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2004年6月26日第1版]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最高法院集中公布了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结果。这再次表明,中国决不允许毒品犯罪有藏身之处。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今后5年禁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立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打击毒品犯罪与减少吸毒危害相结合、国内缉毒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解决当前紧迫问题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可以肯定,随着这些有效举措的深入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禁毒工作的开展,进一步遏制毒品犯罪的滋生。(www.xing528.com)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全国法院充分运用刑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审结此类犯罪1万余件,判处被告人1.2万余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但是禁毒工作仍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法院务必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充分运用刑法与毒品犯罪作斗争,对毒枭、职业毒犯、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要重点打击,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应当并处财产刑的严格依法并处;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严格依法从宽处理。同时,要增强审判效率观念,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从快判处,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
在新类型毒品犯罪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各级法院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办案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加强审判信息沟通,上级法院切实加强审判指导,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力争做到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标准的统一。各级法院要本着“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毒品犯罪。同时,各级法院要与国家禁毒委、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协商、研究,统一认识,加以解决。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管理上的问题,要注意总结,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禁毒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走综合治理之路。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推进,不留死角,抓住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这三个关键环节,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