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韩国媒介对女性的再现
(一)新闻的理解方法
电视新闻依据对新闻与实际发生的事实的关系的不同立场而有不同理解。这可以分为两个立场:其一是认为新闻是对存在于外部的现实的反映的现实反映论;其二是新闻是通过新闻制作者制作的“现实构成论”。前者强调新闻应该如实反映事实,新闻人应该公平、正确地进行报道。而后者是以电视新闻将现实的客观事实表述为象征的事实的过程,即新闻的象征性现实,可以作为理解事件的一扇窗户或一个框架。
再来重新看一下新闻的现实反映论与现实构成论。现实反映论是将电视新闻理解为事实自身的反映物。由于该立场认为电视新闻的内容,是由事实或发生的事件本身决定的,所以强调言论人必须遵循对发生的事件无隐瞒地、不偏不倚地报道的道德责任。现实反映论判断新闻是现实反映的镜子,将新闻研究导向客观主义。他们认为新闻不是“对发生的事件的报道”,而是“发生的事件本身”。据此观点,新闻包含了“以记者为镜子反射的事件”之意。然而,现实反映论忽视了电视新闻在制作过程中是以言论方式加工的新的构成物这一点。此外,他们将电视新闻的受众当做电视新闻的被动的存在也是一个局限。
现实构成论是以对新闻的现实反映功能的批判为中心而提出的。根据该立场,新闻行为不仅担当现实描写的作用,而且是现实构成行为。尤其是对于电视新闻的被动性社会作用,贝奈特(Bennett,1982)作了如下批判:
大众媒体并非被动地反映社会的“自画像”,即脱离社会现实的存在。大众媒体通过我们的直觉形成方式,参与形成社会现实轮廓的工作,伴随其发展理论和方向设定产生重要作用的社会现实的一部分。归结起来,所谓大众媒体,并非简单的社会再现,而是予以规定。
新闻提示的现实并非既有事实的结合,而是以特定方式构成。现实构成论者认为应在新闻的规定性之中理解新闻。现实构成论者主要将外部的客观事实构成象征性现实的过程,作为理解现实或事例的窗口或框架及其伴随的功能作为研究对象(金勋顺,1998;金源用、黄永锡,1995;Tuchman,1978)。
(二)新闻中的女性形象
对电视新闻现实再构性的讨论,尤其在与性别歧视相关的领域中活跃地展开。这种讨论将重点放在大众媒体的影响力上,在生产、消费、心理的领域进行(Rakow,1986;朴东淑,1998)。整体上说,新闻与性别歧视相关研究者对于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在通过“象征性的消灭”过程将女性规定为被歧视对象方面达成共识。电视新闻中的女性形象分析这一领域已经过长期研究。按照研究者的观点,电视新闻是男性的样式,故率先排斥女性,创造出歪曲的女性文化(Morley,1986;Van Zoonen,1994)。即不仅新闻中出场的女性的数量比男性少,而且其作用也非常有限(Baehr,1980)。新闻不仅是由男性制作,而且是向男性传达信息(Hartely,1982),故主要是公共领域的活动,即精英或男性活动的相关信息(Fiske,1987)。由此看来,新闻的性别歧视可以说来自新闻的本质。新闻可以称作“男性连续剧”的男性性质,由于新闻以事实说话的客观性,而使得新闻的性别歧视研究未能充分进行(金勋顺,1999:60-61)。
女权主义视角的研究者尤其强调电视新闻的接受与消费研究的重要性。全京兰(1999)强调媒体内容的文化、政治意义,相较于媒体的个例分析,更注重立足于对媒体受众理解方式的把握。此外,安与赫摩斯(Ann & Hermes,1991)认为在特定的媒体消费脉络中,媒体接受可以不是性别化的实践过程,并对此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最近,关于女性的新闻接受研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不仅在质的研究(朴东淑,1998),而且在量的研究(统计厅资料以及各种社会舆论调查)上呈多样化的状态展开。但是,这基本上不考虑文化因素,而是将重点单一地放在接受者在媒体中被提及的量上。富瑞斯(Press,1990:158-159)强调,包含文化背景的研究,即与成为研究对象的受众相关的广泛的信念体系与传统为背景的分析研究,是理解受众的媒体接受过程的最好方法。
女权主义视角的电视新闻研究特征可以概括如下:(www.xing528.com)
首先,女权主义者将重点集中到揭露电视新闻研究中不正确的、歪曲的女性形象上(Jaddou & Williams,1981;Rakow,1986;Rakow & Kranich,1991;金勋顺,1999)。他们的研究结果分为两种,其一是女性不是新闻的主体而只是被当做一种记号;其二是通过这种女性形象的累积过程,构筑社会性的“实际的女性形象”(Rakow & Kranich,1991)。另外,电视新闻中被歪曲的女性形象,来自于新闻的本质,即由男性制作并消费的属性(Fisk,1994;Hartley,1982;Rakow & Kranich,1991)。
