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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1916年:胡政之的新闻职业观及实践研究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即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了律师的准入门槛,1912年到1926年之间上海华籍律师的数量依旧不多,只有200余人——这些律师必须加入上海律师公会,出庭范围主要在华界和公共租界。1915、1916年是胡政之择业的关键时期,在大学教师、记者、做官、律师等职业之间抉择。1906年,学部第一次举行留学生毕业考试。

1911—1916年:胡政之的新闻职业观及实践研究

3.1 1911—1916年:选择新闻业

1906年,胡政之赴日本留学,“前后六年之中,每天都要进两个学校拼命读书”。先入语言学校学习日语,后入东京帝国大学主修法律和科学,1911年回国。[1]这一段经历对胡政之的影响很大。在法学的视野看来,律师职业与国家关系主要有三种形态:参与型、吸收型与排除型。英国以及受英国法律与政治传统影响的其他普通法系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律师与国家关系是参与型的典型代表——律师既具有很强的职业自主性,又在政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陆法系国家律师与国家的关系大多属于吸收型或者排除型:当律师被大量吸收为政府科层系统的公务员时(如德国、荷兰等国家),就是吸收型关系;而当律师被几乎排除在国家的主要政治活动之外时(如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就是排除型关系。仅就与国家的关系而言,普通法系国家的参与型律师比大陆法系国家的吸收型、排除型律师更为密切的;而日本的大多数国家精英都具有法律背景,因此几乎成了大陆法系主要国家中惟一的例外[2]日本法学教育既注重律师职业的自主性又主张深度卷入政治并积极在政治进程中扮演角色的这一传统,给了在日本修读法律达五六年之久的胡政之很大的影响。正是这一教育背景,使得胡政之回国之后即投身律师业和政界:先是和朋友合开律师事务所“衡平律师团”[3];1912年即出任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

如果说回国后投身政界是日本法学教育的熏陶使然,那么胡政之后来又为什么义无反顾地脱离了律师业呢?从民国初年法学毕业生无需参加律师考试即能直接执业可以看出,律师人才在当时非常紧缺。但即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了律师的准入门槛,1912年到1926年之间上海华籍律师的数量依旧不多,只有200余人——这些律师必须加入上海律师公会,出庭范围主要在华界和公共租界。[4]在这样的背景下,执律师业于工商发达、人口麇集的上海应该是大有前途的。但胡政之为什么很快就退出了律师业呢?其中原因,目前尚没有找到直接的佐证。但金雄白的一段回忆大体可以说明当时上海律师执业的艰难:在上海执律师业,“有六个法院可以出庭办案,论理不愁不会不生意滔滔,但是战前上海地区正式登录的律师,就有1300余名之多,而事实上不时有人登门委托的,也许不足一百人,真正生意兴隆的,更寥寥仅有三数十人而已。其他则大抵门可罗雀,有人且在法院附近茶肆中守株待兔,三五元代价就可撰状出庭,可见并不会如想象中那样顺利成功。其次,在各项自由职业中,特别是医师与律师,资格都是越老越好,尤其律师,因办案一多,熟悉了法条,也积累了经验,驾轻就熟,令人有一种信任感。因此一个初出道的人,如何能有其立足之地,可说就全无把握了”[5]。金雄白开办律师事务所执律师业时已是1934年,情形尚且如此;民国初年上海律师从业之不易,可以想象。另外,上海华籍律师,以江浙籍为主——在1927年到1937年间加入上海律师公会的896名律师中,645名是江浙籍,占71.76%;主要分成东吴系、持志系、法政系、法学院系;留学海外的律师所占比例很小,只有13.3%,其余的大多数律师都毕业或肄业于国内各新式的法律院校;大多数不知名的上海华籍律师的月收入在100~200元之间……[6]所有这些都显示:一位四川籍的留日法学毕业生,不太容易成为出色的、成功的上海律师。回国之初每天做英语教师两小时赚取每月10元生活费,到章太炎主持的上海《大共和日报》兼职任新闻栏的日文翻译,参加于右任、张季鸾等在上海创设的民立图书公司,开办律师事务所,任江苏省清江浦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中国公学兼任法律教员……三年之内,胡政之尝试了多个职业,也说明当时执律师业确非易事!

