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的功能是风险控制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影响。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内因是事物变化的决定作用因素,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外部风险内在化,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既要重视国内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又要积极参与国际活动,最大限度地创造有利于我国能源安全的外部环境。
一、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的两种理念
在对策研究中,国内外同样存在着两种基本理念:政府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也有人把这两种理念归为重商主义和自由主义。重商主义的能源安全观点包括:①国际能源关系被认为是“无秩序”的。这意味着在国际能源领域中不存在超国家实体的稳定关系。②国家或政府是无政府本质的国际能源领域的主要行为者。③重商主义者强调稳定的国际能源秩序是权力关系的结果。而自由主义的能源安全观点包括:①非政府行为者对国际能源安全来说是重要的。②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市场而非国家权力在解决石油供应问题中扮演重要角色。③自由主义者认为国际机制不仅能防止国际能源关系的无政府状态,而且也能促进在能源关系中的国际合作。
重商主义者强调国家的自私行为并将权力政治作为国家在追求能源安全行为的解释变量。自由主义者强调非国家行为主体的作用,重视国际社会中的有序性,认为石油公司、市场和国际机制作用于稳定的石油供应。另外,重商主义者将石油供应中断归因于国际能源政治权力关系的变化,而自由主义者将它归因于国际能源机制的变化。对于如何对石油供应中断做出反应,重商主义者认为应使用政治权力和单边权力,而自由主义者则主张作用于国际石油秩序的几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自由主义者认为,现在的石油市场远比过去几十年更加灵活。干涉和控制只能适得其反,从而阻碍市场系统的自我调整。尽管很艰难,抵御对市场进行微观调控的诱惑则是对公共政策的最大贡献,也就是所谓的“小的无为即是大的有为”。
最早研究防范能源风险的措施是在20世纪遭受过石油危机重创的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和一些做法如石油战略储备已被世界其他国家所效仿和借鉴。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能源安全对策开始强调国际合作,国外一些学者强调世界只有一个石油市场,石油净进口国的能源安全要依存于市场的安全,国际合作与供应多元化对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能源合作的意义不仅存在于能源输出国和能源进口国之间,而且还应该双边或多边地展开在能源进口国之间的合作。我国学者则提出了新的能源安全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能源安全的共同性和不可分割性,只有解决了国际能源安全问题,本国能源安全才有保障。②能源安全只能通过国际合作才能保证。③国际合作的目标是互利、双赢或多赢。④能源合作应该是多领域、全方位、多地区的。⑤合作形式应灵活多样。
与国外相比,我国能源安全对策的观点倾向并不明显,可以看做是重商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结合。一方面强调要加强政府对能源安全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强调利用市场手段调控影响能源安全的因素。
二、建立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能源安全的国际形势和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挑战,笔者认为,我国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主动化解风险,考虑最坏情景,采取安全成本最小的措施。能源安全的战略思路是:合作保供应,节约减压力,创新迎挑战,发展为根本,实现多元化。
1.由被动防御转变为主动化解能源安全风险
被动的防御措施是危机发生后的补救措施。由于能源安全风险的影响因素复杂、多变,能源安全的威胁也趋于多元,被动的防御已不能适应能源安全新形势的需要,需要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入手主动化解能源安全的风险,消除不安全因素。
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对内要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规避能源价格风险,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本国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培育本国的国际能源资本,增加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对外积极开展能源外交,建立多种形式和多层次的能源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建立能源安全国际合作机制,实现能源进口的多元化,加强对国际能源市场的影响。
2.针对不同风险、制订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
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将完成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在2020年前,我国处于能源需求快速增长期,对能源依赖持续上升。能源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将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从最坏方面入手,做最坏的准备,可以使我国在万一发生能源危机的情况下处于主动地位。为此,我国必须从能源生产到能源运输、从能源安全的综合状态到各能源品种供需关系,全面考虑各种能源风险及应对措施。
IEA石油战略储备自建立以来,应急协调机制仅启动过两次,一次为1991年海湾战争,另一次是2005年墨西哥湾飓风。但是由于能源战略储备是应对能源供应中断和能源价格飙升的有力工具,世界各国仍在继续加强能源战略储备。我国虽然没有发生过真正的能源危机,但是能源安全风险在逐步加大。就我国的国情来看,能源安全不仅是油气安全,煤炭、电力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和供应链都应是能源安全所关注的范围。能源安全应急手段主要是针对结果,而不是原因。国际能源署(IEA)在应对能源突发风险的管理已形成了一套管理措施,包括储备动用、需求限制、提高产量、燃料转换、应急分享等。我国也应根据IEA的管理经验,着手建立石油战略储备,制订能源安全预警与应急方案。然而,除了供应中断,能源安全的威胁还有价格暴涨与环境损害。与能源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相比,我国的应急手段还不全面,需要考虑建立应对各种风险后果的应急措施与手段。
3.长期安全机制建设与短期应急措施相结合
影响能源安全的因素有长期作用的因素,也有突发的、短期作用因素。其中,由突发因素引发的安全问题容易引起重视,而长期缓慢影响因素则容易被忽视。而长期因素可能是导致短期突发因素发生作用或者放大影响破坏作用的重要原因。如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浪费问题在我国长期没有得到解决,虽然不关系到能源安全问题,但结果是造成我国能源需求增长过快,能源对外依存度快速增长。提高能源效率从长远的效果来看,可以减缓我国能源需求的增长速度,减少对外依存度,从而有利于能源安全保障。因此,能源安全保障机制的建设,必须要兼顾长期机制与短期应急措施的建设。
