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层统战工作机制研究[1]
王 勇
一、社会结构的转型与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
社会新阶层的出现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发展的必然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邓小平先生的改革开放理论,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思想导引下,我国的社会发展动力得到了全面调整。社会机制的变化必然导致社会阶层的变动和重组,社会成员的大规模流动、人们的职业和身份的转换以及收入差距的扩大,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固定格局,出现了阶级阶层的重大变化。1978年以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简单,主要由“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组成。这种社会阶层结构被人们形容为“扁平型”社会阶层结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剧烈变化时期。组成中国社会的原有的各个阶级或阶层已经发展分化与重组,“扁平型”的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开始向两头小中间大的比较理想的“橄榄形”社会阶层结构转化,其中一个突出表现是新社会阶层的逐步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主要由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六方面人员组成,其中代表性人士主要由自主创业的知识分子组成[2]。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产生于改革开放时代,顺应了发展生产力的要求,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服务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是我国社会阶级阶层构成的重要部分。30多年来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改革引发流动,流动促成竞争,竞争推动发展。可见,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
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利益格局、社会治理方式和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的最根本的变化是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变,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并在社会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逐步形成了新的、多元的政治参与群体。据《瞭望周刊》的数据表明,我国新的社会阶层及其从业人员数已超过1.5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正产生着巨大影响力。其中,以浙江、江苏这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比较集中和活跃的地区为例,民营企业上缴的税收已经超过全省的一半。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的社会阶层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在经济上,这一社会新阶层隶属于非公有制经济阶层,是生产要素的掌握者和所有者。第二,在政治上,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其中有些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是一个中国政治舞台上尚处于弱势的、身份模糊不清的利益群体。第三,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第四,新社会阶层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可变性。第五,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第六,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公平意识。新的社会阶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勇于开拓,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我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
二、新阶层为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出现了经济成分、分配方式、组织形式、利益主体的多样性、人们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多样性,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社会新阶层表现尤为突出,统战工作因而显得比以往更加重要。
(一)新阶层带来的社会问题。社会新阶层的出现,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在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体制转型后,必然打破原有的生产和分配方式,打破平均主义,强调效益优先。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势必影响政治体制,波及社会组织结构,滋生许多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带来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
1.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社会公平失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就难以推进。人类社会自古以来许多社会都把公平当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衡量社会制度的重要标尺。马克思主义的崇高理想——共产主义社会,是以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为理想。社会公平,就是在平等的规则下,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以达到最终资源分配上的公平。近些年以来,学术界对社会公平的讨论形成了许多的理论,关于社会公平我们认为:首先,社会公平表现为权利的公平,它要求承认并保证社会主体具有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其次,社会公平表现为机会的公平。它要求确保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均等,这是实现权利公平的前提。再次,社会公平表现为规则的公平。它要求所有参与社会活动的社会主体,其活动规则必须是公平的,只有在规则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才能保证效率的提高。第四,社会公平表现为分配公平。它要求建立合理的社会分配机制,以调节各社会成员间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缩小社会收入贫富差距。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由于原有的社会分配秩序遭到了相当程度的破坏,付出和获得在某些情况下存在极大的不公平,甚至出现反差所导致的“仇富心理”。
2.社会焦虑。这些年,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很多人因为工作、生活、前程、财富往往表现出一种焦虑不安、浮躁不定、紧张不已的情绪,这就是社会焦虑,它正在成为当今社会中国的一个明显时代特征。这种社会焦虑固然有人们难以在短期内适应阶层分化的主观因素,但它更主要的是对阶层分化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合理不公平现象的心理反应。表现在:第一,对新阶层人士财富积累的嫉妒,甚至仇视。普通阶层在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等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与新阶层人士有很大、甚至巨大差距,心理的落差和现实的无奈,势必会使得他们对自身状态的不满,而急于成为新阶层而焦虑不安。第二,新阶层人士中不排除有些人是使用了不正当手段,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公为私用、以次充好等不合法手段聚集了财富,而社会的法制进程滞后,使得这些人逍遥法外,高高在上,也使得普通阶层对社会进程中的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利益分配不合理心存不满。
3.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是要降低社会成员的生存风险,增强他们的生存安全感。社会新阶层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国家构建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4.价值多元。新阶层人士由于产生的背景、过程、起点、途径不同,呈现出职业分布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思想观念多元化、价值取向多元化等特征。他们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改革开放政策普遍拥护,对待政治改革的态度具有批判性和稳妥性双重特性。他们的政治诉求和利益诉求愿望强烈但途径不畅,有时不得不采取非正常手段来表达诉求的意愿。因此,做好联系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合理引导其利益诉求规范化、诉求渠道畅通化、解决诉求满意化,是当前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www.xing528.com)
(二)新阶层统战工作的目的和要求。新时期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引起的各类社会矛盾严重地影响着我国社会稳定的大局。能否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以减少阻力,形成合力,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障我国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我党执政地位的巩固,成为新时期我党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一个重要政治课题。社会新阶层统战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社会新阶层在经济领域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团结和引导他们为实现党和国家在21世纪的根本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进入新世纪必须抓好的三大任务。由于社会新阶层有绝大多数人士的知识层次和科学文化素质比较高,管理经验比较丰富,不少人学有专长,是有成就的专家学者。其次,他们有比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其中有许多人不仅在大陆,而且在港澳台和海外有着比较多的联系和较大的影响。加之,社会新阶层大多具有爱国热情和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出力的强烈愿望。因此,把它定为新阶层统战工作的根本目的。
