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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兴起视角下的参政党建设-功能与路径探讨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民社会兴起视角下的参政党建设: 功能与路径[28]张艳娥一、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最深刻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嬗变,由全民社会转向公民社会是这一变化的集中表现。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早在1921年就成立了,但严格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直到中国共产党执政30年后才出现。从公民社会视角来研究参政党建设的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其地位作用与功能开发问题正是本文拟探讨的话题。

公民社会兴起视角下的参政党建设-功能与路径探讨

公民社会兴起视角下的参政党建设: 功能与路径[28]

张艳娥

一、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影响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最深刻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嬗变,由全民社会转向公民社会是这一变化的集中表现。在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中,越来越明显的一个客观趋势是,暂时还相当孱弱的公民社会正不动声色却倔强地充实力量并扩张活动空间,而且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政治国家一统天下的格局已被打破,国家的权力边界正在由无限转到有限,国家、社会、市场分离的格局正在形成。这种国家—社会—市场关系的分离互动对于我国的政党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能否顺应这种变化,将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政党制度的完善置于公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互动模式中加以考虑是一个十分严肃而又紧迫的政治课题。

国家—社会—政党三者的关系格局的现实历史状态是一个国家选择何种政党制度的基础。在西方,政党与公民社会的发展遵循着这样的路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出强烈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的要求,进而形成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的壮大使代议制民主成为必需,在代议制民主发展的过程中,政党应运而生。这一路径被学者简单地概括成:先有公民社会,后有政党。但是,在中国的情况是先有政党,政党率领民众取得政权,然后再发展市场经济,然后才有公民社会。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早在1921年就成立了,但严格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直到中国共产党执政30年后才出现。正如有学者所提出的:“在西方国家,由市场经济产生公民意识,再由公民意识产生民主参与要求,进而出现政党——这大概是它和东方社会最重大的区别之一。”[29]造成我国公民社会发育迟滞的因素有很多。虽然我国早在明清时期就有了公民社会的萌芽,但是受到封建制度强大统治的控制,并没有在我国形成气候。1949年,随着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建立,形成了以国家对社会资源全面控制和垄断为基础的“全能国家”,中国共产党全面主导中国社会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党、国家、社会的基本关系就演变为:党领导国家,国家主导社会,国家再次吞没了社会,公民社会基本失去了发展空间。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政党领导国家,国家控制社会的格局已被打破,国家、社会、市场分离的格局正式形成,大量的个人和组织摆脱政治权力的束缚,成为非政治的生活主体,为公民社会的兴起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当前我国的公民社会兴起的表现主要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大量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公民社会组织生成;二是公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政治参与意识、社会自治意识、契约精神与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和原则正在逐步确立;三是民间社会力量开始积极参与公共决策[30]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意味着国家—社会—政党关系的社会环境的根本变化,必然会对我国的政党制度产生深刻影响。从国家—社会—政党关系的变迁和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在关联分析,我们认为:

(一)我国政党制度的建立是顺应近代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趋势的正确选择。在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中,国家的建构与社会的民主是两个基本维度。西方国家的基本逻辑是由社会民主发展到国家的宪政建构,是先社会后国家;而我国在近代,由于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所以先完成现代国家的建构是最迫切的需要,所以由国家建构再到社会民主自治是必然的选择。对于这一点的认识,在近代许多思想家和革命家的理论认识和行动逻辑中都是具有共识的,这也就是李泽厚先生所概括的“救亡压倒了启蒙”。与此同时,当国家建构的任务基本完成时,应及时抓紧社会的民主发育这一任务,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共进。中国社会近代以来发展的这种内在趋势决定了应该设计这样一种政党制度,它既应该是强力有效的,又应该是民主包容的;既能很好地完成政党建构国家的重任,又要为及时促进社会发育留下足够空间。我们在建国以后建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很好地具备了这些要求,这无疑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极大优势。

