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2010年4月13日第1、2版]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党中央的总体要求,毫不松懈地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就此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这是全面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人民法官队伍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占主流。党员干部的状态,决定着人民法官队伍的方向;党员干部的素质,影响着人民法官队伍的战斗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建工作开展的状况直接影响着人民司法事业的健康发展。抓紧抓好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大力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理论建设,健全理论学习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对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问题的学习研究;完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党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党性观念、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切实改进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二要探索和发展法院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健全法院党组领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院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组织形式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www.xing528.com)
三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警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选优配强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干警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法院干警综合业绩考评体系建设。
四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增强群众观念,将亲民、爱民、为民观念转化为每一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要全方位完善服务群众举措,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不断完善远程立案、预约办案、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方式,加强诉讼引导,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变被动服务为能动司法;建立健全民意沟通机制,保障民意能够充分表达,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落实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五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确保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要建立健全司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切实狠抓制度创新与制度落实同步推进。
六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努力使基层有一个称职的领导班子,有一支扎根基层、善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和干部队伍,有一套健全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党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和指导人民法庭单独或联合组建党支部,真正做到人民法庭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加强和改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全国法院要扎实部署,周密安排,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要把《意见》的落实作为重大的任务来部署,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努力以党建工作的良好成果推动人民法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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