4.充分发挥我国的体制优势,增强市场机制的作用
事实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在动员全社会力量抵制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具有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比拟的优势。在解决能源安全问题时,应充分利用我国的体制优势,构建我国能源安全的保障机制,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国的能源产业是国有大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的产业,改革开放以来,能源产业的经营能力有较大的提高,国际竞争力有所增长,能源供应稳定增长。但是面对日益突出的能源安全问题,一方面表现为缺乏统一健全的战略规划机构和管理主体,法律体系与政策不健全;另一方面表现为市场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市场信号和竞争机制,调控机制不够灵敏,对市场运作和企业行业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
三、能源安全保障机制的内部条件建设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要重视内部条件的建设。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资源相对贫乏,不能走欧美国家高资源消耗型的发展之路,建立能源安全保障机制首先要从需求上做文章,建立一个节约、高效的能源利用体系,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作为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工作来抓。其次,增强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把能源产业建设成我国能源安全保障的柱石,形成多元化的能源供应结构。最后,建立应对突发性供应中断和其他风险的应急措施,非供应中断的价格风险和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的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机制。
1.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作为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工作来抓
1978~2002年,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近乎直线上升,但2003~2005年,能源利用效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2005年万元GDP能耗达到1.43吨标准煤(2000年价格,相当于2005年价格的1.23吨标准煤)。此后,单位GDP能耗又开始下降,2007年降为1.16吨标准煤。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以现价美元衡量,我国2006年单位GDP能耗相当于1990年的29%。虽然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以PPP美元计算,2005年,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是英国的37.21%、德国的42.11%、日本的42.67%、美国的58.18%、韩国的64.0%、印度的68.09%,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1.54%。如果以正常汇率来衡量,中国的能源效率则更低。提高能源效率对于减少能源的依赖、缓解气候变化具有双重意义。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主要途径是:
(1)依靠技术进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要素投入方式划分,经济增长方式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增加生产要素占有和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即粗放型增长;另一种是通过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和提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即集约型增长,而实现集约型增长的根本途径是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依靠自主创新实现能源工业的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一是要加强能源领域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科技研究,使我国在节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技术突破;二是要以企业为中心,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三是运用多种鼓励手段,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换;四是体制创新,为科技人才成长、鼓励科技创新,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良好的法律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
(2)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协调消费、投资、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保持经济的适度增长。近几年来,我国投资增长和出口增长较快,资本形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00年的22.4%,增加到2008年的45.1%,最高点2003年曾达到63.7%;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00年的65.1%,降到2008年的45.7%,最低点的2003年为35.3%。经济增长更多地依靠出口和投资带动,不仅造成我国经济增长的不稳定隐患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大,而且增加了我国能源需求的压力。所谓适度经济增长就是在各种资源正常限度的充分利用,且不引发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经济增长率。我国适度经济增长率在7%~9%,我国经济发展规划一般也不超过8%,但实际上2003~2007年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均在10%以上,即使是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的2008年和2009年,实际增长率也在9%左右。过快的经济增长必须是以消耗更多的能源、资源为代价。为了防止能源消费增长过快,我国必须要运用金融、财政、税收、汇率等手段继续加强对宏观经济的控制,防止经济“过热”。
(3)以产业结构优化作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由于产业特性使然,工业是能源消耗强度最高的部门,即使在当今的工业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工业部门比重过大,必然会消耗更多的能源。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协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发展服务业;二是以工业部门的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做好节能工作。
