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张春桥、姚文元反人道主义理论再评

张春桥、姚文元反人道主义理论再评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姚姚 版权反馈
【摘要】:再评张春桥、姚文元反人道主义理论胡义成摘要:我国至今还有学者在历史观层面上对“以人为本”仍不以为然,只承认伦理层面上“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有鉴于此,本文将再次剖析“四人帮”成员张春桥、姚文元“文革”前后反对人道主义和人权的理论生涯,力求在新的认识水平上总结有关理论教训。他们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如何把马克思主义丑化为“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理论的典型例证。

再评张春桥、姚文元反人道主义理论

胡义成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陕西西安,710065)

摘要:我国至今还有学者在历史观层面上对“以人为本”仍不以为然,只承认伦理层面上“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后者也多少反映着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有待深入,反映着“文革”的理论阴影尚未散尽。有鉴于此,本文将再次剖析张春桥、姚文元“文革”前后反对人道主义和人权的理论生涯,力求在新的认识水平上总结有关理论教训。回到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立场上来,发展马克思的人道主义。

始于反人道,终于反人道,以反人道主义作为理论主线,是张姚理论生涯最主要的特征。张的“成名作”,是1958年写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法权”其实是一种平等人权;张的“破除法权”其实是破除这种平等人权。而姚在理论界“初露峥嵘”,是在1955年反胡风“斗争”中,批判胡风的人道主义、人权理论,是姚的理论中心。与始点相照应,作为“文革”期间中国意识形态“总管家”的张姚,于1975年春分别发表《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和《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两文之后,开始步入明显的败亡之途。这两篇文章的主题,是把作为市场经济规范的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当作资产阶级专利品看待;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资产阶级法权”是“党内资产阶级”出现的“经济基础”。在这里,作为平等权利的人权,作为人道主义规范的平等,不仅是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东西来全盘否定的。

张姚把马克思主义丑化为反人权主义的头一个“招数”,就是离开唯物史观,一开头就滥用所谓“阶级分析”,把人权“分析”成“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从而把它与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张姚理论的要害,是他们关于“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论点体系。垮台前的张所写《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是“四人帮”在“文革”中实施法西斯专制的一种理论归纳,集中地体现了他们坚决反对市场经济,以及把马克思主义丑化为“反人道主义”、“反人权”体系的理论特点,至今值得认真清理。

关键词:人道主义 人权 张春桥 姚文元

胡锦涛主席2007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和在十七大报告中,把“以人为本”定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但据我所知,我国至今还有学者在历史观层面上对“以人为本”仍不以为然,只承认伦理层面上“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在我看,后者也多少反映着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有待深入,反映着“文革”的理论阴影尚未散尽。有鉴于此,本文将再次剖析“四人帮”成员张春桥、姚文元“文革”前后反对人道主义和人权的理论生涯,力求在新的认识水平上总结有关理论教训。回到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立场上来,发展马克思的人道主义。

“四人帮”的法西斯专政,包括张姚反对人道主义和人权的理论生涯,对于“五四”后的现代中国人而言,特别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当代中国人而言,是一个值得反复回味的课题。“以人为本”即人道主义,不仅是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意识形态,而且是历史主体对作为历史客体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永恒诉求。要在中国实行法西斯专政,就必须通过把马克思主义篡改为“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的理论体系来进行;同时,在现代中国,一旦马克思主义被沿着“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的思路来解释,作为唯物史观价值取向的“以人为本”一旦被完全抛弃,那么,法西斯专政也会或迟或早地来临。在“文革”中,张姚倾其全部精力,依此模式建立了现代中国披着马克思主义外衣的法西斯专政理论体系,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便是对以上规律的印证。目前中国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对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反人道主义”和“反人权”理论体系的传统思路,以及目前对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不以为然的理论倾向,保持应有警惕。

