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区收入不平等理论基础
本章主要对地区收入不平等研究所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为下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可靠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收入不平等理论
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一直是经济学界的重要问题之一,其研究主要遵循如下两条线索:一条起源于李嘉图,它主要论述了国民收入在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可称之为功能收入分配(也称要素收入分配);另一条来自于帕累托,它主要研究每一经济单位所得到的收入,而忽视生产要素的资产权利,可称之为规模收入分配(也称个人收入分配或居民收入分配)。功能收入分配是以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和劳动)为主体,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社会产品生产中所发挥的作用或做出的贡献,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分配。功能收入分配的研究主要在于分析各要素对生产的贡献与其所得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而规模收入分配主要反映的是收入所有者的规模与其所获得的收入规模之间的关系。
功能收入分配从收入来源的角度对收入分配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分析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及其所获得的收入份额,不关心究竟是谁得到这些收入,因而,功能收入分配着重研究效率问题。规模收入分配则是说明不同的经济群体之间收入分配的形式和变化趋势,关注的是各种社会人群获得的收入多少,而不管这些收入的来源和方式,所以,规模收入分配理论着重研究公平问题。虽然,这两个分配理论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同时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功能收入分配决定着规模收入分配,即某一经济群体所占有的生产要素的多少和功能差异决定着这一群体所获得的收入份额。
本文重点是对浙江省各地区之间城镇居民的收入不平等的程度、变化情况、影响因素以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行研究。因此,本文的理论基础是更直接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地反映出先富和共富、效率与公平之间关系的规模收入分配理论。以下,作者将对规模收入分配理论进行详细介绍,奠定本文的核心理论基础。
一、规模收入分配理论
规模收入分配理论源于帕累托,他主要探讨了家庭、个人等经济单位的社会特征对收入分配的影响。通过研究各经济单位所得到的收入,而忽视生产要素的分配权利,着眼于各经济单位在分配后的相对地位的变化,旨在解释各经济单位在收入分配中所形成的特征和与此相关的收入不平等的测量。以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发展为代表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生决定收入模式,即通过个人内在的努力和调整提高收入,如提高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等,这种内生变量决定了个人收入,也影响了收入分配的差异,相关理论包括著名的人力资本理论、生命周期理论等。另一方面是集中研究制度和宏观变量对收入分配差异的外生决定收入模式,如机会不平等理论和收入再分配理论。机会不平等理论主要研究在市场分割状况下和制度的歧视性设置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影响,如在制度上发展中国家存在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居民不能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因此导致其难以通过内生人力资本投资来改善其自身的收入能力,甚至沦为贫困,这就不是内生能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收入再分配理论主要指政府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的方式进行收入再分配调整。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分配的公正(正义)理论。公正问题不仅包含了经济问题,更多地包含了伦理问题,在这方面有关效率与公平、两极化等讨论,一直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沿课题。
(一)内生决定模型的收入分配理论
1.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最早来源于个人能力决定收入差异的理论。它的发展主要来自法兰西斯·卡尔顿,他测算了工人工作效率的差别,依据工人能力差别来决定工人的收入差别。该理论认为能力(包括脑力和体力)的分布是正态的,就像人的身高体重一样分布是正态的,从而引申出收入差异也是正态的,但该结果并没有得到统计资料上的支持。帕累托通过经验分析发现,收入分配的分布的确不服从正态分布,而是服从具有向右偏斜特征的对数正态分布。此后,有大量的学者研究了能力与收入分配的关系,有的认为继承财富导致收入分布偏移,其中最突出的理论发展是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收入差异来自后天学习所获得的人力资本的差异,而不是老旧的能力论中的天生能力决定收入差异。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主要是在50年代发展起来的,其最主要的贡献者是舒尔茨,从那以后该理论逐渐走向辉煌,在微观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增长理论和收入分配理论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主要有两个分支,第一个分支主要是以舒尔茨、罗莫等人为代表,将人力资本的研究框架引进到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分析中去,分析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贡献。另一分支则是由贝克尔、敏赛尔为代表,将人力资本引入家庭分析之中,形成了家庭理论和人力资本的收入分配理论。这一分支主要是将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与未来收入相联系,提出了个人或家庭有关人力投资与收入最大化的最优决策规则。人力资本对收入分配的解释已经成为收入分配理论的重要部分。
