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作家传记的使用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凡重要的作家,通常都有不止一本以上的完整传记,包括作家本人叙述自己经历的回忆录及同类文字。作家传记使用的原则是:
1. 自传尤先,他传靠后。自传虽然也常有不准确的时候,但自传作为初始材料的史料地位不应当动摇,因为作家自传是我们了解作家生平及创作的原始起点,要给予特别重视。族谱、碑传一类史料的源头一般也离不开作家的自传。不是说自传完全可靠,而是强调自传的原初史料线索。对作家自传的基本使用原则是:1949年前的自传材料尤先,此后的自传材料为后,因为此前较少意识形态的制约,此后的政治运动有说假话的习惯。用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的说法,同时人做的传记尤先,异时人做的传记靠后。
2. 第一本传记尤先,此后的传记靠后。为什么要强调第一本传记的史料地位呢?因为除了有史料首发权问题外,第一本传记通常接触的史料来源有初始性,特别是史料的线索有原创性,以后的传记是一个不断扩展和丰富史料的过程。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作家传记中,第一本传记都很短,越写越长是此类传记发展的基本特点,有史料扩展的原因,但也有把简单史料放大的原因。在使用作家传记的时候,要把握一个原则,关注第一本传记,留意最后一本传记。用第一本和最后一本对比,大体可以了解史料扩展的脉络。当然这不是说最先和最后中间的所有传记都没有价值,而是从史料来源的角度判断作家传记的完成过程,一般说来,传记的难易程度是递减的,第一本最难。
3. 作家评传的问题。偏重叙述生平经历的,叫传记;偏重研究的叫评传,但两者的界线有时候并不明显。一般说来,先有传记,后有评传,传记是评传的基础,评传是传记的研究扩展。传记重叙述,评传重研究。作家传记是研究者获得史料的初始基础,也就是说,我们从传记中获得的主要是史料线索,还不是史料,从传记线索中扩展史料是我们使用传记的目的,而传记本身并不能成为我们史料的基本来源,就是作家的自传也不能成为史料来源的依靠,在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史时,作家传记属于“有意”的史料,或者说是次料,是第二手材料,此点要有清晰认识。(www.xing528.com)
对传记真实性的判断,瞿兑之上世纪四○年代为《一士类稿》所写序言中有一个看法,我们应当了解。他说:“自来成功者之记载,必流于文饰,而失败者之记载,又每至于淹没无传。凡一种势力之失败,其文献必为胜利者所摧毁压抑。”[1] 这个看法和陈寅恪早年处理史料的一个卓见相同。陈寅恪在《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一开始就指出:“通论吾国史料,大抵私家纂述易流于诬妄,而官修之书,其病又在多所讳饰,考史事之本末者,苟能于官书及私着等量齐观,详辨而慎取之,则庶几得其真相,而无诬讳之失矣。”[2] 陈寅恪的的意思是在历史研究中,我们判断史料要官书和私着并重,互相参证。
4. 如果同样的作家传记,有西方人完成的,一般要给予特别注意。因为西文方人的观察角度相对独特。文学性的传记,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中一般不能使用,凡没有明确说明史料来源的传记,一般都是文学传记。或者要把此类传记作为特殊形式处理,因为虚构和想象影响了史料的真实性。
[1] 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2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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