工业部门提高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一是要依靠科学技术,改善生产技术路线,完善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提高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二是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组织与生产布局;三是要加大力度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产品,提高市场准入的环境标准与技术标准;四是加快工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资源耗费低的工业,适度限制高耗能产品的出口;五是要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
(4)充分发挥价格、税收的调节作用。近年来,我国能源价格改革力度虽然有所加大,但是能源资源的稀缺性没有在税收与价格中充分体现出来。无论是从我国能源供需状况、提高能源效率的角度,还是从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和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全部成本的角度,我国的能源价格还需要进一步调整、提高。因资源的稀缺性而形成的价格收入应属于国家所有,而不应归生产者所有,以避免能源生产部门由于利润过高失去节能降耗的动力;要实行能源消费价格累进制,对超过基本需求量的生活能源消费加价,对于生产性能源消费征收能源消费税,要深入和完善成品油与电煤价格体制的改革,理顺能源工业内部的关系,促进能源工业的协调发展和各种能源资源的有效利用。
2.增强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如同国防安全要由军队来保卫一样,我国能源安全的保障需依赖能源产业。从国际经验来看,能源资源的多少并不是能源安全的充分条件,拥有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能源产业和坚实能源基础设施对保障能源安全更为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产业不断壮大,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能源产品,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从当前能源产业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来看,如果不尽快加以解决,不仅不能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要,而且还可能影响我国未来的能源安全。其问题产生的原因既有改革不到位和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能源产业某些环节薄弱,影响能源工业的协调发展。因此,发展能源产业需要同时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强能源薄弱建设。
影响能源工业发展甚至能源安全的薄弱环节与体制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能源部门之间改革目标与步伐的差异演化为体制性摩擦,影响了能源产业健康协调发展,突出的表现在电煤价格机制和原油与成品油价格矛盾。电煤炭价格机制的矛盾是电煤价格改革滞后于非电煤价格,发电端实行“竞价上网”,而终端销售电价实行价格管制。电煤价格放开后,煤电两个行业在电煤价格的形成机制上的严重分歧,煤炭行业的电煤供应价格要求反映市场供需关系,“随行就市”,而电力行业因为电力价格受政府管制,对电煤价格“随行就市”进行强烈的抵制,甚至一些电力企业拒绝签署供货合同,电力企业的煤炭供应的稳定性受到严重影响。此外,煤、电价格偏低,没有加入环境成本,使其他能源产品尤其新能源没有价格优势,影响了能源结构的调整。
原油与成品油价格矛盾源于原油与成品油不能同步与国际油价接轨,原油即时采用国际价格,成品油虽然也规定与国际接轨,但实际上是否与国际接轨需要政府决定,成品油的价格完全是政府根据国内经济状况、社会承受力和控制通货膨胀的目标来确定成品油的中准价,以至于国内成品油价格远低于国际价格,国内原油与成品油价格倒挂,炼油企业严重亏损,一些独立炼厂关闭,成品油生产加工受到影响,市场供应在局部地区出现较为严重的短缺。2005年,汽柴油平均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低51%,比原油国际市场价格低10美元/桶。2007年,尽管国内汽柴油价格上调500元/吨,但炼油厂每加工1吨原油仍要亏损400~500元。[1]针对国内炼油环节的亏损,政府仍没有改革成品油的定价机制,坚持控制成品油价格。与此同时,国际油价一涨再涨。每炼1吨油要亏损3000元人民币,地方炼油因此大部分停产,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也因此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减少了企业亏损程度,但是这种价格机制的弊端已经非常明显,必须要进行改革。
(2)能源工业国有大型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政府对关系到能源安全和国计民生能源行业的宏观调控仍然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调控效果不明显。其主要原因是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国有能源企业体制限制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模式运营。另外,国有电力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在行政垄断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垄断,社会资本很难进入这些生产领域,市场进入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能源产业的竞争力。非国有能源企业的发展相对缓慢,能源市场发育不完全,能源产业的市场化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较低。
除上述问题外,我国能源工业与国外同类行业相比,产量大,企业数量多,但是缺少核心技术。总体来看,生产技术落后,能源发展主要规模数量的扩张,国际竞争能力相对较弱。企业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于大型跨国能源企业,尤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改革开放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最主要力量。自1978年以来,我国能源工业进行了价格体制、投融资管理体制、企业制度、对外贸易体制等一系列改革,极大地促进了能源工业的发展,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我国的能源产量跃居世界前位,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要。与此同时,能源工业也成为我国工业部门中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为此,我国要继续通过市场化改革增强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强化经济信号对能源工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制订合理的经济政策,重点要加强以下几方面政策调整和环节建设:
