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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南历史城区保护的回顾与反思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由于保护资金不足、社会保护意识缺乏和保护措施不足等原因,城南历史城区的保护状况一直不尽如人意。本文对南京城南历史城区的保护历程进行回顾与反思,借鉴法国历史地段保护的相关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1992版和2001版《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分别将城南中的部分传统民居街巷划为重点保护区和传统民居风貌区。因此可以说,《保护与发展规划》是法国保护与发展城市遗产的基础。

南京城南历史城区保护的回顾与反思

南京城南历史城区保护的回顾与反思——借鉴法国历史地段保护经验

刘正平 宣 莹

摘 要:城南是南京历史积淀最深厚的老城区,也一直是规划重点保护的地区。但是由于保护资金不足、社会保护意识缺乏和保护措施不足等原因,城南历史城区的保护状况一直不尽如人意。本文对南京城南历史城区的保护历程进行回顾与反思,借鉴法国历史地段保护的相关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南京城南历史城区;法国历史地段;老城保护

1 城南历史城区保护历程回顾

1.1 保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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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980年代初的老城南(图左为中华门瓮城,弯曲的为内秦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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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如今的老城南(中华门城堡北眺,远处高层区为市中心地区)

城南位于南京老城以南,由秦淮河围合的区域,是南京历史积淀最深厚的老城区,凝聚着六朝、南唐以至明、清、民国各代的深厚历史痕迹和信息,是古都南京历史的一个缩影。“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里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描述的就是古时城南乌衣巷的情景。1992版和2001版《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分别将城南中的部分传统民居街巷划为重点保护区和传统民居风貌区。在规划的控制下,城南的整体格局风貌和丰富的历史信息基本得以保留(图1、图2)。但是,由于城南老民居的建筑以砖木混合结构为主,大多年久失修,再加上具体保护措施的不足,除了靠近秦淮河、夫子庙地段、南捕厅九十九间半等质量较好的传统民居得到保护并有所修复以外,城南大部分民居都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修缮,逐渐破败,与城市其他新建成的现代化地区形成巨大反差。2006年年初,地方政府急于改变城南面貌,拆除了一批老房子,甚至历史建筑,导致舆论哗然。引发侯仁之、罗哲文等16位老专家联名上书国务院,紧急呼吁保护老城南,温家宝总理对此作了重要批示,建设部也向南京派驻了督察组。至此,城南问题真正进入广大公众的视野。周干峙、吴良镛、谢辰生等学术界权威亦不断呼吁,要“有整体保护的观念”,要“保持历史遗存的原真性”。

1.2 最新保护规划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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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城南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图

2008年,为了推行整体保护的观念,塑造南京城市类文化景观,最新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扩大了保护范围,将以城南民居为核心的约800ha的范围划为城南历史城区实行整体保护(图3),从而将城南传统民居的保护上升到整体城市层面。规划提出要强化城南历史城区的文化功能主导地位,打造以夫子庙为核心、秦淮河明城墙为纽带,展现明清文化、市井文化、民俗文化为特色,以明清风格为主的历史城区;在此范围内,规划划定了5片历史文化街区:夫子庙传统商贸区、南捕厅传统住宅区、门西荷花塘传统住宅区、门东三条营传统住宅区;金陵机器局历史建筑群;以及5片历史风貌区:内秦淮河传统住宅区、花露岗传统住宅区、边营传统住宅区、钓鱼台传统住宅区、评事街传统住宅区。重点保护这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内的历史建筑和环境要素,维持它们的历史原真性(图4)。对于在城南历史城区内,除上述两类街区之外的地区,规划提出控制建筑高度,保护传统肌理,限制大流量交通和大尺度道路穿越;改造更新要以院落为基本单位、界定“危房”与“旧房”、建立长期修缮机制,达到改善人居环境和整体保护文化遗产的目标(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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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城南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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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城南历史城区的规划意向图

1.3 主要矛盾

然而,老城南保护不是一个在规划层面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经济问题。南京目前在现实情况中已经暴露出的主要矛盾有:

1.3.1 老建筑的逐渐破败与维护资金的缺乏和社会保护意识不足之间的矛盾

对年久砖木建筑的修缮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在这些老建筑中的居住者多为低收入群体和一些年长的老人,他们无力承担修缮房屋的费用。而且政府也没有这方面的专项资金。很多老建筑的主人,尤其是使用者都缺乏保护意识,认为这些老建筑不值得保护,任其自生自灭或对其随意改建,致使老建筑逐渐破败。

