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论
[2005年5月25日第1版]
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这一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这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建设。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机关的必然要求,是政法机关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是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治本之策,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各级法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规范地行使司法权力,能够很好地践行并不断丰富发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毋庸讳言,当前的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法院的司法工作还不够规范,依法办案和照章办事还没有成为自觉行动,致使产生一些司法不公等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涉法涉诉信访层出不穷。这种现象的存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格格不入的,各级法院必须通过这一专项整改活动将工作规范起来。(www.xing528.com)
搞好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必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在建立规范化司法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各项执法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从先进性教育活动初步查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入手,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各级法院要边整改存在问题,边建立保障司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将一切司法活动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保证司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结合各级政法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而部署的重大举措。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规范司法行为的重大意义,求真务实,把专项整改活动抓出明显成效,把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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