一、始于反人道,终于反人道——张姚理论生涯再回顾

始于反人道,终于反人道,以反人道主义作为理论主线,是张姚理论生涯最主要的特征。

张的“成名作”,是1958年写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1](P28-31)。“法权”其实是一种平等人权;张的“破除法权”其实是破除这种平等人权。而姚在理论界“初露峥嵘”,是在1955年反胡风“斗争”中。当时,姚父已被逮捕,姚也因书稿《论胡风文艺思想》而陷入窘境。在这种局势下,张帮了姚,用《解放日报》为之撑腰,使姚于1955年5月连发4篇批判胡风的文章,一下子成为“批胡风英雄”。在这批文章中,批判胡风的人道主义、人权理论,是姚的理论中心[2](P327)。所以,可以说,姚同张一样,都是从反人道主义和反人权开始其理论生涯的。后来,他在“文革”伊始带头批判《海瑞罢官》,批周扬,批陶铸,等等,均涉及一概否定人道主义及人性论,是其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理论主题的一再展开。

与始点相照应,作为“文革”期间中国意识形态“总管家”的张姚,于1975年春分别发表《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3]和《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4]两文之后,开始步入明显的败亡之途。这两篇文章的主题,是把作为市场经济规范的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当作资产阶级专利品看待;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资产阶级法权”是“党内资产阶级”出现的“经济基础”。在这里,作为平等权利的人权,作为人道主义规范的平等,不仅是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东西来全盘否定的,而且它竟成了资产阶级出现的“经济基础”,真是无奇不有。至少,在马克思主义中,平等人权是社会意识形态,不是“经济基础”;连这都搞不清楚,也好意思以马克思主义名义说人权!

始于反人道主义、反人权且终于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的张姚,一直口口声声马克思主义不断。他们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如何把马克思主义丑化为“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理论的典型例证。

二、用“阶级分析”詛咒“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

张姚把马克思主义丑化为反人道主义的头一个“招数”,就是离开唯物史观,一开头就滥用所谓“阶级分析”,把人权“分析”成“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从而把它与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

在张姚那里,“阶级分析”的前提是其“阶级斗争拜物教”式的历史观。据张姚说,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首先根本不是历史主客体互补发展的历史,也不是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史,而首先是一部阶级之间亘古莫名其妙地互相拼杀的历史。姚写道:“社会前进的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是革命的历史,是新的阶级力量战胜旧的阶级力量,新的思想、新的人物代替旧的思想、旧的人物的一波接一波的伟大斗争史”[5](P339)。在这种历史观中,不要说“历史主客体互补”不见了,“以人为本”不见了,而且历史客体也变形虚化了,人类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没有地位,资源配置优化没有地位,而且阶级斗争的物质利益根源也被掏空了。显然与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本”严重对立。

不错,马克思主义并不一般地反对资产阶级首先提出的阶级斗争理论。面对当年资本原始积累的剥削,马克思主义号召工人进行阶级斗争,以争取自己和全人类的解放。但是,马克思主义号召进行的阶级斗争,是以工人阶级的人权吁求(劳动价值论)为价值观念依据的[6]。张姚置此于不顾,抛开工人阶级的人权吁求和“以人为本”,其反人道主义和反人权的反马克思主义性质,昭然若揭。

在张姚“阶级斗争拜物教”历史观下,“社会意识形态”也势必失去自己反映并保护“资源配置优化”的首要经济功能,仅仅成为阶级斗争的附件。这样,在分析意识形态问题时,姚提出的最根本的要求,是“我们不能够离开阶级立场来提问题”[7](P309);观察人道主义的唯一正确的方法,是首先“研究人道主义的阶级内容”[7](P275);他反对任何离开阶级斗争视野来思考人道主义的思路[7](P333)。据说,“离开了阶级内容来觅找‘从古以来’一直存在的‘真正的’人道主义”,“实质上是维护真正的资产阶级利益”[7](P287),等等。如此这般分析的结果,便得出了一个结论:“人道主义就是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7](p299);不仅“资产阶级反动政客和反动文人”的人道主义是反对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且进步知识分子“反映了劳动人民痛苦生活”的人道主义精神,也不是好东西[7](P289-290)。更有甚者,姚还写道:即使人道主义在历史上“起进步作用的时候,同无产阶级世界观也是对抗的”[7](p296-297)。显然,人道主义和人权十恶不赦,应被宣布为“修正主义的主要武器之一”[7](P353-354)。姚在这里完全绕开了对人道主义和人权的唯物史观分析,从论述一开头,就只在人道主义和人权的阶级属性中绕圈子,因而在理论上显得颇荒唐。从唯物史观“以人为本”的主客体双线互补结构的原理审视,把阶级分析方法如此扩大化和绝对化,纯属误用。看得出来,姚把阶级分析方法如此扩大化和绝对化,旨在直接否定唯物史观“以人为本”的原则。今天可以说,它只是非马克思主义乃至反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拜物教”的变种。因为,在唯物史观关于历史客体的理论中,生产关系首先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关系,其首要功能在于保证生产的高效推进;生产关系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着阶级属性的方面,但阶级属性并非生产关系的主干,而只是其中一个属性。因此,从大尺度来看,阶级分析方法在唯物史观体系中只占有限的较低地位,只能使用在有限的领域(即阶级矛盾激化时),根本不能用以在哲学层面上全面否定人道主义,正如在军队中,“小班长”无权否定军长的命令一样。因为,“小班长”的命令只适用于本班,并要以军长的命令为转移。“四人帮”一直高唱“生产关系即阶级关系”的调子,只能是对唯物史观的亵渎。

