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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社会为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平等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所做的努力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就是说,平等不限于公民个人相互之间,而是国家或社会必须保障每个公民享有的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例如,在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等等。

国家或社会为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平等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所做的努力

2.2.4 平等

1.平等的一般意义

平等是政治伦理中极为重要的准则,是公正原则的基础。没有平等,就没有平等对待的公正。与“公正”范畴一样,“平等”既是政治概念,也是伦理和法的概念。

平等是相对于不平等而言的。在资本主义时代,人与人无平等可言,如果说有,也只是阶级内部、等级内部的有限平等。资产阶级之间针对封建专制主义提出了“人生而平等”的观念,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但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哲学基础是“天赋人权”论,认为人天生是平等的,其意义不外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人格平等”。马克思主义扬弃了资产阶级的平等观,批判了它的虚伪性与不彻底性,从而提出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观。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平等,就是消灭阶级。然而,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写道:“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都是平等的,这样的平等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与此是完全不同的;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们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们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者至少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者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这就是说,平等不限于公民个人相互之间,而是国家或社会必须保障每个公民享有的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

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准则,贯穿在我们的政治制度、经济结构、民族关系、家庭组织、对外政策、公民的政治权利等各方面。例如,在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等等。(www.xing528.com)

2.公共管理中的平等及实践

“平等”作为公共管理的主要范畴,包含着两层含义:其一指的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地位的平等,这是平等的最基本内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只是在管理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和担负的职能不同,但在政治地位上、在人格上应当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相适的。管理者固然有管理的主导权,但同时也有尽职尽责的义务,有为管理者服务的义务;被管理者虽然有接受管理的义务,但也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尽管两者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博弈,但这种博弈应该是“市场化”的,而不应该是“政治化”的。一切强迫、独断、违法以及违背民意的行为不能存在于公共管理之中,被管理者有权和管理者进行对话、论战甚至质问,管理者有义务作出回答。更直观地说,管理者不能把被管理者当作“刁民”,管理者也没有超越一切的权力。

其二指的是被管理者内部各主体之间权利的平等,这是平等的最重要内容。在现实中,每个人因为家庭、环境、能力、性别等方面的不同,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距,但有差距不能有分别。在管理的过程中,他们的权利是一样,谁也没有特权,谁也不存在无权,任何人在利益分配中都占有一席之地,并拥有接受平等对待的权利。任何人在违反公共秩序时都应该得到惩罚,而不会有免于处罚的发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考虑到不同群众的现实情况,照顾到不同群众的利益需求。政府应当努力协调人们内部的矛盾,平衡不同的利益关系。所有人都能得到尊重,所有人都应该一视同仁。

但是,理论的炽热并不能掩盖实践的苍白。在现实中,无论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还是公共管理的过程,都存在一些不平等现象。例如,《南方周末》2003年2月13日《女职工报销取暖费,就得离婚》一文报道,××市一区政府在供热费收缴上一直执行的还是10年前市财政局的[1993]60号文件,即《关于住有集体取暖设备的公有房产冬季的取暖结算办法的通知》。而该通知明文规定:只给男职工报销取暖费,女职工的取暖费则要全额支付。再如,在当前大学生毕业求职过程中,女大学生难于男大学生求职的现象也很普遍。这样的例子不少,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在公共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应将平等法则贯彻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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