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相关启示和政策建议
一、对境外上市企业的启示
本书全面考察了我国赴美上市企业的成长机制,试图验证赴美上市企业的成长,不仅依赖于投资者法律保护增强带来的融资约束的放松,而且得益于公司层面的治理结构的改善。相关实证研究结论的得出,一方面有助于为我国拟赴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通过市场对境外上市的反馈,全面权衡赴美上市的风险和收益,做出正确的赴美上市决策,拓展可持续成长的实践路径提供参考;另一方面有助于已实现赴美上市的企业了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对企业成长的重要性,为这些企业自愿进行治理结构良性改造以适应境外资本市场提供经验证据。
拟赴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应该基于自身资源状况,着眼长远发展需求,进行充分的成本收益权衡。一方面,境外上市通常相对于国内资本市场具有更高的融资风险和成本,只有当企业存在良好的投资机会而在国内资本市场确实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发展受限时,境外上市行为带来的融资环境改善才有可能促进企业实现更好的成长。基于“圈钱”或“跟风”动机的上市不仅会引起资本市场的消极反应,而且还会损害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不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成长。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水平关系到企业能否成功境外上市、是否具有持续融资能力,进而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拟赴境外上市的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结构和薪酬激励制度安排,主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赢得投资者的信赖。
对于已经赴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而言,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主动与美国证券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投资者沟通,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取得投资者信任,从根本上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融资困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学习国际资本市场的运营规则和成熟经验,合理规避经营风险,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有效融入国际经济社会;另一方面要在强制性合规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公司实际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成长的积极促进作用,建设与既定治理环境匹配的公司治理文化和治理伦理,实现公司治理从强制性合规到自主性适应的转变。(www.xing528.com)
二、对证券监管部门的启示
本书的实证研究结论支持中国公司赴美上市能够放松融资约束、改善公司治理机制进而实现更好的成长的观点,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该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度鼓励具有迫切融资需求和改善治理机制愿望的企业赴国外资本市场实现境外上市,从而促进这些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证券监管部门应该认识到,企业境外上市是市场力量驱动的结果,任何阻碍和限制措施都会因阻隔资金的天然流动性而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允许企业到境外上市不仅是解决企业当前融资需求和实现跨国经营发展的需要,而且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需要。在国内资本市场不够成熟和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支持中国企业到境外上市,一方面可以在短期内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利用境外成熟证券市场的制度条件,促进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加强公司治理,建立相对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而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本书的研究表明,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外部治理环境可以共同促进企业成长和价值提升,境外上市正是通过引发公司外部治理环境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实现公司融资约束放松、通过促进内部治理机制对外部治理环境的适应性改造实现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和企业成长的。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该把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改善外部融资和治理环境作为长期根本性目标,一方面应该着力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股东诉讼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和股票发行审批等各项制度,努力通过加大证监会的监管力度、提高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提高各项法律的执行质量,以便从根本上提高自身实力,在与境外证券交易所的竞争中不仅争取留住本国优质企业,而且争取吸引优质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甚至吸引亚洲乃至全球优质企业登陆我国资本市场,以带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应该重视利益相关者以及证券分析师和媒体等声誉监督机构对增进资本市场有效运作的重要影响,通过加强利益相关者教育和促进声誉监督机构培植等措施塑造良好的外部信息和治理环境。
本书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赴美上市对公司绩效成长的影响没有表现出很强的显著性,但是对公司市场份额的提高和公司价值的增加的促进作用非常显著,从侧面表明美国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风险理解和定价能力,突破了传统“基于业绩定价”的估值思路对创新型蓝海企业估值的制约。美国资本市场较强的风险理解和风险定价能力是吸引部分创新成长型中小企业选择赴美上市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启示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在创业板市场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制度规则设计,建立基于公司治理的高效遴选机制,重视对高成长中小企业风险理解能力、风险定价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培养。我国中小企业上市呈现出蓝海企业赴美上市、传统红海企业国内上市的分化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美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证券市场制度安排、证券市场定价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此,我国在推出创业板市场的过程中,应该着力提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能力,以积极的态度管理而不是回避风险,在一级市场打破“基于业绩定价”的传统思路,拓宽蓝海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吸引蓝海企业留在国内成为创业板的主体,进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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