人力资本理论对收入分配的研究首先是放在正规教育对收入的影响上,然后扩展到在职培训和教育的人力资本。根据敏赛尔的研究,正规教育直接对收入差异的影响为7%,加上毕业后人力投资等,人力资本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提高到33%。他还指出,教育程度越高,其学校后人力投资与获得收入能力的弹性也越高,即投入较少、收入能力提高较快,学校教育与工作能力是成正相关的。也就是说,除了教育投资对收入差异的影响外,人力投资还有外延效应,即工作努力等对收入差异的影响也不小。敏赛尔总结认为收入差异的一半是学校教育和学校后的人力投资的贡献。
现代人力资本——收入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仍需做大量研究:一是教育收益中教育投资与未来收入预期相联系的贴现率分析,也就是后面要研究的“生命周期收入”;二是教育背后的机会、制度结构等,讨论机会平等问题;三是现代人力资本理论是不完整的,它仅仅关注了教育投资,工作经验等对收入的影响,而学校学习只是一个窗口,意识形态、个人能力的培养等难以纳入。收入差异应该受到更多方面的影响,如非正规教育,市场供求影响等,而且至今仍缺少完整的工具来描述和分析人力资本的收益。
尽管人力资本的理论存在着很多令人不满意的方面,但其在理论上的贡献仍然是卓著的,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它将收入差异决定的模式内生化了,强调了个人和家庭通过个人的投资和努力能决定自己未来的收入。
2.生命周期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与生命周期理论是密不可分的。人力资本理论是人力资本的收入,是人力投资与未来回报联系的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则不仅仅讨论了人力资本的作用,而且更多地讨论了储蓄或个人资产与劳动在人生命周期中的作用。在工业社会中,个人生命周期的收入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达到收入最高峰后,又随着退休年龄的到来而逐步下降,退休后是靠原有收入形成储蓄的利息生存。生命周期的收入分配理论至少包含以下几个重要的内容:(1)年龄对收入分配的影响。马丁·圣·让芬瑞那相信“年龄是个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主要因素”。(2)劳动收入与财产收入对收入差异的影响,如果考虑跨代问题,就应该考察财产继承问题。生命周期的收入分配理论将劳动收入、收入累积以及财产性收入对分配的影响纳入到一个分析框架中。
生命周期的收入分配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莫迪格里安尼对生命周期中的劳动收入与财产性收入作了详细的描述,此后很多经济学家都对生命周期可能引起的各个年龄组收入差别进行了实证分析,其内容主要集中在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产生的收入不平等方面。此外,人们从生命周期的收入入手来分析财产收入的作用,发展了遗产对收入影响作用的模型。
(二)外生决定模式的收入分配理论
1.机会不平等理论。机会不平等理论的发展来自两个方面,作为发达国家,主要研究现有制度下的机会歧视问题。如美国讨论比较集中在教育机会不平等是穷人受教育机会和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对收入差异的影响。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分割严重、发展不均衡、二元经济结构等特征,机会不平等更是一个极为普遍和严重的问题。相对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机会不平等直接决定着收入差距,最为明显的就是二元经济结构[1]。严重的城乡差别,使任何一个人只是由于他是处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就导致其面临获得教育和获得收入的机会差距很大。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机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特征,而其他很多歧视制度,如教育歧视、妇女歧视都与二元结构特征相联系。这种经济结构上发展的不平衡,不仅引起一系列制度结构的不平衡,而且会引起劳动力市场分割、机会的不平等、收入差距明显等一系列问题。
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收入问题离不开机会不平等的探讨。从区域上看,主要是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从发展上看,主要是工业部门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就业机会的不平等,这一不平等又表现在各大区域间的就业机会不平等以及社会福利体系上的机会不平等。客观经济原因的不平等直接影响了与其相适应的制度上的不平等和歧视,如城市就业政策中的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如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劳动就业者的歧视性政策,福利政策对弱小贫困团体的歧视性等。
2.收入再分配理论。收入再分配属于劳动者内生决定以外的调整,是一种外生决定收入差异的关键变量。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税收,另一个是公共支出、在税收方面一般包括劳动所得税和财产所得税两个部分,在税率上又有多种形式,如累进税等。在公共支出上主要包括公共商品支出、公共服务支出和转移支付三种形式。从一般经济运行上看,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功能是降低收入差异,但如果出现过分损害效率的情况时,调整公共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这时强调更多的是效率,如适当降低税率和减少公共支出,但其结果是导致收入不平等扩大化。
收入再分配理论强调分配效果和激励效果,讨论对效率和公平的影响。这些讨论都是基于市场不能自动调节收入分配,需要国家的干预才能实现比较公平的收入分配,但过多地强调分配的公平性,会损害市场对个人的激励,导致经济增长缓慢,因此再分配调整也是有代价的。西方国家目前的再分配讨论主要是福利过度化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的再分配的主要任务不是福利过度问题,而是再分配制度的建立问题,其中包括社会福利的覆盖面问题,大量的发展中国家都缺少必要的社会福利覆盖面,缺少对贫困人口的帮助等。因此,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再分配调整任务是巨大的,保持社会分配公平、改善机会均等方面始终是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目标。
二、倒U理论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围绕经济发展与收入不平等演变趋势的关系,经济学界进行了广泛研究和激烈争论,而焦点在于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20世纪50年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从理论和实证材料两个方面具体探讨了伴随经济增长的收入分配的变化状况。本书在绪论中已对他的研究情况和论点做了介绍,可参照。