(二)我国政党制度的实践在公民社会全面兴起的今天面临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我们说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论框架为公民社会的发育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完全可以将其容纳其中;另一方面,我们也同时看到我国当前的政党制度在现实实践中将这种预留能源开发的还非常不够,我国政党制度的先在优势并没有被完全开发出来。这一缺陷表现在很多方面:包括执政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公民社会影响的关注远远不够,进而导致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在实践中许多人对于我国政党制度的实质理解仍然抱着过去那种“全能国家全能党”的错误理解,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等同于一党专政,类似的观念和行为严重扭曲和限制了我国政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此外,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作为我国政党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主党派在公民社会背景中的能量和特殊作用关注的非常不够,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了我国政党制度在转型社会的能量发挥。从公民社会视角来研究参政党建设的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其地位作用与功能开发问题正是本文拟探讨的话题。

(三)有效连接国家与社会,政党归位社会是我国政党制度完善发展的必然选择。由于中国在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受特殊的历史条件影响而走了一条“政党创设国家,国家控制社会”的路径,由此,在三者关系上,长期以来,就呈现一种“政党行为国家化,国家力量膨胀化,社会发育迟滞化”的局面。如果说,这一局面的产生有其内在的缘由,但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转型、公民社会兴起的条件下,这一局面必须实现根本的转变,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从理论的应然状态看,现代社会和国家孕育了现代政党,现代政党是整合社会利益、参与现代国家的组织形式,所以政党来自社会,并以控制国家为目的。政党是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联系机制。[31]要从根本上改变“政党行为国家化,国家力量膨胀化,社会发育迟滞化”的局面,政党仍然是推进这一转变的主体力量,而转变的基本路径应该是正确定位政党在现代社会的地位。政党归位社会、有效承担起连接国家与社会的作用是其应然归宿,这一方向也是我国政党制度完善发展的基本原则。

二、参政党在公民社会框架中的特殊功能

顺应公民社会的兴起而带来的国家—社会—政党关系的转变,需要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理顺各种政治关系,而政党制度的完善和调整是其中根本的环节。有效连接国家与社会、回归社会本位是我国政党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基本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从我国当前政党制度的实际着眼,可以从三个方向考虑:其一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机制、程序、方式、方法等理论层面的完善与发展。长期以来这一方面的理论研究都是我国政党制度研究的重要领域,近年来这一领域研究的热点理论有协商民主理论、党际和谐理论等。其二是执政党建设的相关理论和实践,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研究和实践的核心和重点领域,从执政党建设角度进行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其三是参政党建设的方向。从民主党派建设的角度考察我国政党制度的发展,也成为学者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不过现有的相关研究还有做进一步系统深入分析的必要。我们需要系统地考察和分析公民社会兴起的背景下,国家——社会关系变迁互动的格局中作为我国政党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参政党派其功能与作用问题。参政党在公民社会的框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参政党与公民社会具有内在的天然联系,在连接国家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上具有独特优势

从历史上看,民主党派是中国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们大多成立于20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在抗战时期,一些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民主人士为了争取“和平、民主”,抗日救国,在国共两党之外成立“第三党”,并逐步形成民主党派。中国共产党以其理论指导的科学性,实践斗争的坚定性和卓越才能,最终赢得了全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信任和拥戴,成为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的领导党;各民主党派在与国民党反动派反复较量、比较和“第三条道路”的失败中,最终与中共政治并轨成为接受中共领导并与之亲密合作的参政党。从各民主党派最初成立时作为各自阶层群体的利益代表发展到今天成为各自联系特定社会阶层群体的政治性组织,其政党存在的阶级基础尽管发生了变化,但其作为独立的政党的阶级属性没有变化。这一点决定了在今天中国社会分化加剧、阶层多样化的形势下,民主党派必然会加大其政党吸纳机制,扩充和夯实自己的组织基础。公民社会的出现和发展是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产物,据民政部的统计显示,截止2008年,我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接近40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8万个,基金会1390个。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一大批独立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公民社会组织,这些组织遍布于社会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在社会和谐建设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主党派建立和存在的政党阶层基础及其现实组织状况决定了它们与公民社会具有相对于执政党而言更为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这样几个原因导致的:一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出现一开始是作为改革开放的体制外产物而出现的,这一因素导致公民社会在实现政治诉求时更倾向于接近体制较边缘的参政党,而不是执政党;二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的发展是与公民社会的发展相互伴随、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三是中国的公民社会的产生尽管是在国家的支持下产生出来的,但公民社会力量的出现在很多方面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由此,公民社会的发展趋向天然与处于权力中心的执政党有疏离感,这就造成执政党对公民社会引导整合的难度,而民主党派没有这种障碍。由于民主党派在公民社会兴起框架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它们在与公民社会组织的相互容纳上比执政党具有更大的伸缩空间。

