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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与保护: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及媒体报道选登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附录二:媒体报道选登2011年1月18日,省政协委员,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周敏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作《大力改善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状况的对策与建议》专题发言。在政协陕西省十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周敏认为,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问题,是造成农民工就业培训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据调查组统计,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就读普通公办学校交纳赞助费或借读费的约占35%。

融合与保护: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及媒体报道选登

附录二:媒体报道选登

2011年1月18日,省政协委员,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周敏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作《大力改善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状况的对策与建议》专题发言。

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立案731件,《华商报》2011年1月21日列表公开了28项提案,其中本项目内容占了两项(提案人:周敏)。

陕西政协委员建议推行“农民工就业培训券”

新华网陕西频道1月19日电(记者陈晨)农民工就业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技能上的“短板”一直是制约农民工就业的瓶颈。陕西政协委员建议,应当大力推行“农民工就业培训券”制度,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拓宽就业范围,把“短板”补齐。

近年来,为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政府部门在农民工就业培训方面做了较大努力,但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陕西省社科联一项涉及11000人次农民工的调研结果显示,在西安,64.81%农民工未接受过培训,农民工的整体技能水平比较低,择业范围受到制约,大部分农民只能依靠体力从事简单劳动。同时,就业培训的效果并不显著,投入与产出比不尽合理。超过一半的受调查农民工对培训效果不满意。

在政协陕西省十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周敏认为,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问题,是造成农民工就业培训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

周敏建议,在政府加大经费统筹和投入力度的基础上,应加快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农民工就业培训券”制度。将农民工就业培训模式,由目前的政府主导转变成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模式,从而实现农民工就业培训的多元化模式和多样化形式。

“政府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农民工就业培训券’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细则。”周敏呼吁,应当对各类农民工就业培训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将农民工就业培训券发放、培训效果与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挂钩,从而建立起有效的培训质量保障监控体系。

新华网陕西频道2011年1月

民生约定2011

——二十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会”谈民生

加快建设面向农民工的保障性住房

陕西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周敏委员

农民工作为城市的新主人之一,在为城市发展和经济腾飞作出种种贡献的同时,生存状况却不容乐观。省社科联、省政协社法委联合组织社科界3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状况问题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调查研究,以寻求农民工的融合之道和保护之策。

当下农民工租房困难大、居住环境较差,工作时间长、劳动负荷大、收入水平偏低,甚至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维权和自我保护较差,社会参保率较低;农民工子女上学负担重,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渠道不畅通,难以以“主人翁”的形象融入城市生活的各个层面。因此,“十二五”期间,我省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从住房、社保、教育等各个方面全面提高农民工的收入状况、社会地位,把加强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要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加快建设面向农民工的房屋租赁市场、集体宿舍、农民工小区、保障性住房。对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一视同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农民工权益。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以法律为准绳,实施为先导,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公共服务。加强农民工培训,解决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帮助农民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

《陕西日报》2011年1月21日15版

26%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被民办”

委员建议发放义务教育补助券

本报讯(记者程慧孙佳)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民生问题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省政协委员周敏建议,对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试行“义务教育补助券”制度,减轻农民工负担,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委员调研:近4万名农民工子女“被民办”

据悉,省社科联、省政协社法委曾联合多位专家学者,围绕“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状况问题”开展调研。

调研发现,西安市区农民工子女约有15万人,虽然农民工子女基本都有学上,但仍存在一些较突出问题:部分农民工子女入学仍有困难,约两成的家长觉得为孩子找学校很难。找了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学校才能入学的占被调查人数的18.6%。家长感觉找学校很难的363人,占23.3%;感觉有点难的790人,占49.6%。

同时,部分农民工子女上学负担重。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就读于普通公办学校,但仍有26%(近4万)的农民工子女,因为公办学校不接收或找公办学校过于困难,而不得不上民办学校。

“被民办”意味着交付昂贵的学费。农民工子女上学,义务教育段(小学和初中)平均每学期普通公办学校约为150元,主要是书本费和杂费;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约为1700元左右,包括学费、书本费和杂费。

不少农民工反映,一些公办学校在暗中收取赞助费或借读费。如果不交赞助费,就会被告知“没有学位”,不接收农民工子女上学。

农民工感到随迁子女学费负担很重的有30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9.7%。据调查组统计,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就读普通公办学校交纳赞助费或借读费的约占35%。

委员建议:给农民工子女发教育补助券

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就学现状堪忧,一些农民工子女未能享受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周敏委员建议,除在农民工子女较为集中的区域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政府按比例给予经费支持,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外,还可试行西安市区农民工进城子女“义务教育补助券”制度。每学年,每位义务教育段的农民工子女可凭有关证件到政府指定部门领取1000元教育补助券。

如果所在区、县教育局不能安排就学,农民工子女被迫上民办学校的,可凭教育局证明,再领取一张1000元的教育补助券(主动选择民办学校的除外)。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可用所收到的教育补助券,在政府指定的部门兑换教育补助金。(www.xing528.com)

这样,一方面使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公办学校获得更多的教学经费补助,提高他们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被民办”的农民工子女可用教育补助券冲抵民办学校所收学费,减轻这部分农民工的负担,消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不平等、不公平状况。