此外,张姚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用了这种阶级分析,便应当把人道主义判为资产阶级专利品?划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判据又是什么?为什么使用了这种阶级分析,人道主义就不能是无产阶级的真诚追求?等等。在有的时候,张姚也试图稍微展述一下人道主义和人权何以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理论:人道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是完全对立的,是反对“阶级思想”的[7](p297);修正主义者曾用人道主义向无产阶级“进攻”[7](P335),等等。且勿论这些断语不符合事实,仅从逻辑看,也是很奇怪的。因为,张姚对人道主义的阶级分析实际上是以一个不能成立的“循环论证”为前提的:什么是人道主义?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什么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因为它是人道主义,反对阶级分析思想。这样,马克思主义就势必仅仅成为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反对马克思主义,仅仅就是反对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思想。这个论断显然不能成立。因为,阶级斗争理论本来就是资产阶级思想家先提出来的[8](p509),因此,仅以是否承认阶级斗争来划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至少在理论上是错误的;更何况,承认阶级斗争的马克思主义,也不仅仅是只讲阶级斗争的理论,它首先注目于“以人为本”的主客体双线互补结构,注目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今天看,张姚以马克思主义名义反对人道主义和人权,实际就是反对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原则。

由于站不住脚,张姚对人权实施所谓阶级分析时,往往“洋相百出”。例如,姚说“五四”以来,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斗争,似乎总围绕人道主义和人权问题展开,因之,“只要阶级斗争还存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人权“就会化装成各种姿态探出身来”[7](P335)。显然,这纯属编造历史。“五四”以来,孙中山先生新“三民主义”中的民权精神,一直是先进的中国人共同的追求之一。出于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人一直表示尊重民权(即中国特色的人权),并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宋庆龄和鲁迅等人,当年也曾建立“民权同盟”,作为反抗国民党右派的旗帜[9]。至于中共创建人之一的李大钊,更是明确地紧密地把社会主义与人道主义目标的实现相联系[10](P113-117)。面对这些无可辩驳的史实,怎么可以说,“五四”以来,中国无产阶级一贯反对人道主义,而中国反动力量一贯宣扬人道主义呢?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以中共老一辈理论家胡绳先生当年关于人道主义的理论阐述为例。1943年,他发表长篇论文,专论人道主义的进步性。其中明确说,“人道主义的精神是我们异常需要的”,因为,它是一柄“双锋的剑”,可以“一面用以批判封建文化的遗产,一面用以打击敌寇法西斯所灌输到中国的奴化教育[11](p566);“现在,我们既站在反法西斯的战线中间,而在自己的民族生活的历史上,又曾长期地经过君主政治和异族统治的专制时代,那么,就更不能不强调‘人的尊严’、‘人道主义’的精神。因此,就必须反对任何‘蔑视人道’、不把人当人看的思想和事实”[11](P568),等等。这一史实说明,当年的中共党员们,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正是高举着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和人权的旗帜向反动势力斗争的[12]。面对此况,我们怎可认同张姚对历史的歪曲?事实上,“五四”以来,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明确站在人道主义和人权对立面的,或者是法西斯统治者,或者是为专制统治效力的反动落后文人。他们共同构成了对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和人权的威胁。张姚把是非完全颠倒了,只能说明他们对人道主义和人权历史的无知与偏见。

