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理论
知识清单
本章点睛
本章主要阐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维护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和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
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台湾问题的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由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到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首先在香港、澳门成功实践。“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生动现实。
新形势下对台湾工作方针。我们愿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
大纲知识点精解
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1.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坚持统一,反对分裂,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从遥远的古代起,我国各族人民就开创了辽阔美丽的中华大地,形成了幅员广阔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反映了人民对于和平和安定的渴望与追求,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亲密合作和交流。而分裂则常常伴随着连绵不断的战争和破坏,伴随着外部势力的入侵和压迫,给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国家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光荣传统。我国各族人民历来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为捍卫民族的尊严和国家的统一进行了英勇斗争。在中国历史上,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制造分裂的人,历来被人民所唾弃。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和国内战争的影响,中国局部地区处于分离状态,各族人民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同各种分裂势力及其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大业,顺利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有力地推动了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
2.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和强烈期盼。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义无反顾地担当起带领人民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完成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开启了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征程。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民族复兴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使中华民族大踏步地赶上了时代进步的潮流,迎来了民族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民族复兴的目标。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国家的完全统一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标志,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民族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既是一个走向现代化、实现繁荣强盛的过程,也是一个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过程。只有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才能更好地凝聚整个民族的力量加快国家建设的步伐,更好地在国际上展现中华民族团结奋进、朝气蓬勃的雄姿,使中华民族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了中华民族遭受外敌入侵、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实现了各民族的大团结。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分别属于中国和英国之间、中国和葡萄牙之间的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解决香港、澳门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采取暂时不动、待时机成熟时再收回的策略。同时,也进行了武力解放台湾的各方面准备。但由于美国直接插手台湾问题,阻止中国人民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致使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至今仍处于分离状态。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大业,顺利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有力地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发展。
港澳回归后,由于各种原因,台湾问题至今仍未解决。进入新世纪,完成祖国统一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积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我们应该顺应民心、抓住机遇,推动两岸关系取得更大进展。可以说,现在我们有了实现民族复兴的强大物质基础,我们也更有条件积极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3.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中国共产党在实现祖国统一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党领导人民同一切阻挠破坏中国统一的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不断推动实现祖国统一的进程。毛泽东曾严正地指出,台、澎、金、马整个地收复回来,完成祖国统一,这是中国人民的神圣任务,这是中国内政。1986年9月,邓小平在回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提出的“台湾有什么必要同大陆统一”的问题时说,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江泽民指出,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地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这是中华儿女不可动摇的共同愿望和决心。胡锦涛强调,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无论在祖国统一的道路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无论敌对势力如何阻挠破坏,都动摇不了党和人民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习近平指出,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继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和平统一,是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责任。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及其实践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台湾人民同大陆人民同根、同宗、同源,承继的是相同的文化传统。台湾问题最初是由于中国内战而形成的暂时分离状态,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所以,台湾问题的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不容许外国干涉,要由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1)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我们党在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上经历了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过程。
解放战争后期,特别是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后,国民党的失败已成定局。1949年3月,新华社发表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时评,指出:“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绝对不能容忍国民党反动派把台湾作为最后挣扎的根据地。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任务就是解放全中国,直到解放台湾、海南岛和属于中国的最后一寸土地为止。”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新中国诞生后,1949年12月党中央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明确提出1950年的任务就是解放海南岛、台湾和西藏,全歼蒋介石集团的最后残余势力。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海军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以武力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解放台湾的计划被迫搁置。
1953年7月朝鲜战争停战,台湾当局加紧推动与美国签订“共同防御条约”。1954年7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再次提出解放台湾的任务,表示不承认美国军事干涉和占领台湾。人民解放军于9月3日开始炮击金门,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向美国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和立场。美国政府于12月与蒋介石集团签订“共同防御条约”,把台湾、澎湖列岛置于美国的“保护伞”下,阻挠中国统一。对此,周恩来发表声明,指出所谓“共同防御条约”根本是非法的、无效的。
20世纪50年代中期,围绕台湾问题的国内外形势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形势缓和,亚太地区国家希望和平的呼声高涨。国内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同时,美蒋在合作中出现矛盾。
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党及时调整了对台政策,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敦促美国政府与中国政府谈判。中美大使级会谈,先在日内瓦,后在华沙,从1955年8月一直谈到1970年,历时15年,谈了136次。关于台湾问题的核心就是美国从台湾撤兵。二是向台湾当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倡议。1955年5月,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第一次公开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毛泽东还曾提到同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1956年4月,毛泽东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这一时期,毛泽东、周恩来还在不同场合进一步阐明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方针政策,其要点概括起来有:省亲会友、来去自由,既往不咎、立功受奖,国共合作、爱国一家,和平解放、互不破坏。
1958年8月,为粉碎美国“划峡而治”的阴谋,中国人民解放军以猛烈炮火轰击金门。金门炮战开始后,美国一方面表示要大陆方面停火,不对台湾使用武力,另一方面又继续劝说台湾当局从金门、马祖撤军,以此造成美国侵占台湾的合法化和“两个中国”的“事实上的存在”。但是,蒋介石决心固守金、马,甚至决心“独立作战”。炮击金门有力地打击了美国政府策划“两个中国”、“划峡而治”的图谋,加剧了美蒋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说明蒋介石在维护一个中国的立场上,同大陆存在着某种“共同语言”。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了“联蒋抵美”的策略。此后,两岸都调整了政策,海峡两岸由过去激烈的军事对抗,转为以政治对抗为主、军事对抗为辅的对峙状态。
