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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理解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重要环节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费尔巴哈“类”的思想,则为哲学实现这种理论“人”和现实人的统一,提供了新的契机。

类”:理解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重要环节

“类”:理解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重要环节

康兰波

(空军工程大学理学院社会科学系哲学博士、副教授,陕西西安,710051)

摘要:马克思的类概念是对费尔巴哈类概念的彻底扬弃。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将哲学的目光引向人自己,但却是以理解“物的类”的思维逻辑类理解“人的类”,从而陷入抽象。马克思在实践基础上发现了“人的类”与“物的类”的根本不同,并在“人的类”的思维逻辑中,全面揭示了人的类本质及其特征,将唯物论和辩证法真正统一了起来。全面理解马克思类概念,不仅有利于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而且也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

关键词:类 实践 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为批判资本主义将人自由自觉的活动异化为“劳动”,而集中使用了“类存在物”、“类生活”“类特性”等概念。如马克思说:“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1](p56)他还说:“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p57)如何理解这里所出现的“类”这个概念,不仅关系到马克思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关系问题,而且更关系到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全面理解乃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

一、费尔巴哈“类”的思想及其意义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使用“类”的概念是受到费尔巴哈的影响。但这样的影响却并不仅仅具有消极的意义。

在如何理解人的问题上,近代哲学主要呈现出两条路径,一条是法国唯物主义哲学为代表的感性之路,另一条就是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之路。然而,不管是将人理解为感性存在还是理性存在,它们都只是在某一方面描述出了人的某些个别特点,并没有达到对现实人的全面理解。也就是说,这两条路径都没有能够实现哲学理论表达的“人”和现实生活中的人的统一。而费尔巴哈“类”的思想,则为哲学实现这种理论“人”和现实人的统一,提供了新的契机。

法国唯物主义在理解人的时候,看到了人的肉体、人的感性对人思想、行为所产生的作用,便直接将人看成是肉体的存在、受肉体感受性的支配。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了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但是人在超越肉体本能限制、在克服自身感性局限、在追求自由、崇尚无限等方面却被忽视了。所以这样的理解,使人和动物丧失了本质上的区别,也使人的尊严受到挑战。康德正是对这种让人丧失尊严的唯物主义强烈不满,才展开了他的三大批判,力图确立起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在康德、黑格尔眼里,人是理性的存在。这种理性不仅使人的科学认识、道德行为、情感生活得以可能,而且这种理性还可以认识对世界起决定作用的“绝对观念”。人因为有了这样强大的理性,因此他才在自然面前具备了立法者的资格,才获得了认识“必然”的自由,也才最终享有了做人的尊严。然而,将人的自由、尊严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人”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理解,但人的理性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合理解释,那么人的自由、尊严就是可疑的。这和法国唯物主义从感性方面理解人所面临的困境几乎没有两样。

费尔巴哈虽然没有彻底解决上述困境,但他的“类”思想却为解决这样的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费尔巴哈认为,将人理解为理性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因为理性不能完全反映人性。人是理性的主体,“人乃是理性的尺度”[2](p489)。就思想来说,“是人在思想,并不是自我在思想,并不是理性在思想。”[2](p489)在费尔巴哈看来,人是“类存在物”,是“类”将人和动物真正地区别开来。因为,第一,人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而动物却没有。费尔巴哈说:“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3](p29)动物虽然能够将自己的个体当作对象,因此动物有自我感,但它却不能将自己的类当作对象,因此它没有那种由知识而得名的意识。而人却有这样的意识,这就是科学。他说,“科学是对类的意识。”[3](p29)第二,正是由于人有这种以自身本质性为对象的类的意识,才使得人的生活不同于动物的生活。动物只有单一的生活,而人的生活却由此分裂为了外在生活和内在生活,其中,人的内在生活就是人“对他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3](p30)第三,人的思维、人的讲话都属于“类的职能”。人思维,其实就是人跟自己交谈、讲话。对于动物来说,如果没有另一个个体为对象,动物就无法交谈,而人即便只有他自己,他也能行使思维、讲话这样的类职能。因为人能够把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当作对象,这样,他本身就能分裂为“我”和“你”,即他既可以充当“我”,又可以充当“你”。[3](p30)

