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当代影像传播与媒体发展研究:探析随手拍伦理问题

当代影像传播与媒体发展研究:探析随手拍伦理问题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随手拍”在社会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伴随而来的伦理问题也日益严重。有鉴于此,本文在新媒体语境下,就“随手拍”伦理问题加以探讨,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由此产生的社会伦理问题。虽然随手拍能够及时提供事件真相,但是在一些随手拍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

当代影像传播与媒体发展研究:探析随手拍伦理问题

“随手拍”伦理问题探析

随手拍是指人们利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相机或DV摄像机等数码设备随时随地拍摄自己感兴趣的人、事、物的一种行为。从事随手拍的人也叫拍客。随着制作影像与传播影像的门槛降低,人人都可成为影像创作者、传播者与接受者。手机与网络传播影像的便易性,导致“随手拍”的微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今年初,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在全国开展得如火如荼,且已延伸到了“随手拍解救剩男剩女”、“随手拍公车解救腐败官员”、“随手拍解救外遇男女”、“随手拍违章”、“控烟随手拍”、“创文随手拍”等领域。虽然“随手拍”在社会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伴随而来的伦理问题也日益严重。有鉴于此,本文在新媒体语境下,就“随手拍”伦理问题加以探讨,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由此产生的社会伦理问题。

一、“随手拍”伦理问题表现

1.追求真相与侵犯隐私。手机携带方便,操作简单,极大地满足了人们随时随地拍摄的需要。在一些突发事件中,随手拍记录了许多珍贵的影像。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当地灾民用手机拍摄的第一手影像,在网上热播,极大地满足了人们求真的心理。虽然随手拍能够及时提供事件真相,但是在一些随手拍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今年1月25日,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开通了名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希望借助网友的力量,拍摄街头乞讨儿童,为寻找被拐儿童提供线索。微博一出,就吸引数万粉丝,引起全国网友、各地公安部门的高度关注,不少社会名人也加入随手拍行列。不到半月,各地网友上传乞讨儿童照片超过3000张。从最终调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乞讨儿童不是被拐儿童,而是因生活所迫,父母带着孩子上街乞讨。今年4月,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承诺将所有在外流浪的新疆未成年人全部接返回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效果如何?有报道说:“令组织者有些尴尬、参与者有些失落的是,迄今没有任何被拐孩子因为这个活动而得到解救。彭高峰夫妇通过自己发照找到儿子,被媒体错当作该活动的成果来报道。”[1]不管“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结果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明显存在着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以致出现了《长沙:随手拍惹怒行乞者,网络拍客遭拳袭》的视频新闻[2]。一旦乞讨儿童及其父母的照片上传到网上,就会被网友进行“人肉搜索”,乞讨儿童及其父母之隐私,一览无余。

2.自由传播与责任缺失。想拍就拍,想传就发。随手拍实现了人们自由传播影像的愿望,正如广东《新快报》提出的“人人做记者,拍摄身边事”。从随手拍传播现状来看,其中不乏暴力与色情的内容,不断挑战社会伦理底线。近期,全国各地不断出现的“职校门”、“扒衣门”、“处女门”让人们感慨的同时也敲起了警钟。广东兴宁再次出现校园暴力视频,这段经过蓝牙广泛传播的视频受害者依然是在校学生。有些拍客表现欲强,他们渴望通过自己拍摄的视频获取更高的网络点击量从而赢得成就感,而上传低俗负面的影像正是抓住了广大网民猎奇的心理与看客的心态。手机拍摄的简便性与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为人们自由传播提供了物质条件。但是,自由传播应该伴随着责任,“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康德提出道德的第一个命题)。不能承担责任的自由往往给社会给他人带来损害。随着手机技术的不断更新,手机的作用已不仅仅局限于方便联系,手机传播影像的功能也得以充分展示。在自由传播影像的同时,拍客们不能丢掉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3.逐利与侵权。目前,有些媒体及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开展“随手拍”活动来收集相关信息,对入选影像的作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广东《新快报》“手机部落”版就规定:图片必须是手机即时拍摄的发生在您身边的突发新闻、好人好事、不平事、不文明行为、生活情趣;作品一经采用将奖励30元~500元等级话费。深圳交警从3月下旬开始受理彩信举报交通违法,单个奖励幅度为100元至5000元,举报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奖2万元。媒体机构为了扩大信息来源,交警部门为了整治好交通秩序,纷纷开展“随手拍”活动,其出发点是好的,值得肯定。但是,有利可图导致出现了职业拍客。许多拍客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在随手拍过程中只追逐利益,忽视了侵犯公民肖像权与名誉权问题。为了配合广州今年争创文明城市,广州有些媒体开展了“创文随手拍,你我都参与”活动。有家平面媒体就刊登了拍客在公交车随手拍下的两个坐着的年轻男子旁边站着一位老大娘的图片,三人形象清晰可见,以示批评不让座的年轻人。是否让坐涉及道德问题,不涉及违法。虽然所报道事实属实,但是严重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因为拍摄者以赢利为目的,未经被摄对象同意。同时,还侵犯了年轻人的名誉权,使他们的社会评价受到损害。此类现象如果要拍,就得讲究方法技巧或作后期处理。在拍摄不文明行为时,突出行为主体而忽视了行为本身,结果侵犯了公民肖像权。更有些拍客为了谋利,不惜摆拍,甚至运用相关软件来修改影像,通过造假骗取奖金或报酬。