本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机制所要求的价值规范体系,人道主义和人权的历史,其实就是市场经济的历史。人道主义和人权的播布范围,其实也就是市场机制所达到的范围[13]。因此,大体可以说,从纵的方面看,人道主义和人权历史已长达5000—7000年[14](P1019);从横的方面看,在东方和西方,都存在着人道主义和人权的文化传统。但是,陷入逻辑混乱之中的张姚,根本不能接受这一历史事实。在他们看来,人道主义只能是与西方资产阶级难解难分的意识形态。

在这方面,姚文元出尽了“学术洋相”。据姚说,只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才初次出现了带有资产阶级个性解放色彩的人道思想”,“它是十四、十五世纪在封建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新兴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7](p281);“人道主义的概念刚一出现时就是资产阶级的概念”[7](P282-283);“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之前的古代哲学家、文学家中,当然有同情人民的思想,但在思想内容上说,它同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人道主义却有根本区别,不是同一个人道主义思想体系的延续”[7](p277);孔子和柏拉图都不存在人道主义思想,“想把资本主义时代的人道主义精神硬塞到古人头脑中去,就同想把社会主义思想塞进王充的唯物主义哲学中去一样,是违犯历史事实的”[7](P300-301);中国的人道主义“是从五四运动前后输入中国来的”[7](p314),在中国“最先明确”提出人道主义的人,是周作人,时间是1918年12月[7](P315)

为了细化“人道主义是西方资产阶级专利品”的论点,姚还提出了对人道主义发展划分阶段的设想。在他笔下,人道主义的第一阶段是意大利十五世纪后半期开始的人文主义思潮,其内容是“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个人”;第二阶段是十八十九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当代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人权及作为修正主义思潮的人道主义,构成了人道主义发展史的第三个阶段[7](p280-293)。这一分期体系至今在中国产生着影响,但却是以无知和偏见为前提的。

第一,不是别人,而是马恩,不止一次地指出,人权原则源于古希腊罗马商品经济所产生的法律体系[15](P478)。在马恩那里,人道主义和人权历史,是与商品经济历史大体“同庚”的,怎么能说,人道主义和人权只是十四十五世纪猛然产生的“资产阶级思想”呢?

第二,不是别人,又是马恩,也一再认为,同样是商品经济之上的人权规范,在古代“罗马法”那里,在法国“公民法典”那里,以及在“德意志法”那里,均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16](p248-249)。《资本论》还明确承认,在同一经济基础之上出现不同的意识形态,是与“种族”差别、自然条件以及各种“历史影响”等等有关的[14](P892)。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设想,在与古罗马遥相呼应的古代中国,商品经济也必然产生出自己民族的人道主义和人权意识形态;这种人道主义和人权之所以与西方形态有所不同,乃是由东西方不同的民族文化特点和自然条件差异等等造成的[17]。张姚根本不顾马恩这些“商品经济意识形态多元性”的论述,只知道以阶级斗争的框框套问题并整人,怎么可以科学地把握东西方人道主义和人权发展史呢?

第三,从文献上看,在中国,“人道”的概念是作为“天道”概念的对应物,首先出现于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18]。尽管,这个“人道”与人道主义尚不全同,但它至少相通。这说明,姚文元关于人道主义概念专属西方资产阶级的看法,也是对祖国文献无知的结果。

第四,对于中国古代孔子的仁学,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研究思想史的论者大体均认为,它是一种东方形态的古典人道主义思想体系。征之儒家学说本身,它的人道主义色彩也很强烈[17]。例如,孔子讲过“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董仲舒讲过天地之精“莫贵于人”,等等。请问,这不是人道主义和人权精神,又是什么呢?为什么对自己祖先的人道和人权情怀不予承认,一定要把它全部奉送给“洋大人”呢?

第五,即使把世界人道和人权思想史仅仅界定为西方人道和人权思想史,那么,现代著名的人道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也指出,西方历史上存在人道主义的三大段发展,其一是古希腊罗马人道主义,其二是近代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其三是当代存在主义[19]。海氏把古希腊罗马人道主义视作西方人道主义的源头,与马恩之论也契合,怎可轻易置之不顾呢?