在此,类、本质、对象这三个概念其实具有同等的意义,都映照着人的本质。其一,按照通常的理解,“类”应该是指事物在本质或属性上的相同性、统一性或同一性。人能够以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为对象,也就意味着人能够以他和其他人的相同性或共同本质为对象。这种对象的设置,远远超越了动物以自身之外的具体事物为对象的眼界或层面。他和其他人的相同性或共同本质是感官体验不能直接感知的,但人却要以这样的东西为自己思维、交谈的对象,这反映出的是人在为自己究竟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而焦虑,表现的是人追求自身本质从而成为“人”的价值取向。其二,以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为对象,也意味着人的类、人的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在以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为思维、交谈的对象的同时,也在发现、开掘、铸造自己的类或本质,并为这样的类或本质增添新的内容。其三,作为人的对象,其本身就显现着人的本质。所以,费尔巴哈说:“人没有对象就不存在”[2](p470)人除了具有关于自身的类、自身的本质等精神对象之外,也有和动物一样的感觉对象,但这些感觉对象,作为人的对象,同样表现着人的本质。因此,“动物只为生命所必需的光线所激动,人却更为最遥远的星辰的无关紧要的光线所激动。只有人,才有纯粹的、理智的、大公无私的快乐和热情——只有人,才过理论上的视觉节日。”[2](p471)可见,人的任何对象,其实都显现着人的本质。其四,人正是通过他的对象来理解他的本质的。费尔巴哈说:“人是在对象上面意识到他自己的”。[2](p470)他还说:“对于对象的意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3](p33)人要以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为对象,来达到对自己的认识和理解,但这样的类或本质又因他自己的认识和生活的不断改变而发生着改变,因此,人是没有办法来直接认识自己的类和本质的。而人的对象却能显现出他的类或本质,所以,人只有通过认识、理解他的对象,从而达到对自己的类或本质的理解。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发现,费尔巴哈对人的理解,在思维方式上已远远超越了他的前人从“肉体-灵魂”、“感性-理性”的两极对立中来理解人的传统模式。人不再被简单、静止地规定为“感性存在”或者“理性存在”,而是要在人对自身的类或本质的追求过程中,通过人的对象来理解。所以,人的本质再也不是某种孤立、静止、抽象的存在,而是人自己的创造。这样的思维方式让人看到,人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究竟是怎样的,全在于他自己对自己对象的设置和开掘。这样的思想,实际上是将人的本质归还给了人自己。这在有关人的自我理解方面,在挣脱宗教有关人的“先验罪恶、邪恶本质、必死命运”等观念中,确实具有巨大的思想解放作用。难怪恩格斯说,《基督教的本质》“这部书的解放作用,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到。那时大家都很兴奋:我们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4](p222)

二、费尔巴哈类思想的真正局限

费尔巴哈一方面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能够以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为对象,所以人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意识,并使得自己的生活呈现为内在生活与外在生活。而人的对象,不管是精神对象还是感性对象,它们都显现出人的类,或人的本质。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理应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人的类或本质本身就不是某种孤立、静止、抽象的存在,而是通过人的对象不断显现出来的具体内容。所以,可以得出的结论应当是:人没有固定不变的“绝对本质”。可另一方面,费尔巴哈却坚持认为人有某种固定不变的“绝对本质”,而这种“绝对本质”就是“理性、爱、意志力”。这正如他所说:“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3](p30-31)因为,理性使人能认识,意志使人有高贵的品性,心使人充满爱。所以,“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3](p31)可见,费尔巴哈和黑格尔一样也陷入到了立场和方法的自相矛盾。所不同的只是,黑格尔从唯心主义立场出发,以神秘的“绝对观念”窒息了他的辩证法思想;而费尔巴哈却是在旧唯物主义立场上,以抽象的“理性、爱、意志力”窒息了他理解人的思想火花。因为(1)将人的本质理解为“理性、爱、意志力”,并不能从他的思维逻辑中必然得出,倒是可以从他之前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理解人的传统思路中非常自然地得出这样的结论。理性不能全面反映人性,人性中还有爱和意志力,而这些都离不开感性。所以要达到对人本质的理解,就需要将理性和感性的东西加在一起,于是,人的绝对本质便成为“理性、爱、意志力”这三样东西。(2)费尔巴哈认为,人的对象不管是精神对象还是感性对象,都显现着人的本质。但是“理性、爱、意志力”却并不能必然地将人和他的对象联系起来。就拿“人为最遥远星辰的无关紧要光线所激动”这件事来说,人仅仅就是因为有了“理性、爱、意志力”就必定会为那与他的生命关系甚远的光线所激动?显然未必。