库兹涅茨还对倒U现象出现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首先,储蓄的集中程度和财产收入的变化。库兹涅茨认为,经济增长是储蓄和积累的函数,但在经济增长的早期阶段,推动经济增长的储蓄却高度集中在占人口很小一部分的高收入阶层之中,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的储蓄能力却十分低下。例如在美国,占人口5%的富有阶层的储蓄额占全部个人储蓄的三分之二,而占人口10%的最富有阶层的储蓄额则几乎等于整个社会的储蓄额。储蓄的集中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推动了经济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其次,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作用。与经济增长相伴而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经济结构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变,这种经济结构的变化对收入分配具有重要影响。这种重要影响集中表现在两种趋势上:一是随着经济的增长、收入不均等不断扩大,甚至最终也可能不会下降;二是随着经济增长,收入不均等程度首先上升,然后下降。在经济结构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化的过程中,如果非农业部门人均收入增长快于农业部门,或者非农业部门内收入不均等扩大,那么整个社会收入不均等便会扩大。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控制,那么第一种趋势就可能发生。库兹涅茨认为,上述两者加剧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因素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实际上都会起作用。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抵消作用,收入分配不平等的趋势就可能是一种不可逆的过程。
从已有的关于“倒U假说”的研究成果来看,“倒U假说”在理论上的争论不是焦点,争论的核心是在实证分析上。不同学者采用了不同的实证分析方法,同时其资料的选取,观察的角度,资料的可靠性也都存在差异,因此,其结果也必然存在差异。此外,由于影响收入分配的因素较多,这一变动规律是否是经济发展作用的结果,尚待进一步论证。这也说明,对于倒U理论的验证是随着不同的经济体制,不同的政体国家,而需要不断探讨的一个理论与现实问题。另外,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是以私有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它是否适用于公有经济还有待检验。
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收入分配理论[2]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实践中,邓小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收入分配调节理论。针对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分配模式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实行按劳分配,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收入分配思想。
(一)打破平均主义分配模式,实行公正分配
传统计划分配制度下,我国长期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结果严重挫伤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导致了经济的低效率和共同贫穷。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否定。他认为,平均主义分配制度是对劳动创造价值的不公正承认,它既不符合公正分配的原则,又无益于效率的提高,“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3]。这就是说,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是违背生产力发展和公平分配原则的。要发展生产力,使中国走向富裕,就必须废除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
正是基于对收入分配公正问题的考虑,邓小平提出收入分配中应当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他说,按劳分配“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人的贡献不同,在待遇上是否应当有差别?同样是工人,但有的技术水平比别人高,要不要提高他的级别、待遇?技术人员的待遇是否也要提高?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4]为此,“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5]邓小平关于按劳分配的论述是对平均主义直接的、全面的否定,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公平分配的比较合理的途径。
(二)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邓小平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居民的收入差距,以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他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6]因为,“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7]这说明,合理拉开居民的收入差距是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是分配制度上所追求的,也是政策上所允许的。因此,中国居民的收入不平等就不可避免地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从平均走向扩大,表现出与改革变化的正相关关系。
(三)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有限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
