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面临碳金融及其定价权缺失的思考——我国尽早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研究
郑勇
当今全球气候变化正影响着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气候变化问题,世界各国进行了一系列谈判。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促进了全球碳市场的发展。《京都议定书》为世界各国之间就温室气体排放权展开贸易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框架。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行机制三个灵活合作机制,目的在于减排温室气体。因为有了《京都议定书》的约束,各国的碳排放额便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因而也具有了商品的价值和进行交易的可能性,并最终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也就是说,这种机制就是给二氧化碳定价,使二氧化碳可以像商品那样被买卖,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形成了一种崭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
目前全球碳交易所共有四个: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英国的英国排放权交易制、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以及澳洲的澳洲国家信托,全为发达国家所主导。在发展碳金融方面,渣打银行、美国银行、汇丰银行荷兰银行、巴克利、高盛等欧美金融机构做出了有益的创新试验。碳交易目前已成为欧美等国实现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化手段之一。碳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它存在着更大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风险,因此国际市场对于期货、期权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日益显现,且已推出碳期货、期权产品。而对于我国来讲,尽管我们有极其丰富和极具有潜力的碳减排资源和碳减排市场,但是碳交易的发展极为落后,不仅缺乏有效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也没有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更没有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使我国面临着全球碳交易及其定价权缺失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国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战略谋划,探索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可行性以掌握碳交易及其定价的话语权。
一、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展望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潜在空间十分巨大。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自2005年以来,全球碳交易规模显著增长。2005年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总额为100亿美元,2008年全球碳交易总额为2005年的10倍多,已达1260亿美元。2009年6月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预测报告显示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2001年以来,我国单位GDP的能源消费量和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上升加快,在2000~2005年,我国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增速大大超过经济增速。目前我国的碳排放量约为全球市场的1/3,为世界第二。据世界银行测算,如果发达国家2012年要完成50亿吨减排目标,其中至少30亿吨来自购买我国减排指标。根据国家发改委《节能中长期规划》测算,“十一五”期间,我国的节能投资总额累计可达6000亿元以上,碳交易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具有潜力的碳减排市场和最大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供应方,我国每年可提供1.5亿吨至2.25亿吨二氧化碳核定减排额度,这意味着每年碳减排交易额可高达22.5亿美元。然而与传统技术领域不同,在低碳节能环保技术等领域,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并不大,几乎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对我国来说是难得的历史机会。面对如此广阔的前景,国内碳交易还处在萌芽阶段。上海期货交易所从2006年开始研究碳排放权期货,希望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帮助我国提高碳资源定价影响力,因此探索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研究,掌握碳价格定价权就显的及其重要。
二、我国面临全球碳交易及其定价权的缺失
我国近两年来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及核证减排量供应量方面已领先全球。2007年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的成交量已占世界总成交量的73%,2008年更是惊人地占到84%。我国企业为碳市场创造了众多减排额,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我国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且没有定价权,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据世界银行测算,2007年发达国家通过CDM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额度的需求为2到4亿吨,每吨的价格在15到20欧元,最高时高达25欧元。在占据全球碳交易85%以上的欧盟碳交易市场,2008年的新一轮价格达到每吨23欧元。而我国出售的碳排放权价格较为低廉,有的只及国际市场交易价格的1/2或更低。