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是通过一套理性化的制度来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根据激励理论,一个完整的激励机制一般包括诱导因素集合、行为导向制度、行为幅度制度、行为时空制度和行为归化制度五个方面,诱导因素就是用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各种奖酬资源,行为导向制度是组织对其成员所期望的努力方向、行为方式和应遵循的价值观的规定,行为幅度制度是指对由诱导因素所激发的行为在强度方面的控制规则,行为时空制度是指奖酬制度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规定,行为归化是指对成员进行组织同化和对违反行为规范或达不到要求的处罚和教育。这五个方面的制度和规定都是激励机制的构成要素,激励机制是五个方面构成要素的总和。其中诱导因素起到发动行为的作用,后四者起导向、规范和制约行为的作用。
一、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的内涵
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同样包括以上五个方面,因此完整、科学的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能充分激励农村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优化人力资本的配置,提高人力资本的生产效率。无论是企业还是农村,由于激励的对象都是“人”,所以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运行最重要的是要确立原则,它是在什么原则下运行的?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农村激励机制本身的建设。下面将从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应遵守的原则和激励机制本身的要求进行分析。
二、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的运行原则
综合现有的研究,比较一致地认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应该遵守两个最基本的原则:
1.谁受益谁投资
由于人力资本的“天然”个体产权属性与人力资本外部性的内在深层矛盾常使人力资本的公共投资(含组织投资)和私人投资陷入一种要么投资不足要么投资过度的两难处境。由于人力资本产权本质上天然地归属于个人,因此对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激励首要是制度安排,一个崇尚科学、崇尚知识、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是人力资本投资必需的制度环境。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空间受制于各种投资主体的经济能力,考虑人力资本投资中的风险性、外部性和资产专用性的综合效应,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制度性激励应遵守“谁受益谁投资”的基本原则。
把“谁投资谁受益”颠倒过来不是一个简单的顺序替换。由于人力资本产权的特殊性,传统的适用于物质资本投资的“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在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而“谁受益谁投资”有利于明确哪一部分人力资本项目应由谁来投资,对于设计投资激励制度更为适宜。按照这一原则,专用性越强的人力资本项目越适宜由该人力资本的使用者投资,因为其路径依赖使之具有垄断投资优势。同样,外部性越强的人力资本投资项目就越适宜由政府公共部门进行投资,如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尤其是制度性教育)。因此,遵守这一原则,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制度可以成为一个体现人力资本投资特性的、选择性和激励性相容的人力资本投资激励制度。
2.兼顾公平与效率
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经济发展的源泉,一个有效的人力资本投资激励制度应当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两个标准。公平是指每个人天生都有机会发展自己的能力,不因家庭出身和财富的多寡而失去上学的机会。对此除了社会上乐善好施的利他主义行为“阳光普照”之外,主要依靠政府征收筹集的公共财政转移职能。而效率标准则强调为经济发展实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本投资性开发,使人力资本得到更好、更有效的开发和积累。
同样,由于人力资本的复杂性和人本身的绝对依附性,目前任何单纯基于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经济模型都不能准确地描述和分析人力资本的混合性质。因此在界定政府、用工单位和个人(农户)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责任时,不是混淆不清就是本末倒置。这正是“谁投资谁受益”的物质资本投资原则对于人力资本投资的制度激励而言是一个错误的延伸。因此,改变传统的“谁投资谁受益”为“谁受益谁投资”是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力度、投资效率和投资公平性的重要条件。
三、按激励机制的内涵要求构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
1.完善农村人才引导机制
商业上有一句话:要想让马喝水,先要将马牵到河边;只有马到了河边,才有可能让马喝水。引导机制在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制定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激励机制的前提,也就是说,如果人才引导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其他方面的机制就无从谈起。所以,引导农村人才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人才参加或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非常重要的。使懂经营、善管理、有专长的农村优秀人才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岗位上充分施展才能,充分发挥农村人才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力军作用,采取提供农贷资金、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等方式鼓励农村人才参加农业开发项目招投标和租赁、承包、领办、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农村人才以技术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制定和完善农村人才选拔机制(https://www.xing528.com)
如果已经让马到了河边,那么多的马,先让哪些马喝水?所以就必须制订农村人才的选拔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制定和完善农村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将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人才纳入各类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范围。对特别优秀的农村专业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有关部门(单位)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将参加考试考核的农村人才与其他人员同等对待。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从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乡村干部和发展党员,积极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优秀人才的带动作用。要坚持按照“双向培养”的模式,大力培养“领头人”。乡镇一级的党委要选好培养苗子,加大培养力度,努力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带头致富的党员培养成村支书。要有计划地选派年轻有为的机关干部或科技人员到基层挂职,以加强农村人才骨干力量。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以涉农专业为主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担任村干部,逐步改善农村基层干部结构。
