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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组织的出现和发展:公共伦理学触达世界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组织的出现,必须有成熟的公共领域存在为前提。现代“公共领域”的形成,是以完整而普遍的社会制度化和组织结构的普遍公共性为根本标志的。以我们中国公共组织的发展为例,在我国传统的政治组织架构中,中央王朝是国家权力的代表和象征,封建帝王是国家权力的人格体现。

公共组织的出现和发展:公共伦理学触达世界

1.2.1 公共组织的出现和发展

公共伦理研究任务的提出,是国家公共权力向社会分化的必然要求。公共组织的出现,必须有成熟的公共领域存在为前提。但在传统社会里,“公”与“私”的意识观念一般是未经严格分化的,有时甚至相互混合在一起,典型的如中国传统社会体制的“家国同构”模式。只是由于近代工业革命、市民社会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到18世纪晚期,西方社会才真正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公共领域。可以说,从古希腊罗马城邦社会的“公共性”观念的萌芽到现代社会的“公共领域”观念的真正生成,其间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演化过程。现代“公共领域”的形成,是以完整而普遍的社会制度化和组织结构的普遍公共性为根本标志的。它的形成,产生了对社会公共秩序和管理的新的要求,即要求以民主和法制作为其公共组织(如国家和政府)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政治前提,以开放型的经济制度(如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和多元包容的文化价值观作为经济秩序和文化生活的基本原则。(www.xing528.com)

在传统社会里,作为一种公共组织,国家和政府仅仅具有形式上的公共性,实质上却只是一姓家族(王朝)或者统治阶级的权力垄断。政府对公众社会的权力实施,与其说是一种公共事务管理,倒不如说是一种公共压迫和专政式的政治控制,而且这种政治专政还是在一种严格的权力等级结构内实行的自上而下的政治专制,统治者的权力不受公众社会的约束[11]。在此情形下,国家和社会根本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和公正性。以我们中国公共组织的发展为例,在我国传统的政治组织架构中,中央王朝是国家权力的代表和象征,封建帝王是国家权力的人格体现。这种高度集权的封建王朝是建立在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12]和封闭的个体生产劳动(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表现为:单家独户、工具简陋、技术保守、规模狭小和经营分散等特征)基础之上的。在这样一个落后的小农自然经济社会,除封建专制组织之外,不具有培育出全面的公共组织,并依靠这种组织来协调和处理各种微观层面的社会关系的条件。同样,依赖于这种小农自然经济基础的城市,从根本上也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靠乡村赋税来维持生存,城市内部自身难以产生市民自治组织,[13]这就要求在政治上必须加强地方政府对乡村的管理,而地方社会反过来又必须依赖于封建王朝的集权管理。再加上我国因为有重血缘伦理的文化传统,产生了一些地方性的宗族势力,这些宗族势力在维持地方乡村同宗事务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的消极作用也很明显。因为这些地方宗族势力本身就是以狭小的血亲集团利益为基础,并非某一区域性公共利益的代表。明末清初,沿海部分城镇由于工商业的繁荣而发展起来的某类商业会馆,也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组织,充其量只是某一行业的利益维护组织。即便如此,地方政府对于商业行会的活动是严加防范的。因为公共组织的发育受到限制,中央王朝的集权管理与社会之间难免会形成一种张力冲突和历史矛盾。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国家权力高度集中的历史并未结束,实质性的区别在于封建王朝代表的是大地主阶级的利益,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则真正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利益,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了主人,而且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具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保障。1950年10月19日,国家公布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为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形成确定了规范。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除了国家直接领导下的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性组织形成遍布全国的组织网络外,其他民间组织并未很好地同步发展起来。在1966年到1976年,民间组织根本就不具有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逐步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得到鼓励发展,政府组织和一些非政府组织以及民间社团组织也都开始了正常的活动。[14]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社团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发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截至2002年底,全国各类事业单位总数为124.8万多家。2007年底,根据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社会组织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社会组织38.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1.2万个,民办非企业17.4万个。当然,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团组织的数量还略显不够,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与民间社团组织的空间还很大。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团组织经过授权行使社会服务职能,充当公共事务管理的角色,还有相当大的潜力。与此对应,有关现代公共事务管理的伦理建设的任务也已提到日程上来,进入了我国伦理学家和有关管理学家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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