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2006年5月23日第1版]
[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已经一周年了。各地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这是一项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对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一年来的实践也对进一步完善该制度提出了迫切要求。为纪念《决定》实施一周年,更好地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发展,本报从今天起将陆续刊发3篇评论员文章:《确保公正的好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社会都来关心人民陪审员工作》。敬请读者关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去年5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地方各级法院态度积极、行动迅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焕发了生机。
一年来的实施情况表明,改进、完善后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了更加突出的作用,对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和加强法制宣传等方面日益显示出重要价值,是一个确保公正的好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司法是国家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司法活动,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也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早在民主革命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就曾探索推行过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改进、完善后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是我国社会民主政治的新发展,是加强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意义重大。(www.xing528.com)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审判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从普通公民中产生的陪审员可以根据他们基于生活经验获得的知识对案件进行分析,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作出判断,与法官思维形成有益互补,有助于法官了解社会大众的思想趋向,了解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从而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他们参与审判,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有着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在合议庭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从而保证司法的廉洁。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司法具有权威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人民陪审员大多在群众中间享有较高威望,他们参与审判,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进而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对法院工作会有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通过他们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理案件中的猜疑和误解,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还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纠纷,提高司法效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受到法律精神的熏陶,由于他们在生活中与普通人群的广泛联系和接触,他们还可以将这些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广为传播,起到普法作用。
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需要,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作用,把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和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措施来落实,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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