制定优惠政策,拟逐步将农村优秀人才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从农村优秀人才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考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送人员到高校深造等,给他们提供“上升”的机会。
3.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扶持机制
一旦决定了让哪些马先喝水,就要让马安心地喝,并且有很好的喝水条件。
首先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农村人才开发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科研生产项目和农村人才直接参与的技术推广、新品种试验等方面的工作,市、镇财政要在人才创业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激发他们的创业激情。其次要在技术上给予支持,要结合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各类专家上门服务,进行巡回辅导,传播新技术、新知识,充分发挥高级农业专家、科技人才的技术优势,组织全市农业专家和科技人才与农村人才开展“一帮一”活动,及时帮助农村人才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为专家、科技人才提供实践场所,实现优势互补。
第三要在环境上给予支持,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村人才典型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扩大农村人才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积极营造尊重农村人才、爱护农村人才、帮助农村人才、向农村人才学习的良好氛围,为农村人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4.完善农村人才评价机制
在很多马喝水的情况下,不能喝多喝少都一无所知,必须清楚地知道哪些马喝得多,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人才评价机制。制订农村人才评价办法,研究制订不同种类的农村人才评价标准,将农村人才评价机制纳入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体系。在农村人才中开展职称评审、称号授予等多种形式的人才评价工作。坚持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创新农民技术职称专业分类,突出农民技术职称的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对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务资格时对计算机、外语要求给予倾斜。放宽农民技术职称申报范围,凡各类科技示范户、能工巧匠、无论学历高低、都可申报农民技术职称。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现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根据农村的实际,制定出农民技术职称评定与晋升办法,确定职称序列及等级,分门别类制定评价标准和评定程序,使农民技术职称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5.完善农村人才奖励机制
奖励是激励机制的关键环节,它即是对本轮激励的总结,也是对下一轮激励的导向。你奖励了哪些马?这些被奖励的马平时是怎样表现的?这些都会作为下一轮激励的参照。由于我国农村文化的独特性,表现为很强的参比性,即比照别人的模式行事,所以完善农村人才奖励机制是非常重要的。把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各类专家推荐选拔范围,与其他有突出贡献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组织开展农村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被评为全市农村优秀人才的,除享受一次性物质奖励外,还在专业技术职称或农民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完善农村人才激励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制定完善全市乡镇农技、畜牧、农机、林业、水利等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涉农事业单位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创新多种形式的绩效分配机制。鼓励和保护农村实用人才在技术推广中取得的合法收益。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农村人才获得应有的社会荣誉,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影响力,彰显他们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大奖励力度,扩大奖励面和奖励名额,充分激发农村人才的创业热情。
对县级农村优秀人才发放政府津贴,鼓励农村人才,特别是农村科技、技术人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为需要技术的农户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实现人才与农业对接,人才与农户互惠。坚持对农村实用人才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其政治待遇。对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管理、表彰作出具体规定,对获得县(市)级以上的农村实用人才在聘用使用、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科研开发、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支持他们兴办民办科研实体和开发型经济实体,在创业培训、科技立项、税费优惠、信贷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要改革和完善分配办法,对农村实用人才在科技开发、科技承包和服务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要给予重奖,并保护其知识产权和服务收入。要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办法,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对确有真才实学的农村实用人才,要“破格”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制定促进农村人才成长的激励政策,因势利导,鼓励各类“田秀才”、“土专家”兴办民办科研实体和发展型经济实体,让那些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乡土人才,优先承包农村资源,优先获得农业开发项目、农业贷款、技术资料、良种和先进农机器具设备等,充分调动农村人才的积极性。加大对优秀农村人才的评选表彰力度,将优秀农村人才的评选工作纳入到整个农村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活动之中,对那些在示范带动、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作为的农村人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要让竞争激励机制走进农村人才队伍的建设中来,出台相关政策,让拔尖的农村实用人才走上“三农”建设“领头羊”的位置,营造一种以业绩为导向、有利于农村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最终达到在整体上推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目的。打破身份所有制性质的界限,面向农民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最后补充说一点,我国的县、乡两级政府每年应当按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农村人才开发资金,专门用于本地农村人才开发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调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在基础设施建设、信贷资金扶助、社会资金投入、技术和市场信息沟通、优惠政策争取等方面发挥作用,为农村人才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充分调动创业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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