(二)参政党在我国政治框架中的特殊身份,使其具有连接国家与公民社会的独特功能

在我国“执政—参政”的政治结构中,共产党是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政权并负责组织政府,处于执政主体地位;而民主党派是拥护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即参加国家政权的党派。根据这一制度规定,在国家层面,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换言之,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不是在党派之间分配权力机关的席位,而是在国家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的过程中,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建设和国家事务管理中应有的作用。这也就是说,参政党的基本功能应该主要是在国家社会具体事务的管理方面,所以,在公民社会层面的社会建设、社会民生社会矛盾化解等问题上,参政党应该大有作为。如果没有与公民社会的密切关联,没有对与其联系的相关社会群体的利益关怀,参政党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本价值,其他的功能作用也就无从谈起。因而,参政党在连接公民社会与国家政权的框架中具有独特社会功能。

1.社会表达功能。社会表达功能主要是指民主党派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明确自身代表的利益群体,并且根据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特点,协助国家进行管理。在民主党派的政治实践中,它代表一定的利益团体,并反映一定利益团体的政治诉求。与西方利益集团不同之处在于,这些利益团体不是压力集团,而是协助国家治理的参与性集团。正如成思危所说的,不是“打橄榄球”,而是“大合唱”。如明确中国农工民主党代表医药卫生界、中国民主建国会代表工商经济界,这样中国农工民主党参与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制定,中国民主建国会参与工商经济政策的制定等,民主党派的这种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在公民社会兴起的趋势下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2.连接沟通功能。参政党八十几万成员广泛分布在不同的阶层、群体中,这种社会基础的广泛性决定了它们所代表的阶层、群体利益必然与执政党所代表的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有着一定的差别,当它们的利益诉求被概括和表达为不同参政党的意见、建议时,也就必然表现出相当的广泛性。参政党位置超脱,较少受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局限,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各种情况和问题;人才荟萃,相当比例的成员是具有各方面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能够提出有价值、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渠道广通,上达执政党中央,下通各界民众,可以及时地将全局性、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同执政党和政府高层决策部门沟通,起到“信息直通车”的作用。参政党的这种连接沟通功能对于引导公民社会的发展方向,优化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3.社会整合功能。参政党所具有的政治联盟的性质,使其更多地负有代表、反映参政党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利益和要求的责任。执政党亟须参政党作为多元社会的特殊利益疏通渠道,进一步发挥政党功能,将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利益诉求经过整合之后及时地与执政党和政府进行沟通、协商,使执政党和政府从中得到真实、全面的信息,制定决策时能够容纳多数人的价值需求,兼顾各种利益关系,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同时,社会也亟须参政党增强与相应阶层、群体的代表性。在这种社会生态下,参政党利益整合功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凸显出来。参政党在公民社会框架中的社会整合功能表现为两部分:一是内部整合,即参政党以自身的吸纳机制将公民社会的要素机体吸纳到本政党内,进而在现有政党制度框架的约束下将其整合;二是外部整合,即参政党作为执政党的助手和合作者的身份,帮助执政党完成社会整合。我们在当前应该重点挖掘参政党整合功能的内部形式,这样从长远上更有利于我国的政党关系和谐发展。