第一,进一步放开能源市场准入,运用综合手段加强能源市场监督和管理。要充分发挥价格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必须与市场准入制度相配合,使企业能够根据市场信号自由地进入或退出能源生产短缺环节或者过剩环节。我国现在与未来能源供需矛盾主要集中在石油供需方面,而我国在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进出口和对外合作等方面国有经济垄断、行业垄断和部门垄断问题比较突出。从理论上讲,垄断必然会造成短缺,竞争是解决供给短缺的有效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源供应安全问题的解决在于市场是否具有弹性,市场需求能否充分的满足,它与由谁来供应、国有经济是否占据主导地位没有直接的关系,为此,我国需要进一步打破能源生产与贸易领域垄断,放松市场准入的所有制限制,增强能源供应能力。
能源市场放开后,若没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其外部性问题就难以解决。市场监管与市场化改革是相辅相成的,若没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管,能源市场化改革也难以取得成效,一些外部性问题失控也就成为阻止能源市场化改革的理由。另外,在推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也必须认识到市场失灵的问题,完全依靠市场手段不能有效地解决能源生产的安全与环境污染等问题,必须要采用一些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强能源监管,除了要有完备的法律依据和行政管理条例外,更重要的是要落实法律与行政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对于一些滥采乱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生产企业,以及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条例和能源效率标准进行生产的能源消费企业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
第二,增加科技投入,加强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机制建设。科技实力是我国能源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支撑。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把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依靠自主创新实现能源工业的技术进步、国家首先要加强能源领域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科技研究,使我国在能源资源开发和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技术突破;其次是要以企业为中心,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最后运用多种鼓励手段,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换。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在能源领域为取得更有利的国际分工地位和竞争优势,围绕着掌握战略性关键技术,国家间的竞争集中表现为前瞻性技术领域的竞争,占领技术制高点成为各国的基本取向。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应该保持能源生产和能源技术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争取在能源技术上具有一定优势。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角度来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要加强基于本国资源的深加工与综合利用,解决能源不足与能源消费需求增长过快的问题,能源消费不断扩大与环境约束问题。要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与应用,重视终端能源利用技术发展。开发一批对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在能源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重大技术装备上取得技术突破,促进能源装备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
第三,加强能源产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础。没有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就不可能使企业顺利发展,也不可能为社会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由于能源产业的特殊性,能源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企业外部居民、环境的安全,严重的会造成能源供应中断。如2005年11月吉林石油苯车间失火,除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生产损失外,还污染了松花江江水,造成下游水质不能饮用。2003年四川罗家寨气田井喷,导致了硫化氢泄漏,造成数百人死亡。我国煤炭安全生产问题更为突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以至于一些煤矿不得不因安全生产问题没有落实而关闭。最终影响了煤炭供应。
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管理和体制机制建设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完善制度和法律,每个生产岗位都要有严格的安全生产保护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和上岗证书。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立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察。关键生产岗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程序各级管理人员签字制度。
第二,建立安全生产文化。制度和法律是硬约束,而安全生产文化则会养成企业职工重视安全的自觉行为和思维习惯。从这一意义看,一旦企业形成安全生产文化,会比制度和法规更为有效。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文化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企业文化的培养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其中,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和有令禁行的管理制度对企业文化建设非常重要。此外,领导重视和以身作则对企业职工树立安全生产观念也非常重要。