韩国的研究可以确定的有如下几点:(1)电视新闻中出场的女性人数明显少于男性。(2)电视新闻种类中,表现出性别歧视,即严肃、重要的新闻(hard news)是男性的(男性记者、男性受众);反之,轻松的、家长里短的新闻(soft news)是女性的(女性记者、女性受众),呈此消费倾向。(3)新闻被定义为比连续剧更有权威性的原因,并非由于新闻的体例本质,而是由于新闻由男性制作、男性消费。(4)女主播不是进行者,而不过是作为装饰的辅助人物。(5)电视新闻的新闻制作人及来源,女性人数大大少于男性。(6)在新闻中出场的女性新闻制作人或新闻源,不是作为公众讨论或矛盾的主体,而是支持特定政策或行动的辅助者。(7)不但直接言及女性或女性问题的情况很少,而且即使有也是堕胎、性侵犯、女性政治候选人等有限的相关素材。这一领域的研究指出,电视新闻不但对女性涉及很少,而且大都从否定的侧面予以再现。
其次,有观点认为,在电视新闻的生产过程中,女性被排斥问题是造成性别歧视的重要原因。尤其该立场是立足于媒体内部性别不平等以及组织中不得不包含体现性别歧视的以男性为中心的媒体结构理论而进行的(Andersen,1983/1993)。该领域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分析女性被排斥的量,研究主题与“女性在媒体组织中被多大程度地排斥”、“在媒体组织中女记者的女权主义意识多大程度地反映在报道内容中”、“在新闻组织中女性的位置和作用如何”等相关。尤其是一部分研究者将注意力放在媒体组织中女性权利的缺失上。盖勒力(Gallagher,1992)主张,在媒体组织中女性由于不平等的雇佣条件,在参与新闻生产过程中相当受限,或者是几乎没有参与机会,故无法发挥影响力。他们认为女性相关新闻的边缘化,是女性新闻生产者最大的不足(Steeves,1987/1993:Van Zoonen,1988)。韩国的多数研究者也认为,新闻组织的性别歧视现象,起因于新闻生产过程中女性被排斥的问题。即在韩国不仅进出舆论界的女性人数少,而且仅限于特定部门和领域,因此,女性媒体人在媒体中就被社会性、个人性、竖直性、水平性地排除掉(林英淑,1999;朴金玉,1997;金景姬,1998;韩国女记者俱乐部,1995)。
最后,女权主义视角的电视新闻研究,提出了对受众的接受和消费形态分析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该领域仍然是未成熟的研究领域。该领域的研究者主张,“媒体消费”是受众由常常变化的文化与媒体环境构成的多样的、差别化的活动与经验的结合体,故关于媒体内容的接受过程的研究,应该超越单纯的接受现象,而转向“消费”分析(Ann &Hermes,1991)。朴东淑(1999)立足于民俗学,研究了女性受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接受新闻。按照朴东淑的观点,女性看新闻的意义有如下几点:其一,积极改变被社会排斥于外的境地;其二,虽然不喜欢看新闻,可是必须按照看新闻的男性样式去看新闻;其三,通过被迫的努力,接受新闻信息。茂利(1986)认为收看电视新闻根据性别的不同,会分为不同的类型。金善南(2002)主张,电视新闻虽然也会通过性别化实践惯行表达,但另一种情况下则是超越性别而行。他的研究中,女性电视受众的新闻接受态度,根据与性别相关的意识(保守主义对进步主义)、喜爱的电视节目类型(新闻对电视剧)、电视收看需求(信息对娱乐)的不同,相互产生差异。对于拥有这些相互差别的新闻类型的女性们,在接受新闻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其各自不同的人口社会学属性。据此,性别、结婚与否、年龄层、职业(例如职场女性、全职主妇)等特性,在受众接受新闻的过程中,会充分反映出来。而且韩国的新闻研究将超越目前主要是新闻内容分析的现状,对新闻接受与消费形态展开多角度研究。
【注释】
[1]《上海文论》1989年第2期,第66~68页。
[2]陈阳:《协商:女性新闻的碎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媒体里的国家、市场和女性主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3]冯媛:《解析表象:关于八家主导报纸新闻版的研究报告》,收录进金一虹、刘伯红:《世纪之交的中国妇女与发展:理论、经济、文化和健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传播研究网2006年3月6日http://www.mediaresearch.cn/user/yjzt.php?TxtID=1907& &C1assID=60& &.now offset
[5]魏永征:《新闻侵权法漫谈》,载自《老魏说法》,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38/node58/node60/node85/node87/userobject7ai1977.html
[6]陈崇山:《我国妇女的传播环境不容乐观》,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2001年1月1日,http://cjr.zjol.com.cn/05cjr/ystem/20066/12/20/0080600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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