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陕甘宁边区政府团结非党人士的政策原则[27]
田惠琴 吴连书
1937年9月6日,在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形成的有利形势下,在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决定正式改西北办事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以下简称边区政府)。边区政府顺应瓦窑堡会议后陕甘根据地由工农民主政权向抗日民主政权转变的趋势,在边区第一、二届参议会制定的施政纲领中规定,边区人民享有:第一,维护一切抗日人民(包括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和财权。就是说,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除了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外,其他机关、部队和任何团体都不能随便捉人,随便审问人或处罚人;对其应有的财产,包括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的财产同样给以保护,不受侵犯。第二,参政权。一切抗日人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不称职的被选人,有罢免权;对任何公务人员,直至边区政府主席的非法行为,有控告权。第三,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在这个大的纲领下,边区政府在积极吸纳非党人士参政议政的同时,为鼓励进入政府的非党人士畅所欲言,有职有权的开展工作。中共中央西北中央局和边区政府制定了相应的符合统一战线要求的政策原则,使边区政府内的非党人士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像关心自己的家一样关心边区的建设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民主政治的政策原则
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自1939年1月边区在延安召开了第一届参议会,边区的民主政权已自上而下全部建立。边区抗日民主政权系初建,在各级民意机关(参议会)和政府机关里,共产党员的“清一色”现象相当普遍。如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议员共145人,其中党外人士仅有8人;这届参议会选举的常驻议员9人,边区政府委员15人,全是共产党员。乡和县一级的情况也大体如此。这种成分基本单一的民意机关和政府机关的组成形式,显然不利于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能体现民主政治、共同参与的特点。为了纠正政权建设初期的这个缺点,边区政府做了许多尝试。其中,1940年初,延安中区五乡在突击完成征粮工作中,乡政府提出用民选方式组成征粮委员会,其办法是每十二、三户居民中公选一个代表,结果全乡选出27个委员,共产党员占9人,非党人士18人,而非党人士中,有当地富有者贺有力,绅士张克仁、延玉仁等,均积极参加工作。征粮委员会在延安县委和延安工作团的领导与帮助下,正确发扬民主,在群众中进行充分的宣传解释和动员,精确调查统计,积极组织粮食入仓。全年原定340石公粮的计划,不仅提前完成,还超额了11石4斗4升。全乡各界人民都认为公粮出得公平,出得愿意。这个新鲜经验被中共边区中央局及时肯定并号召在边区各地推广运用。毛泽东了解到这个经验后,把它写入1940年3月6日为党内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认为它“带着推动全国建立统一战线政权的性质,为全国观感之所系”。毛泽东借此第一次提出了“三三制”。他指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它是和地主资产阶级的反革命专政有区别的,也和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专政有区别。”“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但是,“必须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因此,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28]同月11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中重申了党中央的这一指示。7月,毛泽东在纪念抗战三周年《团结到底》的文章中进一步阐明了“三三制”原则,强调指出,“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政权。共产党员在敌人后方消灭敌伪政权建立抗日政权之时,应该采取我党中央所决定的‘三三制’,不论政府人员中或民意机关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而使其他主张抗日民主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三分之二。无论何人,只要不投降不反共,均可参加政府工作。任何党派,只要是不投降不反共的,应使其在抗日政权下面有存在和活动之权”。[29]
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陕甘宁边区政府积极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在“民主政治、选举第一”的口号下,制定了广泛而真实的民主选举制度,并切实执行。其特点体现在:
1.普遍。(1)“凡居住边区境内之人民,年满18岁,无阶级、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与文化程度之差别,经选举委员会登记,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0]。(2)保证选举区域单位都有自己的代表。(3)特别照顾少数民族、边区保安部队、抗日驻防军队、专科以上学校、百人以上产业工厂。这就保证了各个单位、各个方面、各种不同职业的人都有自己的代表参加各级参议会。
2.直接。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都是直接选举。其优点在于:(1)居民小组有固定的代表,而每个代表又有固定的组员为他所领导,这样组员有什么意见,就可以找自己的代表反映。这种办法等于人民直接管理政权,密切了各级政府与人民的关系。(2)采取这种办法,使参议会议员和居民小组直接发生利害关系,居民不会随便选一个人,而且被选举的参议员如不满人意,也可以随时撤回,这就使被选举的人不能不力求为大家办好事。
3.平等。是指选民的权利平等,即不分阶级、男女、民族,每个选民只投一票,其效力一样,改变了苏维埃选举时工农票不平等(农民居民30人选一代表,工人居民13人选一代表)的做法。
4.无记名。是指投票的方式。为了保证选举的自由,根据边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文化落后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投票、画圈、画杠,甚至用香头烧洞等十多种不同的选举方式。
5.发表竞选演讲。选举条例规定,各抗日政党、抗日群众团体,都可以提出候选人名单和竞选政纲进行竞选。在选举运动中,不论是共产党,还是其他党派以及群众团体;不论文化中心,还是偏僻的乡村都可以举行竞选。这样便于发现人才,也使更多的人为边区建设出谋划策。
6.差额选举。如有党派竞争,各议员都有所属,就不设候选人。但为了不分散意志,得议员的赞成,也可以设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一般不超过应当选人数的两倍。超过两倍,先表决候选人。这样使人民和代表有挑选的余地,可以好中选好,把他们最满意的人选出来。
7.看政绩。选举长官,除要求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外,主要看政绩。候选人必须明确、具体地讲清自己过去做了什么,人民交给自己工作完成的如何。经过人民和代表的认真讨论,好的就当选,有缺点就批评,不称职的干部就罢免。
8.罢免制。各级参议会在任期内如存不称职的,得由该级参议会选举之法定人数十分之一选民提议,经过选举单位投票罢免之。有了这一条,就可以保证各级政府的纯洁性、战斗性。
9.发挥新闻舆论作用。在每次选举活动中,充分利用新闻的舆论作用,向群众宣传搞好选举的重大意义,介绍先进经验,公开决策过程、揭露“官场丑闻”,以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
10.共产党对自己加以限制。按照选举原则,选举结果一般来说,共产党占绝大多数。但为了扩大和巩固统一战线,共产党把自己限制在三分之一之内。
通过边区政府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边区政府的民主政治得到了保障。如1941年11月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上,经选举产生的18名政府委员中,起初有共产党员7名,超过“三三制”的要求,共产党员徐特立当即声明退出,依次由非党人士白文焕递补。在大会选举的边区参议会9名常驻议员中,共产党员占1/3,符合“三三制”。到1945年10月,边区组织第三届参议会选举。这次参选的选民平均占82.5%,有些地区达到90%以上。共选出边区参议员170名,其中正式参议员135名,候补参议员35名。这些参议员从党派关系上看,共产党员61名,占35.9%;国民党员19名,占11.29%;无党无派(包括进步分子和开明绅士89名,救国会1名,)占52.9%。从阶级成分上看,地主34名,富农26名,中农69名,贫农18名,工业资本家3名,工人6名,城市小资产阶级3名,城市贫民2名。这其中有少数民族6名,妇女7名,天主教徒3名。边区参议员的这个构成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与非党人士、各阶级、各民族的大联盟。在参议会选举第三届副议长提出9名候选人名单后,参议员习仲勋当即郑重声明:“候选人中共产党员超出三三制名额,本人提请大会准予退出”。[31]习仲勋同志的高风亮节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干部为维护边区民主政治的公平、公正而作出的努力。(www.xing528.com)
第三届边区参议会选出常驻议员12名,边区政府委员19名,共产党员都只占三分之一。由于共产党员在选举中严格按“三三制“办事,赢得了民主人士的信任和支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民主人士安文钦在第三届参议会的讲话中评议这次参议会“真正是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自由无拘束的、不记名投票的选举”。“是真正的民主,彻底的民主!”[32]由于边区政府在建设中坚持民主政治的原则,吸引了大批民主人士进入政府各级机关,使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得到最彻底地贯彻,从根本上体现了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权是抗日民主性质的政权,是团结一切爱国抗日分子实现党内外民主合作的政权,从而推动了边区的建设发展。