第三,要把安全投入作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力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西方国家的研究表明,经济周期影响安全生产,在经济萧条时期,安全生产事故会下降,而在经济繁荣时期,安全生产事故就会上升。其原因是大批无经验、稍受训练或者未训练的人都被引入到企业做工,因此造成事故比率增加。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时期,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工业生产领域,这部分劳动者生产技能低,安全意识差,企业除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外,必须要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其中包括安全生产操作培训和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研究表明,事故预防投入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作为提高企业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工作来抓。企业商誉是企业多年的各方面的努力积累形成的、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具有良好商誉的企业必然是一个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生产稳定的企业。如果企业事故频发,企业职工的情绪稳定、生产稳定和产品质量稳定性都要受到影响,企业商誉也因此受损。世界经济一体化提出了安全生产标准国际化的要求。落后的安全生产条件将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形成多元能源供应体系
根据我国能源资源和供需状况,保障能源安全供应需要构建多元的能源供应结构。
第一,推广煤炭的清洁利用技术,减少原煤直接消费。我国的煤炭资源丰富,是探明石油储量的7倍。将大量的煤炭资源置于一旁,不适当地提高油气的使用比例,由以煤为主向以油气为主的转变,一是不利于发挥我国资源优势,二是必然会进一步加大进口,增加对进口石油的依赖,不利于石油安全。通过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以替代部分石油消费有利于中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大力发展核电、水电,优化发电结构。应尽可能建立使用多种燃料发电的供电系统,坚持走燃料种类多元化的道路。水能资源是我国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之一。根据2003年全国水能资源复查结果,全国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5.42亿千瓦,年发电量24700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为4亿千瓦,年发电量为17500亿千瓦时,按经济可开发年发电量重复使用100年计算,水能资源占我国常规剩余可采储量的40%左右,仅次于煤炭。到2008年底,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达1.72亿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1.7%,年发电量为5633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6.3%。[2]按发达国家水电开发水平计算(开发量占水能可开发量的75%),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可达到3.5亿千瓦左右,发电量在15000亿千瓦时左右。若按人均千瓦的电力需求计算,约占届时我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23%。当前制约我国水电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移民和环境影响两大问题。发展水电必须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
发展核电是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的重要途径。国际上核电技术已比较成熟,发达国家核电比例一般在15%以上,法国和日本均在40%左右,2007年我国核电比重不到2%。但我国已具有发电核电的技术基础和管理经验,未来一二十年我国能源需求处于持续增长时期,需要大量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可能完全满足需要,况且其价格也会较高,加快开发核电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理智选择。
第三,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发新能源,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建立新能源系统。近年来,出于对化石能源枯竭的防范和解决本国化石能源资源不足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许多国家重视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争取在未来的能源竞争中占据制高点。
风电产业是一个正在兴起的高技术产业,对调整我国能源结构、发展清洁高效能源、减少污染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国风能资源丰富,而且风电技术比较成熟。据初步探明,我国陆上可开发的风电资源达2.53亿千瓦,近海风电资源7亿多千瓦,国外专家评论,中国单靠风力发电就可将现在的电力生产翻一番。
开发生物能源是解决我国农村能源需求的重要途径。中国生物质能主要有农林废弃物、粮食加工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废弃物等。其中农业秸秆年产量6亿多吨,加上其他废弃物,折合7.5亿吨标准煤,但利用率极低。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主要是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指通过专门设备将生物质压缩成型的燃料。其储运、使用方便,清洁环保、燃烧效率高,既可作为农村居民的炊事和取暖燃料,也可作为城市分散供热的燃料。生物质燃气可利用沼气和农林废弃物气化技术生产燃气。
太阳能发电适宜分散供电,在偏远地区推广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无电地区的供电问题。在城市的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热利用在我国也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据测算,全国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加上其他太阳能热利用,年替代能源量可达到3000万吨标准煤。(www.xing528.com)
4.建立大品种能源的安全战略储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理体系
石油战略储备是稳定供求关系、平抑市场价格、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工业发达国家在经历了石油危机的沉重打击后,都把建立石油战略储备作为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的首要措施。除了保障供应、减少风险、稳定价格外,石油储备还有助于本国在国际政治关系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避免受制于人。出现突发事件后可以做到“手中有油、心中不慌”。石油战略储备是解决政治与军事对抗导致供应中断最有效的办法。在特殊时期,石油的作用也不能用钱来衡量,有钱也买不来石油。因此,有人说,经济安全在于价格,政治与军事安全在于数量。价格总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而数量问题需要有物质储备。
出于国家能源安全的考虑,在我国也正着手建立石油战略储备。除了石油战略储备外,我国还应适度建立其他大能源品种战略储备,同时建立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按照能源危机等级建立相应的预警应对方案,形成一个包括法规、管理运行、储存基地、统计预警与应急预案在内的能源安全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体系。
(1)完善大品种能源战略储备。