第六,在近代现代中国,人道主义和人权思想来自两个源头:其一,是中国古代人道和人权思想,其中不仅包括孔子仁学,还包括墨家“兼爱”学说,以及高扬主体精神的王阳明“心学”及其左翼——李卓吾等人的人道和人权思想[20],等等;其二,是从西方输入的人道主义和人权观念。姚只认第二个源头,完全不知第一个源头,本来就是“学术笑话”,岂料他还在只认第二源头的同时,胡说周作人是最早输入人道主义的论者,真是笑掉人的大牙!事实上,在周氏之前,严复等人的译作,早已多量地输入了西方人道主义;即使在周氏那里,所讲人道主义也并非全部来自西方。姚不明于此,信口雌黄,怎可服人?

三、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再回视

如果说,被张春桥推到第一线的姚文元主要在人道主义问题上滥施淫威,那么,老奸巨猾的张春桥则主要在人权理论方面耍花招。张姚理论的要害,是他们关于“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论点体系,至今也值得认真清理。

本来,“资产阶级法权”是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一个概念[21](P11)。后来,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又重申了马克思的看法[22](p250-261)。再后来,则是毛泽东主席于上世纪50年代末和70年代中又两次提此问题[23]。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视角来重新审视这一问题,其中疑难并不难解破。

从《哥达纲领批判》和《国家与革命》来看,“资产阶级法权”的本义,是指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的平等权利;鉴于“按劳分配”中通行的原则是“生产者们的权利是与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这个平等的权利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因为,“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21](P11)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的平等权利被马列定性为“资产阶级法权”呢?今天看,这与马列当时对市场经济的否定性看法有关。在当年马列那里,市场经济只能导向资本主义。这样,按劳分配中所体现的等价交换原则,或者说,当事人双方的平等权利,便不能不带有资产阶级的属性,所以马列呼之为“资产阶级法权”。国内许多有关文论,至今不敢触及马列在理论上的这一失误,所以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平等权利被界定为资产阶级的东西。今天看,这一回避,根本没有必要。

马克思把“按劳分配”中的平等权利称为“资产阶级法权”,也与他在否定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对政治权利、私人权利以及权利的最一般的形式即人权所采取的反对立场”[24](P229)有关联。今天看,这一思路也显然不妥。马列把平等权利看成“资产阶级法权”,不仅是因为平等权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且还因为,市场经济之上的平等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的尺度”于不同的个人,但不同的个人本身是有差别的,“不同等的”,因而,就分配的结果看,不同的个人及其家属所获得的东西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有的人多,有的人少,因此,这种平等权利“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21](p11)。在这种思路中,马列实际上是把个人消费品分配中真正的平等,看成分配结果对于每个人的平均以及“各取所需”,从而忽略了“结果尺度”之外的其它尺度的平等,例如按劳动的尺度,按机遇的尺度,按知识的尺度等等,并一律视之为“资产阶级法权”。这显然是一种理论上的不周全。从当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看,平等和效率是一对彼此对立统一的价值选择。如果不加分析地把平等置于效率之上,往往出现低效率的现象。马恩在有关“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论述中,把‘结果平等’置于其它尺度的平等之上,同时未顾及效率,显然是一种理论失误。

搞清楚这些问题之后,我们再来回观张春桥1958年发表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其谬误就十分显然。

其一,《破除》一文说“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核心是等级制”[1](P28-31)。这种界说,不仅是扩大了马列当年的失误,而且也是从根本上背弃马列,在“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上彻底把水搅混。因为,在马列那里,“资产阶级法权”是指作为市场通则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权利;要说这种平等权利是不平等的,也仅仅针对着“按劳分配”比之于“按需分配”是不平等的,但马恩说这种不平等现象的消除不能超越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可是,张却根本不顾马列关于法权的界说,也不明确论述自己所说平等尺度是什么和为什么,便把“资产阶级法权”界说成“等级制”,这就在理论上一下子把事情弄乱了。更有甚者,张甚至说:“在旧时代,整个社会上,从配不配姓赵,到穿衣、住房子、走路、走路的快慢、抽烟的姿势,那一条不要讲究身份、等级?那一项没有‘礼’?不合乎礼,也就是不合法。处处都有资产阶级法权”[1](p31)。这简直是信口雌黄,连“法权”的常识都不知道!封建社会里的种种等级制,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权利”,无论在逻辑上或者是在历史上,都是针锋相对的矛盾双方,怎么能混为一谈呢?(https://www.xing528.com)