二、“随手拍”伦理抉择原则

由上可知,虽然“随手拍”活动深受大家欢迎,但是存在的伦理问题也不少。人们在“随手拍”过程中面临伦理抉择时,是否有原则可循?笔者认为,以下四个原则值得遵守。

1.公共利益至上原则。作为社会化的“随手拍”行为,在拍摄与传播影像时要始终贯彻公共利益至上原则,不得有损国家、社会与多数人的利益。无论是拍摄正面新闻还是负面现象,都得把维护公共利益摆在第一位。因为,随手拍来的影像,一旦传播开来,就会在社会上产生影响。广东《新快报》今年4月中旬连续报道区伯用手机拍下民警公车私用被恶骂、涉事警员当面道歉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引发了有关对当事民警的处罚、公车私用的监督与处理等问题的大讨论。与此同时,新快报启动“随手拍公车私用”活动,聘请区伯作为“公车私用特别监督员”,走访市区“堵”公车私用。

2.无害原则。无害原则是指在随手拍过程中不要对他人造成伤害。这是最低的伦理道德标准。在随手拍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伤害有三种情况:损人利已,损人害已,完全伤害他人。有些拍客为了追求自己利益,不惜损害他人利益,这种损人利已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有些拍客拍摄中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最终也害了自己。还有些拍客动机不良以伤害他人为目的。所有这些都是违背了无害原则,给他人、给自己、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在拍摄中,拍客首先要分析一下自己的拍摄利弊何在。权衡之后,再作抉择。

3.共享原则。随手拍中所拍影像若能起到使人身心愉悦、营造良好氛围、善意批评社会不良现象等作用,对这类作品拍客可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大众传媒传播来实现共享。尤其是通过网络微博可实现即时共享,即时反馈。具有传播价值的影像作品通过共享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例如网友“篮球狂人2011”在新浪微博贴出多张题为“华农盲道‘危机四伏’”的照片,照片显示电线杆、树木、沙井盖等成为盲道的“拦路虎”。《新快报》记者看到后,旋即实地探访,发现情况属实。通过采访该校领导,促使该校对盲道的状况进行研究,而后进行修改,真正发挥盲道的作用。

4.求善原则。“人的行动、活动和选择都是有意图、有目的的。这种目的可以被称之为‘好’或‘善’,‘好’和‘善’在英文里是同一个词‘good’。在中文里,我们可以用‘好’来表示一般的人所欲求的目标,而用‘善’来表示人所欲求的对象中那一部分具有道德正当含义的目标。”[3]“善”是分层次的:无私利他是至善,为已利他是基本善,单纯利已是最低善。[4]在随手拍过程中,拍客要努力挖掘拍摄对象所含道德正当且具传播价值的内容,应该追求无私利他与为已利他,使自己的目标与手段是道德的、正当的。因此,拍客们要多拍些正面积极的题材,弘扬正气,倡导文明;同时尽量减少偷拍,除非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迫不得已而为之。