第一,要确立合理的石油储备量。我国已在黄岛等地建设第一期石油储备库,储备量为30天。石油战略储备的数量按照国家的预期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国家的经济承受力和安全环境来制定,国际能源署建议其成员国的战略石油储备标准是90天的石油净进口量,但是实际上成员国有多有少。美国的石油战略储备库存目前已成为调节油价的一个重要工具。但是,进行石油战略储备是有成本的,因此石油战略储备量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根据国家经济实力、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和储备成本来确定。我国石油战略储备分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两种,由于额外要求企业进行战略储备,因此,当石油风险预期下降时,可以允许适度降低战略储备规模,以减少不必要的储备成本。
第二,规定煤炭的战略储备天数。我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煤炭供应直接影响到我国电力供应。煤炭供应的稳定对我国能源供需关系具有重要的影响。由于煤炭供需南北区域错位,从煤炭产地到消费中心运输路长,且主要是采取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一旦运输出现问题也会影响到电力供应。我国煤炭生产结构正处于调节时期,“上大关小”,加强安全生产的投入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煤炭产量。2008年1月我国南方遭遇50年来大雪,气温偏低,一方面用电需求急剧增长,另一方面煤炭生产与运输不能充分满足需求,全国电煤库存全面告急,缺口达2000万吨。2008年1月30日,全国存煤低于三天特殊警戒线的电厂有86座,涉及发电容量达到8030万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1.3%。[3]我国电煤只有电厂的商业储备,由于煤炭供应总体紧张,加之电煤价格的涨幅大大高于电力价格的涨幅,电厂电煤储备积极性受到影响。由于在短期内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难以缓解,我国不得不再次“拉闸限电”。鉴于这种情况,建立煤炭战略储备也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我国煤炭基本上可以实现自足,煤炭战略储备没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国家储备基地,只需要求电厂的煤炭储备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天数,在用电高峰期间和运输比较紧张期间,电厂煤炭储备一般以15天为宜,而在用电和运输淡季,电厂的战略煤炭储备可为10天。规定的战略天数实际上低于电厂的商业储备,不会增加企业的储备成本,但是由于商业储备没有强制性,无法保证煤炭的供应安全。
(2)实施能源安全预警。能源安全预警是为了预防能源危机,对可能引起能源危机的因素进行监测,发现警情,分析与辨别警况,寻找警源、判断警度以及作出排警决定的一系列活动。能源安全预警实际上是一个信息收集,信息加工整理,信息分析判断和信息输出的过程。能源安全预警系统的工作对象是信息流,信息根据其在信息流中所处的位置,可分为警义、警情、警源、警度。警义是能源预警系统的输入信息,一般是若干个预警指标,每个指标都设定临界值,超过临界指标就属于警情指标。警情,就是多个指标中发生异常变动的指标,用预警指标的实测值与标准值之差加以反映。警情指标已进入分析环节。在这个环节中,要分析产生警情的根源,这就是警源,找准警源才能准确地采取措施,但警源具有复杂性,为了避免分析人员技术水平和知识的限制,尽快地分清警情的诱因,在这一环节可能需要增加外部信息。寻找警源是报警的起点。警度反映警情的大小,一般说来可根据警情的判断标准,按颜色分为几类分别反映危机严重程度,警度是输出信息。能源安全预警最重要的是要建立能源信息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我国能源统计信息不全面,而且比较滞后、准确度不高,做好能源统计是进行能源安全预警的基础。
近几年来油价呈现非供应中断性的大幅度波动,从趋势上看,国际油价难以再回落到低价位,未来将在高价位上震荡。另外,能源价格波动已成为经济全球化下能源安全最主要的风险和威胁。对石油价格的走势及其波动的时间长短进行分析,判断其对国民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是进行价格风险预警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价格管制是应对价格风险的应急措施,但这种措施不能长期使用,在进行价格管制的同时,必须要采取其他措施,如扩大生产能力、增加产品供应、投放战略储备、实行产品替代、临时限制需求等。此外,还可以鼓励高耗油企业设立油价风险准备金,进行油品的期货交易。
在国际石油市场价格风险和我国石油进口量不断攀升的局势下,仅从实物上进行储备是不够的,必须要有相应的金融保障措施。长期以来,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的价格竞争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对中国经济发展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和压力。能源供应中断可以用数量的绝对短缺来反映,而价格风险需要根据价格承受力来测算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关于价格承受力问题本书在能源价格和能源价格体系篇中介绍)。
5.加强能源运输的管线设施等薄弱环节建设
能源运输一直是我国的“瓶颈”,无论是煤炭的运输,还是电力运输或油气输送,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能源供需关系。能源运输能力薄弱使我国能源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2008年初我国南方冰雪灾害,由于输电铁塔倒塌、输电线缆断裂,导致我国南方大面积停电,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另外,我国煤炭运输主要依靠水路和铁路,由于运力不足,致使煤炭产量和需求不能及时对接,更为严重的是,煤炭运输价格已超过了煤炭出厂价,煤炭销售价格的上涨在相当程度上不是煤炭产量供不应求,而是煤炭运力供不应求。目前,我国进口石油的80%依靠海运,当今,每天由油轮在海面上运输的石油约有4000万桶;未来15年内,这一数字将增加到7000万桶。同样时间内,通过海路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将增加两倍。世界上存在几个重要的阻塞点:世界20%的石油供应要通过霍尔木兹海峡;日本和韩国80%的石油供应、我国60%的石油供应要通过马六甲海峡。除了海上运输路线的不可控因素外,我国的远洋石油运输主要是租用外轮,又进一步增加了不可控制因素。我国天然气开发与应用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将加速发展,天然气的开发与管线建设必须要注意到同步进行。
加强能源运输能力建设,是提高我国能源安全保障的需要,也是实现能源协调发展的需要。由于能源运输管线经营具有垄断性质,我国在管线建设与经营方面采取国有经济垄断的方式。为了加快能源运输管线建设和提高运输能力,我国应适度放开市场准入,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和外资,增加能源运输环节的投入。
我国的石油进口来源有四个战略区:一是中东;二是俄罗斯和环里海国家;三是非洲产油国;四是东南亚。目前中东是我国最大的石油供给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从中东进口的原油在总进口量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但是中东地区的局势长期动荡,随时可能爆发潜在的“中东危机”,对我国的石油安全是一个极不利的因素。我国需要改变以中东为主的石油进口格局,把我国的石油进口逐渐扩大至非洲、拉美、中亚、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降低进口风险,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的战略构想。
