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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供应体系研究:能源价格水平及承受力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由于价格波动性增加,能源价格的风险也在增加,急剧大幅度的价格波动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分析能源价格承受力,对于政府调控能源价格具有重要意义。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使得世界经济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增强。

中国能源供应体系研究:能源价格水平及承受力

1979年以前,我国实行计划价格体系,政府直接控制定价权和调价权,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基本上不受供求关系的调节,价格波动幅度很小,总供需矛盾、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并未通过价格信号表现出来,而是通过数量信号具体表现为商品普遍短缺及数量短缺所限制的经济强幅波动,价格机制的功能受到较大的抑制。改革开放以来,能源价格体制逐步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价格机制的作用逐渐得到发挥,能源价格逐渐成为市场供求关系的“晴雨表”,经济短缺程度的上升转化为价格总水平的上升,价格信号代替数量短缺信号传递着波动信息,此外,能源价格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也逐步增强。但是,由于价格波动性增加,能源价格的风险也在增加,急剧大幅度的价格波动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分析能源价格承受力,对于政府调控能源价格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炭价格水平的波动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除电煤外,我国煤炭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以来,煤炭价格水平总的来看呈上升趋势(见图10-1),但煤炭的供需关系对煤炭价格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1998年前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放缓,煤炭需求下降,煤炭价格也相应地跌落。2001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加快和重化工业的超常发展,煤炭价格水平逐年提高。相比之下,电煤价格由于政府控制,波动幅度较小。据谢守祥等人的数据分析,煤炭需求总量上升是引起煤炭价格上涨的长期和主要原因;煤炭供给总量对价格造成一定影响,但不是造成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出口对价格也造成一定影响,但也只有短期影响。[1]

从煤炭价格结构来看,煤炭价格主要由生产成本运输成本以及相关利润构成。现阶段我国煤炭的生产成本仅占到最后消费价格的百分之十几,中间环节的费用和成本份额非常高。以山西大同到浙江电厂煤炭价格为例,2004年6月计划内煤炭出矿价格169.20元/吨,实际到港价高达373.90元/吨。其中,流通费用204.70元,占煤炭到港价格的55.75%。根据2004年数据,铁路海运运杂费(铁路建设基金等)和税金利润等费用的总和,占最终用户煤价一半以上。运输成本作为煤炭价格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供需关系将很大程度影响到煤价。

除此之外,煤炭成本核算范围的调整也将影响煤炭价格。由于多年形成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煤炭价格既不能全面地反映煤炭生产实际耗费,也不反映资源成本,更没有体现煤矿退出成本和费用。我国对煤炭成本的核算要进行重大调整,“还原”真正的、全部的煤炭成本,其中包括还原资源、环境、生产安全、职工福利成本。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区)上调了煤炭资源税。随着资源税改革的推进,资源税可能继续上调。增加的煤炭成本将达到40~70元/吨。

煤炭价格虽然呈上升趋势,但相比之下,煤炭价格的涨幅低于其他能源品种。据2004年5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一次调查,以华东地区为例,商品煤综合售价由1997年的211.42元/吨增加到2004年4月的238.93元/吨,增幅13.01%。但同期电力、钢材、汽油柴油平均价格增幅分别为60%、19.23%、79.82%和71.35%。

图10-1 1990~2006年煤炭市场和电煤价格变动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报》各期;2006年数据来自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2006年主要能源价格情况及2007年走势分析》,《中国经贸导刊》,2007年第6期。

二、石油价格水平的变动及其影响因素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对石油价格实行严格的管理,始终贯彻“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直到改革开放以来,才逐渐由严格的国家定价向市场价格过渡,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这一市场化的改革进程远未结束。国内石油产品价格水平主要是由国内石油、成品油的价格机制决定的,大致经历了计划价格到价格双轨制乃至多轨制,再到与国际油价接轨三个价格机制决定时期,石油产品价格水平不断上升(见图10-2)。