三、如何进行“随手拍”(www.xing528.com)

在“随手拍”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由此产生的社会伦理问题。笔者认为,在具体操作中要做到以下四点。

1.正确选题。社会生活,无奇不有。拍客们在“随手拍”之前,首先要想想伦理抉择原则,明白哪些能拍,哪些不能拍;哪些能公开,哪些不能公开。不能为了个人利益或为了表现自己不顾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大众媒体及社会机构在开展“随手拍”活动前,要谨慎选题,正确引导拍客参与。对社会发展有利、对改进工作有益、对群众生活有趣的素材都可作为选题,以此展开“随手拍”活动。广东《新快报》今年以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随手拍”活动,社会反响很好。例如,随手拍花城“光头路”,“创文随手拍”,随手拍“花城”“花海”,“寻找羊城市花”随手拍,“控烟随手拍”等等,这些活动的开展,对美化广州,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广州争创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巧选角度。在随手拍过程中,拍客要讲究技巧,正确选择拍摄角度,注重突出拍摄主题。如果是想通过拍摄不文明行为作个善意的提醒,那么就不要正面拍摄当事人面貌,宜采用侧面或斜侧面角度来拍摄,尽量淡化人物正面形象,强化不文明行为过程。对于随手拍摄社会不良现象,景别的选择也有讲究,宜用大景别,少用或不用特写与近景。因为,对不良现象的拍摄,往往是采用偷拍手段,没有征求当事人的同意。用侧面角度大景别来拍摄,一是不易引起当事人的注意;二是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形象,不易导致侵权。有些拍客,在拍摄交通违法时,不讲究拍摄角度,往往把嫌疑违法者的形象放大,把违法车牌号当成配角来构图,如此一来,很容易惹上官司。对于抢拍来的负面新闻,即使当事人形象清晰可见,那么在后期制作中要对当事人脸部进行虚化。这点要向台湾香港及海外媒体学习,注重保护被摄对象的隐私。这样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也保护了拍摄者利益。

3.强化自律。自律,是指道德准则对人的行为的管理与约束。在随手拍过程中,虽然可以通过他律来规范拍摄者行为,但是笔者认为自律更为重要。因为,日常生活中社会道德与行业道德时时伴随着拍客,成为其自我约束的准则。一旦拍客将其内化于心并自觉遵守,那么他(她)在随手拍过程中就会对社会与公众负责,不会触及伦理道德的底线——法律法规。严于自律的拍客,在随手拍时,首先会想到是否有损公共利益、是否侵权等问题,从而保证了自己行为的正确。随手拍过程中伦理道德调控的主要途径是自律。

4.严格把关。“把关人”理论告诉我们,一切信息的采集、制作过程中,传者都起着“把关”、“过滤”的作用。[5]传媒的“把关”是一个多环节、有组织的过程,“把关人”通过选择、强调、淡化或删除等手段的运用,决定了哪些信息进入受众的视野及其信息内容的主次,试图给受众造成某种印象。对于为公开传播而随手拍来的影像,其把关过程涉及两个环节:一是拍客个人把关,二是传媒组织把关。对拍客个人而言,其媒介素养、人生观、信仰、学识等因素,在把关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这些因素控制着拍客拍什么以及怎样拍。对传媒组织而言,组织的目标任务、宗旨理念、职业道德、经济状况等因素对把关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随手拍产生的社会伦理问题,传媒机构的把关更显重要,因为,这是影像公开传播之前的最后一道程序,它决定着随手拍来的影像能否与公众见面,以及在社会上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本文系与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黄雅堃讲师合作完成。发表于《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1年第7期,《新华文摘》2011年第20期转摘。

【注释】

[1]卞乐:《“随手拍”并非公民行动》,来源:南方周末,http://w w w .infzm .com /content/55447,2011年2月17日。

[2]《长沙:随手拍惹怒行乞者,网络拍客遭拳袭》,http://w w w .tudou.com /program s/view /r9E6Cm 4M 4p8/。

[3]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2版,第200页。

[4]王海明:《伦理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第95页。

[5]张国良:《传播学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5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