能源进口与海外能源资源开发从表面上看是贸易与投资活动,然而,与能源相关的经济活动从来都是与政治外交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赢造有利于我国能源贸易与投资的国际环境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方面。
一、开展能源政治与外交活动
所谓能源政治,首先是指在内政和外交方面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国务活动,作为内外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能源政治,涵盖了对外经济、国内经济、技术、生态、国家政治生活及其他次要部分。世界能源政策专家米切尔指出,在世纪之交,“能源问题更加服从于”政治,能源外交是指对外政治、对外经济和能源部门为实现捍卫和维护国家在能源生产、运输和需求方面的民族利益而在国际关系领域所进行的实践活动。[4]关于世界能源政治与外交关系,俄罗斯能源外交问题专家日兹宁用系统分析法分析世界各种能源组织、机构以及各能源输出国、能源输入国、能源过境国、大跨国公司的关系。并构建一个世界能源政治与外交关系的框图。在现代能源外交中有以下几组关系:能源消费国之间的关系、能源生产国之间的关系、联合成全球和地区国际组织的国家集团之间的关系以及跨国公司之间的关系。国际能源机构和欧佩克分别是工业发达能源消费国集团和能源输出国集团,作为主要能源消费国的工业发达国家的能源外交及石油出口大国的能源外交,对世界政治有着实质性影响。按照国际惯例,对外能源政策是指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利益和国家能源公司的对外经济利益而采取的国际行动。我国能源政治与外交活动的重点区域是:
1.把中东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中东地区是当今世界上油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在石油储量世界排名前15位国家中,中东国家占6个,不少产油国的石油储采比都近百年。2008年中东地区探明石油剩余储量为1020亿吨,占世界总量1708亿吨的59.9%。2008年中东石油产量12.537亿吨,占世界总量39.288亿吨的31.9%,原油出口量占全球的45.4%。从全球石油的供应格局看,随着其他地区新发现的和新开采油田的增多,中东地区特别是海湾地区的石油产量在全球的比重出现下降,但是中东地区的石油地质环境好,油层浅,开采条件优越,油气生产成本全球最低,产能增长前景诱人。在世界油气生产中的绝对重要地位,仍然是其他地区无法取代的。尽管近十几年,全球石油供应出现多元化倾向,但是,未来世界石油供应依然主要依靠中东。
在天然气资源方面,中东海湾国家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中东天然气资源的储采比接近200。中东地区的天然气生产还未得到较好的开发和利用,上升空间较大。进入21世纪以来,中东地区天然气在能源格局中的地位正在加强。预计中东地区对天然气的消费到2020年达到3400亿立方米。目前,西欧、中欧和亚洲都已成为中东地区天然气出口的主要市场,卡塔尔的液化天然气出口能力已达3000万吨/年,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和印度。
未来20年,中东地区的石油产量在世界总产量中的比重会进一步上升,据分析,到2020年,世界石油需求为1.13亿桶/日,按现在产量约需增产4000万桶/日,其中增长部分将主要来自中东产油国。中东地区特别是海湾产油国必须提高约80%的石油产量,方能满足未来的能源需求。
目前,亚洲能源需求的70%来自中东地区,日本90%的能源来自于中东。未来的亚洲特别是东亚地区,作为石油净输入地区,对中东油气依赖将日益加强。欧佩克秘书处预测:今后20年亚太经合组织国家石油需求的增长将占全球增长总量的34%,其中58%主要依靠海湾产油国的供应。[5]我国要把中东作为我国能源战略合作的长期伙伴,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的目标,增加长期战略合作的形式与途径,总之,与中东的战略合作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强。
但是,作为世界“油库”的中东,却是当今世界最为动荡的地区,其石油供应往往受到宗教、民族、边界和其他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伊拉克战争结束后,中东和平进程并未加快,恐怖主义威胁有增无减,以暴制暴、以恐制恐已成恶性循环,解决中东不安全的因素关键要构建和谐世界,创造出良好的国际环境。
我国与中东产油国之间存在传统的友好关系,我国要通过与中东产油国建立更广泛的经贸合作加强能源合作。目前,我国来自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和科威特的石油比例低于这些国家石油储量在全球的比例,而来自苏丹、也门、阿曼等国的石油比例高于这些国家石油资源储量在全球的比例,从长远需要出发,需要与中东产油国加强联系。
2.扩大在非洲的能源合作
非洲被西方各大国际石油公司称为“尚未开发的处女地”。由于新技术的运用和新油田的陆续发现,非洲的石油探明剩余储量不断增加,目前约占世界总储量的10%。相比2000年,2008年非洲已探明石油储量增长了34.45%,高于13.90%的世界平均增幅。到2008年,非洲国家石油产量在世界石油总产量中的比例达到12.42%。非洲在全球能源供应格局中的地位大幅度提升。非洲石油不仅油质好、成本低、易运输。除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外,其余产油国都不是欧佩克的成员,不受欧佩克石油政策的约束。非洲陆上石油主要分布在北非三大盆地和几内亚湾的盆地群,海上石油集中于几内亚湾一带,该地区已探明石油储量占世界海上石油总储量的14%。近年来,在安哥拉、刚果(布)、赤道几内亚和尼日利亚在500~2000米深的近海均发现大油田。非洲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消费量不足生产能力的1/3,其余2/3全部用于出口。
当前,非洲大陆政局总体趋于稳定,经济逐年复苏。越来越多的产油国为了发展本国的石油工业,纷纷颁布优惠政策,鼓励外国公司前往投资。非洲国家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国内石油市场份额基本上被西方石油公司所控制,非洲国家自身的自主能力较低。在引进国外资本的同时,非洲国家近几年力争扩大产油国的控制权,采取征收外国石油公司的利润税等措施。推进油气合作的多元化战略,迫切希望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以起到平衡和竞争的作用。在地区内部,加强产油国的合作,成立地区能源组织,制订共同的能源政策。如2004年3月南非举办“非洲石油大会”,把加强在能源开发领域的区域合作,发展与石油勘探开采相关的后勤服务产业,作为非洲能源发展的重点。
我国“走出去”战略在非洲取得重大进展,也基本上形成了以机电产品和纺织品为主,以钢铁及各类轻工产品为补充的贸易结构。但是我国在非洲国家的进口排位靠后,出于保证能源供应安全的需要,我国要进一步加强与非洲地区的经济合作和能源合作,在与产油国的政府和政党建立稳固的友好关系基础上,加大石油投资开发力度,并以对外投资、工程承包、经济援助带动商品贸易,扩大从非洲的石油进口。
3.积极在里海沿岸国家开展能源合作
里海地处欧亚大陆的中心位置,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里海地区的石油储量具有分布广、品位高、杂质少等优点。里海沿岸国家人口少,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能源需求不大,能源出口潜力巨大。里海地区探明的油气资源和产量虽然不能与中东海湾地区相提并论,但蕴藏的资源量很大,其远景被专家们看好。根据已探明的地质资料分析,里海的石油储量约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18%,其中,阿塞拜疆和哈萨克斯坦两国拥有近一半的里海资源,是美国石油储量的3倍多。21世纪初,全世界发现了17个大油田,其中两个位于里海地区,一个是阿塞拜疆的沙阿德尼兹油田,另一个是哈萨克斯坦的卡沙甘油田。卡沙甘油田仅次于排位世界第一的沙特盖瓦尔油田,与科威特的布尔甘油田相并列。尽管里海油气的真实储量还有待大规模的勘探开发,但是里海被认为是仅次于中东和西伯利亚的世界第三大石油储积区,是世界最大的能源库之一。虽然里海地区也存在着错综复杂的民族、领土、宗教等矛盾和纷争,但与海湾地区相比,局势相对稳定。从地域上看,它似乎更靠近全球能源消费增长最快的亚洲。有些西方石油公司把里海称为“第二个中东”,甚至宣称“谁掌握了里海战略资源的控制权,谁就能主宰21世纪的国际能源市场”。[6]
