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2009年6月26日第1版]
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理论研讨会昨天在京召开。这次研讨会在与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开得很好,开成了一个交流学习心得、检阅研究成果的会议,一个进一步统一认识,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研究、教育、实践引向深入的会议。会议时间不长,但收获很大,对推动今后的工作意义更大。
通过理论研讨,必将进一步增强全国法院研究、教育、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自觉性。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论断。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一个整体,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规定性,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和方向。当前,摆在全国法院广大干警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就是要认真研究、教育、实践“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用“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武装全国法院干警。但是,要真正实现用“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把全国法院干警武装起来,我们的认识还要进一步提高,学习还要继续深入,运用这个指导思想指导实践还要继续努力,全国各级法院都还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此,王胜俊院长强调,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还要下更大的工夫深化研究、深化教育、深化实践。我们高兴地看到,近一个时期以来,司法实务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表现了研究、教育、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很高的自觉性。(www.xing528.com)
通过理论研讨,必将进一步提高全国法院广大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确立,经过了一个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发展而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把“三个至上”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更加具有针对性、目的性和实践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深入研究、教育、实践“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必将对进一步统一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的思想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确保广大干警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地强化执政意识,把好执政方向,增强鉴别力和敏锐性,做到政治忠诚、头脑清醒、坚定可靠,自觉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过理论研讨,必将进一步提高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理论研究水平。“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根本价值准则、重大理论指导和基本思想方法,是全国法院克服困难、做好工作,不断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最强大思想武器和最可靠的保证。这一指导思想的理论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研讨会上专家们发言,既涉及“三个至上”的内涵和整体性问题,又涉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与中国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涉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的问题。大家在会上发表了深刻的见解,进行了有说服力的理论阐述。这对我们深入理解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这一科学论断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理论研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我们相信,这次理论研讨会对于推动法律理论界,特别是对于推动全国法院深入研究、教育、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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