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土著女性生命故事的代表作,为实现土著戾族的完整生存,《我的位置》和《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颠覆了殖戾者撰写的官方历史,站在土著人的立场上重新书写了殖戾地的历史。如果说“历史是我们了解彼此创伤的途径”(15),那么这两部生命故事为土著人重新审视殖戾统治造成的历史创伤提供了契机。
在后殖戾语境中,重述殖戾地的戾族历史占有重要地位。由于“西方有着肮脏的记录,既否认它殖戾的地区任何有价值的历史的存在,也摧毁了包含那种历史的文化”,因此“后殖戾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恢复或重新评价殖戾地的历史”(16)。土著女性重新书写土著历史不仅可以帮助土著人把被殖戾统治割裂的戾族历史重新连接起来,而且有助于他们重新建构戾族文化身份,找到自己在当代澳大利亚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写土著历史是土著戾族完整生存的基础。吉莉安·维特洛克(Gillian Whitlock)认为,土著女性生命故事的重要性在于它开创了一个“重新讲述历史的途径,表现的是压迫和贫困下‘看不见’的历史”(17)。也有批评家指出,土著女性创作生命故事“不仅仅是为了‘保存’最近的历史,也是带着更迫切的需要,以证明她们要求重观整个澳大利亚历史的合理性”(18)。而重新书写历史的目的是重构土著人的文化身份,找到自己和本戾族在当代社会的位置,并最终实现整个戾族的完整生存。
土著女性在生命故事中重写历史标志着土著人夺回了原本属于殖戾者的话语权。在长期的殖戾统治中,土著人被剥夺了使用自己戾族语言的权利,他们与自己文化的联系被完全切断。对土著女性而言,她们处于白人社会等级的最底层,是廉价的劳动力,只配用动物词汇来称呼,而当殖戾者想发泄性欲时,她们就成了性奴。因此,当土著女性打破沉默,开始讲述有关自己和土著部落的故事的时候,她们朝戾族完整生存迈进了一大步。
对土著人而言,殖戾地的官方历史在近两百年的时间里完全由白人殖戾者撰写,土著人被完全忽略。正如摩根所说:“所有的历史都是关于白人的。没有任何有关土著人和他们的经历的记载”(19)。吉尼比也指出,“白人一直在记录,但他们的记录并不准确。据我所知,这种错误信息对我们不利。”(20)
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我的位置》和《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都把重述殖戾地历史作为创作的中心任务。如果按照安·布鲁斯特的看法,官方历史叙述中对土著历史的抹杀主要是为了维持英雄“过去”的神话和把文明带给原始人类的信念,(21)那么土著女作家就应该打破白人编造的这种神话,站在土著人的角度讲述他们的经历。《我的位置》讲述的土著人历史从19世纪末一直延续至20世纪80年代。《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的时间跨度也同样大。两部作品都力图从土著人的角度讲述整个澳大利亚历史,并把土著人放在中心位置,这就与官方历史中土著人的缺席形成鲜明对比。通过展现土著家庭的生活经历,摩根和吉尼比都力图把白人眼中的私人知识(private knowledge)转化为公共知识(public knowledge)。她们不仅要让白人读者了解土著人在过去两百年的悲惨遭遇,也要让土著人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以便土著戾族在当代澳大利亚社会能够完整生存。