(三)参政党的组织特点,使其在作为国家与公民社会连接机制上拥有独特资源

从目前我国各民主党派的人员构成来看,其主体基本上是从事脑力劳动的社会职业者,主要是社会各领域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国各民主党派是以党外知识分子作为其社会基础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提升民主党派层次的需要,以一批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代表的党外高层知识分子和各学术领域的领袖人物,逐步被民主党派所吸纳,并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正因为民主党派目前已经具有这样的组织基础,所以有学者提出,民主党派在今后发展中应该努力成为以拥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的公众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治组织,抑或说民主党派应将公众知识分子中的先进者作为自己的发展对象。[32]这种观点尽管有其理想化的一面,但如果将其放在公民社会的框架中分析,也可以发现其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思路。中国长期的历史传统造成我们公民社会发育迟滞,进而我们缺乏现代开放社会所需要的公共空间,也缺乏西方社会传统意义上作为“社会良知”的公共知识分子,这在今天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局限性已经日益凸现出来。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和壮大,公共话语空间必然会在国家与社会的空隙间成长起来,近年来的网络话语空间的日益强大的影响已足以显示这一趋势。公共空间是公民社会的存在场域,公共知识分子是公民社会的代表力量,公共理性精神是公民社会的精神体现。民主党派在组织资源上拥有大量优秀的各专业的专家、学者、教师、自由职业者等资源,尽管我们现在还不能将这些人称为公共知识分子,但是未来的公共知识分子毕竟是在这些人中产生,这是没有疑问的。参政党的这一组织优势,使其在作为国家政权与公民社会连接机制上拥有独特组织资源。

三、参政党在促进国家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关系中的功能开发

立足当前我国政党制度和参政党建设的实践效果来分析,我们看到参政党在连接国家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中的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政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思考解决这一问题:

(一)提升参政党的政党意识

参政党的政党意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框架下,处于参政党地位的民主党派对其参政党角色及其参政党活动规律的深刻认知和把握,是民主党派对自己的地位、功能、使命、宗旨的一种深层次认识,体现的是参政党及其成员对其政治角色的认同感、对其历史使命的责任感以及对其政党组织归属感。参政党意识是民主党派政治成熟的表现,是参政党自身素质的充分反映。参政党应将其政党意识的养成放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公民社会发育、构建和谐社会等宏观大视野中去认识,提升参政党的使命感、崇高感。在具备基本的参政议政意识、民主监督意识的基础上,民主党派服务公民社会还应重点强调利益表达意识、化解矛盾意识、联系沟通意识和服务社会等政党意识的塑造和培养。

(二)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为连接国家与公民社会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首先,明确参政党社会沟通机制的功能定位。着力加强民主党派代表的利益群体的组织建设并完善其功能,通过整合所代表群体的要求与愿望,增强利益聚合和利益表达的能力;可以规范所联系的社会阶层或群体的利益,明确利益群体在社会整体利益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确保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保持一致,从而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尊重社会整体利益和其他群体的利益;通过党派组织和成员等资源优势,建立参政党联系公民社会的工作体系,形成制度化和组织化的社会服务网络,以此为平台,表达社会意愿,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政治协商及时、准确地表达社会群体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愿,扩大政策的覆盖面,提高政策实行的有效性,加强对社会的整合。

其次,激发参政党社会沟通的动力机制。从党派的社会沟通工作角度来看,动员党派成员、激发党派成员战斗力的关键,就是要动员党派成员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政党的社会活动,力所能及地承担党派的社会沟通工作,并从中实践参政党的使命,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参政党主要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政治联盟,良知就是知识分子崇高的理想追求和强烈的责任意识。知识分子的良知体现在对是对非的明辨和对真理的固守,同时还体现在知识分子的人品修养上。众所周知,知识分子除谋生之外,具有关心社会的价值取向。事实证明,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使一些民主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过程中不只是代表特定群体的利益,还能够同时兼顾社会的公共问题,发表真知灼见,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因此,参政党组织应积极鼓励党派中的知识精英关注政治,走向社会,并为他们的参政创造宽松的政治环境。