1958年10月,毛泽东提出,台湾如果回归祖国,照他们(指蒋介石等)自己的方式生活。关于军队问题,毛泽东表示,可以保存,我不压迫他裁兵,不要他简政,让他搞三民主义。
此后,我们党对解决台湾问题又提出许多重要原则。周恩来将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政策和主张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为:①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陈诚、蒋经国亦悉由蒋意重用;②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③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之同意后进行;④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毛泽东一再表示,台湾当局只要一天守住台湾,不使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就不改变目前的对台政策。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对台工作取得了进展。我们把蒋介石集团控制区域压缩到了台、澎、金、马地区;坚决粉碎了美国“划峡而治”的图谋;尝试了以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实现了中国与许多国家邦交正常化,确立了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一个中国的格局,为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创造了不可或缺的条件。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一国两制”的构想最初是邓小平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后来先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提法代替了“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1月30日,邓小平访美期间,在美国参、众两院发表演说时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同日,中国政府宣告从即日起停止炮击金门。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讲话,代表中国政府把对台湾的方针政策概括为九条方针(后被称为“叶九条”)。其要点是: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国家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等。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被称为“邓六条”)。其要点是: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需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1984年2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再次明确指出,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1984年6月,邓小平接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并创造性地发展了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初步设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邓小平说,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中国要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要采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就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各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就做不到各方面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所以,“一国两制”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
在我们党和政府的推动下,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两岸关系有所松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台湾当局一方面将中国共产党的和平统一方针污蔑为“统战阴谋”,严禁台湾同胞讨论和平统一问题,并以“绝不接触、绝不谈判、绝不妥协”的“三不政策”作为回应;另一方面,也相应采取了诸如停止对大陆炮击等缓和台海紧张局势的措施。从1986年底开始,台湾出现了声势浩大的要求返乡探亲的热潮。在各方的压力下,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海峡两岸同胞近38年的隔绝状态终于被打破。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
第一,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不容侵犯,中国的领土不容分割。
第二,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第三,高度自治。祖国完全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度自治权。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各种合法权益将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他们可以充分行使选择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第四,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就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因此要积极促谈。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
第五,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
第六,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就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第七,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第八,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
第九,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第十,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础。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归根到底还是要把自己的事情搞好。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一国两制”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政治文明的独特贡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和平共处是处理国际关系必须遵循的普遍准则,“一国两制”构想将这一准则的精神应用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解决祖国的和平统一问题。邓小平说: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
第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历史范畴,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一个国家内一般只能有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一种社会制度存在。“一国两制”构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阐述过的新思想,是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既不是传统的单一制,也不是通常的复合制,而是一种新型的国家结构组织形式,即不仅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下带有某些复合制的特点,而且容纳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
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可以避免武力统一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实现祖国统一,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也充分照顾到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同时也妥善照顾到有关国家在这里的投资和其他利益。
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同时,也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的长期稳定、繁荣和发展。
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一国两制”构想及其实践,不仅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
3.“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步骤,对台湾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香港、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香港是被英国殖民主义者通过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强迫清政府先后签订《中英南京条约》、《中英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不平等条约而强占的。澳门是被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通过胁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葡北京条约》逐步强占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根据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对香港、澳门这两个地区采取了如下立场:香港、澳门地区是中国的领土,不承认外国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将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予以解决;未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1960年,中央进一步将上述立场归结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工作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开创,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1984年9月,中英双方达成协议,草签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3个附件。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3个附件,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既坚持了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又明确规定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1997年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1987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举行澳门政权交接仪式,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是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重大历史性贡献。香港、澳门的回归使“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现实,充分说明了“一国两制”构想是正确的、可行的。
