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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的公共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产品的价格往往是不固定的。与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不同,私人产品则指那些具有效用上的可分割性、消费上的竞争性和受益上的排他性的产品。与此同时,矿产资源开采地所处的自然环境本身是公共产品或公共资源,矿业权使用者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如破坏土地和植被、矿山废弃物的排放和堆放等。

矿产资源的公共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二、矿产资源的公共性

现代经济学将非私人所有和非集体所有的产品归类为公共产品公共资源。这类产品拥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三个显著不同的特征,可供具有一定能力且有兴趣的单位及个人共同使用和消费,如阳光、清洁空气、公海渔业等资源。公共产品的价格往往是不固定的。与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不同,私人产品则指那些具有效用上的可分割性、消费上的竞争性和受益上的排他性的产品。这类产品可以被分割成许多可以买卖的单位,其总供给量等于每一个消费者所消费的数量之和,如服装、食品、私人汽车商品房等。私人产品的价格往往是固定的。

一般而言,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国家,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矿产资源为私人所有,具有鲜明的排他性或竞争性,属于私人产品范畴。在这种情形下,矿产资源作为一般的市场产品得以开发流通。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具有排他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许可制度确立了矿产资源的使用权主体,所有权和使用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分离。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了一定的排他性,于是也具有了私人产品的特征——这些资源被国家委托的单位或集体所用,使得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受益和消费的竞争性。然而,这种特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结构导致了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矿业权人在使用期内具有过度利用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激励,而不考虑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和程度,导致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与此同时,矿产资源开采地所处的自然环境本身是公共产品或公共资源,矿业权使用者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如破坏土地和植被、矿山废弃物的排放和堆放等。尽管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政府部门对矿山环境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治理要求,但多数矿业权人的采掘活动仍只注重矿业开发收益,忽略对矿区环境资源的保护与治理。在制度缺失和市场失灵的条件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出现了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非一致性,因而,其开发利用中的个人决策往往偏离社会最优决策,结果导致“公地悲剧”、“拥挤问题”和“污染问题”。(www.xing528.com)

因此,要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和环境满意率,需要合理设计、安排矿产资源及其所依附的土地等环境资源的产权,建立这些公共资源的多元供给制度。随着人们经济理性的不断提高,对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科学管理的诉求也日益增强。通过深化对矿产资源产品经济属性的认识,对矿产资源生产组织形式与分配流通行为的分析,寻求利用市场机制与政府管理相结合的手段有效供给矿产资源产品,将是兼顾公平与效率价值,提高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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