那么,费尔巴哈在这里为什么会在如此具有思想解放作用的思维方式下,从唯物主义立场上陷入和黑格尔一样的矛盾之中呢?这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点是不可忽视的。这就是对“类”概念本身的理解。

“类”虽然是指事物在本质或属性上的相同性、统一性或同一性。但物的类和人的类却还存在本质的不同。物的“类”是由事物的相同本质或属性确定的。这些相同本质或属性由事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所决定,因而在内容上这些相同本质或属性不会因为构成类的分子或个体的不同而出现质的差异。对事物自身来说,事物也并不会因为自己属于某一类而影响到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因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受制于事物的自然本性,事物也并不会超出这样的自然本性来自觉地和他物甚至是人建立更广泛的联系。所以,物的“类”对“物”来说就是一个“外在的、限定性的概念”[5](p117)。而人的“类”虽然可以简单地说是由人的相同本质或属性确定的,但这里的“相同本质或属性”却大有文章。人的“相同本质或属性”不是自然天成的,而是人在后天通过自觉地与他人、他物建立最广泛的生存或生活联系,并在这样的广泛联系中历史地养成的。正因如此,人的“相同本质或属性”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生活条件下的不同个人那里,恰恰要表现出个性的差异,否则这种“相同本质或属性”就很难被体现出来,人的“类”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人的“类”是人“内在的、具有突破性或超越性的概念”[5](p117)。当然,费尔巴哈不是不承认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差异,只是他将这样的差异仅仅归咎于宗教,与人自身的类或本质的形成毫无关系。所以恩格斯才说:“费尔巴哈的下面这个论断是绝对错误的:‘人类的各个时期彼此借以区别的,仅仅是宗教的变迁。’”[4](p235)这意味着费尔巴哈没有看到物的类和人的类的本质区别,不能理解人的共同性或统一性恰恰要在人的差异性中去寻求,因此他只能从物的类的意义上来孤立、静止地看待人这种类存在物,于是,才极其武断地将人的本质说成是“理性、爱、意志力”,使人的本质在他的话语中再次成为“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成为“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6](p56)

马克思正是在扬弃费尔巴哈类思想基础上,通过赋予实践范畴以崭新的含义,才揭示出了人的类与物的类的本质区别,以及造成这种区别的根本原因。马克思说:“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这句话的前半部分,显然是对费尔巴哈观点的进一步发挥,但马克思却并没有停留在费尔巴哈的观点上,而是进一步指出人这种类是“现有的、有生命的类”,与抽象的、无生命的物类完全不同,因为这样的类具有普遍性和自由性。那么,人的这种普遍性、自由性来源于何处呢?费尔巴哈的“理性、爱、意志力”显然无法作出满意的回答。而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真正彻底地超越了费尔巴哈,马克思说:“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1](p57)这意味着,人的普遍性、自由性来源于何处的问题,应当从人独特的生命活动中去寻求答案。在马克思看来,人独特的生命活动和动物行为或一般意义的生物性行为根本不同,它虽表现为人的感性活动,但其性质是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1](p57)。这样的活动不仅关系到人生命的维系,而且还关系到对人本质的确立和对“活动者”是不是人的确证。所以,这样的生命活动标志着人类与物类的根本区别,是人的真正“类特性”。(www.xing528.com)