拉开居民收入差距,虽然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但也并不是收入差距越大越好。邓小平指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拉开收入差距,但不能搞两极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8]。这就说明,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扩大的最高极限是不能导致两极分化,或者说,出现两极分化,就导致收入分配发生了质的变化,即根本经济制度的变化。
拉开居民收入差距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目的手段。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9]这句话的含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意,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决定的;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只能首先通过拉开居民收入差距这种方式,试图通过平均发展,同时富裕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国经济已经取得了令人高度关注的奇迹。可以肯定,这种思想正是一种收入分配思想,或者说是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构筑了一种原始的收入分配理论,而这个理论已经被事实证明有利于经济增长。但是,从实行改革开放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这一时期,由于废除平均主义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不平等趋于扩大。这也成为该理论尚不完整并需要补充的地方。
第二节 地区不平等理论
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以追求经济高速增长为目标,把大量资源和要素集中投入到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经济高速增长的结果,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剧了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区域之间的两极分化。区域经济差异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事实上,均衡与非均衡是贯穿于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统一体,它们相互交替,不断推动区域系统从低层次向高层次演化。世界上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大体上经历着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区域经济不平衡增长的各种理论应运而生,下文将对其中有代表性的三个理论进行介绍。
一、循环积累因果理论
1957年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Myrdal)在《经济理论和不发达地区》一书中,提出了“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geographical dual economy)理论,用“循环积累因果关系论”来说明地理上的二元经济产生的原因及其如何消除的问题。利用“扩散效应”(spread effects)和“回流效应”(backwash effects)概念,说明了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发展对其他落后地区的促进作用和不利影响,提出了如何既充分发挥发达地区的带头作用,又采取适当的对策来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以缩小区域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扩散效应: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流动导致区域差距缩小的结果。回流效应: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导致区域差距扩大的结果。[10]
“循环积累因果关系论”认为,一个动态的社会经济过程是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累积结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由于规模经济和聚集经济的存在,人均收入、工资和利润水平等要素收益的区域差异会吸引资本、劳动、技术、资源等要素由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产生“回流效应”,从而使落后地区越来越落后;而发达地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因人口过多、交通拥挤、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原因引起生产成本上升,竞争加剧,外部经济效益下降等导致资本、劳动、技术等要素倒向落后地区流动,即产生“扩散效应”,从而促进和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回流效应”的结果使经济发达地区越来越发达,经济落后地区越来越落后。而且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回流效应”总是先于和大于“扩展效应”,如果一个区域的发展速度一旦超过了平均发展速度,这一地区就获得了连续积累的竞争优势,市场的力量通常倾向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经济差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发达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对自己有利的因素,而落后地区则不断积累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因此,由于循环积累因果的作用使经济在空间上出现了“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即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同时存在。
发达区域因为市场的自发力量愈发强大,形成持续、累积的加速成长,市场力量的自发作用会倾向于扩大区域差距而不是缩小差距。经济发展的社会经济过程在空间上并不是同时发生和均匀扩散的,而是从一些条件较好的区域开始。不管是什么原因,一旦某种新的工业在某一优势区域建立起来(不排除偶然或历史的原因)就会发生连锁的“回流效应”和“扩散效应”,发生不平衡的区域增长。区域经济能否得到协调发展,关键取决于两种效应孰强孰弱。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回流效应”都要大于“扩散效应”,这是造成区域经济难以协调发展的重要原因。当“回流效应”大于“扩散效应”时,区域发展差距将会扩大,反之会缩小。
