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小港李氏家族企业
(一)从创业到华丽转身
小港李家是最早前往上海创业谋生的宁波人之一。早在上海开埠前的1820年前后,15岁的李也亭就从小港来到上海淘金。他先在南市曹德大糟行做学徒,后到沙船上打工。凭着宁波人的精明与勤奋,从小学徒起步的李也亭,抓住了近代上海开埠的历史机遇。
经过20余年的拼搏与苦心经营,李氏建立起包括航运(沙船业)、钱庄业在内的庞大家业。李也亭的成功奠定了小港李家在上海的基础。随后,李氏家人纷纷迁居上海,大展宏图。到19世纪末,李家在上海已拥有“余”字号钱庄近10家,“天、地、元、黄”四家房地产公司,以及其他为数众多的工商企业,经营范围涉及航运、金融、地产、仓储、码头及百货等行业。当时李家在上海还大量收购地产,自辟马路,名之“地丰路”(今乌鲁木齐北路)、“李诵清堂路”(今陕西北路),成为申江房地产巨子。
1868年,61岁的李也亭去世,将产业交付给跟随其多年的侄子李听涛(见图7-1)。李听涛16岁即到上海久大沙船号协助李也亭经营,他跟随李也亭多年,深受叔父赏识。李听涛继任久大沙船号经理时,两次鸦片战争以惨败告终,接着是羞辱的“不平等条约”,上海成为五口通商的城市之一。外国人的轮船来到上海后,老式的沙船无法和它匹敌,因而渐渐衰落。李家拥有的钱庄资金有限,主要借贷给上海老城区的小商业主。由外国和各贸易公司提供资金新成立的银行的出现使钱庄黯然失色。此时,唯有码头生意继续繁荣。于是李家沿黄浦江买进更多的地皮,扩大了原有的码头,建立了更多的仓库,码头和仓库生意继续可为船只、轮船服务。由此,小港李氏的企业重点转向地产。
(二)长袖善舞于沪甬间
在李听涛之后,其乾房的侄子李咏裳作为第三代代表出任久大沙船号经理。李咏裳(1871 - 1953)又名厚垣,是李濂水(听涛之弟)的次子(见图7-1),他17岁开始就在上海自家开设的钱庄学生意,接手李家家业后,还开设上海新记公司,投资上海会余、渭源、敦余、恒巽,杭州益源,宁波彝泰、彝生、天益、元益等钱庄。此外,李咏裳还投资于新式银行,曾任职四明银行、中华劝工银行董事、恒利银行董事长。1953年李咏裳以83岁高龄寿终沪寓。
(三)进入新的发展期
李家第三代的李云书于1905年投资了上海大达轮船公司,此公司为张謇、汤寿潜和许鼎霖在上海所组建。这是中国私人资本在沪创办的第一家轮船公司。
至第四、五代,李家的产业发展开始进一步拓展。
李氏第四代人物李祖韩、李祖范等人,也是当时商界颇有影响的人物。李祖韩是李也亭曾孙,曾任美商中国营业公司买办多年,又曾任其表兄弟方液仙所创办的中国化学工业社董事长。
图7-1 李氏家族企业的三代传承
资料来源:《宁波小港李氏家族》,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年版。
李祖范早年留学美国,归国后曾任中国化学工业社经理,把西方的经营管理方法引入中化社。此外,李祖范自己还创办华元化工厂,以其侄李名岳为经理。
李咏裳的儿子祖华、祖恒、祖泰则转向经营工业,开办新华薄荷厂,由李祖泰主持其业务,所产白熊牌薄荷脑问世后,日货遂告绝迹。(www.xing528.com)
(四)李家的高端转型
民国以后,李家开始逐步淡出商界。是时,深刻的民族危机催生“实业救国”浪潮,领风气之先的李家后人纷纷前往欧美、日本诸国求学。
由上可见,其家族企业的有形继承体现于第一代至第三代,第四代以后,伴随着家丁兴旺,李氏家族企业已难以作为一个整体而视。但其家族精神引导者李氏家族的每一代中,均有各业典范辈出,由此也值得我们探究。
二、传承原则
李氏家族企业的三代传承
1868年,61岁的李也亭去世。李将产业交付给跟随多年的侄子李听涛,并留言后世“不论子侄,只以能者为劳……”此时李家在上海的商业路数与当时的其他“宁波帮”家族颇多相似,即在有一定积累后,均以钱业致富,尔后大举向新兴工商业进军。但同时作为一个家族财团,李家传承家族事业的一个特点却与众不同,即往往在侄辈中选择贤者而不一定由儿孙继承家业,同时也在亲戚、同乡中提拔后起之秀而不计其出身如何。这些不成文的规定有力地保障了家族事业的兴旺发达。
1894年,李听涛退休,其乾房的侄子李咏裳作为第三代代表出任久大沙船号经理。
三、启示
(一)权力交接方式上传贤不传子
传统家族企业在权力交接方式上普遍存在着传子不传贤的弊端,这容易导致家族内部在权威真空时期因权力争夺而引起倾轧,众兄弟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对家族企业的离心倾向。其弊端还表现在:
(1)企业的非家族员工无法深入参与决策的核心,因此对企业缺乏向心力;(2)由于决策者都是血缘相近的家族成员,其经历、经验与成长比较类似,“近亲繁殖”的结果使其决策品质相对低下;(3)不利于企业内部实行现代科层组织制。
小港李家则从第一代起就比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作为一个家族财团,李氏家族往往在侄辈中挑选继承者而很少由儿子继承家业,如奠定李氏家族基础的李也亭即将其事业交给其兄李弼安的长子李听涛而非自己的独子李梅塘,此后李听涛又将事业传给侄子李咏裳。期间,李家在接班人问题上实际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视子辈中谁最有才能、最适宜于继承事业者,即传给谁。这既保证了家族事业的延续,又在相当程度上引入了激励机制。同时,李家还在亲戚同乡中提拔后起之秀,而不计较其出身如何,如曾任宁波总商会会长、上海总商会主委的俞佐庭和著名实业家乐振葆都是李家将其从学徒提拔上来委以重任的。但即使是亲友,李家也往往让他们从底层做起,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使李家子弟中较少败家子现象。这些不成文的规定有力地保障了李家家族事业的兴旺发达。
(二)重视接班人的培养
据资料记载,李家第二代李梅塘虽没能继承父业,但李也亭特地为儿子挑选了一位好媳妇——张氏(1843—1918)。她堪称巾帼英雄,酬接周全,乐善好施,为乡人所敬重,且有着不凡的见识。张氏十分重视教育,曾出资10万银两办学。她说:“兵家、法家,言皆不足,宜学、农、工、商、矿、理、化、医诸科,可利国济人。”在其影响下,不仅包括李氏三兄弟在内的七个子侄奋发有为,均有所成,其子孙辈更是走出国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随后,李氏家人纷纷迁居上海,大展宏图。
可见,重视文化教育,提高家族成员素质,是家族事业兴旺发达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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