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2010年1月8日第2版]
时光荏苒,去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和监督举报电话。对于违反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五个严禁”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坚持“从严治院”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一经公布便在法院系统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受到社会舆论的好评。公布实施“五个严禁”,彰显了最高人民法院打击司法腐败、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决心和勇气。
一年来,全国法院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结合实际,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同时,加大处罚惩治力度,将一批违反“五个严禁”的害群之马清理出法官队伍;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到廉洁司法工作之中,对于“五个严禁”不仅耳熟能详,更是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五个严禁”实施一周年,影响司法公正、群众反映强烈的“请托说情之风”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得到较好遏制,法院队伍整体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然而,由于我们的社会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诱惑和消极腐败因素凸显而复杂。因此,人民法院抓队伍廉洁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五个严禁”内守为法官职业道德,外化为法官职业纪律,其养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绝非一日之功,需要人民法院和法官不懈地“坚守”。执行“五个严禁”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能继续,不能停止;只能抓紧,不能放松。以“五个严禁”推动公正廉洁执法,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建立长效机制,让“五个严禁”成为永远的高压线。(www.xing528.com)
以“五个严禁”推动公正廉洁执法,是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途径。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公正廉洁执法”作为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必须从抓案件入手,认真梳理容易诱使法官徇私舞弊导致司法不公的部位和环节,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坚持从严治院,坚持一岗双责,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自觉抓好廉政建设。
以“五个严禁”推动公正廉洁执法,要特别重视通过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经验表明,司法腐败问题的产生,除了主观方面的原因之外,很大程度上与审判、执行等环节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有效有关。因此,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必须重视深化司法改革,建立起以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审判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形成完善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
以“五个严禁”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关键是要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五个严禁”公布实施以后,最高法院多次派出督查组对各级法院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保持强劲势头。但是,一些法院还存在着姑息袒护心理,对触犯“五个严禁”人员避重就轻,处罚不力,致使相关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是否敢于查办案件,是决定“五个严禁”能否一抓到底,能否抓出成效、取信于民的关键。希望各级人民法院继续牢牢抓住“五个严禁”不放,突出查处重点,对于那些“触线者”,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通报一件,坚决惩办害群之马,绝不允许网开一面,绝不允许姑息养奸。
最后,让我们重温并牢记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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