2006年7月,意大利碳基金通过世界银行分10年时间从南钢股份购买约6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吨二氧化碳排放权转让价格不低于6.25美元。这意味着,我国企业的碳交易价格连国际市场的一半都不到。2007年1月19日,宝钢股份与英国瑞碳有限公司和瑞士信贷国际集团在上海联合签署“高炉煤气发电碳减排购买协议”,由于我国没有碳定价中心,宝钢此次出售二氧化碳减排量的价格略超过10欧元/吨,但不及国际市场交易价的1/2。2009年6月,我国卖给欧洲买家的核证减排量的现货价格为11欧元/吨左右,而同样代表一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欧洲市场交易的欧盟配额的2014年12月到期的期货价格高达19欧元/吨。我国由于没有自己的交易体系,自然无法获得相应的定价权。可以看出我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后,通过它们金融机构的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进行交易。发达国家还正在全力吸引我国的金融机构参与到他们所建立的碳金融市场中,进而赚取我国资本的利润。而我国作为最大的碳资源供给国,正面临全球碳交易及其定价权缺失的不利局面,这不得不使人深思。
三、我国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作用
(一)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建立能吸引全球的交易者,以提高我国在全球碳资源定价的影响力
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它的“准金融属性”已日益凸显,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在全球碳排放信用之类的衍生品已发展起来。如纽约商业交易所尝试以市场方式解决全球性环保问题,推出了碳排放权期货产品,并组建了全球最大的环保衍生品交易所“绿色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也推出了碳减排权的期货产品,通过引入标准格式的碳减排权合同,来吸引世界的交易者。据世界银行估计到2010年全世界碳交易市场大概1500亿美元,这就同世界石油市场的总量相当了,但是面对如此市场如果我们不能够抓紧时机,建立我们的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平台,就有可能丧失机遇,因此中国作为最大的碳资源供给国,应该有一个国际的碳交易市场,也应该研究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以提高我国在全球碳资源定价的影响力,在国际碳交易里掌握碳交易及其定价的话语权。
(二)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价格,利用期货市场牢牢控制定价权
期货市场有两大功能:“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在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上,各种碳排放权商品的期货合约都有很多买者,也有很多卖者。这些买者与卖者之间是以公开喊价、讨价还价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因此,通过激烈的竞争而形成的某一成交价格,便是当时的“供求平衡的价格”。它综合地反映了许多买者和卖者对当时和以后某一时间某种碳排放权商品价格的观点,也反映了当时该种碳排放权商品的供求情况。这种价格通过竞争而确定,便立刻向全世界传播,从而促使该金融商品“世界价格”的形成。同时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上所形成的价格,这种价格发现功能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统一的价格,从而也有利于消除垄断,促进竞争,我国通过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能够牢牢控制碳交易价格的定价权,实现整个低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三)规避国际碳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安全、准确、迅速成交的交易平台
从欧洲气候交易所的数据(见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碳交易价格波动较大,从2008年6月开始,碳市场交易价格直线下滑,跌幅达100%以上。同样在世界第二大强制性排放交易市场澳大利亚的NSWGGRS市场,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场交易价格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波动(见图2),从
图1 欧洲碳交易市场价格走势
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碳市场交易价格直线下滑,跌幅达100%以上。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出现大起大落,加剧了碳交易相关企业的风险。为了使整个产业链上的厂商更好的管理价格风险,碳期货交易是十分必要的。碳交易相关企业可以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在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上建立与其在碳排放权现货市场上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合约,然后在碳排放权期货合约到期前,选择合适的时机将手中已有的合约进行对冲,以结清其手中已有的交易合约,实现对碳排放权现货保值的一种交易方式。利用这种交易方式能对碳排放权现货保值,因为碳排放权期货价格与碳排放权现货价格一般呈现出同方向的变动关系。交易者在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立了与碳排放权现货市场相反的部位之后,若碳排放权价格发生变动,则他必然在一个市场受损,而在另一个市场获利。这样,就可以用获利来弥补亏损,从而达到对碳排放权现货保值之目的。碳交易相关企业可以通过期货市场锁定收益,以避免价格波动和利润不稳定所带来的风险。使各生产经营者、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根据这一价格做出合理的生产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以实现公平、合理、机会均等的碳排放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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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澳大利亚碳交易市场价格走势
(四)同国际接轨,在金融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