如何限制区域差异的扩大,克服循环积累“回流效应”产生的对贫困地区的负面作用,克服恶性循环积累?缪尔达尔认为,必须依靠政府干预,才能限制地区差异的扩大。一方面,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政府应当采用不平衡发展战略,通过发展计划和投资,优先发展那些基础条件较好、具有较强发展势头的地区。先通过“回流效应”实现条件优越地区的优先发展,而后通过“扩散效应”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以求得较好的投资效率和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特殊的区域经济政策,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缩小区域经济差异。通过政府主动的宏观调控,防止因累积因果循环造成地区贫富差距的无限扩大。
二、增长极理论
经济增长极理论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一国经济平衡增长或不平衡增长大论战的产物。1955年,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scqi S.Perroux)在《增长极概念的解释》一文中正式提出“增长极”(growth-pole)的概念,随后在1961年出版的《20世纪的经济》一书中,对增长极做了充分阐述。在他看来,经济增长是在不同部门、行业或地区,按不同速度不平衡增长的,经济增长首先出现和集中在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而不是同时出现在所有的部门,这些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常常在空间的某些点上集聚,于是形成了增长中心或增长极。它们会产生类似磁极作用的离心力和向心力,即极化作用和扩散作用。佩鲁的增长极理论虽然涉及产业和企业的不平衡发展,但最终归结为城市和区域的不平衡发展,并且强调聚集和吸引效应,扩散效应,以及地理、区位和中心优势。
20世纪60年代初,罗德文(Rodwin)将增长极理论应用于区域规划中,提出了增长极的空间含义。60年代中期,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Boudebille)重新探讨了经济空间的含义,提出并拓展了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将其从抽象的经济空间发展成具有更广泛的区域范畴,将地理学中的“增长中心”这一地理空间概念引入佩鲁增长极,并正式提出“区域发展极”概念,强调了增长极的空间特征。布代维尔认为,经济空间不仅包括与一定地理范围相联系的经济变量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也包括经济现象的地域结构关系。此后,许多学者进一步对增长极概念进行了重新解释和定义。概括而言,增长极概念有两种内涵:一是指某组工业或厂商,是经济概念;二是特指某个地理区位,是地理概念,有时被称为增长点、增长极核、增长中心等。增长极概念至今仍没有一个十分精确的定义,它有几个有代表性的意义是:(1)增长极是相关产业的空间聚集;(2)增长极是包含有增长性推进性单元的一组相关产业的空间聚集;(3)增长极是配置在城市中心的相关产业的空间聚集;(4)增长极是诱发周围腹地增长的增长型中心城市;(5)增长极是增长的中心城市。实际上增长极类似于生产前沿面,生产者在既定投入条件下能够获得最大产出水平。
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强调增长极具有支配效应和创新的特征,即增长极能形成一定的势力范围经济空间,对周围地区发生支配作用,或者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使得增长极发挥吸引与扩散作用,从而导致区域经济非均衡增长。
三、非均衡增长理论
1958年,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赫希曼(A.O.Hirschman)在《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批评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哈罗德—多马模型,认为经济发展并不主要取决于资本的形成,而是取决于使用现有资源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率的能力。赫希曼认为,发展是一种不平衡的连锁演变过程。据此,他主张发展中国家应当有意识地采用不平衡增长的发展战略,即首先集中力量发展某些重点产业部门,通过这些关键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联系,逐步促成整个经济的发展。赫希曼的这种不平衡增长战略主要是建立在他所提出的关于产业间联系的两个基本概念,即“前向联系”概念与“后向联系”概念的基础上的。赫希曼指出,“每一种非初级经济活动都将导致通过国内生产,提供其所需投入的意图”。它的生产向后衍生需求,即需要另一部门的产品作为投入,这种向后衍生需求的产业即具有所谓“后向联系效应”。相反,“任何在性质上并非唯一满足最终需求的活动将导致其利用其产品作为某种新生产活动投入的意图”,即当一部门的产出可成为其他部门的投入时,这个部门就具有所谓“前向联系效应”。赫希曼所主张的不平衡发展战略认为,应当把前向、后向联系效应最大的产业、项目作为投资重点,优先发展这样就能对整个经济的增长产生最大的刺激和促进作用。
第三节 贫困理论(www.xing528.com)
贫困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剩余产品不断增加,收入差距及贫富分化越来越大,贫困逐渐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由于贫困研究范围极广,本文侧重对贫困水平的分析,探讨贫困的成因和相应的反贫困措施。因此,对贫困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贫困的定义、分类,及贫困程度的度量三个方面。贫困的度量将在第三章第二节贫困测度指标中详细介绍。
一、贫困的定义
贫困的研究由来已久,不同的学者和研究机构根据不同的研究需要,从不同的角度给“贫困”下了不计其数的定义,以下将从国内外两个方面对比较有名的、经常被使用的定义做简单介绍。
(一)国外学者对贫困的定义
Rowntree(1901)认为,“贫困是指如果一个家庭的总收入不足以获得维持体能所需要的最低数量的生活必需品的状态”[11]。
汤森(Townsend)认为,“所有居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的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所谓的贫困的”[12]。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他的《衡量贫困的社会学》一文中指出:“贫困不仅仅是相对地比别人穷,而且还基于得不到某些基本物质福利的机会,即不拥有某些最低限度的能力……贫困最终并不是收入问题,而是一个无法获得某些最低限度需要的能力问题。”[13]
