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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县域经济的5个突破口:揭秘大关中与陕甘宁发展研究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壮大县域经济的五个突破口杨勇先县域经济是指以县为区域范围,以县城为中心、以产业园区和集镇为纽带、以各产业不同层次的经济元素联系为基本结构,社会经济功能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经济系统。近年来,陕西省县域经济呈现速度加快、质量提高、效益增加的良好发展态势。县域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

壮大县域经济的5个突破口:揭秘大关中与陕甘宁发展研究

壮大县域经济的五个突破口

杨勇

县域经济是指以县为区域范围,以县城为中心、以产业园区和集镇为纽带、以各产业不同层次的经济元素联系为基本结构,社会经济功能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经济系统。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的结合点,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是工业经济与农村经济的交汇点,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关键性层次。所以,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陕西省县域经济呈现速度加快、质量提高、效益增加的良好发展态势。2008年,全省83个县市GDP达到3506.68亿元。县域GDP总量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1.2%。比2004年提高了14.2个百分点,县均实现GDP42.25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1.9倍。2008年,县均地方财政收入1.66亿元,比2004年增长1.4倍。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其中神木县首次突破6000元,达到6028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89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67元。2008年,全省县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9.2%,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零售额增长最快的时期。83个县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1643.12亿元,比上年增长32.2%,总量占全省份额的34%。县域经济结构不断升级。2008年,83个县市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1979.14亿元,较2004年增加3.5倍。县域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

一、陕西县域经济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地区比较差距仍然较大

1.县域主要指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全国县域经济总量占全国GDP的比重为57%,山东省高达84.3%,河南为69.7%、内蒙59.7%,陕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8个百分点。2007年,全国百强县经济总量平均为314.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平均达到16.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590元,分别是陕西“十强县”平均水平的3.2倍、2.9倍和2倍。2007年,排列陕西“十强县”首位的神木县在全国百强县中仅处于92位。

2.县域财政收入水平低。2007年,陕西县域地方财政收入105.5亿元,县均1.27亿元,分别低于浙江、河南和内蒙古9.03亿元、1.76亿元和3.01亿元。2008年,全省只有17个县(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亿元,仅占县域总数的1/ 5。县域人均地方财政收入449元,仅相当于浙江的1/4,内蒙的1/5。

3.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2008年,生产总值最高的县神木县达290.58亿元,而最低的县佛坪县只有2.0亿元,相差145倍;地方财政收入最高的也是神木县,达16.44亿元,而最低的也是佛坪县,只有571万元,相差288倍。前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028元,而后者只有2012元,相差3倍。

4.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2008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与全国的4761元相比相差1625元,相当于全国的65.9%,排名第27位。2004年至2008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为1269元,同期全国的增加额为1825元,陕西比全国少增556元。

5.城镇化水平普遍较低。2007年,陕西城镇化率40.6%,较全国44.9%的平均水平低4.3个百分点。2008年,陕西城镇化率42.1%,在83个县、市中,城镇化率在42.1%以上的只有11个,有38个县不足30%,最低的县城镇化率仅为19.8%。

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壮大经济实力、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以加快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步伐为主要任务,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县域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全省形成一个“发达县率先发展、中等县加快发展、欠发达县跨越发展”的县域经济发展态势。

在具体工作上,要用新思路和新体制走出一条新路子。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工业增效、财政增长、后劲增强的“四增”目标,开展全民创业,以工业化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产业园区为载体招商引资为手段,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代。

三、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着力壮大县域工业,强化工业的支撑作用

1.大力培育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各县要从自己的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出发,着眼国内外两个市场,突出重点,做大做强。靠近大中城市的县应围绕大中城市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配套产业;有丰富农副产品资源的应依据农副产品资源,大力发展以食品为主的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业;有丰富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的应加快发展新型材料和能源化工产业。

2.大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本着有利于集中使用基础设施、有利于集中各种生产要素、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县域内所有的项目包括乡镇引来的项目,都应按照“产值分计、税收分享”的办法,向工业园区集中。并要以加快技术进步和提升产业层次为重点,大力发展节能减排的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3.大力营造“诚信、安全、优美”的投资环境,体现“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引进资金与引进生产要素(管理、技术、人才)并重,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责任制,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www.xing528.com)

1.加快县域城镇化建设。通过城乡统筹、产业集聚、农民转移,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县域城镇化率超过50%,形成一批功能比较完善、宜居水平较高、常住人口达20万的中等城市和5万常住人口、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并依法赋予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使之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把城镇化与工业化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经营向规模化集中,使城镇成为关中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2.统筹农村村庄建设。合理安排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有计划地加大自然村、空壳村及行政村的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合利用,推进村庄建设与农村社区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村社区服务资源共享,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状况。要大力发展城镇服务业。加快改造城镇的商贸、仓储、交通、运输、餐馆等传统服务业;有选择地发展旅游、文化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全力发展农业技术服务、农民经纪服务、农村物流服务等农村服务业。

(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1.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以增加供应、提升品质、提高效益为重点,走品牌化、特色化、产业化道路,实现特色农产品集中化开发、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联营化销售,使全省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业产业化基地

2.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以专业合作社、专业公司和农民经济组织为载体,按照“大区域、大产品——集中做大;小区域、小产品——分头做强”的思路,加快土流经营权流转,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设施化生产,大力打造关中面粉水果蔬菜、鲜奶、牛肉五大农产品基地。使其规模和总收入达县域经济的50%以上。

3.着力建设一批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服务良好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使之成为全省农产品销售的“绿色通道”。

4.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综合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农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组织作用,着力完善科技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等服务功能,提高新型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有效致富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1.发挥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在思想上要放心放胆,在工作上要放手放脚,在政策上要放宽放活。让一切有利于全民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把一切有能力创业的能人动员起来,挖掘民智、吸引民资、培植民力,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创业主体,形成全方位发展民营经济的新格局。要推动民营经济由传统的服务业和低层次的加工业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拓展;由小规模、粗放型、家族式向规模化、集团化、现代化发展;由轻质量、轻信誉向讲信誉、重质量的诚信经营跃升。

2.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要制定特殊政策,创造优惠条件,提供良好服务,给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的空间和灵活度,让更多的人走进创业行业。支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扩大县级管理权限,加大对县域经济扶持力度

1.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县域经济实施优惠财税政策。建立县域经济发展奖补资金,专项支持县域经济的结构升级、技术创新、集聚发展、节能减排等重点建设项目。改善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允许民营资本、外来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或采取股份制形式创办金融机构。大力扶持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支持民间经济组织以股份制的形式组建县担保公司,重点支持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

2.加大县域基础设施投入。建议省市财政将县域基础设施的投入,由现在的占总投资的6.5%提高到20%左右。大力改善县内水、电、气、路、通讯等基础设施。

3.改进县域建设用地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除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的外,其余全部留县(市)用于耕地开发复垦。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的60%,可作为建设用地折抵指标。因旧村改造、空壳村治理、迁村并点、工矿废弃地复垦而新增的耕地,应允许在本县(市)范围内置换成建设用地指标。

4.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依法规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立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的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定价评估、交易担保、交易信贷等服务体系,确保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5.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县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与市场、企业、居民的关系,实行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让利于民众,充分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政府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高度重视政府的引导、调控、服务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发展创造无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良好环境。

(作者系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特邀研究员、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发展战略组副组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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