图10-2 我国原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变化对照

数据来源:童永锐:《原油价格改革概况及有关思考》,《中国物价》,1999年第7期;1999年以后数据来自《国际石油经济》2000~2006年各期。

我国从1993年起成为石油净进口国,1996年起成为原油净进口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原油进口国,原油进口量已占国内使用量的近1/3。由于大量进口,国际油价对我国石油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我国实行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的定价机制后,原油价格的波动就基本上跟随国际油价了。自2002年,国际油价出现了持续性的上涨,2008年6月石油已达到140美元/桶,并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每次油价上涨都有一些具体的因素或者事件为诱因。而这些具体因素和事件之所以成为拉动油价上涨的诱因关键还在于以下一些基本因素的存在。

(1)国际石油市场已演变成一个投机的金融市场,在这个市场中除了供需双方外,还有投机方,投机方主要是利用和放大可能影响能源供需双方的因素的作用,拉动能源价格的上涨,从而获得投机收益。这就使得石油市场有别于其他商品市场,任何一个因素如地缘政治的变化、某一产油国或者需求国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都会成为能源价格上涨的诱因。

(2)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持续增长的石油需求和有限的石油资源是国际石油市场演变为投机市场的物质条件。尽管OPEC成员国总是强调国际石油市场供需是平衡的,但是,持续增长的石油需求以及替代能源的不确定性,使得石油供需平衡十分脆弱,世界经济的发展仍然严重依赖于石油,石油需求接近于刚性,从而使得石油价格持续上升缺乏需求方的有力反击。

(3)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使得世界经济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增强。如今石油虽然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但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下降。全球经济总量的增加降低了能源支出的比重,如能源开支占美国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低于4%,而在1980年这一比例为6%。

(4)国际石油价格的持续增长,是投机方及产油国利用国际石油市场的特性,盘剥世界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因此,未来世界石油价格终止增长的价格也就是上述经济收益全部转移到投机方和产油国时的价格。世界经济格局将因此而改变。

(5)如果对石油价格的持续上涨不作为的话,世界经济增长的趋势最终会因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而改变。也就是说,石油价格上涨对世界经济衰退的威胁将呈现边际递增的状态。

除以上基本因素外,自2002年以来,推动国际油价上涨的一些具体因素依次是:自然灾害,如卡特林娜飓风、美伊战争、产油国工人罢工、石油储备量的减少、美元贬值,等等。这些具体因素的影响很快就被其他因素所替代,但是,由于基本因素的存在,这些因素的影响总是被国际石油市场的投机活动所放大,造成油价持续性上涨。

油价停止上涨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石油消费由于经济衰退出现大幅度下降,这是世界经济被国际石油市场上的投机方全部盘剥后的结果;二是世界石油消费国联合起来,采取主动措施,制止油价持续上涨。由于石油和经济是密切相关的,对于前一种结果,由于各国石油价格承受力不同,因石油价格引发的经济衰退的时间和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一些国家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采取一些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国的损失,或者利用一些手段,最大限度地把负面影响转嫁给他国。这是石油消费国之间的博弈。第二种结果是石油输出国和石油消费国之间的博弈,限制油价必须要把产油国联合起来,因为对于市场的投机活动是无法消除的。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投机活动,经济规制和法律制度就是使投机活动在合理的范围内。而对于国际间的投机活动,只有依靠本国的金融体制和货币政策措施加以抵制。我国既要考虑石油消费国之间的博弈也要考虑石油消费国与输出国之间的博弈。

三、天然气价格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

图10-3是我国1988~2003年36个大中城市民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价格变动趋势。1988~1993年价格水平呈缓慢上升趋势,而在1994~2001年,价格水平急剧上升,2001~2003年,价格水平又有所下降。目前天然气价格运行的特点:一是由于处于向市场导向价格机制的过渡期,即价格仍然由国家管制,没有形成市场导向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二是价格水平仍旧不合理。低水平的批发价格(门站价格)使天然气上游产业发展乏力,而高水平的零售价格(终端价格)一方面虽然使得下游城市供气行业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使得消费者负担加重。我国终端消费的天然气价格明显过高,而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则相对较低。

图10-3 36个大中城市民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价格变动
数据来源:《中国物价年鉴》1989~2004年各年数据。