最后,发挥参政党基层组织社会沟通的基础性作用。这种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对于参政党的社会沟通机制的有效运行尤为重要。基层组织是参政党组织系统的基础部分,其功能结构应是联系民众、凝聚社会和协调利益为轴心的功能结构,其主要功能包括为民主党派服务、充当民主渠道、进行自我教育、联系社会、锻炼干部、输送人才、增进友谊及发展成员等。党派基层组织生活在公民社会之中,离社会最近,联系民众、服务社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他们最熟悉民众的日常生活,最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最能捕捉到最新的社情民意动态,也最能给予民众以切实的帮助。在联系民众的过程中,每个基层组织和党派成员既是与民众直接沟通的主体,又是上级民主党派组织与民众沟通链条中的起点。因此,党派基层组织是庞大的政党组织系统与外界(社会民众系统)进行信息交换的临界面。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是参政党发挥连接国家与社会机制的重要途径和深层动力。

(作者系西安财经学院思政部讲师,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陕西师范大学在读博士生)

【注释】

[1]〔美〕约瑟夫·奈,吴晓辉等译:《软力量——世界政坛成功之道》,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22页。

[2]〔美〕约瑟夫·奈,郑志国等译:《美国霸权的困惑——为什么美国不能独断专行》,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www.xing528.com)

[3]王博:《中国软实力的提升与政治文化传播》,《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

[4]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符合国情的我国政党制度具有独特优势》,《人民日报》2009年9月17日。

[5]田湘波,徐如祥:《政治制度与文化软实力的关系》,《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6]中发[2005]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7]陈惠丰:《中国政党制度的民主价值》,《理论研究》2008年第4期。

[8]周淑真:《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7页。

[9]〔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88页。

[10]〔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80—381页。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7页。

[12]艾沐:《西方政党的硬实力及软实力理论》,《党课》2005年第4期。

[13]本文是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2011年重点课题“和谐政党关系研究”(STZ[2011]12)的阶段性成果。

[14]胡锦涛:《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6年10月13日。

[15]本文是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2010年统战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问题研究”(STZ[2010]21)的阶段性成果。

[16]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含义[EB/OL].http://cppcc.people.com.cn/GB/34961/56107/56108/3915853.html

[17]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解答》,华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84页。

[18]刘继华:《高校党委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机制研究》,《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EB/OL].http://www.gov.cn/zwgk/2007-11/15/content_806278.htm

[20]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探索与思考》[EB/OL].http://www.hinews.cn

[21]陈立:《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22]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问答》,华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23]魏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辉煌篇章——新中国成立60年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巡礼》[EB/OL].http://www.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9/03/content_11991911.htm

[24]本文是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2010年统战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问题研究”(STZ[2010]19)研究成果。

[25]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6年7月13日。

[26]江泽民:《在美国乔治·布什总统图书馆的演讲》,《人民日报》2002年10月25日。

[27]《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页。

[28]本文是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2010年重点课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长效机制研究”(STZ[2010]15)的阶段性成果。

[29]IANNACCONE,L.R.R ational choice:Framework for the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 annaccone[A].L.R.Rational choicetheory and religion:Summary and assessment[C].NY:R outledge.1997.25-42.

[30]李美玲:《中国共产党与公民社会关系论析》,《社会科学家》2010年第6期。

[31]〔法〕让·布隆代尔,〔意〕毛里齐奥·科塔:《政党政府的性质——一种比较性的欧洲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第36页。

[32]王磊:《民主党派与公众知识分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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