在我国建立碳期货市场,有利于在合约和价格上与国际接轨,规范我国碳合约标准,增加我国碳交易的议价能力。利用碳期货市场能够把碳交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联系起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将实现我国在金融层次上参与碳交易的国际竞争,从产业层次上领先竞争对手。使我国相关碳企业将能够利用期货市场战胜对手。
(五)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节约交易成本
期货市场是以一系列的标准化合约作为标的,由众多投资者按照一定的交易程序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借助现代通信手段,反映市场供需,形成价格。可以大大减少交易过程中谈判的成本,如谈判费用和时间。建立碳交易期货市场将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安全、准确、迅速成交的交易场所。同时,期货交易采用的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比例一般不超过10%,也就是说交易100万碳排放权现货,如按10%的保证金比例,只需10万即可从事100万的交易。这样,大大节约了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四、我国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可行性
(一)我国碳市场规模巨大,为期货交易创建了条件
现货商品要建立期货交易,该商品必须具有交易规模大的条件。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具有潜力的碳减排市场和最大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供应方,我国每年可提供1.5亿吨至2.25亿吨二氧化碳核定减排额度,也就是说我国每年碳减排交易额可高达22.5亿美元。如此巨大的市场,必然有众多的买者与卖者参与,众多买者与卖者的参与,形成的价格不易被少数人所操纵,这为期货交易奠定了基础,也为期货交易创建了条件。
(二)碳交易价格波动频繁,我国相关碳排放企业有规避风险的要求
碳交易价格波动比较频繁、波动幅度较大、价格走势不易确定。这增加了供给者和需求者的风险,为了规避碳排放权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相关企业可以借助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规避风险,同时碳排放价格有较大的波动,也能吸引众多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利交易。通过众多交易者介入碳排放权期货交易也会使碳排放价格波动减少,趋于平缓,这样也有利于碳排放的供给者和需求者规避风险。因此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是我国相关碳排放企业规避风险的要求。
(三)碳交易易标准化,为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奠定了基础
期货交易是标准化合约的买卖,期货合约中所载明的期货商品,其交易单位、质量等级和规格等都是标准化的。这就要求作为该期货商品其质量、等级和规格必须易于计量和划分。而碳排放权是一种权利,可以统一地用每吨二氧化碳来计量,完全符合期货交易标准物所要求的其交易单位、质量等级和规格等易标准化的特点,具有统一的计量单位,且品质、质量易于划分。在交割等级中,能够达到对商品的规格、质量进行量化和评级的要求,这为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奠定了基础。
五、我国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对策
1.要利用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在专业服务能力、市场基础设施、交易结算系统上的互补性,开展碳交易和气候衍生品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流动性。一个可行的思路是依托我国现有期货交易所建立我国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我国经过多年来的规范发展,形成了上海、郑州、大连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这3家期货交易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多年的监管和运作经验,已建立起了一套较成熟的交易、结算、交割和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其在技术保障上,也相继开发出了独立的交易、结算和风险监控等平台,拥有先进高效通讯和信息发布系统;其在人才储备上,培养出了一批熟悉期货业务、管理经验丰富的期货业务管理人员,这样为我国建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创造了条件。
2.要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前提下,参考欧洲气候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碳期货交易模式,借鉴其碳期货合约的设计思路、制度规则、发展模式、产品定价、做市商制、监管制度等经验,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建立我国的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和结算机制,其中包括市场参与主体、期货交易所的布局、实物交割制度、价格形成制度等。
3.建立证监会、期货业协会和碳期货交易所三级监管机制。完善制度和办法,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挥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保证碳期货交易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即使市场出现异常,但通过有效的风险监管机制,包括行之有效的价格波动限额与头寸限额制度、强制平仓制度、交易报告和保证金管理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风险管理机制进行监控来化解风险。
4.碳期货市场的运行,应该先推出实物期货、实物期权后再推出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在碳排放权交易所首先试点碳排放权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参考电力投资实物期权的设计和交易模式,试点碳排放权实物期权;其次,在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推出和相关金融期货期权陆续完善之后,再试点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期权,然后在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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