从世界其他国家天然气市场发展的经验看,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美元时,民用天然气消费量会迅速增长。按照国家发改委2004年出台的中国天然气发展规划,到2020年中国天然气要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20%。据中国可持续发展油气资源战略研究报告预测,2000~2020年,中国天然气需求量年增长率为10.8%,而中国天然气的生产年增长率仅为7.5%,供应缺口逐年加大。到2020年国内天然气需求将达到2000亿立方米,国内能够生产1100亿立方米,缺口90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超过45%。因此,国外天然气资源的实际保证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天然气的价格水平。天然气供需关系将推动天然气价格机制的改革,根据我国天然气近期的改革方案,我国未来天然气出厂价将有较大提升;天然气管输价有可能在一定规则下实行最高限价;天然气调峰价将可能由市场定价。

四、电力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

我国的电力价格比较复杂。随着厂网分开的逐步推开,五大发电集团等的建立,独立发电集团与电网之间形成上网电价,电网与最终用户之间形成销售电价。目前输配电价没有明确的、独立的定价机制,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没有分开。销售电价仍由政府统一对各类用户制定不同的价格标准。不同区域间的上网和销售电价差别很大。目前处于从原来计划体制下政府管理向市场化竞价上网改革的过渡阶段。电价结构组成中,终端售电价格是由发电、输电、配电、销售四个环节的价格相加组成。上网电价是标杆电价或者竞争电价(电价改革试验地区),其他环节均由政府制定,在电价结构当中绝大部分是由发电环节构成。

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调整电价时取消了绝大部分的计划电量和计划内电价(包括水电),全部电量采用同一核准价格,并公布了各个地区火电上网的标杆电价。目前上网电价的制定原则是竞价上网前,政府根据经营期限,按省级电网内同时期建设的同类型技术先进的发电机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核定成本,加合理收益和税金的原则核定上网电价。除政府招标确定上网电价和新能源的发电企业外,同一地区新建设的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实行同一的标杆电价;原来已经定价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逐步统一。同时,上网电价随燃煤价格波动实行煤电联动。当燃料价格涨落幅度较大时(涨幅超过5%),上网电价在及时反映电力供求关系的前提下,与燃料价格联动(半年调整一次,电价承担70%,电力企业自身消化30%)。另外公布了脱硫电价为0.015元/千瓦时(含税)。

输配电价主要通过政府制定的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之间的差反映出来。以此计算的全国输配电价的平均水平大约在0.1元/千瓦时。长距离输电电价的价格制定与建设成本和输送距离有关,如2002年原国家计委疏导电价中规定天广交、直流输电至广东为6.5分/度;天广交流输电至广西为4.2分/度;云南送天生桥1.7分/度;贵州电网送天生桥1.7分/度;2004年、2005年调整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意味输配电价也有所调整,云贵送广东输电价格每千瓦时调高1分钱。

销售电价目录体系非常复杂。不同区域、行业、电压等级的电价差别很大。电价通常以省为基础,制定复杂的电价目录体系。电价目录的用户分类为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等。不同电压等级电价不同,电压等级越高,电价越低。农业和居民用电受政策保护。居民用电近年部分地区省市经过听证手续后上调。

目前,我国的电力市场尚不完善,电价市场化水平仍然较低。“市场煤、计划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电力发展。

五、不同能源品种价格波动特点及其比较

由于中国的能源价格有着极其复杂的体系,缺乏统一规范的数据信息发布,本书用电力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煤炭工业出厂价格指数、石油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及燃料动力价格指数分别作为不同能源品种和综合能源价格波动的代理变量,反映我国改革开放能源价格的波动。

由于我国能源价格机制市场化改革还未完全到位,能源价格虽然在价格水平上仍不能完全反映供需关系,但从变动方向上基本上反映供需关系。尤其是1997深化投资、价格改革之后,能源供需关系的变化在能源价格上都有明显的反映。如1998~2002年,我国能源供求关系缓和,甚至出现短期的供大于求,煤炭、石油、电力价格水平出现持续下跌,2003年以后,随着能源供需关系紧张,煤炭、电力、石油价格都开始程度不同的上扬(见图10-4)。

图10-4 综合能源价格与能源消费需求的变化

由于不同品种能源价格波动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其中煤炭价格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电力和石油价格仍受政府的控制,因此电力和石油价格波动受体制因素影响较大。近几年来,由于政府控制,电力价格的涨幅明显低于煤炭价格的涨幅,并且比较平稳。石油价格1993年后受国际油价的波动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与国际油价接轨后,国际油价的波动开始在国内有所反映。并且在某些时期其变化方向也不同于煤炭和电力价格,其波动幅度也超过了煤炭与电力价格的波动(见图10-5)。