二、坚持合作共事的政策原则
陕甘宁边区政府内共产党员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应该说,是从1941年11月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和政府委员选举后才真正开始,因为这次选举的结果是共产党员在参议会和政府委员中都只占三分之一,而非党人士占三分之二。如何搞好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毛泽东就此在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开、闭幕式上两次发表演说,着重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政策,批评了一部分共产党员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还保存着一种狭隘的关门主义或宗派主义。他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别人说得对的,我们应该欢迎,并要跟别人的长处学习;别人说得不对的,也应该让别人说完,然后慢慢加以解释。共产党员决不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以为自己是什么都好,别人是什么都不好;决不可把自己关在小房子里,自吹自擂,称王称霸。”毛泽东强调指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33]继之,为了提高全党对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自觉性,中共中央于1942年初起草了关于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员关系的决定,草案经毛泽东大量改写。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这一草案时,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共产党的作用,就是要集中人民的意见,作出决议,并坚持下去。将原材料加以制造成为精制品,即是决定政策,造成作风。我党没有人民,便等于鱼没有水,便没有生存的必要条件。我们没有排斥党外人士的权利,只有同党外人士合作的义务。必须规定许多办法来实现与非党人士的合作。[34]
按照中共中央、毛泽东同志的指示精神,陕甘宁边区政府党组为确保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协调、融洽,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工作方法。首先,建立了必要合理的规章制度,使党外人士有职有权。(1)在平时,要多接近,多谈心,多交换意见。(2)在召开会议前,提交会议的报告议题,除交党组织研究外,要使党外人士有机会知道具体内容,有时间考虑意见。如有不同意见便缓期开会。待取得同意后,再交会议讨论。(3)在会议上尽力创造他们积极参加讨论的机会和条件,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这个制度执行过程中,党外人士认为边区政府仍把他们当客人看待,形式上客客气气,事实上对他们的职权并不尊重,造成工作上有消极情绪。对此,边区政府党组进一步制订改进措施:(1)各厅、处、院要轮流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参议会副议长汇报工作;(2)每次政务会议前,由有关单位的党员领导人,向李鼎铭汇报会议内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取得他的同意才开会,不同意便缓期开会,进行协商;(3)某些不需要经过政务会议通过,而要由副主席签署下达的文件,由主管负责人先向他说明内容,取得同意,然后办理手续。这个改进措施得到了边区政府内非党人士的认可,工作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一次,边区政府财政厅长南汉宸汇报边币发行数量时,李鼎铭先生马上以主人翁的态度说:“这要绝对保密,不要让其他的人知道。”
其次,与党外人士举行多种形式的座谈会,主动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党外人士座谈会是三三制政权补充形式的一种,这种形式产生于1942年底中共西北局高干会议期间,当会议讨论政府工作和财政经济问题时,邀请了在边区政权机关工作的非党民主人士听取大会报告和参加讨论。西北局高干会闭幕不久,1943年1月29日,西北局主要领导林伯渠、贾拓夫即主持召开了一次非党民主人士座谈会。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教育厅长柳湜、副厅长贺连城、建设厅副厅长霍子乐、边区政府委员李丹生、毕光斗等党外人士出席。贾拓夫在会上介绍了西北局高干会的经过及所决议的各项问题后,听取了党外人士的意见。与会者希望在制订计划、讨论财经等问题时,能集中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并要求清除党内个别坏分子。这次座谈会效果很好,毛泽东还在会议简报上批示:“以后西北局可每两月召集座谈会一次。”任弼时指示:“以后要经政府通过执行的重要政策是可以先与他们交换意见,然后提出”。[35]
