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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认定办法:推进体艺特色学校建设研究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市级特色项目学校的认定,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其中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根据甬体〔2006〕149号文件精神执行。被命名为省、市、区级特色项目学校由教育局分别给予3万、2万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表1北仑区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建设评估细则续表

北仑区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认定办法:推进体艺特色学校建设研究

附录9 关于印发北仑区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认定办法的通知(仑教〔2006〕140号)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和谐发展,同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教育教学工作,鼓励学校争创特色,推进北仑区特色项目学校的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中小学创建“品牌学科”的实施意见〉和〈北仑区推进中小学特色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仑教〔2004〕3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办法。

一、项目申报

结合学校实际,在艺术类、体育类、综合实践活动类、校本课程类等方面创建自己的特色,达到申报条件后向区教研室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教学师资:在确保必修课师资的前提下,至少有一名以上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出色的特色项目专职教师。

2.器材配备:应按国家Ⅰ类教学器材配备标准配置,特色项目专用器材必须满足参加特色项目培训或训练的学生使用;根据特色项目特点,开辟专用教室或场地要达到省定标准。

3.教学保障

(1)在开齐开足必修课的基础上,学校应安排至少每周两节的特色项目专门训练课时;

(2)学校须有特色项目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特色项目专职教师每学期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每节课须有教案、训练要求和学生学习及活动情况记载等。

4.参加人数:参加特色项目的学生面要广,根据特色项目特点,常年培训或训练的学生数须占在校生人数的20%以上。

5.经费投入

(1)学校每年须有足够的经费用于专项器材及相关教学资源方面的投入;

(2)学校保证有足够经费用于特色项目专职教师学习进修、业务培训及学生外出参赛、表演等。

6.教学成绩:

(1)学校特色项目须在区级及以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定期在校内外开展特色项目展示活动。

(2)学校特色项目在最近三年内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系统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表演展示共两次以上。(www.xing528.com)

(3)特色项目科研课题或教研成果在区级及以上处于领先地位。有论文在区级以上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或获奖。

(4)积极开展成果推广活动,能承担区级及以上的交流、推广、教研等相关活动,为兄弟学校的相关活动提供帮助。能代表区教育系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或展演。

7.文本档案:学校有较为完备的反映特色项目进程及成果的档案材料。

三、认定与奖励

1.区级特色项目学校的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轮。符合条件的学校向区教研室申报,区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估细则(见附表1)进行评估,评估分在85分以上的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

2.评估采取学校自我评估和专家组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形式有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观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现场、问卷调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评估时限为近三年。

3.区级特色项目学校由区教育局命名并发文公布挂牌,时间为两年。

4.已确定为区级特色项目学校的学校满两年后需要重新申报,凡经考核合格的重新发文公布,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整改或取消区级特色项目学校名称。已被命名为省、市级特色项目学校的学校,不再命名为区级特色项目学校,但纳入区级特色项目学校的考核和评估范围。

5.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认定:因指导思想错误或工作管理疏误导致发生重大事件的;学校不能按课程计划正常开设课程的。

6.申报省、市级特色项目学校必须在区级特色项目学校的基础上产生。省、市级特色项目学校的认定,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其中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根据甬体〔2006〕149号文件精神执行。

7.对特色项目学校的建设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被命名为省、市、区级特色项目学校由教育局分别给予3万、2万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奖励参照上述标准,由区教育局和区体育局联合表彰奖励。

特色项目学校的建设是学校“发展内涵、打造品牌、办出特色”重要举措,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出精品、有人才、阵地巩固、活动普及”的特色项目学校。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北仑区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建设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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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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