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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自身建设成果展示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高法院要为国家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首先,搞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体现了宪法和法律的本质要求。其次,搞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是加强对全国法院监督指导的迫切需要。再次,搞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是向最高权力机关负责的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对产生它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抓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抓好队伍建设。最高法院的法官一定要恪尽职守。

最高法院自身建设成果展示

本报评论员

[2003年4月3日第1版]

肖扬院长在最高法院召开的“回顾过去,开创未来”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最高法院自身建设上”。这是在回顾总结最高法院前5年工作的成功经验与挫折教训后,提出的最高法院今后工作的着力点和侧重点,是今后最高法院工作的重点。这个重点的提出,符合宪法法律的本质要求,符合最高法院的客观实际。最高法院只有首先抓好了自身建设,才能监督与指导全国法院努力做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司法工作任务。应该说,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最高法院自身建设上才真正抓到了最高法院工作的“牛鼻子”。过去的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未来的5年,是我国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的起步阶段和关键时期。最高法院要为国家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因此,做好今后5年的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前,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既有有利的条件,也存在不利的因素。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存在的问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坚持“一个主题,三件大事”的工作思路不动摇,使审判工作有新的发展,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的提高,法院改革有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新的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最高法院,要切实担负起新时期赋予人民法院的历史重任,就必须脚踏实地抓好自身建设。首先,搞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体现了宪法和法律的本质要求。最高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要对党负责,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也就是对全国人民负责。最高法院要忠实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高法院担负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的重大任务,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最高法院担负着审判监督的重要职责,通过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来监督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法院担负着繁重的审判业务指导任务,通过制定和发布司法解释,统一全国法院正确适用法律。(www.xing528.com)

其次,搞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是加强对全国法院监督指导的迫切需要。过去5年,我们在抓全国法院特别是在抓基层法院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对最高法院自身建设抓得不够紧,抓得不够实,没有很好地发挥最高的监督指导水平,在一些方面未能切实起到榜样和模范作用,这种状况,既损害了最高法院的形象,也使监督指导的效果大打折扣。

再次,搞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是向最高权力机关负责的必要措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与下级法院是监督指导关系,并非领导关系。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对产生它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我们过去习惯认为,最高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报告全国法院的工作,而不是最高法院的工作,这样做不利于最高权力机关对最高法院的监督,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尊严。抓好最高法院的自身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抓好队伍建设。“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对完成最高法院的工作任务,至关重要。最高法院的法官一定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法官对法律的信仰、法律的忠诚是天经地义的,要竭尽全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法律的尊严。法官最大的耻辱就是枉法裁判。一个对法律不忠的人、一个法律的背叛者,是没有资格担当法官重任的。最高法院的法官一定要慎用权力。最高法院的法官位高权重,拥有最终的裁判权,这个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掌权、用权一定要对人民负责,要慎之又慎,不能乱用权力,更不能以权谋私。最高法院的法官一定要有一股浩然正气。最高法院机关要营造一个心灵相通、工作相融、人缘相亲、和谐合作、团结向上的氛围,要做到风清气正,风正法行,决不允许歪风邪气有藏身之地。最高法院的法官一定要恪尽职守。最高法院的法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审判、指导和监督上,专心致志搞审判,聚精会神干事业。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和庭长、副庭长都要亲自参加审判,掌握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才有资格去指导他人的审判。最高法院的法官要做全国法官的表率和模范,要做依法公正审判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讲求效率的模范、抵制不良风气的模范。不具备这些条件,就配不上最高法院法官的称号和荣誉。最高法院要加强自身建设,绝不意味着对全国法院的工作不闻不问,撒手不管。相反,我们要通过最高法院自身工作的加强,更加有效地对全国法院的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加强最高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通过有选择地办理一些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指导,通过对下级法院裁判的审查进行监督;加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工作,更加有力地指导全国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加强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制定工作,更加有力地指导全国法院的司法管理。我们要趁着当前正在开展的“回顾过去,开创未来”大讨论的热潮,从现在做起,从领导做起,从最高法院机关做起,开展“公正效率司法大检查”,开展贯彻执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的纪律大检查。查审判质量,查审判效率,查廉洁自律,真正把最高法院建设好,把全国法院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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