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集体上访
近年来,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信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集体上访问题日益突出。正视集体上访的现状,把握其客观成因及发展动向,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把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从而稳定社会秩序,确保改革向纵深推进,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仔细分辨,可以发现造成集体上访的主要成因有四:
一是干群关系紧张。有些基层干部民主意识差,工作方法粗暴简单,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群众对此心气难平。
二是农民负担加重。有的基层单位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不认真,讲客观,打折扣,层层加重农民负担,农民难以承受。
三是亏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由于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等原因,成为亏损和困难企业。而其中少数企业领导人却生活奢靡,激起公愤,造成企业职工上街游行,堵塞交通等。
四是政策执行存在偏差。有的地方在征收农业税、特产税时,平摊征收,收人头税;有的在清收提留款,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方法不当造成严重恶果,导致家属及其亲属串联上访;有的对上级协调意见没有认真落实,而是消极对待,甚至无原则推诿,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连续上访。
就集体上访的主要特点而言,有以下几点:
合理性。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大多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如反映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农民负担较重,因亏损或改制导致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等等。
群体性。集体上访少则几十上百人,多则几百上千人,人数众多,滞留时间长。
复杂性。有的上访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大。(www.xing528.com)
危害性。有的上访群众不听劝阻,动辄围堵党政领导机关及领导干部住处;有的堵塞国道、大桥等交通要道;有的打着横幅,举着牌子,喊冤告状,招摇过市,给大多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带来极大影响,严重妨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对此,当前工作的重要原则有以下六点:
一、坚持未雨绸缪的原则,增强预见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群众集体上访案件发生之前,一般是有征兆的,抓好信访案件的预测、预报,掌握集体上访案件发生的苗头,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人员疏导工作,可以减少和避免群众集体上访。为此,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上访情况,做到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另一方面,要建立信访分析制度,对可能发生集体上访的单位、人员及问题,经常进行分析排查,发现苗头,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报告和通报。凡是领导已批示处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迅速督办落实,并将处理意见及时与群众见面,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坚持把握规律性的原则,力求超前性。从集体上访案件发生的情况看,困难企业的职工和负担比较重的农民是集体上访的主要对象。这些上访,从时间和内容上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如新学期开学后反映的学校乱收费问题,冬春季节反映的执行计划生育方法简单问题,拆迁征地中的补偿问题,元旦春节前后反映的生活困难问题等。只有把握规律,掌握动向,超前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才能变被动为主动。针对这种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抓住每一个阶段集体上访的重点,经常深入困难企业,深入工人之中,深入乡镇村组,深入农户,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从而把问题解决在上访之前。
三、坚持及时办理的原则,争取主动性。对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有关领导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不敷衍,不推托,这样就可以争取工作主动,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反复上访。要重视初访,对群众上访的正当要求,要尽量及时合理地一次性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有个明明白白的答复,使上访群众放心。在上访反映问题涉及到几个部门时,各部门之间应协调配合予以解决,不能使用推和拖的消极办法,更不能哄骗欺诈群众(那样做只能是加深和激化矛盾)。对人数众多的突发性集体上访案件,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做工作,并对处理时间做出明确要求,限期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坚持督办落实的原则,注重时效性。搞好信访案件的督办落实是减少群众集体上访的重要环节。对此,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每年年初要对本地存在的上访因素进行排队分析,对重大及难度较大的集体上访案件,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包做查处稳定工作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增强各级领导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督办落实制度,针对信访案件中存在的久拖不决或草率办结的情况,建立逐案查办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对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教育工作。对各地各部门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经常进行检查,跟踪反馈,抓好落实。要建立通报制度。办公室或信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上访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考核下级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坚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的原则,维护权威性。应当肯定,在集体上访的群众中,绝大多数是通情达理的。但也有少数人以上访为由,借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无理闹事,甚至发生过激行为,如冲击机关,砸坏公物,纠缠领导等。对此,如果抱以宽容的态度,将会造成不良恶果。鉴于这种情况,在做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增强工作的坚定性。对群众正当合理的要求,应及时解决,按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超越政策规定乱开空头支票,切实杜绝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事,把个别闹事的人与广大群众区分开来,把群众的正当要求与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极少数违法违纪的人要按信访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迁就,以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同时,对群众的合理要求,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做工作时要做到认识一致,口径一致,不能留空子,以免造成工作被动。
六、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心。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做好集体上访工作的重要原则。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哪个部门或哪个地区出了问题,就由哪个部门和哪个地区负责,一级抓一级,防止出现都负责都不负责,将上访群众推向上级或推向社会的现象。要建立健全的信访制度。建立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让各级领导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亲自处理重大集体上访,提高处理上访工作效率。要推行逐级上访制度,力求做到小问题不出居委会和村,一般问题不出街道和乡镇,大问题不出县,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对群众负责的局面。要推行目标责任制度,根据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实行目标考核,将群众上访次数、人数、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年终结案率等指标作为考核内容,每年对下级党政领导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进行考核,层层签定责任状,从而建立起以控制和化解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为主要内容的量化考核、评比、奖惩责任制度。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各地各级领导在重大工作决策中,还应讲求可行性和科学性,避免长官意志,搞经验决策、盲目决策和随意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要始终坚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决策前,要深入到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在实施决策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和偏差,要及时进行调整,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或由此引起的群众的不满情绪。在确定本地发展目标时,一定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到可行性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可过急过高,否则只会加重群众的负担,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在区划变更时,也一定要考虑到历史沿革、风土人情、水系走向等,绝不可盲目行事,否则就会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群众为地界、用水等发生纠纷,甚至于打群架,搞械斗等,从而引发复杂的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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