里海地区的地缘政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控制里海地区就意味着控制中亚、高加索乃至中东北部,鉴于此,近十几年来,里海地区一直是大国利益角逐和国际资本激烈竞争的场所,里海沿岸国家之间有关里海的划分和油气资源归属的争议也日趋激烈。里海地区在建项目和计划项目的投资金额大都来自西方各大跨国石油公司,在参与里海油气资源开发的跨国石油巨头中,BP、谢夫隆-德士古、阿莫科、埃克森-莫比尔、壳牌、道达尔等老牌石油公司甚至以唯一作用者的身份从事运营,项目出资份额也大都在20%。
二、争取在国际能源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际能源合作包括多个利益主体,除了能源输出国、能源输入国和能源过境国外,还有国际能源组织。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的国际能源组织主要有石油输出组织(OPEC)、国际能源机构(IEA)、联合国、八国集团议会、国际能源大会。区域性的国际能源组织主要有欧盟、北美自由贸易联盟、独联体、亚太经合组织、能源宪章。在全球范围内,工业发达的消费国共同的能源政策基础已经在国际能源机构框架内建立,而主要石油开采国的能源政策基础则在石油输出国组织框架内,一定程度上还在独立石油输出国集团框架内形成。世界能源的对外经济和财政问题属于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主管范畴。
一国参与国际组织的状况和在国际组织中的角色、地位决定着该国进行国际能源合作的能力和程度,也决定了该国在国际能源领域的发言权和影响力。按照参与国家的类型和合作的程度来划分,能源领域的国际组织可以分为同盟型、协作型、协调型和对话型,其合作程度由高至低,依次递减。[7]在这四种类型国际组织中,中国参与合作的程度如表5-1所示。
表5-1 中国参与全球与区域能源组织的程度[8]
续表
资料来源:管清友、何帆:《中国的能源安全与国际能源合作》,《世界经济与政策》,2007年第11期。
在全球层面能源合作机构中,中国作为成员国的机构有:独立石油输出国集团、联合国下属的某些机构,世界能源理事会、世界石油大会等。与我国有实质性合作的机构较少,大多是一般性合作和对话性合作,基本上在主要能源组织外围,缺乏足够的发言权和影响力。与我国有实质性合作的机构主要是区域性能源合作机构,如欧盟、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海合会、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我国在亚太地区的国际组织中扮演重要角色,但亚太地区的能源合作特别是东亚地区的合作大多没有政治上的合作框架,更没有组建本地区的国际能源组织。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能源安全是个世界性问题,目前,全球能源领域价格在高价位上波动,恐怖主义活动和自然灾害等威胁着能源供需,气候变化等问题需要世界各国构建全球合作框架、实现多方共赢。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一方面是我国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大国的表现。我国要加深与全球层面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拓展与区域层面国际组织的合作,实行政府、企业以及行业等多层次的国际合作。
三、加强中外能源企业之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
中国的石油供应在从依赖国内资源的“自我平衡”逐渐转变到构建国际化战略的框架,走资源和市场全球化的道路。实施“走出去”战略就是要从消极的防御体系向积极的主动出击型体系转变。要积极探索走出国门和立足国外、参与多方面市场竞争,建立多角化战略同盟、规避国际市场风险以及运用多种避险手段等方面的措施与途径。“走出去”不仅要走进勘探开发的资源市场,而且需要走进风险市场、投机市场,走进国际石油期货市场为主的金融化操作领域。[9]
为了确保稳定、充足的石油供应,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不仅要“走出去”,“请进来”也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能在竞争与合作中占有主动地位。我国要鼓励外商来华设立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炼制和销售企业,尤其是要鼓励石油出口国到我国设立炼厂就地销售,或者以原油入股合资炼厂,通过引进外资带动石油的进口。
全球石油产业企业可分为国家石油公司和跨国石油公司两大类。跨国石油公司是指股份由私人实体所掌握的跨国经营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是指由国家全部或者部分控股的石油公司。发达国家的石油公司以跨国石油为主,发展中国家和产油国的石油公司以国家石油公司为主。国家石油公司的优势主要在石油产业的上游,在全球10家最大石油公司中,有一半是国家石油公司。在全球产量最大的石油公司中,有7家是国家石油公司。在全球拥有石油储量最大的10家公司中,有9家是国际石油公司,它们控制着全球80%以上的石油资源,而且平均储采比为78年。相比之下,5家主要的跨国石油公司的储采比仅为3.8%,平均储采比为11年。
国家石油公司与跨国石油公司的合作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带有明显殖民主义色彩的租让制,跨国石油公司拥有生产过程的完全控制权和对所产石油的全部所有权。第二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合作经营制,资源国收回跨国石油公司的特许权,与跨国石油公司形成一种新的合作模式,如产品分成合同和矿费税制合同。第三阶段是全方位、多层面合作。[10]国家石油公司快速发展下游业务,在世界前25家大炼油公司中,国家石油公司占据“半壁江山”,并促进世界成品油贸易的比重由不足22%提高到34%,2000~2006年,世界石油贸易总量增长了21.2%。国家石油公司与跨国石油公司不仅局限于上下环节的合作,而是成为真正的竞争对手和全方位的合作伙伴。
我国三大石油公司,既是国家石油公司,又具有跨国经营的特点。我国一方面要加强与资源国国家石油公司的合作,争取更多地参与资源国的上游勘探开发,建立稳定可靠的海外石油供应基地;另一方面要争取资源国的国家石油资源到我国发展下游产业,以我国巨大的市场需求与资源国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曹晓晞:《冷静透视下高油价下的国内外石油市场———2008年石油市场形势研讨会综述》,《国际石油经济》,2007年第12期。
[2]张国宝:《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09》,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
[3]《全国电煤库存全面告急》,《北京青年报》,2008年2月1日。
[4]日兹宁著:《俄罗斯能源外交》,王海运、石泽译,人民出版社,2007年。
[5]钱学文等:《中东、里海油气与中国能源安全战略》,时事出版社,2007年。
[6]钱学文等:《中东、里海油气与中国能源安全战略》,时事出版社,2007年。
[7]管清友、何帆:《中国的能源安全与国际能源合作》,《世界经济与政策》,2007年第11期。
[8]参与程度的标准按访国是否是该组织的成员国以及是否与该组织缔结实质性合作协议化分。在同盟型和协作型组织中若是主要参与者和重要参与者则是实质性合作,在协调性和对话性机构作为主要或者重要成员;在同盟型和协作型组织是一般成员,则是一般性合作;在协调型和对话型国际组织是一般成员,则是对话性合作。
[9]钱学文等:《中东、里海油气与中国能源安全战略》,时事出版社,2007年。
[10]吕建中:《IOC与NOC的竞合及其对国际石油市场的影响》,《国际石油经济》,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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