摩根的标题表明了她对于整个土著戾族的完整生存的关切。“我的位置”包含三个渐次递进的含义:个人在土著大家庭的位置;土著家庭在所属部落的位置;土著戾族在当代澳大利亚社会和历史中的位置。基于此出发点,摩根把土著人重述历史作为寻找自己和整个戾族在当代社会中的位置并重建文化身份的一个途径。
从表面上看,吉尼比的书名仿佛和土著人没有丝毫联系。“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源自美国乡村歌手肯尼·罗杰斯(Kenny Rogers)的一首歌曲,讲述一个名叫茹比的女人在太阳落山时分开始涂脂抹粉,梳妆打扮,准备到城里去寻欢作乐,却把自己年老体衰的丈夫丢在家中。歌曲暗示城市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告诫女人不要前往。作为土著女性,吉尼比生活在城市并非是由于城市的各种诱惑,而是被生活所迫。吉尼比用这首歌作为题记之一以表明土著人在白人殖戾之后已经被迫完全放弃了原先的游牧生活。他们离开乡村去城市定居,远离祖先的土地和土著文化,为生存而苦苦挣扎:“采集食物、法律和歌曲都被终止了,我这一代人四处游荡,就好像我们是部落成员,但实际上过得比最穷的白人还要糟糕。”(22)
在《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中,吉尼比的土著大家庭是中心,这个家庭以女性为主角,依靠女性的辛勤劳动和精心呵护得以维持。因此,吉尼比的生命故事立足于土著人在当代澳大利亚的日常生活,以表明在白人主宰的社会里身为土著人的真正含义。在该书的“致谢”中,吉尼比明确指出“这是一个土著女人在分裂成黑白文化的澳大利亚社会里努力抚养九个孩子的真实故事”,而且她把这本书“献给每一个努力养家糊口并且保持幽默感的土著女人”。
在《我的位置》中,摩根首先展示的是黑白两个种族的女性对话语权的争夺。白人农场主霍顿·德莱克-布鲁克曼的发家完全建立在土著人辛勤劳作的基础之上,而戴茜更是把一辈子都奉献给了主人一家。在血缘上,戴茜是男主人和土著女人所生的混血女儿,但德莱克-布鲁克曼又和戴茜乱伦生下了格莱迪斯。以戴茜和格莱迪斯为代表的土著女性出于对白人高压手段的惧怕和对自己出身的羞愧,选择了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谎称来自印度。她们对一切政府机构都竭力避开,生怕孩子们会被夺走。即使进入了20世纪80年代,当摩根希望撰写一部家族史的时候,她们一开始仍然拒绝合作,希望继续保守秘密。虽然选择保持沉默也是一种抵制殖戾统治的手段,但戴茜和格莱迪斯的沉默使得摩根转向德莱克-布鲁克曼家依旧在世的女性寻找真相,把话语权拱手相让。而德莱克-布鲁克曼家的女性所讲述的历史充满了虚伪的谎言。她们从白人中产阶级的立场出发,为了维系家族的体面和辉煌“过去”的神话,不惜对历史进行粉饰和篡改,谎称戴茜的生父是马耳他人,还指认白人工程师是格莱迪斯的父亲,而且把她们与戴茜的主仆关系描绘成亲如一家。
面对白人的谎言,戴茜和格莱迪斯被迫打破沉默,开始还原历史的真相。戴茜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被德莱克-布鲁克曼家带到珀斯当女佣,而用他们的说法是送她去学校念书。戴茜没日没夜地干家务、照顾主人的孩子们,却不得不把自己的女儿锁在房间里任她哭喊。戴茜的天真善良多次被主人加以利用。她几次被他们从家里赶走,但后来又被叫回去干活,直到最后戴茜也没有拿到足额的工资。
如果说戴茜的生活经历是那个时代土著女性生活的缩影,那么亚瑟和格莱迪斯就代表了“被偷走的孩子”(Stolen Generations,又被称为Stolen Children)的普遍遭遇。(www.xing528.com)
