个民权运动活跃分子的身份向麦姬寻求共同语言,但是麦姬根本不懂“黑人权力握手”的文化民族主义的政治含义和方法,两个人的沟通遂告失败。

迪伊和她男友对文化民族主义的追求最突出地表现在作者沃克和小说中人物的语言使用上。《日用家当》从两个方面涉及了民权运动中美国黑人的语言民族主义问题。第一,沃克在《日用家当》中使用了一种非标准的英语。这种英语从语法到读音都与标准英语有很大差别。比如在行文中,妈妈曾经说过这样两个句子:“You know as well as me you was named after your aunt Dicle.”和“I promised to give them quilts to Maggie.”[3]这种语法上有问题的英语,并不是沃克的随意使用。沃克在其他作品中也有意使用这种被称为“黑人英语”的英语。尤其是在她1982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的《紫色》里,黑人英语的使用成为这本书的一种标志。黑人英语的使用是民权运动美国黑人语言民族主义问题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引起的社会和学界的争论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后一直延续到今天。第二,寻求自己丢失的语言,学习使用非洲语言、阿拉伯语、斯瓦西里语等。迪伊回到家中和母亲打招呼时没有使用英语,而是说:“Wa-su-zo-Tean-o!”据考据,迪伊使用的是乌干达境内的卢干达语的问候语,直译为“昨晚你睡得好吗”,相当于早上的问候语“早上好”。有些读者根据民权运动中有不少黑人青年热衷于学习使用斯瓦西里语的情况断定这句问候语来自斯瓦西里语。其实是一种误解。不过,卢干达语和斯瓦西里语同属于非洲东部的祖卢语系。两种语言有不少相似之处。而迪伊的男友向妈妈问候时也没有使用英语,而是使用阿拉伯语的“Asalamalakim”,意为peace be unto you,是阿拉伯人最常用的见面问候语。这个问候语的更标准的形式应该是“Salaam alaikum”,回答时也可以重复这一句“Malaikum salaam”。沃克通过两位年轻人放弃英语,使用非洲语言的情节,表现了民权运动时代,美国黑人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热情。

然而,就迪伊使用的卢干达问候语的性质而论,有的学者提出批评,认为迪伊的行为是一种盲目地向非洲寻根的行为。他们的理论根据是,斯瓦西里语(包括卢干达语)属于非洲东部的语言,而通过大西洋奴隶贸易贩卖到美国的黑奴都是来自非洲西部,因而他们向非洲寻根,学习使用一种非洲语言时不应该选择斯瓦西里语,而应该选择非洲西部的语言。在他们看来讲阿拉伯语也是一种误会,因为,东非的阿拉伯奴隶贸易的目的地不是北美,而是阿拉伯半岛和印度洋岛屿。因而,沃克令迪伊讲非洲东部的语言,目的是为了嘲笑迪伊等青年人的无知与莽撞。(www.xing528.com)

挪威特隆赫姆教会学校(Trondheim Cathedral School)的教师海尔加·候尔就是持这种观点的人。1997年候尔曾撰文对《日用家当》有所评论,为了表明民权运动中黑人对非洲语言的崇拜是一种盲目的行为,候尔回忆了1969年她在美国俄亥俄州安狄欧克学院(Antioch College)学习时的情景。她回忆道,那时黑人学生热衷于学习斯瓦西里语,黑人学生给他们的宿舍取了个看起来是斯瓦西里语的名字。但是,这个斯瓦西里语的名字却存在着拼写错误。候尔注意到黑人学生的“团结宿舍”在斯瓦西里语应为“Nyumba Umoja”。但是,安狄欧克学院黑人学生宿舍的名字却拼为“Nyambi Umoja”,这显然是误拼。候尔接着得出结论:

我的意思是说美国黑人在1970年前后对非洲常有误解。大西洋奴隶贸易中大多数黑人奴隶来自非洲西部,那里不讲斯瓦西里语。如果黑人真正要寻求他们的根,可能学习西非语言更加有意义。东非的阿拉伯奴隶贸易一般将奴隶贩到阿拉伯半岛和印度洋岛屿的种植园中。[4]

候尔所言,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看法,这种看法在民权运动期间就已经非常流行。出生在肯尼亚的著名社会语言学家阿拉敏·马兹瑞(Alamin Mazrui)1969年开始在美国教授斯瓦西里语。他告诉我们,美国黑人追求学习非洲大陆语言作为身份象征并非没有阻力。当时面对的嘲讽之一就是,有人指出斯瓦西里语言是东非语言,而美国黑人最初则来自西非。他们指出美国黑人寻求种族语言根源应从西非寻找,比如约鲁巴语(Yoruba)或沃洛夫语(Wolof)而不是斯瓦西里语。[5]

迪伊和她男友在使用东非语言是个事实。但是,沃克的本意真的是对这对年轻的黑人青年进行嘲笑或批评吗?从文本的角度看,妈妈对这两个年轻人使用非洲语言的确表示出一种讥讽的态度。这种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感染了读者。但是笔者从文化语言民族主义的语境的探究中却得出另外一种看法,即美国黑人向非洲寻根,并不是刻意地去寻找自己个体的和单独的出生所在地。美国黑人作为一个整体寻求的是一个与非洲相关的集体文化和语言身份,非洲在美国黑人眼中更多的是它的共性,即受压迫的各族黑人民众反对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斗争。非洲是一个多语言的大陆,不同的民族语言多达2000多种,但是,语言的多样性并不能掩盖非洲人民的共同反抗压迫的目标。正是这个美国黑人和非洲黑人的共同点才吸引了迪伊和她男友,使他们感觉到了文化民族主义的意义。此外,民权运动中语言民族主义的出现与当时泛非主义的传播和美国黑人对英语语言的种族主义排他性的认识有着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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