此后,西北局在每年初都召集边区政府的党外人士座谈,和盘托出全年工作方针与任务方案,征询意见,加以修订,再公布实施。借鉴这个好的作法,1944年7月18日,边区参议会常驻会和边区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运用非党民主人士座谈会的方式,听取非党人士对政府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意见。7月21日,中共中央转发西北局对各地委的指示,要求各分区立即邀请边区、县级参议员和政府委员中有声望的党外人士(不在参议员或政府委员之列者亦可)出席。从此,非党人士座谈会不仅在边区一级召开,而且也在分区、县级召开;不仅吸收参加政权机关工作的民主人士,而且也吸收一部分尚未参加政权机关工作的民主人士。为了推动这一经验,延安《解放日报》于1944年8月21日专门发表《党外人士座谈会的意见》的社论,指出:“现在各地所进行的党外人士座谈会,毫无疑义的又供给了我们一个新的经验,这就是说,巩固和加强三三制的民主政权,巩固和加强各阶层的团结,还需要定期听取党外人士对政权工作的批评与意见,就会使这个政权更加巩固,更加有力。所以,对于现在各地所举行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凡是正在进行的地方,要好好进行,凡是尚未进行的地方,要召集起来,很郑重的进行这种会议。”毛泽东对座谈会的广泛召开非常关心,除亲自参加一些座谈会外,他还对林伯渠等指示:“议论和批评对我们总是有帮助的。凡是对的意见,我们都要研究解决。对所提问题逐条解答”。[36]边区政府通过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党外人士对政治、经济、教育、军民关系等方面的意见,对边区政府的工作起到了极大地改进和推动作用。
其三,认真落实非党人士的意见,彰显合作共事的诚意。陕甘宁边区抗战开始时总人口为136万多人,其中脱产人员仅14000余人,占总人口的1.03%;而后逐年增长,到1941年达到73117人,占边区总人口的5.37%。随之带来的是群众的公粮负担逐年增加。1937年是13895石(每石300斤),人均负担1升(3斤),到1941年公粮负担上升到20万石,人均1斗5升。同时,还发行了600万元救国公债(规定一年内还本付息),以弥补财政赤字。在这种“鱼大水小”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群众自然不满。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当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的开明绅士李鼎铭先生在与共产党的合作共事中,感到共产党和八路军是完全为着解救老百姓的,特别是毛泽东在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上的演说,号召共产党人和党外人士密切关系,并希望各参议员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提意见,更是深深打动了他。于是他将长期的思考整理,同姬伯雄等10名参议员一道提出了《政府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之现象案》,提交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获得165票的多数通过。经会议审查,提交政府速办。李鼎铭先生的这一提案受到中共中央、毛泽东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在提案上专门加评:“这个方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37]为了进一步引起全党全军的重视,毛泽东还为《解放日报》写了题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的社论;中共中央把“精兵简政”列为抗日根据地克服困难的十大政策之一,不仅在陕甘宁边区认真贯彻执行,而且将其推广到敌后各个抗日根据地。
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工作从1941年11月21日边区新一届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开始,至1944年1月10日第四次政府委员会上李鼎铭作《简政总结》结束,历时两年多,期间做了三次大的精简。每次精简李鼎铭都与边区政府其他领导一道做工作,会上讲精兵简政的意义和作用,会下定精简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配合默契。精兵简政带来的直接效果,一是边区政府各厅、处、院的内部机构裁并了四分之一;边区政府直属机关由35个减至22个;税务局、所由95个减至65个,人员由合署办公前的469人减至279人。二是公粮征收上由于精兵简政实施后脱产人员逐年减少,公粮征收也呈逐年下降趋势。1941年为13.85%,至1944年已降至8.83%。三是党和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领导工作作风发生了转变,克服了“各自为政”的现象,加强了统一领导。这些效果是边区政府党与非党人士合作努力促成的,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在边区正确执行的直接体现。
三、坚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原则