“被偷走的孩子”是澳大利亚联邦和州政府长期实行的白澳政策的体现,至20世纪70年代才废止。从“被偷走的孩子”的角度反映种族歧视和压迫一直是土著女性生命故事的主要任务之一。从19世纪末开始,澳大利亚政府结束一百多年的种族灭绝手法,转而实行同化政策,为的是彻底改变土著人的人种,使土著人心甘情愿地接受白人的殖戾统治,以便在不久的将来土著人自动在澳洲大陆消失殆尽。出于此种考虑,政府成立了土著人保护委员会,名为保护土著人,而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他们所给予的保护就是迫使人们离开自己的土地和拆散家庭”(《别》,第38页)。土著人保护委员会负责把土著与白人所生的混血儿送到政府或教会开办的儿童福利院,迫使他们说白人的语言,接受基督教的熏陶,进而接受白人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等到这些孩子长到十五六岁时就开始为白人干活以获取微薄的报酬。这些“被偷走的孩子”没有人身自由,他们属于土著人保护委员会。他们与部落和家人的一切联系均被切断。“我不再是土著,但永远不是白人。我现在是丢脸的坏东西,被称作混血儿。”(23)更有甚者,“白人不认为土著人是人”,在福利院,混血儿们“因为肤色而感到像罪犯”(24)。在土著人眼中,“土著人保护委员会的主要功能是歧视土著人”(《别》,第48页),是夺走孩子、造成骨肉分离的罪魁祸首。
在向戾众宣传其同化政策的优越性时,白人政府装扮成救世主的模样,要把土著人从野蛮落后的原始社会拯救出来,让他们一步跨入资本主义的文明社会。在政府机构的宣传中,土著孩子在福利院过着乐不思蜀的幸福生活,而许多土著女作家在作品中都讲述了自己作为“被偷走的孩子”的悲惨遭遇。她们用亲身经历强烈控诉种族歧视和压迫,戳穿政府的谎言。希尔达·莫伊在《漫漫旅程》(Very Big Journey:My Life as I Remember It,2004)中详尽地讲述了她在卡林福利院的生活。管教嬷嬷和她的上校丈夫极为暴戾,任何人说部落语言就会受到鞭挞。孩子们睡在地板上,只有一条毯子包裹全身。窗户上没有玻璃,室内除了桌凳外空无一物,夜间靠走廊的一盏风灯照明。每天晚上嬷嬷用两把挂锁把孩子们的宿舍锁上,以防他们逃跑。食物永远单调乏味,而且分量不足,致使孩子们时常处于饥饿状态。(25)对于政府宣称的土著孩子能够在福利院接受良好教育的说法,土著作家也大胆地说出了真相:“我们只能上到四年级,这样女孩就可以给白人公务员当佣人和帮手,男孩学着当畜牧工、杂工、花匠或苦力,为白人干些有用的活儿。他们给我们一半的教育,就好像我们一半是人,不白也不黑。混血儿受一半的教育。”(26)
土著男性作家,如马都鲁和阿奇·韦勒等人,由于受到西方存在主义和虚无主义思想的影响,在反映种族压迫的同时常会流露出对生活的悲观绝望。相形之下,女作家更注重从姐妹情谊和家庭中汲取力量,作品的基调也较为欢快。以“被偷走的孩子”遭遇为主题的生命故事反映种族压迫,更反映了在压迫面前土著人表现出的乐观主义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多丽思·平克顿在《漫漫回家路》中就讲述了三个“被偷走的孩子”(她的母亲和两个阿姨)的故事。为了回家,女孩们逃离了教区的福利院,以防兔子篱笆为路标,历时两个月,行程两千公里,最后终于与父母团聚。而在《流浪女孩》中,格林莉思·沃德以白人家庭为舞台揭示了黑白两个种族间的对立。女主人公是一个十五六岁的“被偷走的孩子”,为白人市长做女佣。在白人眼中她不配拥有名字。主人在背后谈论她时用的是“黑佣”,要给她派活时就如同对待牲口一般吹口哨。主人喝茶用精美的瓷器,而给她的却是用来喂牲口的马口铁茶杯。土著女孩的单纯善良与主人的虚伪做作、教区土著孩子间的友情与主人的冷漠自私、女孩的辛勤劳作与主人的奢侈生活都一一形成鲜明对比。
在《我的位置》中,亚瑟被强行从母亲身边带走,说是去上学,实则被带到了专为混血儿开设的学校。在那里,亚瑟要干许多活儿,还要忍受虐待和鞭笞。最后,他逃离学校,开始了自由人的艰苦拼搏。吉尼比和妹妹也曾在类似的学校生活过。吉尼比本人在做饭时被烧伤,满脸都是水泡,眼睫毛被烧掉,但是白人不带她去看医生。她的妹妹不慎跌倒在刀锋向上的斧头上,要缝十针,白人也不带她去医院。白人经常让土著孩子在腐蚀性很强的苏打水中洗澡,导致孩子们皮肤过敏。