首先,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同时也是自由的活动。费尔巴哈认为,真正的意识是以自己的类或本质为对象的意识。这意味着,意识能够对意识者自己加以反思、审视,并在反思、审视的基础上,对意识者现有的状态加以改进,从而实现意识者自己所认为的理想状态。可见,这样的意识其实已经包含着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反思、审视既包含着对现实的否定,又包含了对理想的肯定。所以,意识的结果其实是达到对意识者现有状态的提升。但由于费尔巴哈将人的类或本质理解为“理性、爱、意志力”,这样,意识所反思、审视的内容也就成了“理性、爱、意志力”。按照这样的理解,人们越是反思、审视他们的“理性、爱、意志力”,那么他们就越是善于支配其理性;越是能够对一切充满爱;越是能够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但这却与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理性表现、爱的情怀、意志力状态相去甚远。可见,“理性、爱、意志力”作为抽象的、单个人的内在品质,并不能作为人的类特性或本质。

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关于意识是以自己的类或本质为对象的思想,但却认为意识反思、审视的内容并不是脱离了人的具体生命活动的抽象物,而是他的生命活动本身,即他“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1](p57)这样一来,人们对自己的生命活动、现实生活本身加以反思、审视,并在这样的反思、审视过程中改变他们原有的生命活动样式或生活方式,而在这样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推动过程中,人的生命活动或生活方式在人的努力下获得了新的内容。另一方面,人通过反思、审视自己的生命活动,并进而在自己的努力下赋予自己生命活动以新的内容,这实际上是超越了生命活动的自然性质,意味着人的生命活动突破了自然属性的限制,从此走上自己创造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创造自己的道路。因此,人的生命活动又是自由的活动。

其次,人的生产是“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人的生命活动最直接、最基本的表现就是生产活动。马克思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6](p67)人生命的维持离不开生活资料,但人对生活资料的取得却和动物根本不同。动物直接依靠自然环境的提供,而人却是在自然环境基础上自己进行生产。这样的生产不仅使人摆脱了自然通过环境对生命的主宰,而且也表现出人的生产在性质上和动物完全不同。动物的生产由于受到其肉体及其幼仔直接需要的支配,因而,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它只生产自身,只是按照它所属的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其产品只能直接属于其肉体。因此,动物的生产是不自由的,它总是要受到他自身局限性的限制。相反,人的生产却是全面、自由的生产。因为,人的生产不仅彻底超越了肉体需要的支配,而且还将人的内在尺度投射到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发生符合人目的愿望的改变,从而成为人的“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其实是在“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1](p58)所以,人的生产不仅具有生存的意义,而且还有“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审美意义。

再次,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才真正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按照费尔巴哈的思路,作为类存在物,就是要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作为自己意识的对象。但是人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怎样才能成为人自己意识的对象呢?费尔巴哈只是武断地指出人的类或本质就是“理性、爱、意志力”,却并没有说明这些东西是通过怎样的中介而被作为人意识的对象的。所以,他的这种武断其实就是一种直观。而马克思却克服了费尔巴哈的这种直观。马克思认为,人正是通过他“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生产活动,改变着他的对象世界,从而使自然界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而他也正是通过对其对象世界的改变,通过他的“作品”、他的现实等实际状况,来达到对他自己本质或类的意识的。所以,这里将人的类或本质与人的意识联系起来的中介不是别的什么神秘力量,而是人自己“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生产活动。这样的活动,为人创造出了能够显示自己面貌、力量的新世界,而人通过这样的世界,发现着自己,批判着自己,筹划并超越着自己。人由此也被两重化为现实的自己和理想中的自己,并通过生产活动,来不断解决这种对于自己的“现实和理想”的矛盾。