香港、澳门回归以来,走上了同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中央政府将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带领港澳各界人士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促进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大团结,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在管理好、建设好特别行政区的同时,也能在国家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享做中国人的尊严和荣耀。
4.新形势下对台湾工作方针
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围绕台湾问题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1992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达成共识,同意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九二共识”,在此基础上开启了两岸事务性商谈。1993年4月,“汪辜会谈”举行,两岸关系发展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但其后“台独”分裂势力在台湾逐步增强。
面对内外环境的巨大变化,江泽民于1995年1月30日发表了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精辟地阐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精髓,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www.xing528.com)
2000年5月,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在台湾上台后,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否认“九二共识”,并在2002年8月悍然抛出“一边一国”论。反对和遏制“台独”成为当时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此后,我们党陆续发表了对两岸关系重大问题的看法和主张。2005年3月,胡锦涛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首次以国家大法形式宣示了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进一步巩固和凸显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一事实,有力地遏制和打击了“台独”分裂势力。同年四五月间,党中央和胡锦涛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后率团访问大陆,开展两岸政党交流与对话并分别发表公报,达成多项共识。
2008年,台湾局势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台独”分裂势力在台湾地区选举中遭到重挫下台,重新执政的国民党反对“台独”、承认“九二共识”,使两岸关系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取得了重大突破。本着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精神,两岸协商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得到恢复,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已经实现,两岸同胞往来更频繁、经济联系更密切、文化交流更活跃、共同利益更广泛,两岸关系开始步入和平发展轨道。同年12月,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思想,指出应该把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把深化交流合作、推进协商谈判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把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强大动力,携手共进,戮力同心,努力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后,面对两岸同胞往来更频繁、经济联系更密切、文化交流更活跃、共同利益更广泛的新形势,我们党多次表示,要珍惜历史机遇,保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良好势头。2013年6月,习近平就坚定不移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提出了四点意见。
第一,坚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我们坚持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维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利益。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把握两岸关系大局,最根本的、最核心的是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对台湾任何政党,只要不主张“台独”、认同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往、对话、合作。
第二,坚持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关系前途。经过中华儿女不懈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应该登高望远,看到时代发展、民族振兴大趋势,看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摆脱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束缚,明确振兴中华的共同奋斗目标。
第三,坚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增进互信,核心就是要在巩固和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更为清晰的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良性互动,就是要加强沟通、平等协商、相向而行,相互释放善意,维护两岸关系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局面,合情合理解决彼此间的问题。求同存异,就是要本着同舟共济的精神,发挥政治智慧,聚集和扩大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共识,妥善处理和管控分歧。务实进取,就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稳步向前,不因遇到困难而停滞,不被任何干扰所困惑,防止和避免出现倒退。两岸关系进入巩固和深化的新阶段,更需要两岸保持积极进取精神,以更大勇气和决心面对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
第四,坚持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首先要继续保持两岸关系大局稳定。“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仍然是对台海和平的现实威胁,必须继续反对和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主张和活动,不能有任何妥协。其次,要努力增进两岸民众福祉,让更多民众共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坚定振兴中华的共同信念。深化经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扩大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认同;密切人民往来,融洽同胞感情;促进平等协商,加强制度建设。两岸要共同努力,探讨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
当今时代,两岸中国人面临着共同繁荣发展、共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不断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问题,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
复习重点提示
本章阐述“一国两制”、统一祖国的基本方针。本章涉及的内容虽很重要,但考核的知识点较少。今年复习的重点是:“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战略意义。此外,还应注意台湾当局更换领导人后两岸关系的新变化。本章考查形式主要是选择题。
模拟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实现“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 )。
A.台、港、澳享有高度自治权
B.中国坚持社会主义
C.一个中国
D.台、港、澳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
2.我国实行“一国两制”不会改变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因为( )。
A.特别行政区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行政区域
B.特别行政区政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C.特别行政区享有内地一般地方行政区域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
D.两种制度地位不同,社会主义制度是主体
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 )。
A.我国建成小康社会
B.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
C.台湾人民
D.台湾当局
4.《反分裂国家法》的主题是( )。
A.实现“一国两制”,统一祖国
B.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
C.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
D.必要时采取非和平方式,捍卫国家领土完整
5.“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最初是为了解决( )。
A.台湾问题
B.香港问题
C.澳门问题
D.港澳台问题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我国宪法规定,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论断表明( )。
A.“一国两制”的前提是坚持一个中国
B.特别行政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C.特别行政区政府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
D.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2.对台湾问题,正确的立场是( )。
A.我国对台湾的主权神圣不可侵犯
B.台湾问题和香港、澳门问题一样,都是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
C.主张用和平方式实现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D.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以任何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
3.台湾问题是( )。
A.殖民主义侵略中国遗留下来的问题
B.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
C.中国的内政问题
D.中美关系中的最大障碍
4.“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大意义是( )。
A.中国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
B.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C.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
D.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范例
5.2005年,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原则性意见是( )。
A.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
B.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C.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D.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模拟练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C 4.D 5.A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CD 3.BCD 4.ABCD 5.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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