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及建设发展的时期,正处在国际国内环境极为恶劣的阶段。一方面,德、意法西斯气焰嚣张,不可一世,几乎吞并整个欧洲。日本法西斯为了进行太平洋战争,企图把中国变成它的后方基地,将侵华兵力的75%压在解放区战场,对敌后各抗日根据地进行空前残酷的“扫荡”,妄图消灭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一方面,国民党顽固派出尔反尔,停发八路军的军饷,包围封锁陕甘宁边区,还配合日本侵略者不断向抗日根据地发动进攻。如1939年2月,封锁陕甘宁边区的国民党军胡宗南部纠集地方反共势力,在边区西部陇东地区和南部关中地区发动进攻,先后袭击八路军驻防的宁夏镇原、旬邑、淳化、正宁等县城,制造了土桥事件、旬邑事件和合水事件。再如1939年12月,山西军阀阎锡山集中两个军又四个师(旅)的兵力,在日军5000人的配合下,围攻在晋西隰县孝义地区的八路军晋西独立支队及决死第二纵队。还如1943年6月18日,胡宗南根据蒋介石的密令,在洛川召开反共军事会议,把防范日军进犯河防的部队调到彬县、洛川一带,准备同原来包围陕甘宁边区的两个集团军一起,分九路“闪击”延安等。虽然这些军事挑衅在中共中央的正确部署下,得以一一化解,但对边区的建设与发展还是有很大影响。加之陕甘宁边区所处区域地瘠民贫,经济落后,适值华北各地连续几年遭受水、旱、虫等自然灾害,这就使陕甘宁边区的经济状况处于极端困难的境地。为了节约支出,边区政府党的各级领导都实行最低的津贴制度。当时边区政府主席的月津贴为5元,边区县长的月津贴仅2元;而国民党县长的月工资为180元。为了有效解决经济困难,响应党中央的号召,1943年初,边区政府机关开始一边工作一边投入到大生产运动中。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虽年过花甲,仍率先垂范,制定了个人生产节约计划;要在农业生产上完成细粮二石任务交粮食局,收集废纸交建设厅,不吸外来纸烟,不要公家供给棉衣、衬衣、鞋袜、毛巾、肥皂等生活用品。并赋诗自励:“待客开水不装烟,领得衣被用三年,淡巴菰一亩公粮交,糠萝卜二分私费瞻。施肥锄草自动手,整旧如新不花钱。”[38]在林伯渠主席的影响下,边区党的领导人都能做到勤俭节约,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但在对待边区政府非党人士上,则想方设法从生活上关心,照顾。
一是从政策上作出相应规定。首先,设立管理非党干部工作干事。早在1940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统战部就共同决定,“在有非党文化、技术干部的各机关,学校……,应设一管理非党干部工作的干事。按照这个精神,西北局统战部、组织部于1941年5月19日就设立管理非党干部工作干事的问题发出联合通知,要求设立的非党干部干事要:1.积极的争取与组织非党干部参加抗战建设事业;2.反映非党干部的意见,有要求各该机关、学校之行政负责人解决非党干部工作问题之权利,不能采取和行政对立的态度;3.各非党干事,要有诚恳、坦白、热情、谦虚耐心的态度;4.对非党干部要清除命令式、情报式、党内斗争式的错误态度,应采取商量、婉转、劝说的方式。……非党干部的工作困难,设法帮助解决。”[39]其次,1943年4月3日,边区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党外人士待遇补助办法的通知》,共三大款八项内容,明确了政府聘任之党外人士,“除粮食、菜金、服物、旅费及使用勤务、马匹、住宿等,均按照边区政府统一干部待遇暂行办法之规定办理外,其津贴之数额提高发给”[40],并按不同层次,规定了提高的标准。这些政策规定从制度上为非党人士开展工作解除了后顾之忧,也使非党人士切实感受到共产党人的真诚所在。
二是从待遇上体现对非党人士的优先。在边区政府机关中工作的共产党员,享受供给制,除了吃饭穿衣,只有极少数的零用钱。即使边区政府党的领导人林伯渠、谢觉哉、李维汉等也不例外。但边区政府对非党人士则实行薪金制,虽然薪水不多,却比党员干部的供给制要好一些,除了自己的吃用外,还能资助家庭生活。在住房上,林伯渠一直住着两孔旧土窑,总务部门曾经为他砌了三孔石窑,但他坚决不住,最后改作办公室和会议室。可林伯渠注意到李鼎铭来边区政府工作后,住在山沟的一孔土窑洞里,进出不方便,就指示办公厅在他住的那排窑洞下面,新修了一排石窑洞,请李鼎铭住进去。此外,边区政府还经常教育党员,要尊重党外人士,特别是他们长期生活中养成的特殊嗜好与不同的生活习惯,不能要求共产党员一样,而使他们感到不满与不安,只要不妨碍政府工作,与政治无关,一概不加干涉和指责。上述原则和作法都使党外人士甚为感动。
三是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体贴、周到。边区参议会副议长安文钦是开明地主,他在土改中被分配了土地房产,扫地出门。林伯渠得知此事后,认为这是违反土改政策也是违反统战政策的过“左”行为。立即向毛泽东作了汇报,并亲自处理,退还了一部分家产,赔礼道歉。这件事不仅使安文钦十分感动,也使边区各阶层人士十分满意。还有边区参议会议员李丹生是陕北的知名人士,八十高龄被选为参议员。林伯渠、谢觉哉等同志经常关照这位老人,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1945年,李丹生参议员病逝,林伯渠对李丹生先生的爱国精神作了高度评价。鉴于李老先生家境贫寒,林伯渠特别指示,对他住在延安的遗孀和两个女儿以及一个孙女的生活,仍由政府照顾和供给读书。谢觉哉与李丹生朝夕相处,情同手足,当李丹生病危时,将两个女儿“托孤”给谢觉哉,谢觉哉含泪表示,“您放心吧,她们会长大成人的。”[41]此后谢老和夫人把他们视同亲生,抚养成人。边区政府党的领导这些充满亲情的做法在非党人士中一直传为佳话。
陕甘宁边区政府积极推动民主政治建设,采取一切积极可行的办法,团结非党人士和睦相处,合作共事,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大公无私、精诚合作,有容乃大的政治风范。其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为新中国建立后统一战线政策的制定,民主政治协商制度的施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作者田惠琴系西安财经学院思政教研部教授;作者吴连书系西安财经学院院办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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