《西安晚报》2011年1月17日4版

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委员提建议

在农民工子女集中区建中小学

2009年9月初,在西安打工10年之久的孙师傅,想给6岁的孩子在租住房附近的学校报名上学,却被多所学校拒之门外,“跑了四所,三所都表示‘名额已满’,一所让孩子参加了入学考试,最后被告知,只有特长班有名额,如果上还得多交3000元。”孙师傅很无奈。

在昨天召开的政协第十届陕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社科界多名委员联合建议,在农民工子女集中区域扩建或新建中小学,并实行给农民工进城子女义务教育发放补助券政策。

现状大多农民工子女入学难

据《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状况》课题组2010年调研数据显示,西安市区农民工子女约有15万人;其中上高中的约5000人、初中约3.5万人、小学约10万人、幼儿园约8000人、未上学着者约800人。

调查显示,找了三个和三个以上的学校才能入学的占被调查人数的18.6%;感觉找学校很困难的占23.3%;感觉有点困难的占49.6%。

建议给农民工子女教育补助

社科界多名委员联合建议,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除了贯彻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各项政策外,还应在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子女较为集中的几个行政区(如西安市的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新建和扩建公办中小学,省市政府应当按比例拨付特别经费给予支持。

委员还建议,应该在西安实行“西安市区农民工进城子女义务教育补助券”制度,教育补助券可以是1000元一张。如果所在区、县教育局无法安排就学,农民工子女被迫上民办学校的,可凭教育局的证明,领取一张教育补助券(主动选择民办学校的除外)。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可以用收到的教育补助券,在政府指定部门兑换教育补助金。

《华商报》2011年1月17日A4版

民生建议串串烧

委员周敏:调研显示50%以上的农民工有创业想法,新生代农民工(1980年后出生)尤甚,高达80.13%。建议政府出台支持农民工在西安市创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即出台类似大学生创业或下岗职工创业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尽可能降低启动资金门槛,适当减少农民工创办企业的税率,并给予司法程序上帮助等。

《华商报》2011年1月17日A4版

陕西人民广播电台FM101.8陕广新闻专访周敏

2011年1月21日

三个关键词: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中心、多项功能

【主播】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对于我省经济社会保持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以及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省政协委员、社科联党组书记周敏建议,省上应该建立起农民工法律援助体系,一方面帮助农民工维权,另一方面化解矛盾、疏导心理问题。请听101.8陕广新闻记者蒋俊的报道:

【正文】去年4月到12月,省社科联、省政协社法委联合组织社科界30多位专家学者、260多名在校大学生,围绕“西安市区农民工生存状况问题”开展了为期八个多月的调查研究,数据显示,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农民工仍然不多。

省政协委员、社科联党组书记周敏:我们今年开展的西安市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这个课题发现,农民工出现了问题后,有45%的人愿意走法律途径去解决,大部分不愿意走法律这个渠道,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我们的农民工一是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法律知识缺乏。从这儿呢我就想起来怎么样让农民工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我认为应该建立一个法律援助体系。

周敏认为,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农民工的财力问题,尽可能做到无偿服务。因此,为保证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应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

在这个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设过程中呢,应该以律师为主体,其他的法律工作者也应该参与,我想应该有一部分志愿者来参加这个活动。那么政府应该要有经费支持,否则的话,您光靠志愿者的话力量也是不够的。这个队伍一方面给他做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援助,另一方面就是心理疏导,缓解他的压力

此次调查的数据还显示,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都是已婚者,但其中只有42%的人是与配偶共同进城打工,剩余的一多半人由于长期缺乏家庭的温暖,出现心理问题的几率就显著增大。对此,周敏特别强调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疏导心理的功能。

法律一方面它能解决这些问题,另一方面它还能化解矛盾。我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代理过一个继承案,因为我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把房产争取到手了。当时有一位旁听的人找到了我,非得让我代理他去打这个官司。后来我听了他这个案情以后,我认为他是没有道理的,也不符合法律法规,因为他不懂法律,他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这件事情,感情用事。最后我就给他解释了,我说您最好不要打这个官司,您撤诉吧。我把这个道理给他讲清楚以后,他自己也认为原来是这么回事。后来呢,他自己撤诉了。这样就少了一个社会不稳定、不安定的因素。

在本次政协会议期间,周敏委员也就建设农民工法律援助体系一事向大会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她认为机构设置健全的司法厅应该承担起这项任务。

司法厅是网络健全的一个机构,省市县包括到乡镇,司法干部都有。那么各级都应该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当然也根据情况吧,比方说省会,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您可以在社区啊、企业啊都应该有这样一个机构,等于说,就是农民工群体的法律顾问,他有什么问题他知道找谁,权益被侵害了他知道到哪儿去说,去找谁给指一条路子,给他一个帮助。

【主播】一些农民工因为自身的特殊性,说对法律了解还是比较少,加上一些长久以来形成的土习惯或者“规则”,比如基本上都是老乡亲戚介绍,没有签订合同的习惯等,所以,出现问题时,他们维权的意识和力量就显得非常薄弱,即使诉诸法律,也经常遭遇劳动部门和司法部门因证据不足而不予受理。

建设部曾专门发函指出,必须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使农民工真正懂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明确提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有责任将农民工有哪些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告诉广大农民工。而周敏委员关于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议,正符合建设部的指导思想。

的确,农民工为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理应受到我们的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在维权过程中所遭遇的尴尬处境,理应引起社会的关注。不难想象,一个机构健全,人员齐备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不仅是新时代农民工的良师益友,是让他们更有底气,更安心,也更贴心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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