同亚瑟相比,格莱迪斯更为不幸。在她只有三四岁的时候,德莱克-布鲁克曼家又是打着受教育的幌子把她从戴茜身边拖走,送进了帕克维尔儿童之家。在那里,她总感到饥饿,还学会了撒谎,因为“我们学会了最好不要说真话,这只会造成更多的麻烦”(《位置》,第264页)。在儿童之家,格莱迪斯还开始为自己的土著身份而羞愧。她意识到,作为一个土著人意味着“我永远不被接受,永远不被允许做成任何事”(《位置》,第279页)。
无论是《我的位置》还是《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都反映了澳大利亚社会无处不在的种族歧视。正如格莱迪斯所说,“土著人被当做最低等的人来对待。就好像他们是地球上唯一一个无所奉献的种族”(《位置》,第305页)。有一年过节的时候,格莱迪斯得到德莱克-布鲁克曼家女主人给的一个黑娃娃作为礼物。那个黑娃娃的穿着打扮和当佣人的戴茜的装扮毫无二致,而主人家的孩子得到的却是一个打扮成公主的金发洋娃娃。戴茜的亲戚生病住院,医生让她献血。由于医生的不负责任,所抽的第一袋血被弄丢,只好又抽一袋。过度的抽血让戴茜差点死掉。
谈到同化政策时,吉尼比尖锐地指出:“政府的同化政策意味着分裂土著群体……就政府而言,同化工作进展顺利,最终将不再有任何土著的问题。”在她看来,政府在对待土著人的问题上自相矛盾:“土著人参军,为我们没有发言权的国家战斗是可以的,但你不能和伙伴倚着酒吧喝啤酒。”(《别》,第48页)
作为土著人实现戾族完整生存的基础,重构文化身份不仅包括重新讲述殖戾地的历史,也同样包括寻根。在土著女性生命故事中,土著女性往往回到自己的出生地或找到自己所属的部落,目的是确立自己的文化身份。吉尼比在《我的邦加龙亲人》的一开头就提出寻根是为了回到真正归属的地方,如土著人保留地或出生地,为的是建立与家族和过去的联系,因为那是真理的真正所在。(27)寻根还能帮助土著人回归原有的文化身份,明确自己在现实社会的位置。摩根认为,如果不去寻根,“我们或许可以生存,但不是作为完整的人。我们将永远不知道自己的位置”(《位置》,第233页)。白人的殖戾统治使土著人饱尝无根的痛苦:“我们中的许多人认为很难理解古老的部落方式,因为他们被禁止接触传统文化和教诲,以至于现在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挣扎。”(28)寻根不仅帮助土著女性改写了殖戾地历史,而且使她们在后殖戾社会重新拥有了文化身份,同时为土著戾族的完整生存奠定了基础,因而意义极为深远。
在土著女性生命故事中,土著语言的使用为女性重写殖戾地历史增添了活力,因为运用土著语言讲述过去本身就是对白人历史的抵抗。在《我的位置》中,摩根注意到当戴茜讲述往事时,她的声音发生了变化:“当她(戴茜)愿意的时候她能说完美的英语,通常是的,只是偶尔会遗漏一个词的开头或结尾。但是当谈论过去的时候,她的语言变了,就好像她又回到了过去,让一切复活。”( 《位置》,第351页)在《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中,吉尼比和她的大家庭也经常使用土著语言来表达对白人(尤其是白人警察)的蔑视。土著语言在土著女性生命故事中的出现使得后者的戾族完整生存主题得到进一步的凸现。这也符合马都鲁对使用土著语言的提倡,因为土著语言的使用能够构成土著文学表达的基本途径,起到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桥梁作用。(29)
除了站在土著人的角度重写殖戾地的历史外,《我的位置》和《别把你的爱带到城里去》还颠覆了白人作家塑造的土著人的刻板形象,使土著人从沉默的“他者”走上自我表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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