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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索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思考刘培斌1.前言煤炭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如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嫩草冲煤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执行停电撤人制度,不进行测风,不检查瓦斯,不统一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索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思考

刘培斌

1.前言

煤炭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2010年我国煤炭产量达26亿吨。“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开工大中型煤矿主要分布在13个大型煤炭基地内;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将达到22.4亿吨,占规划中全国煤炭产量的86%,小煤矿一直是我国煤矿事故的主要源头,5年内将压缩小煤矿产能3.8亿吨。但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分析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探讨控制对策,对促进我国煤矿持续健康发展、适应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1.1煤矿安全管理内容

煤矿安全管理实行“三评两定”制度。“三评价”是指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在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瓦斯防治等三个方面逐一进行安全程度评价,并通过评价找出在以上三个方面存在的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评价的结果分为A、B、C三级。A级为安全可靠型,可以按照各项规程、技术措施正常组织生产;B级为安全可控型,通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管理可以保证安全生产;C级为安全不可控型,其中一项或多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先停产,排除隐患后方可开始生产。各工作面在顶板管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等3项评价中的最低等级为该工作面的最终定级。“两评定”是指每月对矿井机电和运输系统各个环节的安全程度进行评定,并通过评定找出矿井机电运输管理的重点,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评定的结果也分为A、B、C三级。A级表示没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可以正常组织生产;B级表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但通过采取措施、及时排除、加强管理可以确保安全;C级表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1.2煤矿安全管理的意义

(1)搞好煤矿安全管理是防止事故的根本对策。

(2)搞好煤矿安全管理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保证。

(3)安全与卫生技术作用的发挥需要以有效的安全管理为基础。

(4)搞好煤矿安全管理才能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十分突出,当地经济的发展是由众多煤矿工人的宝贵生命换取的。因此煤矿产业所取得的增长又被称为是“带血的GDP”。

表1 2009年我国煤矿生产事故发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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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现象严重

一些煤矿矿主为追求高额利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抗拒执法,无证或证照不全违法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据统计,58起特大事故中有8起是超层越界开采造成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松林村张老佩煤矿由当地村民非法建井,无任何合法证照和手续,地方政府已责令封停,2004年12月初矿主擅自启封、非法组织生产,因独眼井开采。未形成矿井通风系统造成瓦斯积聚,导致“2.15”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死亡27人。

2.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煤矿企业忽视安全管理,以包代管。一些乡镇煤矿随意变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员均无任命文件,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下井。一些国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向煤矿下达的产量、掘进进尺等指标越来越高,在这种考核指标的压力下,导致矿井负责人盲目追求产量和利润。一些国有重点煤矿干部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各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下去。如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接替井经过几次转包,一直包到包工队,造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矿井总风量严重不足,工作面形成循环风,使瓦斯局部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工人违章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死亡36人。

2.3超强度开采

一些煤矿为了追求利润,急功近利,不惜拼人力,搞人海战术,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作业,在局部区域内布置很多采掘工作面,导致井下一个班作业人员高达数百人。由于生产组织集中,导致事故扩大,伤亡惨重。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在513工作面布置上、下两个回采工作面,在走向长和倾斜宽都不到70米的区域内,采掘工作面和切眼多达九个,导致风流短路,致使513下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0人。广东梅州市大兴煤矿井下布置46个采掘工作面,乱采乱挖,十分混乱。

2.4企业技术管理薄弱

由于煤炭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有经验的工人流失严重,大专院校的毕业生又不愿到企业工作,企业人才严重缺乏;一些煤矿不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无设计,不编制采掘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有的煤矿不按设计施工作业;石门揭煤、巷道贯通、过断层和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等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忽视生产技术管理,采掘布置不合理,采掘失调严重;一些突出矿井、水害严重的矿井和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矿井,采取的综合防突、防治水和防尘措施缺乏针对性。

2.5企业安全管理混乱

一些煤矿管理人员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掘接替紧张时,采用非正规工作面开采;采用串联通风或用局部通风机送风;不使用防爆设备等;一些煤矿工作面微风甚至无风作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为应付检查的工具,探头随意布置,管理维护跟不上,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放炮不检查瓦斯,工人违章放炮等。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康海煤矿对已掘进40多米的巷道既不送风,又未采取打密闭等措施,局部通风机长期循环通风,造成瓦斯积聚,因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2人。