其二,明明对马恩列没有读懂,明明对法国历史不通,张却偏偏还想讲一下巴黎公社分配制度,胡扯“全世界第一个无产阶级的公社所采取的革命措施,难道不恰恰是彻底破除资产阶级的等级制度,并不讲究什么物质利益原则吗?”[1](P30)事实上,巴黎公社根本没有废除商品市场体制。张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就口出狂言,脸皮不薄也!

其三,张氏在1958年大叫“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其真实的政策意图,在于破除当年中国已经实施的等级工资制,反对市场经济,力主实行战争年代供给制的军事共产主义经济体制。客观地说,革命战争年代的军事共产主义供给制,作为极特殊条件下不得不实行的一种经济体制,的确明显地体现着当年革命者的高风亮节和共产主义精神,至今应予科学评价。但是,在任何时代,革命的武装斗争及其中的军事共产主义体制,均不能作为全社会经济体制的标准模式。因为,在全社会层面上,经济体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在正常的稳定的环境中,优化资源(包括劳动力)配置以获取人类福利进步。这种情况,就决定了人们不能不逐渐地以市场经济作为基础方式来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不能不从根本上放弃军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也因此,在分配方面,人们只能在劳动和市场面前人人平等,根本不可能也不应当只从分配结果上思考平等问题,更不能把一切希望寄托于军事共产主义体制。

其四,张春桥只以“结果平等”为最高判据,把不符合结果平等的一切平等权利均视作资产阶级性质,根本不顾唯物史观关于权利不能超越经济文化发展的限定,实际上反映出历史唯心论的特征。由于诸如此类的唯心史观是以法权上的某种平等为最高标准的,所以恩格斯曾称之为“法学家的世界观”,科学地指出只讲“平等的要求”,“会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问题的实质”在于“生产方式的改造”[25](P547)。这一论述,似乎是针对着张春桥这些只从平等要求提出社会问题而不首先注目生产力发展的论者而写的一样。

四、反市场经济:张姚败亡前夕“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回视

如果说,1958年的张写下“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谬论,虽然在理论上洋相百出,不足为凭,但在实际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并未留下长期的印痕,那么,垮台前的张所写《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以及姚为之呐喊的《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则是“四人帮”在“文革”中实施法西斯专制的一种理论归纳,集中地体现了他们坚决反对市场经济,以及把马克思主义丑化为“反人道主义”、“反人权”体系的理论特点,至今值得认真回视。对照着张姚的上述“二论”文章,再读邓小平同志1992年的南方谈话,可能对后者理解得更深一些。

客观事实表明,张姚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理论的形成,是利用了经典马恩著作以及毛泽东主席著作否定市场经济的失误并把它推向极端的结果。其中包括,张姚1975年春发表的两篇文章,是以当时毛泽东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为背景的。按毛泽东主席的说法,“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很容易”[23]。这也就是说,毛泽东主席当时不仅像马恩那样否定商品经济,而且把商品经济与党内的斗争联系了起来。张姚的文章正是从这里展开叙述,把反人道主义、反人权的矛头,首先对准所谓“党内走资派”。在他们看来,“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4],因此,为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要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文化大革命”,以限制和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揭露和批判“党内走资派”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等。从纯粹理论的角度看,张姚的这种理论,把市场经济及其人权原则视为革命对象,是十分荒唐的。

其一,市场是人类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它的地位和作用,至今无可取代。因此,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主体行为规范,等价交换及其平等权利也是不可被否定的。由于市场经济是中性的,所以,平等权利也是中性的,既不专属资产阶级,也不专属无产阶级。因此,像张姚这样,把等价交换的平等权利看成资产阶级专利品,把市场经济视作“党内走资派”产生的根源,就只能是背离当代人类知识发展趋向的胡说八道。这种胡说八道在中国流毒甚广。直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还不得不批驳它。

其二,即使按照马克思的原意,作为市场经济要求的平等权利的“资产阶级法权”,也只是一种价值观上层建筑或法律规范;它是由作为经济基础的市场经济派生的社会意识形态或法律原则。但是,我们在张姚的文章中发现,作为上层建筑的“资产阶级法权”,突然之间一下子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经济基础”。这一下子就从根本范畴上背离了唯物史观的所有结论,实际上是公然抛弃唯物史观。试想,上层建筑甚至法权观念形态竟然公开被当作“经济基础”,被当成决定社会发展的东西,那岂不是说,上层建筑乃至观念形态成了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力量了吗?

