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当代旅游文学释义
旅游归根结底是人们不满足于既有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状况,为了求新、求变、求发展而进行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这种转变过程无论是长是短,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相当的影响,以至形成一种时代潮流。以捕捉旅游所带来的社会生活的变化踪迹、表现变化经历及这种变化对人的思想情感影响的过程为主要任务的旅游文学创作,其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是与旅游活动本身的经历及变化过程相一致的。可以说,旅游活动的历史有多长,旅游文学创作的历史就有多长;旅游活动的天地有多辽阔,旅游文学表现的天地就有多辽阔。旅游文学与旅游相伴而生,一同发展。(www.xing528.com)
对旅游文学的理解与对旅游的理解一样,到目前为止并无统一意见。著名学者钱谷融认为旅游文学就是游记文学:“以描绘山川名胜、自然风物为主的写景抒情之作,一向是游记文学的正宗。”[5]乔正康先生认为:凡“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意义的跟旅游点有关的戏剧、小说、人物传记等等,都可以属于旅游文学的范畴”。[6]陈涛先生的观点是:“旅游文学是旅游者对自己旅游印象的记述,是旅游者对旅游世界的审美反映。”[7]冯乃康教授则认为:旅游文学“以旅游生活为反映对象,抒写旅游者及旅游工作者在整个旅游过程中的思想、情感和审美情趣……旅游文学就是反映旅游生活的文学”。[8]这些界定各有立足点,表明旅游文学研究思路的丰富性。相对来讲,我认为将旅游文学解释为对旅游生活的反映、旅游文学的创作者包括旅游者和旅游工作者的观点比较可行。这样的理解依据的是“大旅游”的观点,这一观点使旅游文学创作与研究获得了更广阔的视角。旅游文学应该与旅游活动一样有更为宽泛的内涵,即:在表现的内容上具有旅游特色;在创作的过程中作者展现旅游者和旅游工作者的心态;在表现的形式上既适合于表现旅游又易于为大众接受,服务于旅游等。还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旅游文学作品应该是纪实的文学,作者必须亲历亲为,与旅游活动相结合。在这样的理解框架内,不仅是那些表现山水美、风物美的文字属于旅游文学,那些表现文化交流、羁旅情怀的文字属于旅游文学,而且那些表现求学、经商、探亲、访友、考察、探险,甚至导游活动等的文字,这些文字无论是散文还是韵文,无论是记事还是抒情或者议论,也都应该包括在旅游文学范围之内。此外,那些宣传展示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艺术性较强、具有审美意义的旅游宣传作品也在其中。因此,旅游文学实际上是纪实文学中有关旅游的那一部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