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1926—1937年:胡政之新闻职业观在践行中发展
1926年吴、胡、张组成新记公司复刊《大公报》后,《大公报》进入了快速的发展时期;胡政之、张季鸾的新闻职业观,也在顺畅的践行过程中得到了发展与完善,直到1937年津沪相继沦陷、国家进入非常时期才告一段落。胡政之新闻职业观的发展和完善,主要表现在:除了继续重视以客观、翔实而大量的新闻报道和中立的评论服务读者之外,还深化了对新闻职业性质和功能的认识,也开始致力于新闻人才的自主培养、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独立自主地位的争取。
在新闻职业性质的认识上,胡政之完善了“社会公器”的观点。在1932年4月发表的《新闻记者最需要责任心》一文中,胡政之认为新闻业和新闻职业是“社会公器”的观点,主要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不能“专供政治利用”。虽然人类是政治的动物,新闻业不能与政治绝缘,更不应漠视政治;但是,不能因此成为政治的附庸和工具。即便是政党报纸,所宣传的政见也“必须与公理公益站在一条线上,方算合理,否则便是党派私利的传音机,不配作社会公器”。新闻业和政治的理想的关系,应该是新闻业“以极超然的态度,公正是非,为公理公益监督政治。好的不妨说好,用不着避嫌疑,坏的尽管说坏,用不着怕危险”。二是“不应该专重营利,只图赚钱”。为了生存和发展,新闻业必须注重营业,以求得经济上的独立。而且,随着业务的发展,生产设备的添置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也需要资金,所以新闻业的经营也要追求营利。但是,追求营利并不意味着以赚钱为唯一目的。因为一旦以赚钱为唯一目的,必然导致报业经营过于商业化而伤害读者,即销数上一味企图多卖,新闻报道和评论刻意迎合群众心理,从而“对社会忽视了忠实的责任,等于诈欺取财一样”;广告上一味推广招徕,因而逢迎广告主并不免设法“维持顾主之道,忽视了言论公正的天职,等于受变相的津贴,甚至以虚伪之告白,帮同奸商坏人,欺骗公众”。[38]也就是说,“专供政治利用”和“专重营利、只图赚钱”,都会诱使新闻业偏离为国家公共利益服务的方向。胡政之的这一主张,明确地表达了新闻业和新闻职业“议政不参政、营业不盈利”的定位,也塑造了新记《大公报》的风格。在1926年后的十年里,新记《大公报》秉承文人论政的宗旨,追踪政治事件,关心政治走向,但是都以自己的见解为立论的出发点。在国民革命军北伐时,鉴于北方民众苦于混战良久,《大公报》认为北伐能救民于水火,因而持欢迎态度,为此赢得了“坐北朝南”之谓;在日军咄咄逼人之际,胡政之、张季鸾鉴于日本谋划已久而中国尚无准备,因此力主先积蓄力量,即便因此而招致“炸弹袭击”也不改变主意;满足范长江西北采访的计划,并不顾阻扰刊登范长江采写的有关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报道……这些都表现了胡政之和《大公报》为了独立自主地表达自己深思熟虑的主张,“不媚强梁”也“不阿群众”。为了提高报纸言论的质量和公共性,胡政之还主张效仿欧美和日本报纸设立自由论坛或广征名士意见的做法。[39]新记《大公报》也是这样做的,请社外沈从文、杨振声、蒋百里等专家主编文艺、军事等周刊,请社会名士撰写“星期论文”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
在新闻职业的功能方面,胡政之把客观报道和公正评论从服务读者提升到了维护国家权益的高度。民国后中国报业的不发达和政府、军阀对报业的残酷压制,导致了外国的新闻机构操纵了“中国人的视听”,中国发生的大事小事,往往中国人不能报道或无力报道,而报道的外国通信社或隔靴搔痒,有时甚至为了他们的利益而百般曲解事实。正因如此,胡政之在回顾创办国闻通信社的缘起时,就表达了与外国通信社争夺话语权的构想,即“以真实报道,争取国人的信赖;以公正态度批论是非,获得读者的共鸣”,以期“在外国钳制中国舆论、操纵中国新闻的情势下”,改变“中国人读报、听新闻的信心”和建立“中国人论中国事的透澈的自尊”[40]。胡政之还把这一诉求视为《大公报》《国闻周报》与“国闻通信社”对国家应该作的贡献!胡政之在日本留学多年,“一战”之后又在欧洲采访、游历近两年,他对报业的发达程度与国家的权益、形象和声望的关系非常了解。早在1924年创办《国闻周报》时,他就说:“新闻则一纸风行,捷于影响,上自国际祸福,下至个人利害,往往随记者述叙之一字一句而异其结果。”[41]记者的叙述和报纸的立场,可以改变国际祸福和个人利害的走向,因此客观公正的述评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个人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
胡政之认为,新闻业的职业化发展是新闻职业履行其功能、发挥其作用的保证。自新记公司复刊《大公报》之后,负责经营管理的胡政之一直注意完善管理制度,以明确、刚性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报馆的工作流程和同人的工作习惯,以细致入微的工资、福利制度来引进人员、留住人才。这些制度,使得整个报社的新闻采写、编辑、校对和生产物资的采购、报纸的印刷和发行、广告的刊发等工作有章可依,实现了规范化和专业化的管理。(www.xing528.com)
此外,胡政之还注意到了不同类型的新闻机构,它们的功能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相互混淆。《国闻周报》和“国闻通信社”都是胡政之创办的新闻机构,但是他自《国闻周报》一创刊,就明确了两者的区别:“通信之报告事实,不著意见,始终为同人之所服膺。周报文字则一以自由发挥为原则,本社同人散处各地,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独立自由方见真实。是则周报之主张与通信社之稿件,绝对不相联属。”[42]新闻机构的不同类型和功能上的区别,决定了他们新闻报道侧重点的差异。
这一时期胡政之新闻职业观最有意义的发展,是对新闻职业独立自主地位的追求。为了保证新闻报道的独立性、公正性,胡政之和吴鼎昌、张季鸾不仅在1926年复刊之前即约定“三人专心办报,在三年之内大家都不得担任任何有俸给的公职”,而且不允许同人兼职。[43]不在他处兼职,就意味着同人在他处没有共同利益,因此也就不会因私利而故意混淆视听进而妨碍报社的主张和立场。为了避免报纸成为党派的工具,新记《大公报》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记者参加政治党派,也不允许在报社内开展公开的政治活动。1926年以前胡政之的新闻经历尽管也是有声有色,但是他也体验了收受津贴对新闻报道与言论态度的干扰和影响,因此在办报资金有了保障之后,他坚决拒绝政治津贴和政治入股,以追求独立性。不收外股尤其是不收受政治津贴,是后来新记《大公报》能够沿着职业化道路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由于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以及社会各界对新闻业重要性的认可、报刊数量的增加、新闻教育的发展和海外新闻学子回国投身新闻业等原因,使得这一时期新闻业的境遇和形象大为改观。与此同时,新旧军阀的激战、国共两党的较量、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以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展壮大……这些频频发生的影响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又昭示着历史正处于大变革时期。胡政之和新记《大公报》同人顺应了历史场景的剧变,坚持独立自主地报道新闻和以专业化的视野发表评论,重视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妥善地处理与政治、与读者的关系,新记《大公报》因此很快在新闻业中脱颖而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与信赖。可见新记《大公报》的成功,应归结为实践新闻业职业化发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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