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尤其是中国电视,理应对社会承担相应的文化责任。这种文化责任的意识和实现需要贯彻在电视管理、电视制作、电视传播和电视批评等方方面面。电视艺术美育的责任内涵极为丰富,具体来讲,大略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时代精神
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纲要》在序言中高度概括了文化的重要作用: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品格。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是团结人民、推动发展的精神支撑。五千年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国脉传承的精神纽带,是中华民族面临严峻挑战以及各种复杂环境屹立不倒、历经劫难而百折不挠的力量源泉。在开创中华民族美好未来的历史进程中,文化既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民族自信心,振奋民族精神,必将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4]
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再次强调:“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同时,“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因此,我们“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5]
文化的重要性似乎不证自明,尤其对于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而言。电视媒体在传承我国悠久历史文化、弘扬优秀时代精神方面,理应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国正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奋勇前行,这不仅需要电视媒体热情的鼓与呼,更需要电视媒体理性而冷静地对历史文化资源和当代精神文化进行认真的挖掘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阐释与提升。时代精神是一种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能够反映社会进步的发展方向,引领时代进步潮流,是一个社会最新的精神气质、精神风貌和社会时尚的综合体现。今天的时代精神就是在和平的前提下,进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全面富裕。
二、给大众以文化熏陶
电视凭借其快捷、生动、形象的视听传输成为来势最猛、影响最大的教育形式,从传播速度、传播范围到传播的信息量,都处于现代大众文化传播的领先地位,这是其他教育形式所难以比拟的。发展到今天,电视作为影响力最大的大众文化媒介,教育功能虽不是其首要功能,但它却是电视的一项重要功能。而且其教育功能在以终身教育为体系的学习化社会中越来越发挥出巨大效力。概括来讲,电视的教育性在于:(www.xing528.com)
其一,电视涉及受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相当一部分电视节目是提供知识普及、文化启蒙方面的知识,例如大量的科普知识读物、反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画报、卡通片以及大量的公益广告等。通过这些电视产品,受众对自己未知的领域有所了解,从而开阔了认识。电视一方面满足了受众普及知识、获得启蒙的要求,另一方面还对社会成员素质的普遍提高发挥作用。由于电视节目形式的多样性和范围广泛性,受众不断受到熏陶和发展,从而使自己在一定领域中的知识、信息、能力得到了强化和提高。
其二,随着现代社会对人的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知识领域的迅速扩展和知识量的成倍增加,仅仅依靠学校教育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个人对教育的要求。人们为了胜任工作,就需要不断地更新补充知识。现代社会要求教育贯穿人的终身并向更广阔的领域推进。电视节目内容丰富,传播方式和表现形式多元化,报道迅速而及时,可以多层次、多角度地向广大受众传播信息知识,因而,电视传播是一种具有强大传播优势的对社会公众实施教育的方式。
三、进行审美教育,提升人的精神品格
由此,我们应当以一种开放的、当代的电视眼光,倡导审美教育的电视观,让电视在我们民族的物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高全民族文化审美素质的责任,按理说应当主要由各级各类学校来承担,但由于今天电视在人们生活中产生的巨大影响和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宏大语境以及目前教育普及率尚较低等多方面原因,这份责任也就恰好落在电视的肩膀上。这就要求电视媒体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提升人的精神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作为一切决策的宗旨,为受众提供文化品位高尚、思想内涵丰富、审美情趣高雅的精神产品,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电视作为普及美育的一种现代化手段,应深入应用到美育的各个领域。它不是具体的学历、文凭教育,而是学历、文凭教育的一种延伸和补充;它是一种不拘泥于专业学科知识教育的多种学科、多条途径、多样方法的广泛知识教育,是思想引导、文化教育、知识传授、科技传播、素质培养、审美教育。江泽民在1994年1月24日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可以视为对电视艺术所应承担责任的高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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