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刚门”事件浅谈新闻媒体舆论引导的规范问题
吴 迪
2010年,随着“我爸是李刚”走红网络,纸媒、电视、网站争相聚焦“李刚门”事件,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使其一时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各种消息层出不穷,一时难辨真假。但从其传播过程来看,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时的规范问题尤其值得我们深思。依据笔者对此事件持续关注的情况来看,媒体进行报道时的行为失范大致可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眼球经济”下的标签化、符号化操作,建构了强烈的二元对立角色。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似乎形成了这样的价值判断标准:凡是丑陋的就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点击率、收视率与发行量的保障。以一则题为《“官二代”河北大学内撞两女生一死一伤叫嚣“我爸是李刚”》的消息为例。以类似表述为题的新闻在网络媒体上转载量大、点击率高,屡见不鲜。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标签化的表述,如“官二代”能够瞬间抓住受众的注意力,尤其是关于这类人群的负面新闻,人们往往会抱着一种猎奇、看热闹的心态去围观。这里,“李刚”不再是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是变成了一个符号。媒体建构了一种强烈的二元对立角色。媒体植入了“李刚等同于特权”的倾向,于无形中激发了受众仇富仇官的心理。不仅如此,这种倾向更会使人们形成这样一种刻板印象——“官二代”的行为一旦被媒体曝光,多数是丑陋的。这种舆论引导偏离了新闻的客观真实原则,是偏颇的。
这令笔者联想到身边的类似情况。去年实行的村庄社区化,本来是一件好事,大兴电视台做了各种相关的正面报道。但“封村”二字的出现一下就把政府和我们所做的工作全面否定,让“歧视外地人”成了大家讨论的话题。甚至于村门上挂着的注明开门、锁门时间分别是早6时和晚11时的“温馨提示”的铭牌,在某些媒体进行报道时也被扭曲成其他的说法。村门关闭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这句话引起了一片争议,在网络评论中,有人把“封村”和“监狱”联系到了一起。高档小区可以装有保安摄像头,可是城中村为了自己的治安做点事情,却在媒体的报道下完全变了味,难道是要故意制造话题引起关注?而舆论导向的基本原则——党性原则、正面引导原则、真实性原则、分流原则、有度原则,也许早已被某些媒体、记者抛到了脑后。(www.xing528.com)
其次,援引不确切的消息来源。“李刚门”事件出现后网上迅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报道,如“李刚案鉴定书称车速45码律师称扯淡被警告”、“‘我叔叔是金国友’——永嘉惊现‘我爸是李刚’”、“网友称河北大学校长曾求助李刚摆平抄袭丑闻”等等。我们发现一个个没有任何依据的“网友称”居然成为了新闻报道的依据,这样的新闻毫无真实性可言。网友的以讹传讹被拿出来作为消息来源,并得以加工、传播,这样只会让事实真相进一步被混淆,不仅不利于受众了解真相,更会损害媒体自身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最后,权威媒体进行舆论引导效果不佳。在媒体权威性缺失的情况下,中央电视台对当事人李刚做了独家专访。央视想从舆论上树立起媒体的威信,将这个事件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来。但是由于“李刚”的负面形象影响过大,央视的报道效果不佳,反而成为网络舆论热议的焦点。
随后,央视新闻频道的多档栏目又进行了跟进报道。其中报道中也谈到了一点,就是当时李刚的儿子并没有叫嚣“我爸是李刚”,而是到保安处和学校保安人员说“让他们帮忙给他父亲打电话,他父亲是公安局的副局长,是李刚”,也谈到了最开始的那条标题为《“官二代”河北大学内撞两女生一死一伤叫嚣“我爸是李刚”》的报道是曲解了现场的情况。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由于相关从业人员对新闻报道追求收视率、点击率,而使一条新闻变成了百姓仇富、仇官的导火索,随后又导致了媒体权威性的缺失。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在整个“李刚”事件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记者的我们,确实应该反思其中的问题。
如今,在网络上同样可以搜索到大兴广电中心的新闻。通过网络的传播,有些简单的新闻报道也存在着被歪曲解读的问题,无疑这对我们的新闻报道规范化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最常见的拆迁新闻来说,我们每天都有关于“强拆”之类的新闻出现,有些记者简单地拿到镇里统计的数字,在前面加了个“依法强拆说明”就简单播发了,这也是不重视媒介责任的表现。涉及拆迁征地等敏感问题,我们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播出后的影响和是否会有偏激的解读。拆迁的同时要告诉观众为什么要拆,这些违法建筑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怎样的危害。重视新闻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应该成为所有媒体从业人员具备的能力之一。我们无法控制网络中的新闻传播,但是我们可以在源头把握新闻的基调。希望我们能在新闻报道、营造舆论氛围中,坚持新闻记者的操守,为大兴的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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