图10-5 综合能源价格与不同品种能源价格的波动

从能源价格的增长幅度来看,1980~2006年大多数年份中国的各品种能源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升,相比之下,电力价格的涨幅最小,而石油价格的涨幅最高。

就综合能源价格来看,1998年之前,综合能源价格的波动基本上与煤炭价格波动的方向一致,而1998年之后,综合能源价格开始与石油价格波动方向相吻合。这说明,外部冲击对能源价格的波动发生作用。

一、能源价格承受力的意义

能源价格的波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方面取决于能源价格上涨的幅度和时间;另一方面取决于国民经济的价格承受力。所谓能源价格承受力是指在国民经济保持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对能源价格波动的消化能力,或者说经济主体抵抗能源价格波动冲击的能力。能源价格承受力高,能源价格波动对国民经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会很小,甚至于能源价格发生较大的波动,国民经济发展也不会因此受到严重的影响而衰退。因此,能源价格承受力也可看做是经济主体对能源价格波动的缩减能力。能源价格承受力越强,能源价格风险越小,国家的能源安全状况就越好。能源价格承受力弱的国家在世界能源市场竞争中就有可能处于弱势地位。(www.xing528.com)

价格承受力是经济系统内在机制对外在的能源价格波动冲击的反映。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经济系统的内在机制是由经济结构、技术水平、资源禀赋、经济对能源的依赖度、能源安全战略措施等多种要素构成的。不同的要素的构成和组合决定着价格承受力的大小。因此,能源价格承受力具有内生性和动态性。西方国家在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之后,纷纷加快了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采取了建立石油战略储备等措施,能源价格承受力大大增长。20世纪90年代海湾战争石油价格再度出现暴涨,但是美国动用了石油战略储备,价格波动很快平静下来。日本由于重视节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快结构调整,成为世界能源消费强度最低的国家,虽然能源进口率依然保持世界最高,但是近年来因油价暴涨而受到的经济损害小于美国和欧盟。就世界经济来看,近百年来,世界经济由能源价格上涨而引发的经济衰退仅在20世纪70年代发生过两次,2003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水平和增长幅度都达到了历史新高,但世界经济仍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这说明能源价格上涨对世界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被不断上升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大大地缩减了。在能源价格波动成为能源安全风险的主要因素时,提高能源价格承受力对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能源价格承受力也是判断国家能源经济安全与不安全的重要指标。分析当前及未来的能源价格承受力有利于决策者判断能源价格波动对本国经济与社会的实际影响以及国家的能源安全状况,作出适度的反应和选择正确的应对措施,避免过度反应和防范不足。

能源价格的变动不仅有来自于外界的影响和冲击,有时也源于经济系统内部的主动调整。能源价格承受力分析是对价格承受主体自身能力的分析,其不仅是能源安全战略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也可为我国能源价格调整提供参考。目前,我国能源价格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从能源资源利用率、促进能源节约的角度出发,我国应当适度地调高能源价格,但调整幅度不应超过价格承受力,否则价格的杠杆作用就无法正常发挥。

二、能源价格承受力的分析原理与方法

由于社会科学不能像自然科学和物理学那样,通过做破坏性的试验,测量出物体所能承受的最大冲击力。而只能根据过去经验数据和理论假设,设定一些分析指标,运用计量经济学的一些分析方法,给出能源价格承受力的表示方法与可接受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缺乏能源价格与居民能源消费支出的系统性数据。本书以燃料动力价格指数代替能源价格的变动趋势,居民的能源消费以水电燃料费代替。还有一些无法获得的统计数据,如能源在工业成本中的比重,本书根据具体行业设定一定的比例。

1.宏观层面的能源价格承受力表达

对于国民经济来说,当经济发展受到外界因素影响时,总会在经济增长速度上有所体现。若能源价格波动所产生的影响在能源价格承受力的范围内,经济增长速度就仍在合理的范围内,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基本不受影响。根据这一点,国民经济层面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可用维持最低的经济增长速度时的能源价格来表示。若能源价格超过这一水平,国民经济的价格承受力就不足以抵抗能源价格上涨的压力维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