1.3.2 老城保护的长期性与实施主体追求短期效益之间的矛盾

老城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肌理的更新、建筑的修缮都需要人力、物力的持续投入,而现实中的实施主体往往是以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开发商。在开发商眼中,老建筑修缮耗资巨大而又回报缓慢,因此他们往往崇尚推倒重来的方式。

1.3.3 历史城区的市井特征与改造工程的贵族化倾向之间的矛盾

历史城区所具有的密集的城市肌理、开放的城市空间催生了大量的小手工业者和小商业者,他们的存在构成了历史城区特有的市井气息。然而,现在采取的居民整体搬迁、推倒重来后建成为高档住区、会所或高档休闲场所的方式,将历史城区改造成服务于特定阶层的贵族化地区,使历史城区所特有的市井气息和生活氛围荡然无存。而倘若没有这些与城市空间相伴而生的,属于普通居民的各种日常活动,很难想象一个历史城区还能保持其活力。

2 法国历史地段保护的经验借鉴

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法国的大多数传统街区的衰败景象比起今天南京的老城南有过之而无不及:老城区封闭拥挤、房屋层层叠叠、街区脏乱不堪……拆除重建的力量空前强大。为了挽救不断消失的历史街区,将保护范围扩展到整体的建筑群落,法国政府于1962年8月4日通过的《马尔罗法》,将历史城市中的某些体现出“历史地、美学的特征,或者这里的房屋群落应该得到保护、修复和发展”的区域划为“城市保护地段”。《马尔罗法》不仅是一部关于遗产保护的法律,而且是一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它维护了城市活力与城市历史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因此它反对对传统城区的清除、毁灭和翻新的做法,支持采用法规和经济工具进行保护与发展。根据《马尔罗法》,保护区要制定一个长期的《保护与发展规划》(PSMV),在保护区内,PSMV是唯一有效的城市规划文本,可以取代土地利用规划。它要全面地考虑保护地段内人民的各个方面的需求:居住、职业、服务、交通……因此可以说,《保护与发展规划》是法国保护与发展城市遗产的基础。

2.1 规划编制过程

2.1.1 范围划定

保护地段范围的划定需容纳进构成城市遗产的所有真实的组成部分,不仅包括历史核心区,还包括与传统街区紧邻的周边街区,只要它们确实关系到保护区的形成与发展。

2.1.2 前期研究

保护地段属于一种在城市尺度上的,活生生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需涉及城市的社会、实用和经济等各个层面的内容。前期研究的内容包括:分析城市形态的构成及演变,理解该城市当前形态的产生机理和未来发展的内在趋势;对建筑进行普查与鉴别,明确单体建筑与城市整体之间的关系;研究城市中的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尺度、形态、功用;对涉及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商业发展演变以及公共设施、交通状况等社会经济领域范畴的问题进行分析。

2.1.3 规划内容

《保护与发展规划》包括三个文件:现状调查报告、规章条例和规划图纸。现状调查报告概括了前期调查研究的成果,解释了《保护与发展规划》制定的目的和有助于实现目标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规章条例对土地利用、交通设施、建筑布局、高度和形象、室外空间与绿化等方面的内容制定控制原则与措施。(www.xing528.com)

2.2 规划实施保障

2.2.1 法律保障

《保护与发展规划》是法国目前唯一由国家起草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它将取代用地范围内之前的所有规划方案和《土地利用规划》。《保护与发展规划》中的规范条例对公众和个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 财政保障

已经批准和公布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的城市保护地段内的工程项目,和政府划定的“房屋整体修缮区”内的工程项目,可以享受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修缮房屋花费的优惠财政政策。

2.2.3 技术保障

修缮工程离不开传统的建造技艺,但如今大多数的房屋建造已经不再使用这些传统的技艺了。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保证保护规划的条例得以实施,法国政府需要面向参与保护修缮工程的各方面人员:甲方、建筑师、施工企业、学徒手工艺者等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修缮工程的质量(图6、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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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法国莎拉古城老建筑修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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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法国莎拉古城老建筑修缮后