三、正确理解马克思“类”概念的意义

正确理解马克思“类”概念,对全面理解整个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是在批判继承黑格尔、费尔巴哈哲学思想基础上创立马克思主义的。但是,这样的创立却决不是将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进行某种机械拼凑,并由此形成辩证的唯物主义或唯物主义的辩证法。事实上,这样的创立是以怎样全面认识、理解人自己为基础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如果只是局限在对人之外的事物的理解,这只能说是一种经验层面的理解,其困境必定在于“物质”、“联系”、“运动”、“时空”、“矛盾”等范畴,对于唯物主义来说,究竟是如何提炼的呢?同样,对于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唯物主义又是如何认识到的?脱离了对人自身的理解,这些问题是很难获得唯物主义的解答的。这也正是马克思之前唯物主义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正因如此,贝克莱的看法才如此让唯物主义震惊:唯物主义坚持的“物质”,实际上也只是个抽象的概念。这意味着,脱离了人,单从人之外的物质世界来确立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是站不住脚的。费尔巴哈将哲学关注的视野拉回到人自己,并提出人是“类存在物”。尽管他将人的类与物的类还没有做出区分,但在很大程度上启发了马克思。马克思通过揭示人生命活动的奥秘,使人的类和物的类被真正区别开来,这样一来,唯物主义的基础再也不是被奠定在人之外的世界,而是被奠定在人“自由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基础上。正是基于这样的生命活动,人不仅将自己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而且导致了一系列的“两重化”,使人和世界、人和自然、有限和无限、必然和自由等不仅在他的这种生命活动中被展开,而且还能在他的这种生命活动中实现统一。而辩证法也由此在人的这种生命活动中得以建立和发展。这就将辩证法的基础也奠定在了人“自由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上。这样,在人的这种客观的生命活动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得到了有机的统一。马克思也由此解决了困扰近代以来不管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哲学家的一个重大难题。

马克思从人自由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入手,揭示了“人的类”与“物的类”的根本不同。意味着在实践中,人的共同性,即“人的类”恰好要通过每个人的个性表现出来。所以,马克思的类思想,其实蕴涵着对每个人个性的充分肯定、对每个人实践创造性的深情呼唤。也就是说,实践既然是人的生命活动,那么在实践活动中的每个人,其个性越是得以充分、自由发展,其创造性越是得以自由发挥,人的共同性、人的类也就显示得越充分。这种共同本质恰好要由每一个个体成员的个性来表现的现象,只存在于人的身上。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人自由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实践,是任何其他事物,甚至包括动物都不具备的。也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才会将不能使每个个体成员都充分、自由地发挥其个性的阶级社会,看成是人类社会在自发分工条件下的不成熟阶段,并将人们在这个阶段所结成的阶级关系、国家关系等看成是“冒充的共同体”或“虚假的共同体”[6](p119)。但他们紧接着认为,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人们对自身社会关系及其规律的认识,随着被剥削阶级,尤其是无产阶级的觉醒,人们便会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彻底改变这种不能使每个个体成员都充分发挥其个性的社会关系,并由此建立起能够充分发挥每个人个性的崭新关系,以使人的类特性或类本质真正得以最辉煌的全面展现。正是在这一思维逻辑基础上,《共产党宣言》中的那句名言才不仅不神秘,而且还十分亲切具体,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p294)因为这句话深刻表达了真正属人的社会关系是人的类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中,人自由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将不再以“异化”的面目而出现,而是以自由、自主、自为的状态而实现。

总之,马克思的类概念,决不是对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简单照抄,而是批判继承。从这一点上说,马克思类概念其实是理解马克思哲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坚持好和发展好马克思主义的关键。马克思主义不是以人之外的某些抽象存在来压制个人的理论形态。相反,它就是要通过对人自由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实践的充分肯定,来弘扬个人,发展个人。在这种理论形态看来,只有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他的实践本性才能得到充分张扬,也只有在个人的这种发展中,整个人类才能得以自由解放。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央编译局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

[3]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荣震华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高清海:《哲学的奥秘》[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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