(三)新阶层统战工作面临的问题。社会新阶层的统战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社会新阶层虽然人数较多,但发育仅仅30多年,同时正处在成长期,而且社会新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以及社会新阶层内部之间的流动性比较大,社会新阶层人士分布的领域比较分散,社会新阶层主要的六个群体之间差异较大,难以产生共同的代表性人物。这些都是存在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统战工作没有全面覆盖社会新阶层。目前我们的成绩主要停留在党的政策方面,没有从统一战线的系统去总结各个地方政府的成绩,而且对于社会新阶层的统一战线研究,只是各个地方的具体实践,中央只是提出了总体方针和口号,这样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就很难有个全面的覆盖。现在对社会新阶层的人数概况不能准确了解,现在公布的关于全国社会新阶层的数字大多为概数,而且各个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经济发展慢的地区对社会新阶层没有进行过仔细普查,缺少精确的数据。
2.对农民工阶层尚未完全进行准确定位。对于这个处于工人和农民之间的中间状态的农民工群体,在我们国家目前的社会发展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无论是从农民工这个群体的自身发展的数量来看,还是从国家的政策倾斜以及社会的关注力度来看,体现了这个群体的发展趋势和国家的政策重视,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把农民工群体划到社会新阶层中来,单独的形成一个社会新阶层,但唯一的一点困难也许就是这个群体随时都有可能流向工人或者农民这两个阶层。中国新时期的农民工作为一个新的成长群体,他们要求自己这个群体的社会权利也逐渐显露在事实上。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的变迁,农民工已经逐步的融入到了现代化的大都市,可以说哪里的农民工数量多就见证了哪里的经济的发展速度快,并且将有一部分农民工最终将成为这个城市的主人。所以说随着农民工权利的需求上升,我们必须重视这个群体,因为他们属于这个新世纪的新时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建设者。
3.社会新阶层统战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社会新阶层的不断涌现,原来的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社会变化和统战工作的需要,比如把非政府组织和社团等纳入到党的统战工作的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这是新时期对社会新阶层统战工作必须思考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新阶层的社会诉求满足程度,思想动态变化方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与我们和谐社会的建设相协调这些新的变化,只有先从统战理论上深入研究,再在实践过程中有效的结合才能向纵深方面去拓展。
三、构建新阶层统战工作科学机制
(一)建立新阶层统战工作领导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献计出力。要切实做好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各类新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参加的培训班和一些他们普遍感兴趣的涉及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等课题的专题论坛等,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要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介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本地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有关情况,传达有关重要文件,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统一战线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之一。因此,我们对新阶层进行统战工作的过程中,仍要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只有这样我们的统战工作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才能真正收到实效,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社会新阶层是我党新世纪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工作对象,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生力军。要更好地团结这支生力军,就必须加强党对社会新阶层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和各类中介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对私营企业主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农民工阶层进行更好的培训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求同存异”和有效的民主监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广泛的力量。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在工作机构方面,既要为统战部门现有内设处室增加相应工作职能,加强工作力量,也要赋予有关党政部门、共青团、工会以及社区、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相应的工作职能,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形成开展工作的合力,配合党委统战部门做好工作。在工作机制方面,要研究建立有关党政部门、共青团、工会、社区、有关社会组织与统战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如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统战部门与新阶层中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友制度、党政领导对口联系社会新阶层人士制度等各种制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定期召开社会新阶层代表人士座谈会,建立新阶层的利益表达机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表达他们的正当利益提供畅通的渠道,使党和政府在实施机关决策时,充分考虑和兼顾新阶层的利益要求,为新阶层党外人士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创新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选拔和培养机制。新的社会阶层大多是社会中的精英,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较强的财富创造能力和强烈的政治参与需求。我们已经形成的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一些好的做法,同样适应于新阶层中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工作。如:制定工作规划,明确选拔的标准和条件,明确目标和要求;多渠道、多形式荐才选才,建立代表人物资料库,并及时作动态跟踪;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等等。同时要根据新阶层的特点,尝试通过举办专业论坛,组织外出考察,举办成果展览,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参加商品展销会等活动,寓教育培养于活动之中,把教育培养与帮助他们发展事业结合起来,从而了解情况,发现人才。为充分发挥社会新阶层的参政议政作用,还做好其安排和使用工作。各级统战部门要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物库,培养、推荐和安排一批代表性人物,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等;还可在各级工商联等团体中的安排适当职务,从而有利于把新阶层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轨道上来,使他们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搭建新阶层面向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服务机制。新阶层人士中许多是企业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能力,围绕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主动介入。一是积极促进产业发展,发挥统一战线的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各方面力量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重点扶持产业和灾区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做好项目对接、实施和服务工作,加快项目投产达产,快速壮大产业支撑。二是着力引导统战成员参与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整理、规模化经营、小城镇和农民集中安置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等新农村建设项目,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新型社区建设。三是进一步组织和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大力开展光彩事业、慈善事业、项目帮扶、结对帮扶、就业帮扶等,继续投入“爱心捐赠”、“扶贫济困”行动,加强对受灾群众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四是积极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引导民主党派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鼓励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就近吸纳农民就业,妥善引导农民工外出就业。
(五)加强法治建设,构建新阶层统战工作法律保障机制。非公有制企业等新经济组织和各种中介机构等新的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和政策措施的扶持,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他们掌握的资本、技术、劳动、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统战部门和工商联要认真调查和研究现阶段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和各种矛盾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办法,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要通过有关部门依法纠正各种损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利益的行为,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作者系西安财经学院思政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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