3 反思与建议

3.1 老城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它必须是政府行为,或由政府主导的开发行为

历史文化遗产属于城市居民共同所有,成功的保护规划应当让广大居民从中受益,而不只是让少数开发商和有钱人分享。老城保护不是为了旅游者,而是为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只有当一个城市的市民了解自己城市的遗产和文化,并以向人们展示为荣时,这个城市的旅游资源才会长盛不衰。因此,老城保护与公共利益相关,它涉及一个城市的长远发展目标,如果没有真正的政治意愿,老城保护根本就无从谈起。

3.2 保护规划应当尊重城市中的“平凡”,避免贵族化倾向

老城中存在许多“平凡”的建筑,和“平凡”的生活。单一的城市肌理赋予了老街区以历史遗产价值,其中建筑物的多样性能使其更加丰富。老城亲切的空间尺度、多样的空间形态成为小商业者、小手工业者成长的摇篮。这些由普通的建筑物所构成的街区可以因其独特的经济社会活动而变得与众不同。保护规划应当尊重这些普通的建筑,保护旧城空间的多样性,应当以改善老城的人居环境、提高老城的生活品质为目的,保护原有的业态和生活方式。简单的推倒重来,兴建高档社区的方式不但是对普通大众公共利益的侵犯,还会使历史街区沦为虚假的布景。

3.3 旧城保护需要一套有别于新城的规划指标和评价体系,以保护历史要素为首要目的,不能以功能城市的规定和办法来解决旧城保护的问题

老城在漫长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街道、广场、城市生活空间,而新城所采取的功能化城市的开发方式无一例外地排斥这些老城的基本要素。老城不可能与新区在交通、日照、大型基础设施等方面相竞争。老城保护与开发应当建立起一套有别于新区的规划指标和评价标准,例如:亲切性,建筑和遗产的质量,步行品质,多样化的城市服务等等,以保护老城的历史要素,充分发挥老城的开发优势为目的。

3.4 历史建筑的修缮需要代代相传的技艺,需要长期的跟踪与监管,急功近利的做法只会对历史建筑的价值带来无法挽回的破坏

老建筑物上由时间积淀而成的岁月痕迹具有独特的审美感和历史感,修缮工程应当仔细鉴定哪些印记应当予以保留,哪些部分应当进行改造。法国的房屋修缮工程往往长达数年之久,对修缮方案的各种细节问题进行反复的研究比较之后才能确定。而我国现在常常对大片房屋进行快速的翻新和改造,这种缺乏深思熟虑的盲目行为往往造成历史痕迹的丧失、历史城区风貌的雷同,对历史建筑的价值带来无法挽回的破坏。在历史城区内进行房屋修缮与改造工程,应当加强建筑师与规划师的作用,培养一批掌握修缮工艺的专业人士,对修缮工程进行长期的跟踪与监管,确保修缮工程的质量。

3.5 老城保护需要长久持续的经济来源,我们应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制定鼓励旧城保护活动的各种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历史城区的保护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但是,历史文化遗产是独一无二的,它的价值无法估量。长期以来,法国政府为历史街区的修缮与改造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各种优惠的财政政策又不断激发了社会团体和私人修缮历史建筑的积极性。而在我国,政府用于老城保护的款项往往只够给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或风貌区“涂脂抹粉”,相关鼓励政策的缺乏难以调动社会和私人资金的投入。我们应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减税、免税、土地置换等鼓励旧城保护活动的优惠政策,为老城保护提供长久持续的经济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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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奚永华,裘行洁,王桂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过去与未来.科学发展观与南京“两个率先”高层论坛专辑,2004

[6]邵勇,阮仪三.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城市规划汇刊,2002(3):57

[7]南京市规划局,等.南京历史名城保护规划.2009

[8]南京大学建筑学院.南京城南历史风貌区保护与复兴规划研究项目.2008

Review and Reflection on the Historical District of South Nanjing——Learning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Historical Area Conservation in France

Abstract:Having the most profound historical accumulations of Nanjing,South Nanjing has always been the key area in Nanjing conservation plans.However,the deficiency of protection funds,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leads to the unsatisfactory of conservation condition in south Nanjing.This paper is a review and reflection on the protection course of the historical district of south Nanjing,learning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historical area conservation in France,and putting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the historical district of south Nanjing;historical areas in France;urban conservation

(本文原载于《中国名城》2009年第11期,并在2009年福州“三坊七巷”国际学术研讨会作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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