1915、1916年是胡政之择业的关键时期,在大学教师、记者、做官、律师等职业之间抉择。1915年,胡政之北上,在北京的法律大学任教,同时兼任《大共和日报》驻京特派记者。6月30日《大共和日报》被迫停刊后,胡政之去了吉林,任吉林巡按使王揖唐的秘书长,正式涉足政界。次年,胡政之随王揖唐调任北京。王任段祺瑞内阁的内务总长,胡任内务部参事,“被列政治议席”[7],并开始和皖系军阀有了接触。9月,王郅隆接办《大公报》,经徐树铮推荐,胡政之被聘为经理兼主笔。这一时期的《大公报》虽为安福系的机关报,但在胡政之的主持下影响渐涨;特别是在报道张勋复辟这一事件时,“本报言论纪事,翕合人心,销路大涨,一时有辛亥年上海《民立报》之目”[8]初办《大公报》的成功以及主持《大公报》让胡政之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也有比较体面的收入,他的职业选择因此定格在了新闻业。到1917年,胡政之虽还在京津执行律师业务,但主要精力已放到新闻业上:在北京办中华通信社,请周太玄协助;是年,仅在《大公报》上发表的各类文章就多达246篇(其中译文26篇)。(www.xing528.com)

其实就个性而言,胡政之对官场也不是很感兴趣。胡政之到日本留学的1906年,中国留日学生总人数已有7285人[9],他们大多热衷政治而且有党派的归属。一方面,1905年到1907年是留日学界的政治活动最活跃的时期,“时各省学生皆有学生会,会中多办一机关报,报以不言革命为耻”[10]。另一方面,1899年到1918年间,回国后从事报纸活动的留学生中,70%左右属于革命派或者倾向于革命,15%左右属于改良派,也就是说“大概有85%左右的人有政治派别归属”[11]。过分热衷政治并积极参与政治,严重影响留日学生的教育质量。据1907年清政府学部的统计:在万余名留日学生中,习速成科者占60%,习普通科者占30%,中途退学者、辗转无成者约为5%~6%,进入高等及高等专门学校者约为3%~4%,入大学者仅为1%而已;[12]而且在回国后学部组织的考试中,能够顺利过关者很少。1906年,学部第一次举行留学生毕业考试。在参加考试的100人中,大多数是留日学生,但无人及第。[13]可见,不参加任何政党而埋头读书的留日学生非常少见,但胡政之就是其中之一!他没有和吴鼎昌、张季鸾[14]一样参加政治活动,而是“在日本读书,前后六年之中,每天都要进两个学校拼命读书”[15]。胡政之能够顺利进入东京帝国大学(现东京大学的前身)学习法律并学成归国,的确是狠下了一番工夫的。

在胡政之回国之前,由于资产阶级维新派(保皇派)、革命派的渲染,报业的社会功能已被国人尤其是知识界所认知。诚如吴恒炜在1897年所说,报刊是“天下之枢铃,万民之喉舌也。得之则通,通之则明,明之则勇,勇之则强,强则政举而国立,敬修而民智”[16]。也就是说,报业是启蒙和教化民众的工具、革命斗争的利器以及清明政治的保证等观念,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同。与此同时,在传统仕途之道被废止后,文人们把文以载道的理想也嫁接到了报业身上。面对文人历史场景的转换和做律师不易、从政非所愿的社会现实,既可以深入地参与政治进程又可以指点江山、既可以监督政治又可以服务民众的新闻业,就成为有抱负、有社会责任感的胡政之的职业首选。少年时期的胡政之在安庆时,熟读“四书五经”,也非常喜欢读桐城派古文,“尤其对方苞、姚鼐的文章下过工夫”。[17]这些经历,不仅使他打下了坚实的古文基础,而且养成了传统士大夫以言论救国的社会责任感。而留学期间对日本现代报业新闻报道和社会功能的耳濡目染,又使他对现代新闻理念有比较准确的把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胡政之在从事新闻业之初就表现出了真实、快速、客观报道新闻的习惯。在1947年对北平记者联谊会发表的演讲中,胡政之对自己1916年以前的从业活动曾有过一个大概的总结。其中谈到:因为日文英文都能读写,所以他能够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材料,而写成的文章也因此稿费更高一些;为了及时获得真实的新闻,他甚至在第一时间关注新贴出的杀人告示,从中获取新闻线索;在袁世凯严禁刊发有关“二十一条”的新闻时,积极向外国记者、日本驻华使馆工作人员打探消息……这些都说明,胡政之对报刊功能的理解和对新闻采写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是“职业”的。其中的原因,应该归功于传统士大夫“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的社会使命感和对源于日本的职业新闻业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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