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论
[2004年12月17日第1、2版]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隆重开幕了。这次会议是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明确提出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指导思想、总任务和具体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人民法院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这种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以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司法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法院能否完成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关键取决于是否具有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适应的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具体说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就是要不断增强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和司法活动规律,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运用司法手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本领。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深刻变化的国内外环境和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对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承担着为这一伟大历史进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任。一方面,近年来,人民法院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审判质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稳步改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人民法院目前的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其中司法功能相对滞后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我们必须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是人民法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自觉接受并服从党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使体现党的主张的宪法和法律得以实施。要自觉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www.xing528.com)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必须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公正与效率”既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努力追求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最大要求。司法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判断司法能力强弱和司法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是,司法工作有没有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有没有通过司法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因此,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归根到底要落实到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上。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动力来自司法体制改革。党中央十分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人民法院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原则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对人民法院工作中不适应时代和人民要求的体制和机制进行完善。这将解决当前司法体制不完善之处对司法能力的束缚,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提供动力。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通过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必须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工作是整个法院工作的根基和基础,它们的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济南会议就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基层的困难依然很突出,必须化压力为动力,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促进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司法能力的增强和司法水平的提高。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法官是司法活动的具体实践者和司法能力的具体体现者,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直接决定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当前的法院队伍建设要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积极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学习型法官、专家型法官。
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是一项事关发展人民司法事业,事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战略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把司法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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