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媒介研究的背景
20世纪60年代,第二次女权运动在西方轰轰烈烈地展开,女权运动的参与者不再相信仅仅赢得了政治上的投票表决权,女性就已经和男人平等了。新一代自由主义流派的女权主义者宣布:为了得到充分的解放,妇女需要经济上的机会和公民自由。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贝蒂·弗里丹表示:“这一场革命的关键问题涉及就业、教育和新的体制。”女性主义者和女权行动者们相信,她们能够通过改良“制度”,即努力铲除教育、法律和经济政策上的社会性别歧视,达到社会性别平等。因此,女权主义者开始关注社会的各个层面,她们将研究的触角伸到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
正是在这个时期,研究者开始注意到,以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媒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正如学者所言:“每一种传播媒介都是制度发展、公众反应和文化内容的渊源。”而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的研究者更是发现,“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既是一种商业,也是一种社会文化。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说,它都不可能脱离社会性别观而存在。一方面,社会中存在社会性别观;另一方面,大众媒介强化了、并在新一代人中塑造着性别观念”[1]。因为大众传媒具有这种双重(反映和建构)属性,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开始关注大众传媒如何反映并强化真实社会中的性别歧视。
她们的研究揭示出以年轻受众为市场的文化和媒体产品如何包含对于性别的传统认同,以及这种认同是如何与传统父权制所期望的男孩和女孩具有的气质塑造的目标和规范相结合的。康奈尔指出:“受强调的女性气质形象在媒体、广告和市场活动中仍广为流行。”(Connell,1987)与此同时,乔纳森·卢瑟福考虑到了大众文化、新闻、广告和时装界对男性气质不断变化的描写,他的研究揭示出的两种理想化的男性形象(即“报复性男人”和“新男人”)是对女权主义和变化中的女性角色挑战的完全不同的回应。(Jonathan Rutherford,1988)随着女性主义思潮的不断发展,西方学者对“传媒与社会性别”的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认识,其研究成果为建设传媒与性别研究的理论框架提供了丰富的实证积累。(www.xing528.com)
对中国内地的学术研究来说,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是其性别研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且,正是借助世妇会的东风,媒介对人们的社会性别观念的塑造与反映功能才逐渐走入研究学者的视阈。最初,妇女工作者聚焦于女婴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同时引发了传媒在这两个议题表现上的作用研究。进入新千年后,传媒业迅猛发展,尤其是在电脑和因特网逐渐普及的情况下,传媒在反映和塑造人们社会性别观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大众媒介已经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影响人们价值观、人生观、性别观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传媒与社会性别的研究也在众多领域走向了深入。
女性媒介的出现,是媒介功能细分化和专业化发展的结果,也是传媒制作者为了有效提高收视率针对特殊收视群体的“需求与满足”所“量身订制”的媒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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