世界银行对贫困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在《198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那个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14]《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提出了传统的贫困概念,把贫困界定为“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指出贫困不仅是物质匮乏(以适当的收入和消费概念来测算),而且还包括低水平的教育和健康。在《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世界银行进一步提出了广义的贫困概念:“贫困不仅仅指收入低微和人力发展不足,它还包括人对外部冲击的脆弱性,包括缺少发言权、权利被社会排斥在外”[15]。
(二)国内学者对贫困的定义
童星等认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入造成的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的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况。”[16]
国家统计局《中国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研究》课题组和《中国农村贫困标准》课题组在他们的研究报告中所做出的贫困界定是:“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17]
康晓光(1995)给出的贫困概念是:“贫困是人的一种生存状态,在这种生存状态中,人由于不能合法地获得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参与基本的社会活动的机会,以至于不能维持一种个人生理和社会文化可以接受的生活标准。”[18]
关信平(1999)认为:“贫困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部分社会成员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常的生活资料和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并使他们的生活持续性地低于该社会的常规生活标准。”[19]
从国内外学术界给贫困下的定义可以看出,贫困具有以下特点:贫困的多元性,即贫困可以从经济、社会、文化、精神等角度去分析,但主要还是要从经济意义上来理解;贫困的社会性,是指低于“最低”或“最起码”的生活水准,而这种“最起码”是得到社会公认的;贫困的不完整性,贫困直接表现为“低收入”,缺乏“物质和服务”,其实质是缺乏“手段”、“能力”以及“机会”;贫困的相对性,从纵向看,贫困概念在一个较大的时间跨度内是动态的、变化的;从横向看,贫困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一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贫困的定义没有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定义。
二、贫困的分类
从贫困的程度和贫困的范围加以区分,贫困可以划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狭义贫困和广义贫困两大类。
(一)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
Robert K.Merton和Robert A.Nisbet于19世纪60年代提出了被广泛运用的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概念。绝对贫困,也称生存贫困,是指缺乏维持生存所必需的最低生活标准的能力,这些维持生存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食品、住房和衣着消费等。绝对贫困包括三个基本要素:首先,贫困线位于仅能满足人们维持生存的水平;其次,绝对贫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无关,不受外界生活水准变化的影响;最后,绝对贫困在计算以及生活模式上有最严格意义的规定。
相对贫困是指同一时期,由于各地区之间、各社会阶层之间、各阶层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收入差别而产生的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发达国家一般用相对贫困研究低收入或较低收入人群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收入分配差距等。相对贫困是建立在将贫困生活水平与其他非贫困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相比较的基础上。相对贫困包括四个要素:首先,贫困是相对的,比较的对象是处于相同社会经济环境下的其他成员;其次,贫困是动态的,它的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收入水平的变化以及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再次,贫困的差距性(不平等性),它刻画了社会不同成员的收入差距和分配上的不平等,相对贫困研究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公平问题;最后,贫困的主观性,它依赖于一定的主观价值判断。
国内研究者目前已基本接受了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概念。认为贫困是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统一。绝对贫困是指获得的实际收入水平、拥有的消费资料和得到的服务达不到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的最低量。而相对贫困是指收入虽然能达到或超过维持生存和基本发展的需要,但与一定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仍是处于较低的生活水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分配不平等的状况。
(二)狭义贫困与广义贫困
狭义贫困是仅仅指经济上的贫困,反映维持生活与生产的最低标准。这种贫困的概念只包括物质生活的贫困,而不包括精神生活的贫困。处于这种贫困状态中的人所追求的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希望得到的是与社会其他成员相等的收入、食品、燃料、衣着、住房及生存环境,他们注重这些东西在量上的满足。狭义贫困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贫困是直观的。它可用一定的实物量作为判断标准,主要反映的是生活水平,而不是生活质量。其次,贫困是绝对与相对的复合概念。它既表现为实物需求量的绝对数量,又表现为这种需求量与社会其他成员的比较及其增长变化情况。最后,贫困可以用一系列经济指标来衡量,而不涉及其他非经济因素。
