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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腐败惩治与预防体系建设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纪检监察机关还参加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参与了104起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追究了22名领导干部的责任。

甘肃省腐败惩治与预防体系建设研究

一、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甘肃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的特点和重心,始终如一地惩治各种腐败现象和重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一)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以来,甘肃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据统计,200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5897件(次),新立案1265件,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58件;查结1259件,给予党纪处分886人,政纪处分62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5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6人;挽回经济损失1.33亿元。各级监察机关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行政许可的投诉314件,追究责任13人。纪检监察机关还参加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参与了104起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追究了22名领导干部的责任。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和入股煤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共有106人申报,登记入股金额87.9万元,撤资85.9万元。

200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219件(次),初核1697件,立案878件,结案726件;党纪政纪处分83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30人;挽回经济损失4355.15万元。当年省纪委、省监察厅新立案件14件,查结6件,党纪政纪处分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3人。

2007年至2010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4821件,初核案件线索8020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371件,处分党员干部421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236人,追究刑事责任813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201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859件,初核1412件,立案66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7人。

2012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925件,初核1434件,立案1017件,结案10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4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8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2亿元。

2013年1月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67件(次),初核916件,立案439件,结案42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6人,移送司法机关175人,挽回经济损失0.84亿元。

表5—1 2009—2012年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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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情况

甘肃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严查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

1.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据统计,200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税费改革、粮食直接补贴、征地补偿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87件;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查处违规乱批乱占耕地案件614件;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247件;追发拖欠的农民工工资8027万元。2006年,追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04亿元。2011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问题1630个,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76件。2012年,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权益问题3165个,涉及金额1504万元。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据统计,200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集中招标采购药品9.37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72%,让利患者1.46亿元;对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的医务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查处非法行医、制售假劣药品等问题7389件。2006年,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在40个县(市、区)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全省医院用药总额的74%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案件15件,涉及金额203.7万元。2011年,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规违纪案件24件。201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案件175件。

3.治理教育乱收费

2005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治理教育乱收费,使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进一步落实。对45个扶贫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9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2006年,加大对教育收费的清理检查力度,查处和清退教育乱收费128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了学杂费,落实“两免一补”资金9.6亿元。2011年清退教育乱收费2000多万元。2012年,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项目20个,涉及金额349.68万元。

4.开展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治理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治理党风方面存在的5种问题。据统计,2005年全省收缴领导干部收受的现金100.2万元;有5728人申报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查处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55名;对少数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的党员干部做出严肃处理。2012年甘肃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9428次,发现部门和行业违法违规问题7921个,纠正7184个,整改率达90.7%。效能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先后组织12.8万人对100个省级部门和行业、1700个基层站所进行了民主评议,省市两级共受理效能投诉2159件,实施责任追究1520人。当年,还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排查2011年新开工、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3604个、企业3326家,发现和整改问题7387个;开展行业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取消商业银行违规收费项目34个,纠正公路违规收费问题17个。同时,积极拓宽群众监督和诉求表达渠道,现场直播“阳光在线”节目180场,省直47个单位和重点行业上线,受理和督办投诉968件,群众满意率达95%。

5.加强灾后重建及抢险救灾监督

2012年,甘肃纪检监察机关对舟曲灾后重建住房安置分配、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质量进度、移民安置等进行了97批(次)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937个,督促整改908个;对陇南市灾后重建53项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了监督,对78项后续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和整改问题156个;对岷县“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7次重点检查和1次专项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的主要做法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www.xing528.com)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近年来在甘肃省委和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央重大决策的部署,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1)严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

2010年,甘肃省纪委牵头查处了某县委原书记王某某、某县原县长曼某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经查,王某某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共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约1500万元,另有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曼某收受贿赂780万元,另有21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2人均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把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办案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惩治腐败。查处了陇南市政协副主席、礼县县委原书记任某某及礼县原县长李某某等人违纪违法问题,查明任某某等人利用矿山开发整顿、企业改制、工程建设、人事任免之机收受贿赂,其中任某某受贿138万元、149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李某某受贿195万元、21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均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市、州也不断加大力度,立案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兰州市纪委对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主席金某某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金某某因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40多万元,收受贿赂300余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

