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2006年8月15日第1版]
在最高人民法院与广东省委联合举行的表彰大会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优秀女法官黄学军,再次被鲜花和掌声包围。佛山市、广东省乃至全国的法官都分享到了她的荣誉。我们向黄学军法官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时,我们也希望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通过认真开展向黄学军法官学习的活动,以公正、高效、文明,亲民、便民、利民的司法业绩,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黄学军式”的司法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www.xing528.com)
黄学军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又一典范。在她身上充分体现了一位党员法官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鞠躬尽瘁、甘于奉献的优良品格,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锐意改革、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她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广大法官树立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的新的标杆,是继宋鱼水、金桂兰等优秀法官之后,又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榜样。
广大法官要在先进典型的鼓舞带动下,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增强司法能力,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佛山中院致力于培养专家型法官、培育先进法院文化,为法官学先进、赶先进创造良好环境的成功实践与黄学军的经历也再次表明,组织的培养、同事的认同与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关心是先进人物成长的良好土壤,也是其发挥“酵母”作用的必备条件。各级法院在培养优秀人才,推动向典型学习,发挥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方面,应当持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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