2.6劳动组织管理混乱

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违反规定擅自招用临时工,2005年以来有47名井下职工先上岗后办招工手续,而且还存在冒名顶替上岗问题。该矿职工考勤、下井登记、检身和矿灯发放管理混乱,“11.27”事故发生三天后,入井人数仍查不清楚。河南鹤壁煤业集团第二煤矿“10.3”事故发生当班,在38采区北煤柱1工作面回风巷违章安排35人进行运输支护等交叉作业,其中有32人遇难,造成事故伤亡人数扩大。

2.7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

一些煤矿采掘一线工人多数为农民工,且乡镇煤矿的工人流动性很大,培训工作又不到位,工人素质很低,安全意识和自主保护能力差,违章作业现象相当严重。如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嫩草冲煤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执行停电撤人制度,不进行测风,不检查瓦斯,不统一管理矿灯,导致“4.30”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死亡12人。

2.8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www.xing528.com)

一些监管部门在对煤矿下达隐患整改或停产整顿指令后不跟踪落实,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一些监管部门的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不能发现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如重庆市奉节县新政乡苏龙寺煤矿在事故发生之前,乡政府连续三次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但未能采取派驻人员等有效措施制止住该矿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19人死亡。

3.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措施

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各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是足够重视的,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与煤矿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煤矿的爆炸声不绝于耳,一连串的恶报接踵而至……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从法律法规、科技进步、行政执法监察、工伤保险、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并力求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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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变化趋势

3.1强化煤矿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应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等措施,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客观规律,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感。一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抓安全的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抓生产经营是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也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其他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二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留死角。抓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格局。要坚持做到“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三是要加大推行安全责任制和追究制的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追究制,关键是要坚持做到“四个同时”,即安排生产经营等工作时,同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上应负的责任;在下达经济指标时,同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责任要求;在考虑经营的执行情况时,同时要考虑安全责任制和追究制的执行情况;在干部提拔重用时,既要考核政绩同时考核安全生产的贡献,对安全生产搞不好的,一律不用。从而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

3.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应尽快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技术保障、信息网络和安全技术培训五大体系,为安全生产及其监察提供各种支撑和保障平台,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3.3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煤矿安全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内容,应严格煤炭生产准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和防灾系统。应继续深化对重点地域、重点企业的重点监控。

3.4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随着我国煤炭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强度的加大,煤矿灾害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应大力开展安全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煤矿灾害防治技术,积极推动企业间的技术经验交流,促进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3.5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制度

根据企业安全保障程度、事故发生概率、事故严重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业绩,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以从经济上引导企业主动加大安全投入。此外,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目前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且缺乏相互协作机制,不利于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在事故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应进行改革。

3.6依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

目前,我国煤矿事故处理和伤亡人员赔付很不规范,随意性强,赔付标准过低,以致使煤矿矿主和经营管理者认识不到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因此,应尽快通过立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提高赔付标准,加大事故成本,使企业因担心“死不起人”而不得不加大安全投入。

3.7加强安全技术培训

煤炭生产是地下作业,昏暗狭窄,人员集中,安全问题突出,对从业人员必须设定一定条件,实行准入制度。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是全员培训和终身培训、上岗培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煤矿经营管理者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从国内外的统计分析资料来看,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这些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安全知识不够,安全意识不强,安全习惯不良。而提高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改善安全习惯最有效的根本手段就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投资最少、见效最快、回报最持久的特殊投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情况作为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

3.8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

一是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理、执法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县、乡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细、抓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密度和强度,督促各煤矿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隐患治理年”和“本质安全年”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水平;三是狠抓煤矿“打非”工作,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组织职责,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非法违规违法生产煤炭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坚决查处一处,措施要得当,手段要有力,保证“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狠抓专项督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行动。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及当前煤炭生产特点,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煤矿事故发生。

结束语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开展,通过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呈现出良好的局面,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发生,建立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可以说安全生产是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条件。因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在开展该项工作时不仅需要始终不懈地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而且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还必须处理好其内在的各种关系。

参考文献

[1]陈小松.以人为本创新安全管理工作[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9(3).

[2]李敬钰.以人为本强化煤炭安全生产管理[J].机械管理开发,2009(4).

[3]顾成,谷斌,庄传乔.打造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J].煤矿现代化,2009.

[4]崔玉章.如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J].当代矿工,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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