广义贫困是指除狭义贫困之外的包括社会方面、环境方面和精神文化方面的贫困,即贫困者享受不到作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所应享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他们不仅处于收入分配的最低层,而且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也极其低下;他们无力控制自己所处的生活环境,面临着来自社会上的强势群体的欺压,以及社会的歧视和不尊重;他们不仅在经济收入方面被社会剥夺,而且在就业、教育、发展机会、健康、生育、精神、自由等个人发展和享受方面的权利也被社会剥夺。
广义贫困具有下述四方面的特征。首先,广义贫困是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双重贫困”。物质贫困可用一系列具体的量化经济指标加以衡量,而精神贫困的确定则难以具体量化。其次,广义贫困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概念。一方面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都是与社会中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相比较而言;另一方面随着整个社会生活水平和意识形态的变化,贫困的衡量标准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再次,贫困是继发性的。随着物质贫困的逐渐改善,精神贫困就会逐渐出现,相比较而言,消除精神贫困比消除物质贫困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最后,贫困特别是精神贫困具有较大的隐蔽性,不容易被社会大多数人所发现。
三、地区贫困
地区贫困,又可称之为贫困地区,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这个概念最早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反贫困的需要,明确扶贫对象提出的。一般来讲,贫困地区的自然发展条件差,发展潜力小,缺乏发展机会,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比较落后。
对于贫困地区而言,人口增长的压力和经济技术水平的落后使他们只能掠夺性地开发有限的资源,通过廉价出售自然资源换取其他物资。而这些原材料在发达地区经过加工后,往往以高于原材料几十倍的价格重新卖给贫困地区。这种不平等的交换造成了贫困地区资源的迅速贫化,也降低了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之相反,富裕地区却有能力采取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如,以低价从贫困地区买入资源以保证自身资源存量,利用贫困地区对工业化的渴求将污染型产业转移到贫困地区等。
各区域自身理性导致的是国家整体范围内的非理性。在富裕地区,“资源→生产”与“废弃物→资源”环节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即人类向自然索取的速率小于自然将废弃物重新转化为可利用资源的速率。而实际上,这是以贫困地区“资源→生产”与“废弃物→资源”环节的不可持续发展为代价的。同时,经济发展受生态环境制约较小的富裕地区有能力去改善局部的环境问题,而在生态环境恶化中遭受巨大损失的贫困地区却没有能力去减轻所面临的生态压力。由于环境改善所带来的边际效用递减,显然,同样的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环境能起到更好的效果,但地区利益的作用,使这个帕累托最优无法实现。
尽管那些吸收周边地区资源,优先发展起来的富裕地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增长极的作用,但贫困问题以及地区间不均衡状态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是不利的。原因在于:首先,虽然区域不同导致了经济利益的矛盾,但自然环境是共有的。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仅靠部分地区的努力是不够的,贫困地区的参与甚至比富裕地区更为重要。其次,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生态环境的整体恶化不会区分富裕与贫困。在自然界面前,人类是以一个整体出现的,倘若富裕地区仍然把贫困地区当做与自己无关的一部分,肆意掠夺资源的话,当贫困地区资源耗尽之时,整个国家的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注释】
[1]二元经济结构是指一国经济中存在着两个相互分割的部门,一个部门是传统农业部门,另一个部门是现代化的工业部门。从区域上看,传统农业部门集中于农村,而现代化的工业部门集中于城市,形成城乡对峙的局面。
[2]即邓小平提出的收入分配理论。
[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5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1页。
[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页。
[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8]《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5页。
[10]Myrdal G.Economic:Theory and Under-Developed Regions,London:Duckworth,1957.
[11]Rowntree,B.S.Poverty:A Study of Town Life,NABA Press.1901
[12]TOWNSEND,P.Poverty in the Kingdom:a Survey of The Household Resources and Living Standard,London,Allen Lane and Penguin Books.1979
[13]阿马蒂亚·森:《衡量贫困的社会学》,引自《国外贫困研究文献译丛》,改革出版社1993年版.
[14]世界银行:《198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版。
[15]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16]童星、林闽钢:《我国农村贫困标准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3期。
[17]国家统计局:《中国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研究》课题组和《中国农村贫困标准》课题组研究报告,《统计研究》1991年第6期,第23—26页。
[18]康晓光:《中国贫困与反贫困理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9]关信平:《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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