其三,从价值选择角度来看,张姚反对“资产阶级法权”的根本借口,在于它事实上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这就是说,张姚是以“事实上的平等”即分配结果的一律平等作为唯一判据,来审看市场经济及其中的按劳分配的。这是用产生于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原则中的一种形态(结果平等)为唯一判据,去反对必然伴有某种不平等的市场经济及平等原则中的其它形态(如在劳动贡献尺度面前的人人平等,在竞争机遇面前的人人平等,等等)。显然,张姚已陷于“平等悖论”之中。其根本的理论错误,在于无视“生产力标准”,在人道人权悖论的“怪圈”中大讲反对人道人权的混话,越讲越糊涂。这种令人难以忍受的糊涂气,充斥中国论坛数十年,确是怪事。

人道主义老人巴金针对张姚现象,在晚年曾说过“张春桥、姚文元青云直上的道路,我看得清清楚楚”,“他们是踏着奴仆们的身体上去的”,“我担心那条青云之路并不曾给堵死,我怀疑会不会还有‘姚文元’出现在我们中间”[26](P114)。巴老的这种担心并非毫无迹象。当党中央已经明确表态宣传实施“以人为本”时,至今有人坚持在历史观上批判“以人为本”[27]。直到近年,姚对人道主义的前述“阶级分析”,仍然在我国论界有所流布。但是,市场经济大潮,作为人世间的大趋势,毕竟无法用肩膀挡住;作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道主义和人权,必将伴随着市场经济大潮而存在于当代;作为注目市场经济异化缺陷的主体化的人道主义,也应在与生产力标准的互补中,成为纠正市场“异化”之弊端的价值选择。

参考文献

[1]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载《关于破除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云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2]姚文元:《马克思主义还是反马克思主义——评胡风〈关于文艺问题的几个主要论点〉》,见姚文元《文艺思想论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3]姚文元:《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红旗》1975年第3期。

[4]张春桥:《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红旗》1975年第4期。

[5]姚文元:《新松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版。

[6]胡义成:《反映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工人阶级人权观念及其在当前的重构》,《海南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

[7]姚文元:《文艺思想论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胡义成:《重评宋庆齡领导的“民权保障同盟”的历史功绩》,《宝鸡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第4期。

[10]李大钊:《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11]胡绳:《思想漫步》,收入《中国现代哲学原著选》,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12]胡义成:《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也是为人权而斗争》,《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福清分校)》,2003年第4期。

[13]胡义成:《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新论》,华夏出版社1996年版。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7]胡义成:《孔门仁学奥秘再破譯》,《福建论坛》1991年第5期。

[18]《左传·昭公十八年》:“天道远,人道弥。”

[19]海德格尔语,转引自1986年5月18日《光明日报》。

[20]胡义成:《明小品三百篇.序》,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2]《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3]毛泽东主席于上世纪50年代末和70年代中两次提出批判马列所讲社会主义中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文件可查。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6]巴金:《探索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27]胡义成:《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新论》,华夏出版社1996年版;胡义成:《中国80年代人道主义问题论战的回顾》,《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胡义成《再论中国80年代人道主义问题讨论的教训(与胡乔木同志商榷)》,《探索与争鸣》1992年第1期;胡义成《评中国哲学界研究人道主义的权威方法—与黄楠森、王锐生两教授商榷》,《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胡义成:《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不可否定——与黄楠森教授商榷》,《山西高等学校社科学报》2005年第6期;胡义成:《弘扬“以人为本”的唯物史观》,《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胡义成:《以人为本:国内外有关学术争鸣述评》,《西北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等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