(2)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针对媒体报道关于文县地震灾后重建点存在工程质量的问题,由省纪委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10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同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查进展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5.12”汶川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保证救灾工作部署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安全有效使用上来,启动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机制,24小时不间断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的信访举报全部纳入重点交办件进行跟踪督办,促进了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针对基层在征收征用土地退耕还林还草、涉农服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3)严查影响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严肃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促进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09年,甘肃省纪委立案查处了省属大型企业窑街煤电集团原董事长李某某(正厅级)有关问题,查实李某某在基建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及干部人事调整中,利用职权单独或与妻子解某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105万元,另有921万元的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省纪委会同省检察院对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院长孙某某、原党委书记丁某某(均为副厅级)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调查认定,孙、丁二人在该院修建住宅楼、医疗综合大楼过程中,分别收受施工单位贿赂660万元和50万元,其中孙某某一次受贿金额高达500万元。

(4)严查影响国企改革发展稳定的违纪违法问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成功查处了兰炭集团、省机械集团、省地毯进出口公司等国企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兰州炭素集团公司是全国两大炭素生产基地之一,由于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企业生产经营极为困难,职工生活难以为继。省纪委对其立案进行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企业两任主要领导潘某某、杨某某(均为正厅级)在内的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省纪委还对省机械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杨某某利用职权挪用上市公司公款数千万元借给他人炒股、滥用职权违规投资股市造成巨额损失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对涉案的14名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7500万元。通过成功查办这些案件,不仅惩治了腐败分子,维护了职工权益,也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5)严查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土地管理、环境治理、矿产资源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问责制度。如,对靖远煤业公司“10.3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负有责任的两名地厅级干部,对高台县小海子水库垮坝事故负有责任的6名责任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对民勤县挤占挪用支农专项资金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涉案的16名责任人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

2.依纪依法,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落实到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认真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案件处理和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程序规定,依纪依法使用办案措施,保证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有法可依。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一批办案流程、工作考核奖励、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提高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甘肃省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重要案件线索管理的意见》,建立了案件线索统一管理、重要案件线索督办制度,实行了纠风、执法监察等方面所办案件的审理制度。制定了《甘肃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严格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通知》,《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关、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规定(试行)》,《关于在查办案件中实行“一案三报告”制度的意见》,《甘肃省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范和保证了案件的查处。

3.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

查办案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各有关方面共同完成。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赋予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完善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协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查处大案要案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注意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案件检查部门与信访、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巡视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4.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方式方法

近年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深入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在扩大案源、挖掘案件线索方面,建立了案件线索评估、集中分析排查、统一管理机制,开通网上举报和专线电话,健全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制度。通过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税务等单位的沟通获取案件线索,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线索进行核查。在突破案件方面,认真总结提高初核质量、获取关键证据、查获赃款赃物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如许多地方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指定管辖、异地交叉办案的方法,保证了案件顺利突破。在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方面,改进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程序,保障相关人的民主权利。在案件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完善了查办案件的协调、管理、监督、保障机制。

5.成立预防腐败局

2009年2月27日,甘肃省预防腐败局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省级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局与省纪委、监察厅合署办公,采取“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体制模式,有效整合力量,为深入开展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提供了体制和组织保障。同时,各牵头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机关单位合力抓的工作机制。这对于加强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对于整合资源,形成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提高了惩治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

6.明确处分标准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明确了惩治腐败的标准,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这三部党内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中央还制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为配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为制止以公务为名、行公款出国(境)旅游之实的歪风,制定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制定出台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执行〈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党纪处分条例配套解释。

甘肃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坚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党纪法规制度的具体细则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相关规定。如甘肃省制定的《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甘肃省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肃省委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甘肃省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甘肃省防灾减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完善了相关规定,细化了标准办法,有效惩治了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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