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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政之:新闻职业观和实践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张季鸾所表达的同人忠于神圣职业的事实,是他和胡政之共同塑造的结果。[9]可见,民国时期职业社团对新闻职业自主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很有限。在民国新闻史上,胡政之对新闻职业自主意识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胡政之:新闻职业观和实践研究成果

9.2 新闻职业自主意识的提倡者和积极实践者

在胡政之看来,作为宣传工具的新闻业,是“不职业”的新闻业;纯粹以政治宣传为己任、不择手段只求宣传效果的新闻从业者,也是“不职业”的从业者。他所心仪的新闻职业,是一种神圣的职业。之所以说它神圣,是因为新闻职业如果尽心尽责,可以造福社会;反之亦然。一般而言,新闻职业要想真正造福社会,唯有履行好“报道真确公正之新闻,铸造稳健切实之舆论”的功能;而要履行好这一职能,新闻职业尤其是报社的负责人必须独立自主。诚如他在对美国听众介绍中国报业时所说:大公报人都是职业报人,追求言论自由。但是要让同人信仰并追求言论自由,报社和报社主持人首先要精神独立。[7]简言之,只有报社负责人追求独立自主,才能要求同人独立自主;而同人的独立自主,是报社乃至新闻职业独立自主的基础。在胡政之、张季鸾的示范和要求下,大公报人独立自主的新闻职业理念根深蒂固。在1936年9月1日《大公报》复刊十周年之际,社评《本报复刊十年纪念之辞》回顾了《大公报》复刊以来报社的两大追求:报社经济自立和同人忠于职业。在谈及同人忠于职业时,张季鸾自信地说:“同人十年来谨服膺职业神圣之义,以不辱报业为其消极的信条。虽技能有限,幸品行无亏。勉尽报纸应尽之职分,恪守报人应守之立场”,“本社为私人营业,同人为职业记者。故其所采方针,类于外国无党派之普遍营业报纸,盖以采访事实,绍介舆情为主。同人自信,不敢存成见,有偏私,兢兢自守,十年一日”,“同人学识简陋,对国家社会之重大问题,不能有良好之贡献,惟苟有主张,悉出诚意”[8]。张季鸾所表达的同人忠于神圣职业的事实,是他和胡政之共同塑造的结果。

精神上的独立自主,只是新闻职业自主意识的一个方面。新闻职业要真正造福社会,从业者还必须能够为读者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虽然胡政之多次强调报社每一个岗位——内勤(即编辑)、外勤(即记者)、翻译、收电、校对各工作岗位——各有各的要求和特点,也都对报社的发展有贡献,但是他更强调记者、编辑、翻译尤其是新闻记者对报纸的贡献。正因如此,胡政之特别重视他们的专业技能的培养。他采用多种方法训练记者和编辑,以使他们成为熟悉采编业务、能够胜任多个岗位并能够了解这些岗位特点和要求的多面手。为了更简便易行地培训和约束同人,胡政之制订了一系列符合新闻工作规律的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的意义,不仅表现在减少了新闻工作的随意性和内耗,而且表现为促成了新闻工作规律性思维的养成。强调新闻专业知识的“后天”培养,集中体现了胡政之对新闻职业特性的理解与把握。(www.xing528.com)

此外,在其他职业自主意识的发展过程中,职业社团是关键的一环。职业社团通过提升从业门槛、组织同业培训、规范和约束同业行为等举措,不断完善职业的自主意识。在20世纪的前20年,新闻职业社团的组建和活动都处在一个活跃期,但是其中找不到胡政之的影子。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这些职业社团的兴奋点与胡政之的不合拍。虽然有的职业社团在与政府的较量中显示出了积极的力量,但是当时绝大多数职业社团活动的重点不是凸显新闻职业的自主性——到了30年代,职业社团的活动明显显现出流于形式的特征。1936年《大公报》上海版开办后,也参加了上海各大报的同业组织——报业公会。但是该公会在每两周举行一次的“星五聚餐”中,联欢的主题就是交流一些有关发行、广告价目以及对新闻检查的态度等情况,因此各报的老板们一般都不参会。[9]可见,民国时期职业社团对新闻职业自主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很有限。

在民国新闻史上,胡政之对新闻职业自主意识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此前的黄远生和邵飘萍,重视真实地报道新闻,也强调新闻职业是“神圣职业”,可以说在职业自主性方面开了一个好头。可惜两人都还没有来得及做更多的努力即惨遭杀害。胡政之继承和发展了他们的独立自主意识,而且言必行、行必果。在长达近四十年的新闻生涯中,胡政之一直致力于办报的“新路径”——议政不参政、营业不营利,以《大公报》事业的发展,树立了一座独立自主发展、优先追求社会效益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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