由于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经济增长具有周期性,扩张与繁荣期经济增长速度较高,收缩与萧条期经济增长速度较低,分析能源价格承受力还必须考虑报告期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根据适度经济增长率设定最低可接受经济增长速度。

2.产业的能源价格承受力表达

测量产业的能源价格承受力是以保持产业正常发展为前提。产业的发展状况可以通过产业的盈利水平反映出来。在产业内部,由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差距,有的企业盈利率高,有的企业盈利率低甚至亏损均属正常现象。但若是全行业出现亏损,就意味着产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于出现衰退。另外,产业的价格承受力与其价格转移有关,因此,分析产业能源价格承受力可以设立两个条件:一是允许产业把能源价格转移出去,保持利润率不变,但不能借机涨价;二是不允许转移价格,这时,产业最大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就是全行业盈利率为零时的能源价格水平。

3.居民能源价格承受力的表达

随着经济发展,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是不断上升的。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仅体现在收入水平上,而且还体现在实物消费的数量,由于能源是生活必需品,为了保证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在能源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居民的能源消费数量也应保持不变。因此,居民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就定义为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条件下允许能源价格上涨的最大幅度。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居民的“生活质量”表现为特定的“消费支出结构”。但是,不同的收入人群,能源在消费支出的比重不同,能源价格承受力也不相同。收入高的人群直接能源消费支出的比例很低,能源价格的变动对生活的影响不大;而低收入人群中直接能源消费的支出比例较高,能源价格波动会直接造成生活压力。本书虽然考虑到了这一点,但是受数据的限制,分析时没有加以区分。

本书关于能源价格承受力的分析分三个层次:一是适度增长条件下的能源价格承受力;二是工业部门的能源价格承受力;三是城镇居民的能源价格承受力。

一、适度增长条件下的价格承受力

适度的经济增长就是既要防“过热”,也要防“过冷”,使实际的经济增长率与潜在的经济增长率的差额在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已有相关研究成果,本书研究能源价格承受力时所采用的适度经济增长区间是:从现在到2010年适度经济增长区间是7%~11%,2011~2020年为5%~8%,2021~2030年为4%~6%。适度增长条件下的价格承受力就是经济增长不低于最低适度增长速度条件下所允许能源价格上涨的幅度。

本研究运用误差修正模型分析经济增长、能源需求与能源价格三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三者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数量关系如式(10-1)所示。在此基础上考虑价格体制的影响,引入体制拟变量,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数如式(10-2)、式(10-3)所示。

式中,d是表示价格体制变化的虚拟变量:

当d=0时(体制改革以前):

当d=1时(体制改革以后):

R2=99.8%,F=5114.31,D.W=1.58

在短期动态方程中,能源价格在能源消费方程和GDP方程中的T统计量均不显著,故能源价格与能源消费和GDP不存在短期关系。在短期动态方程的基础上,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目的是检验变量之间的作用方向。在95%的显著水平下,能源消费与GDP互为Granger因果关系;能源价格与GDP互不为因果关系;能源消费是能源价格波动的单向Granger因,但能源价格不是能源消费的Granger因。

综合分析结果可以得到下列结论:在短期内,能源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会影响到经济增长,但能源价格的上涨不会对经济增长造成影响。能源价格不会影响短期的能源需求,但能源需求会影响能源价格。从长期来看,能源价格、能源消费、GDP三个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能源价格影响能源消费,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能源价格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滞后于能源消费。由于能源价格对GDP不存在短期均衡关系,因此,本书中关于能源价格承受力的研究是建立在经济增长与能源价格的长期均衡关系之上。

能源价格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以用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系数表示。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是能源价格增长1%时,经济增长率的变化。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与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成正比,与能源需求的价格弹性成反比。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系数是个负值,其绝对值越小,能源价格波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就越小。或者说,经济体对能源价格波动的消化能力就越强。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大和能源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的国家,受能源价格波动的干扰程度大;反之,对能源价格波动的消化能力较强。本研究通过分析计算,价格体制改革后,我国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系数是-0.35。由于本书采用的数据是指数,0.35的含义是能源价格上涨加快1%,经济发展速度将下降0.35%。与价格改革前相比,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大大提高,价格体制改革后,能源价格上涨加快1%,经济发展速度将下降1.41%。

能源价格承受力是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与经济增长率变动的乘积。由于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经济增长是具有周期性的,扩张与繁荣期经济增长速度较高,收缩与萧条期经济增长速度较低,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能源价格承受力不仅受承受力弹性系数的影响,而且还与报告期经济增长状态有关。当经济增长态势较好(增速较高)时,能源价格承受力较大。根据本书关于价格承受力的定义,实际增长率越接近适度增长率,价格承受力越低。如2005~2010年,当经济增长速度为12%时,其能源价格承受力是13.4%,即可承受能源价格上涨速度加快13.4%的压力,而当经济增长速度为8%时,可承受的能源价格上涨速度加快2.7%的压力。

表10-1 不同增长率条件下的能源价格承受力  单位:%

随着经济发展,能源消费上升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是不断变化的。研究发现,若能源消费强度由高到低,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也有所上升,价格承受力提高;反之,若能源消费强度由低到高,能源价格承受力弹性下降,承受力由强到弱。因此,能源价格承受力与能源消费强度密切相关,降低能源消费强度与提高能源价格承受力是一致的。进口石油价格的上涨会对我国的经济增长率产生影响,但不会呈负增长。然而,随着石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和进口石油比例的上升,我国能源价格承受力会有所下降。

二、工业部门的能源价格承受力

工业部门的价格承受力的测定是以维持工业正常发展为前提的。工业部门的价格承受力与价格政策和价格机制有关,若不允许企业把能源价格上涨所增加的成本转移出去,这种情况下最大的能源价格承受力就是全行业盈利率为零时的能源价格水平,由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以及能源在总成本中的比重所决定。在成本费用利润率一定的条件下,能源成本所占的比重越高,承受力越低,相比之下,高耗能行业的能源价格承受力较低。在能源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一定的情况下,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能源价格承受力越强。能源价格承受力还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成正比。运用2005年的数据分析表明,工业部门中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的能源价格承受力高于其他企业。

若允许企业把能源成本转移出去,则存在一个转移程度问题。根据我们的分析,η是能源成本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若能源价格上涨η,当产品价格上涨1%时,企业刚好把能源成本全部转移出去。因此,η也可以被看做是企业投入产出价格调整时的一个标准,若企业的产出价格上涨幅度与能源价格上涨幅度之比小于η,则说明企业自我消费一部分能源成本;若大于η,说明企业存在超成本涨价问题,谋取超额利润。η的大小取决于产业的特性和企业的内在机制。一般说来,高耗能行业的η值较大,因此对能源价格承受力较弱,对能源价格波动的反应也比较灵敏。实际上,企业能否把成本转移出去,还取决于企业的产品市场供需关系与市场结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表10-2 高耗能行业能源价格承受力(不转移成本条件下) 单位:%

续表

表10-2中,石油加工行业中的国有和大中型企业的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为负值,这类企业已不存在能源价格承受力。石油加工行业国有企业亏损的原因与我国的能源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有关。国家对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油价格上涨,即所谓的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倒挂,而当时执行这一政策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因此,工业部门的能源价格承受力与国家的能源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密切相关。

三、城镇居民的能源价格承受力

居民的能源价格承受力被定义为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条件下允许能源价格上涨的最大幅度。城镇居民的能源价格承受力与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结构密切相关。根据世界主要国家人均GDP与消费结构变化的规律看,未来7~10年是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剧烈变动时期。我国城镇居民生活用能的消费支出及支出比例随着收入增长逐步上升,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结构也发生变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年消费量中,煤炭、煤油等污染、低效的能源品种的绝对数量快速下降,而电力、天然气等优质、高效能源的绝对数量快速上升,从而推动生活用能整体结构的优化。

本书运用自回归模型,分析预测我国城镇居民未来的收入增长、能源消费支出及其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运用公式,得出未来我国城镇居民最大的能源价格承受力。

根据分析结果,能源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支出会逐步上升,居民可承受的能源价格增长高于收入增长,而且越来越高。

表10-3 城镇居民生活能源价格变动率预测

[1]谢守祥、谭清华、宋阳:《影响煤炭价格因素的相关性分析与检验》,《统计与决策》,2006年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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